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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新探索:考古、文献与学术史
1.4.8.2 一、鸠摩罗什汉地首译《金刚经》
一、鸠摩罗什汉地首译《金刚经》

鸠摩罗什又译鸠摩罗什婆、鸠摩罗耆婆,略作罗什。他的父亲鸠摩罗炎出身于天竺望族,放弃宰相之位周游列国学道,后来到龟兹,与龟兹王妹结合生罗什。罗什七岁随母出家,每天能背诵三万六千偈颂,初学小乘经典。九岁,罗什随母到罽宾(今克什米尔地区),师从有名的佛教大师盘头达多,修学小乘。后来跟随母亲辗转其他地方,诵读了很多佛经。十三岁时,鸠摩罗什随母返抵龟兹,开始他的讲经说法生涯。此后,罗什移居凉州。在这里,他生活了十六年,一边学习汉语,广泛接触中原的经史典籍。后秦弘始三年(401),时年五十八岁的鸠摩罗什来到长安。在长安,历时十一年,他翻译佛经、解说佛法,并且传播佛教,对中国的佛教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鸠摩罗什是较早地系统向中土传播大乘佛教的译师,宣讲的主要是龙树的中观学说。鸠摩罗什与母亲耆婆在中亚一带求法时,接受的正是中观学说。

鸠摩罗什在长安逍遥园西明阁译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收于《大正藏》般若部第八部。现存六个译本中,鸠摩罗什译本最早,菩提流支在100多年后才首次重新翻译。一般认为鸠摩罗什译本采用音译的方法,符合中土汉语母语者的语感,并且文采斐然,在佛教界产生的影响最大,普通民众阅读《金刚经》,基本上都是阅读鸠摩罗什译本。宋道川所著《金刚经注》称:“今之所行者,乃秦罗什本也。”[3]现存敦煌文献包含数量很多的《金刚经》,鸠摩罗什的写本大约有两千余本,菩提流支的写本有八种,真谛的写本有两种,玄奘的写本仅存一本。

鸠摩罗什《金刚经》流传至今,版本繁多。“按刻印形式划分,有单行本、合经本、丛书本,按照文献产生的方式划分,有写本、刻本,写本中又可分为普通笔墨写本、泥金写本、血本、缂丝本等;按照解经情况的方式划分,有单经本、论本、注本、疏本。”(伍姬颖,2012:15)历代学者对此做过很多勘误校正工作。明朱棣的《金刚经集注》重新编排了《金刚经》中的注,而且在前人的基础之上对《金刚经》进行了校勘。据马振凯、刘振光(2011)考证,鸠摩罗什《金刚经》译本的主要版本如下:

(一)柳公权本 此本是柳公权于唐穆宗长庆四年(824)为右街僧录准公书写,由邵建和刻石,原石毁于宋代。现存唐拓本原藏敦煌藏经洞,1908年被法国人伯希和骗买走,现藏法国巴黎博物院。文物出版社1979年12月出版《敦煌本柳公权书金刚经》。经文共5043字,无错字、漏字。

(二)咸通九年王玠本 唐懿宗咸通九年(868)雕版印刷,长约16米,卷尾印有“咸通九年四月十五日王玠为二亲敬造普施”字样。该本于1907年被英人斯坦因骗买走,现藏大英图书馆。经文共5125字。现存最早的有冥司偈的刻本《金刚经》便是王玠本[4]。

(三)寿春本 南唐保大五年(947)寿春府永庆寺道颙法师石刻本。已出版有《翁方纲书〈金刚经〉》一书。该抄本共5150字。

(四)碛砂藏本 南宋理宗绍定二年(1229)左右刊刻,约完成于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是由平江府陈湖碛砂洲延圣院刊刻,故称之为碛砂藏,现藏陕西省图书馆。线装书局2005年影印出版《碛砂大藏经》,其中便包含《金刚经》。字数为5143个。

(五)朱棣《金刚经集注》本 明成祖朱棣于永乐二十一年(1423)汇集各家注释,编辑成《金刚经集注》一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出版《金刚经集注》。全文5169字。

