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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程序与方法
1.4.3.4 1.3.4  系统设计
1.3.4  系统设计

系统设计的基本概念是以系统为基础的,目的在于给予纷乱的世界以秩序,将客观事物置于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中,并通过系统设计使标准化生产与多样化的选择结合起来,以满足不同的需要。系统设计既包含了对某个系统进行技术设计本身的内容,同时又需要运用系统的思想和方法对其设计过程进行分析、设计。因此除了遵守技术设计的一般过程、原则和标准外,还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以实现系统整体效果为最优目的。

(2)设计好系统的每个元素和子系统。

(3)设计好各元素或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关系。

系统设计的步骤可以概括为“总—分—总”的设计结构,就是当我们要设计一个系统对象时,可以先将对象分解为一个子系统,分析和确定各个子系统的目标、功能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结构组成,然后单独对每个子系统进行技术设计、评价及优化,最后对由完成的子系统作为构件的系统整体进行总体技术设计和评价。

系统设计不仅要求功能上的连续性,而且要求有简便的和可组合的基本形态,这就加强了设计中的几何化,特别是直角化的趋势。汉斯·古戈洛特和迪特·拉姆斯将系统设计理论应用到了产品设计中。1959年,他们设计了袖珍型点唱机收音机组合(图1.7),这与先前的音响组合不同,其中的点唱机和收音机是可分可合的标准部件,使用十分方便。这种积木式的设计是以后高保真音响设备设计的开端,同时也是模块化设计的起点。到了20世纪70年代,几乎所有的公司都采用了这种积木式的组合体系。

图1.7 袖珍型点唱机收音机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