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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新探索:考古、文献与学术史
1.4.15.4 四、结 语
四、结 语

《摩尼光佛》的内容虽以五佛的礼拜、赞愿为极大特色,但有关《摩尼光佛》以单一佛名来命名,而不称“五佛科”,并非无的放矢。若以敦煌礼忏文作为参照,常见依据礼拜对象或性质而称为“○○礼文”,或单称为“○○礼”者;亦有礼拜“金刚顶瑜伽三十七尊”的礼忏文而题名“瑜伽佛”者[60];省略“礼”字,于敦煌礼忏文中既有先例可循,似不可谓不合常例。况且,就五佛的礼拜而言,若依时间为序,本应以最后光明使而为第五佛,但是在唱礼五佛的仪节中,既有将摩尼置于首位(M.599)者,也有将摩尼列为第三位而居中者(M.10、373、488),加上独立赞礼摩尼的仪节如《下生赞》(M.294—314)等,可见就五佛的地位而言,实以礼拜摩尼光佛为主,因此题名为“摩尼光佛”,似无不妥。

《摩尼光佛》作为宗教仪式的文本,主要以佛教礼忏仪节为框架,但仍以摩尼教思想为核心。由于《摩尼光佛》科册的章节段落,相当散漫而繁琐,往往为了避免重复,省略常用的仪节或重复的仪文;有的提示在前,忽焉在后或是中间;也有不在少数的讹误、脱漏、倒装或错置的情形,虽然是一般礼忏文本的常态,但是如果缺乏有效的参照系统,实在不易索解。本文透过礼忏仪节的结构分析,及以敦煌礼忏文和佛教经忏作为参照,不但确立《摩尼光佛》属于摩尼教的礼忏(赞愿)文集,并将长达82页繁琐的仪节分为上下篇各五个章节,化繁为简,同时对吾人考虑《摩尼光佛》的形成时代也得以提供若干具有参考价值的时间座标。

从敦煌本《仪略》来看,唐代摩尼教的寺宇已设有“礼忏堂”,一寺之中的最高僧职又是专知法事的“赞愿首”,加上《下部赞》中也载有若干日常行道或荐亡仪节,可见摩尼教的礼忏活动在唐代已相当普遍。反观《摩尼光佛》使用的仪式结构,大多数的仪节在隋唐时代的佛教礼忏已经提供了相应的文化语境;虽然有一些诸如“送佛”的仪节可能时代稍晚,或是部分仪节和元代如瑛所编《高峰龙泉院因师集贤语录》之“歌扬赞佛门”诸赞颇为雷同,但是值得吾人注意的是,该书为“集贤语录”而非新创,其弟子序曰:“高峰因师性天敏悟,经义该通,会稡佛书,编而成帙”[61],故其中所搜录作品并不限于元代,例如《摩尼光佛》所用《三皈依》的体式(详见上篇第一时),亦可上溯至敦煌本S.4878、S.4508,可见一斑。因此,就《摩尼光佛》的雏形而言,有可能于唐代即已成立,或许于宋元时期曾经过一番编纂,但是在长达82页的科册内容中,当然不能排除会有历代法师不断的“加上”[62]。

(附记:本文完稿前承马小鹤先生赐正,谨此致谢。)

【注释】

[1]本论文承“科技部”专题研究计划“从敦煌写卷到霞浦文书:摩尼教与佛教之关系研究Ⅰ、Ⅱ”(MOST 105-2410-H-130-045、MOST106-2410-H-130-045)之补助。

[2]汪娟、马小鹤《霞浦文书〈摩尼光佛〉科册的仪文复原》(简称《仪文复原》),《敦煌学》第32辑,2016年,1—43页。笔者虽未目见《摩尼光佛》原册,感谢林悟殊、杨富学两位先生提供的《释文》、《校注》,及文中若干图版。参见林悟殊《〈摩尼光佛〉释文并跋》(简称《释文》),作者著《华化摩尼教补说》,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15年,457—492页;杨富学、包朗《霞浦摩尼教新文献〈摩尼光佛〉校注》(简称《校注》),《寒山寺佛学》第10辑,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15年,74—115页。本文标示《摩尼光佛》(缩写M.)行次,以《释文》为准,不另出注。本文也重新对《仪文复原》的仪文结构做了局部的修订,敬祈贤哲指正。

