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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新探索:考古、文献与学术史
1.4.10.1 一、文书的基本情况
一、文书的基本情况

1.该件文书编号K31顶部—2(临时编号)出土于吐峪沟沟西K31(临时编号)。该件文书四周均残,为《大般涅槃经》的经题部分。文书现残存“大般涅槃经卷第”七字,背面无字。该残片从字体风格推断为唐西州时期[2],即藤枝晃先生所谓的A′时期[3]。

2.该件文书编号K31顶部—5(临时编号)出土于吐峪沟沟西K31(临时编号)。该件文书上、右、下部残,亦为《大般涅槃经》的经题部分。卷首部分还保存有转轴,由此可知该佛经应为转轴装。文书现残存“大般涅槃经卷第廿七”九字,背面无字。虽然两件文书出土地点相同,但后一件文书从书法风格上看应早于上一件文书,当属麹氏高昌晚期的写本。

3.该件文书编号K31顶部—6(临时编号),出土于吐峪沟沟西K31(临时编号)。该件文书四周均残,残存13行,有乌丝栏,通过文字还原可知每行为17字,内容为北凉昙无谶译《大般涅槃经》(北本)卷十二圣行品第七之二,或为刘宋慧严译《大般涅槃经》(南本)卷十一圣行品第十九之一。在文书第九行“摄持大乘典”在“乘”与“典”两字之间有一个楷体书写的“经”字,与文书整体书法风格不一致,明显为后期书写,表明了这件文书使用延续时间较长。本件文书从书法风格上判断当属于高昌国时期的写本[4]。

4.该件文书编号2016TSTGXK30—5(临时编号),出土于吐峪沟沟西K30(临时编号)。该件文书上下有部分残缺,存29行,每行16—18字不等,有乌丝栏,背面写两种胡语文字。内容为后秦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卷二譬喻品第三。该件文书从书法风格上判断当属于唐西州时期的写本。

5.该件文书编号K37顶部—3(临时编号),出土于吐峪沟沟西K37(临时编号)。该件文书由三块文书残片组成,大片无字,小片写有“妙法莲华经卷第四”七字,为佛经经题部分。从书法风格来判断该件文书属于唐西州时期的写本。

6.该件文书编号K35前—1(临时编号),出土于吐峪沟沟西K35前室(临时编号)。该件文书左右均残,存6行,有乌丝栏,每行17字,背面无字。内容为后秦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卷四受学无学人记品第九,从书法风格来判断属于唐西州时期的写本。

7.该件文书编号K24—1(临时编号),出土于吐峪沟沟西K24(临时编号)。该件文书四周部分残缺,存18行,有乌丝栏,每行17字,背面无字。内容为后秦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序品第一。从书法风格来判断该件文书属于唐西州时期的写本。

8.该件文书编号K35前过道—2(临时编号),出土于吐峪沟沟西K35(临时编号)。该件文书上左右均残,存6行,背面无字。内容为施经题记,从书法风格判断该件文书属于高昌国时期的写本。

9.该件文书编号K31顶—7,出土于吐峪沟沟西K31。该件文书四周均残,存3行,背面无字。内容为唐彦琮撰《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从该书的成书时代及书法风格判断为唐西州时期的写本。

10.该件文书编号K31顶部—1(临时编号),出土于吐峪沟K31(临时编号)顶部,该件文书由大、小两部分组成,大片左右下部残,小片四周均残,大片残存12行,小片残存2行,有乌丝栏,背面无字。内容为隋阇那崛多共笈多译《添品妙法莲华经》卷三乐草喻品第五。从该文书书法风格判断为唐西州时期的写本。

11.该件文书编号K31顶部—1(临时编号),出土于吐峪沟沟西K31(临时编号)顶部,该件文书四周残,存7行,有乌丝栏,背面无字,有火烧痕迹。内容为后秦鸠摩罗什译《维摩诘所说经》卷下香积佛品第十。从书法风格判断为唐西州时期写本。

12.该件文书编号K31顶部—1(临时编号),出土于吐峪沟沟西K31(临时编号)顶部,该件文书上左右均残,存4行,有乌丝栏,背面无字。内容为刘宋求那跋陀罗译《杂阿含经》卷二十九。从书法风格上判断为唐西州时期写本。

13.该件文书编号K31顶部—1,出土于吐峪沟沟西K31(临时编号)顶部,该件文书左右下部均残,存7行,有乌丝栏,背面无字,通过文字还原每行为17字,有火烧痕迹。内容为后秦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卷六如来神力品第二一。从书法风格上判断为唐西州时期写本。

14.该件文书编号K21—4,出土吐峪沟沟西K21。该件文书下部残缺,为东晋僧伽提婆译《中阿含经》卷第五十九的封面,“中阿含经卷第”六字为刻板刷印,“五十九”三字为刷印后书写。文字外围用一粗一细两个方框将文字围括起来。文书背面写有汉文“此中阿含之”五字,及一行回鹘文,汉文字迹较为潦草,疑似回鹘人习字所书写。文书正面刻板刷印文字与柏孜克里克千佛洞所出一件《中阿含经》印本文字几乎完全一致[5],该件文书从文字的雕刻风格及文字外围有围框这一特点来看较为符合契丹刻经的特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