(六)康熙临本 康熙三十二年,康熙皇帝亲笔书写《金刚经》一部,临摹董其昌1592年捐给浙江云栖寺的手书金刚经。中国书店2009年出版木函经折装康熙御笔《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全文共5177字。

(七)明清流通本 指明清时期通行的一种《金刚经》版本。该版本除采用三十二分以外,经文内容和朱棣本基本一样,明显受朱棣本影响。全文共5176字。

另有中国书店本,卷轴装,现藏中国书店。已经出版《唐人书〈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三种》。经文字数实为5040字。但是需要指出,这个并不能算作一个版本,只是众多敦煌写本中的一件。

民国江味农著有《金刚经讲义》,附有《〈金刚经〉校勘记》一文,说明该书所据文本“一依敦煌石室唐人写经,而柳公权所书,即石室藏经之一,久有影印本行世,可以覆按。故《校勘记》中,首列柳书,次列参校诸本。兹将所以据各本名目,及有无单行本流通,一一详载于校勘记前,以便检校。”[5]江味农居士所说“参校诸书”指柳宗元书、翁方纲书、宋碛砂藏、张即之书等四种,而且有唐慧净《金刚经注疏》、姚秦僧肇《金刚经注》、隋天台智者《金刚经智者疏》、隋吉藏《金刚经义疏》、唐窥基《金刚经赞述》、唐宗密《金刚经疏论纂要》、民国十九年北平刻《金刚经疏记汇编》等七种注疏。

梁启超认为:“重要经论,复译颇多。其间固有并时偶合各不相谋者,如法护、叔兰之于《大品般若》,扇多、真谛之于《摄论》,是其例也。然其大多数,则因前译有阙,或文义未周,故后人起而重理。如笈多《法华》,品增于罗什;难陀《华严》,品增于佛驮。诸如此类,不可枚举。然其最要精神,尤在是正误谬。《罗什传》云:‘既览旧经,义多纰谬。皆由先译失旨,不与梵本相应。’《玄奘传》云:‘前代所译经教,中间增损,多坠全言。’大抵诸大师复译之本,皆认为有再治之必要。故诸译比较,率愈后出者愈为善本。”(2001:273)但是,鸠摩罗什的《金刚经》译本显然是个例外,鸠摩罗什在公元5世纪初完成的译本不但没有被后世读者遗忘,而且成为最具影响力的《金刚经》汉译本。

杨冬敏(2011:33、34)认为,罗什本《金刚经》中主要体现出以下翻译特点。第一,鸠摩罗什《金刚经》译本整体风格是简洁流畅,特别注重译文的简约性和文采,采用简洁的语言传达原文内容和对原文进行适当的删减。第二,鸠摩罗什译本多采用达意的方法来遣词造句,并且尽量使用符合汉语习惯的表达方法来翻译。比方说,鸠摩罗什不会使用玄奘译本中的“苾刍”“邬波索迦”等生僻汉字,而是使用汉语中较为常见的“比丘”“优婆塞”等汉字。一般认为,鸠摩罗什《金刚经》译本与他在其他译经中所表现的特点相一致,既注重保留原文中的“天然西域之语趣”(朱志瑜、朱晓农,2006:122),又注意在“改梵为秦”的过程中采用符合汉语习惯的表达方式,具有一种“调和之美”。

杨冬敏(2011)从翻译规范的角度解析鸠摩罗什《金刚经》翻译策略的深层社会文化背景及原因。从读者期待来看,鸠摩罗什来到长安逍遥园译经之时,佛经翻译方法已经经历了“文”“质”之争,佛教人士,特别是佛教研究者已经意识到过于质直的翻译和过多藻饰的译经都会影响佛经义理的准确传达。前秦统治者姚兴“每寻玩兹典,以为栖神之宅。而恨支、竺所出,理滞于文,常惧玄宗,堕于译人。”(朱志瑜、朱晓农,2006:172)姚兴于401年将鸠摩罗什请入长安逍遥园翻译佛经。由此大致可知,鸠摩罗什时代读者期待的是一种既不过于质直又不过于“文丽”的翻译方法。罗什在进行佛经翻译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佛经读者期待的影响,并充分考虑当时目的语的文本特征,采取简洁、精炼而又富有文采的宏观翻译策略。