[3]以前学界从《宋会要辑稿》列举的明教经文有《广大忏》一种,马小鹤曾略加推论:“富安敦(A.Forte)注意到沙畹、伯希和所引的《佛祖统纪》云:‘今摩尼尚扇于三山,而白莲、白云处处有习之者。……以修忏念佛为名,而实通奸秽。’《广大忏》或许即修忏所用的文本之一。《下部赞》(缩写H.)有《此偈凡至莫日,与听者忏悔愿文》(H.387—400)、《此偈儞逾沙忏悔文》(H.410—414),更著名的是回鹘文《忏悔文》(X uāstvānift),霞浦文书中有《摩尼光佛·忏悔玄文》,《广大忏》可能是类似的忏悔文。”但是仅有《广大忏》一名,无从得知其详。见马小鹤《〈宋会要辑稿〉所记明教经像考略》,作者著《霞浦文书研究》,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14年,365—387页,特别是365、382—383页。

[4]CBETA,T54,no.2141A,p.1280,c13—25,本论文使用中华电子佛典协会《CBETA电子佛典集成光碟2016》,特此志谢。

[5]紫琼道士谢显道编《海琼白真人语录》卷一,《道藏》第33册,上海:上海书店、北京:文物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114—115页;马小鹤《摩尼教与古代西域史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44页。

[6]林悟殊《唐宋摩尼教之荐亡仪式》,《华化摩尼教补说》,416—417页。

[7]拙著《唐宋古逸佛教忏仪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2008年,259—294页。

[8]陈进国、林鋆《明教的发现——福建霞浦县摩尼教事迹辨析》,《不止于艺——中央美院“艺文课堂”名家讲演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343—389页,特别是378页。

[9]“结愿”一词最早出自佛经,如后汉支娄迦谶译《阿閦佛国经》:“我欲如菩萨结愿,学所当学者。”(CBETA,T11,no.313,p.752,a1-2)《下部赞》多作“结愿”,或简称为“结”。

[10]CBETA,T54,no.2141A,p.1280,b21.

[11]林悟殊提出“结”,结愿也,谓修法终了时之最后作法,《下部赞》便有若干诗偈乃用于结愿。见作者《霞浦抄本夷偈〈四寂赞〉释补》,《文史》2016年第1辑,169—199页。

[12]CBETA,T54,no.2141A,p.1280,b27-c6.

[13]Zs.Gulacsi,“MANICHEAN ART,”Encyclopœdia Iranica,online edition,2008,available at http://www.iranicaonline.org/articles/manichean-art(accessed on 30 April 2017).

[14]马小鹤、汪娟《明教礼忏文集〈摩尼光佛〉综考》,待刊。

[15]采计佳辰《霞浦摩尼教新文献〈兴福祖庆诞科〉录校研究》录校之行次,西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13—14页。

[16]详见拙著《敦煌礼忏文研究》,台北:法鼓文化,1998年,313—356页。

[17]CBETA,X74,no.1475,p.381,c6-7//Z2B:1,p.367,c13-14//R128,p.734,a13-14.

[18]参见拙文《敦煌佛教仪式文书的群体建构——以礼忏仪节为基础》,待刊。

[19]参见拙著《敦煌礼忏文研究》,134—135页。

[20]马小鹤《霞浦文书研究》,354—364页。

[21]林悟殊《释文》认为“请福科终”之字样,意味其上溯文字属“请福科”。……而该科终后文字……内容多为超度亡灵,参照“请福科”之名,或可对应名之“荐亡科”。见《华化摩尼教补说》,457—492页。

[22]CBETA,T46,no.1941,p.950,b15-c5.

[23]CBETA,X74,no.1475,p.379,c14-20//Z2B:1,p.365,d3-9//R128,p.730,b3-9.

[24]详见拙文《敦煌礼忏多重网络的建构》,《敦煌写本硏究年报》第10号第1分册,2016年,155—168页,特别是161—165页。

[25]《仪文复原》6页误作“忏悔偈”,特此订正。

[26]简称《水陆仪轨》,CBETA,X74,no.1497,p.785,a23-b2//Z2B:2,p.264,d11-14//R129,p.528,b11—14。

[27]林悟殊《霞浦抄本“土地赞”夷偈二首辨释》,《西域研究》2016年第4期,70—82页。

[28]详见拙著《唐宋古逸佛教忏仪研究》,194—195页。

[29]CBETA,X65,no.1277,p.8,c17-20//Z2:19,p.8,c13-16//R114,p.16,a13-16.

[30]例如:《下部赞》之“十二者惠明庄严佛”(H.171),当校正为“十二者庄严惠明佛”。又如:《摩尼光佛》之“登月宫,见慈母”(M.580)当校正为“登月宫,会三宝”;“登日宫,会三宝”(M.585)当校正为“登日宫,见慈母”。

[31]例如:《三皈依》“万种梯航苦海”(M.53),当为“万种苦海梯航”之倒装,“弗尔思”(M.63),当为“弗思尔”之倒装;为求叶韵故也。

[32]马小鹤、汪娟《中国摩尼教神谱——敦煌、霞浦、屏南文书研究》,朱玉麒主编《西域文史》第13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9年,43—63页,特别是48、50页。

[33]根据一心奉请玉皇尊佛和诸大菩萨“降临宝座”的和声之后,相当于“香花请,香花奉请”的位置,另有“依前和”(M.201、205)的提示,可见“香花请,香花奉请”也是和声。

[34]CBETA,X74,no.1475,p.379,c21-p.380,a5//Z2B:1,p.365,d10-18//R128,p.730,b10-18.

[35]CBETA,X59,no.1080,p.258,b4-11//Z2:9,p.402,b18-c5//R104,p.803,b18-p.804,a5.

[36]有的作七言诗体,有的作七言的散文对句,也有极少数的例外作八字句。

[37]《仪文复原》原本将末三行皆视为和声,当以末行为和声较为合理。

[38]CBETA,T46,no.1941,p.953,c16-23.

[39]CBETA,T50,no.2061,p.866,a15-21.

[40]CBETA,T50,no.2061,p.871,b4-7.

[41]CBETA,X57,no.968,p.341,c7-12//Z2:6,p.387,c7-12//R101,p.774,a7-12.

[42]《释文》指出,敦煌本《下部赞》第30行作:“愿施戒香解脱水,十二宝冠衣缨珞,洗我妙性离尘埃,严餝净体令端正。”

[43]CBETA,T46,no.1941,p.949,a13-p.955,c5.

[44]马小鹤《摩尼教四天王考》,《霞浦文书研究》101—122页,特别是117—122页。

[45]原册作“我今忏悔所”,详见《仪文复原》19页。

[46]《霞浦抄本夷偈〈明使赞〉〈送佛赞〉考释——兼说霞浦抄本与敦煌吐鲁番研究之关系》,《敦煌吐鲁番研究》第16卷,2016年,137—154页。

[47]CBETA,X65,no.1277,p.18,c6-8//Z2:19,p.18,b15-17//R114,p.35,b15-17.

[48]《释文》469页。

[49]CBETA,T85,no.2827,p.1246,a14、b2.

[50]马小鹤《粟特文〈圣乔治受难记〉与〈吉思咒〉——霞浦文书〈摩尼光佛〉研究》,《国际汉学研究通讯》12,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45—75页。

[51]亦有学者称为夷语、夷偈、夷词者,但因《下部赞》译者自云:“吉时吉日翻斯赞呗……宜为圣言无尽,凡识有厓,梵本三千之条,所译二十余道,又缘经赞呗愿,皆依四处制焉,但道明所翻译者,一依梵本”(H.415—418),故本文因袭中古“梵本”之说,仍称之为“梵咒”。

[52]由于礼佛、称赞、发愿、忏悔等诸仪节,往往错综交结,此处只能略作大致的区分,无法硬性切割。

[53]《仪文复原》原本将此七言“赞偈”隶属于前面的“礼佛”仪节,今依赞偈之文义,修订其仪文结构为“看经偈”,归入“看经”仪节之前引。

[54]礼佛三身是指礼拜佛的法身、报身、化身,三身异名而同为一体,此处拟另外撰文说明。

[55]《仪文复原》28—29页尚未虑及此处“和声”的问题,当据此校补。

[56]林悟殊《明教五佛崇拜补说》,《华化摩尼教补说》,343—371页,特别是346—349页。

[57]CBETA,T19,no.999,p.590,c28.

[58]据第二段“大圣那罗延佛,和:愿开怜愍大悲门,和:那罗、那罗延佛”(M.608—609)之格式校补。

[59]CBETA,T47,no.1983,p.474,c19-p.482,a7.

[60]拙著《唐宋古逸佛教忏仪研究》,113—138页。

[61]CBETA,X65,no.1277,p.1,a8-9//Z2:19,p.1,a5-6//R114,p.1,a5-6.

[62]如同张广达《唐代汉译摩尼教残卷——心王、相、三常、四处、种子等语词试释》一文云:“以综合多重教义为特征的摩尼教,在传教过程的沿途不可能不发生变化,随时随地有所‘加上’。”收入《张广达文集:文本、图像与文化流传》,桂林:广西师范大师出版社,2008年,295—348页,特别是3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