从鸠摩罗什翻译佛经的专业规范和交际规范来看,魏晋时期仍然是佛教在中中土传播的发展阶段,佛经翻译的一个重要目的仍然是吸引更多的中土人士了解、接近佛教,并成为虔诚的信徒。因此,当时的佛经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交际性,最主要的作用仍然是通过读、诵佛经而加深对佛教义理的理解,进而皈依佛教。此时的佛经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通俗和易于诵读。佛经的主要用途在于讲经、读经和诵经,在讲经和读经的过程中,为了要使广大普通信众能够通晓佛理,便于传播,通俗为其必要条件。而诵经的过程中需要对经书识记和背诵,这就要求佛经要朗朗上口,铿锵悦耳。罗什考虑到佛经的功用,而在翻译中尽量使译文具有较强的可读性,符合汉语的音律特点。

在姚秦时期的期待规范和专业规范影响制约下,罗什在翻译佛经时选择的宏观和具体翻译策略,最终使其翻译的佛经独树一帜、自成特色。与此同时,由于翻译规范具有规约和限制的功能,采取这种翻译规范观照下形成的翻译策略进行的翻译,必定会在目的语文化中受到欢迎。事实证明,这种符合当时翻译规范的做法,受到了当时和后世译经者和读者的高度赞扬。鸠摩罗什译本成为《金刚经》迄今为止最流行的译本。

鸠摩罗什通晓汉语,在翻译佛经时,译本语言基本能够符合汉语的语法规范,例如:

(1)tat kathaṃ bhagavan bodhisattvayānasaṃprasthitena kulaputreṇa vā kuladuhitrā vā sthātavyaṃ kathaṃ pratipattavyaṃkathaṃ cittaṃ pragrahītavyam|

【鸠】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句意为:世尊,发愿奉行菩萨乘的善男子或善女人应该如何安住?应该如何修行?应该如何调伏心[6]?sthātavyam(住)是必要分词,表示义务,完整的翻译方法是“应住”。“应”对译必要分词的语法意义,“住”对译词汇意义。但是罗什为了译文符合汉语语法习惯,把情态动词“应”和动词分开,放在了疑问副词“云何”的前边,把“katham……sthātavyaṃ”译为“应云何住”。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如“当+V”(当为汝说)、“可+V”(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等。

但是汉语毕竟不是鸠摩罗什的母语,虽然有译场众多助手,但是鸠摩罗什译经中依然会残留一些原典语言语法痕迹。汉语的句法关系主要依靠虚词和语序,而梵语则依靠丰富的形态变化。在翻译原典语言格尾的语法意义时,经常借助汉语虚词来对译名词变格的语法意义。罗什译场的译经虽然已经非常符合汉语语法规范,但是不可避免地受母语的影响,有一些不太顺畅的语法现象出现,例如:

(2)yah kacit kulaputro vā kuladuhitā vāimaṃ trisāhasramahāsāhasraṃ lokadhātuṃ saptaratnaparipūrṇam krtvā tathāgatebhyo‘rhadbhyah samyaksaṃbuddhebhyo dānaṃ dadyāt api nu sakulaputro vā kuladuhitā vā tato nidānaṃ bahu puṇyaskandham prasunuyāt|

【鸠】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

【菩】若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须菩提!于意云何?是善男子、善女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

【真】以三千大千世界遍满七宝,若人持用布施,是善男子、善女人因此布施生福多不?

【笈】若有善家子若、善家女若,此三千大千世界七宝满作已,如来等应等正遍知等施与。彼何意念?善实!虽然彼善家子若、善家女若,彼缘多福聚生?

【玄】若善男子或善女人,以此三千大千世界盛满七宝,持用布施,是善男子或善女人,由此因缘所生福聚,宁为多不?

【义净】若善男子、善女人,以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持用布施,得福多不?

此句意为,须菩提啊,若有善男子或善女人用七宝铺满这三千大千世界,布施给众如来、阿罗汉、正等觉,这善男子或善女人会由此因缘产生很多功德藏吗?鸠摩罗什的翻译“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比较生硬,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缺少表工具或方式的介词“以”,显然是受到原典语言影响,而真谛、玄奘和义净等译本都添加“以”字来对应梵文格尾的语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