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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图知识读本
1.7.1.10 ◆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
◆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中国台湾岛的东北部,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分布在东经123°20′~124°40′、北纬25°40′~26°00′之间的海域,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南屿、北屿、飞屿等岛礁组成,总面积约5.69平方千米。钓鱼岛位于该海域的最西端,面积约3.91平方千米,是该海域面积最大的岛屿,主峰海拔362米。黄尾屿位于钓鱼岛东北约27千米,面积约0.91平方千米,是该海域的第二大岛,最高海拔117米。赤尾屿位于钓鱼岛东北约110千米,是该海域最东端的岛屿,面积约0.065平方千米,最高海拔75米。

钓鱼岛地势北部较平坦,东南侧山岩陡峭,东侧岩礁颇似尖塔,中央山脉横贯东西,盛产山茶、棕榈、仙人掌、海芙蓉等珍贵中药材,栖息着大批海鸟,有“花鸟岛”的美称。钓鱼岛附近海域鱼类资源众多,是中国渔民的传统渔场,此外还拥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黄尾屿是近圆形的死火山,中央高周边低,东侧悬崖陡峭,陡崖处有颇为壮观的直立状节理的岩石裸露。岛屿中央有一形似死火山口的凹地,岛上遍布棕榈树和矮树丛,海岸边到处是大块的火山岩。因岛上鸟多,也被称为“鸟岛”。赤尾屿主体呈尖塔形,岛屿海岸为基岩海岸,陡崖峻峭,岛屿北侧与西侧多礁石。我国现已公布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汉语拼音和位置描述。

中国最先发现、命名和利用钓鱼岛。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岛、赤尾屿等地名的史籍,是成书于明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这表明,早在14、15世纪中国就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

中国对钓鱼岛实行了长期管辖。早在明朝初期,为防御东南沿海的倭寇,中国就将钓鱼岛列入防区。明嘉靖四十年(1561年),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主持、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明确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纳入明朝的海防范围内。清朝不仅沿袭了明朝的做法,继续将钓鱼岛等岛屿列入中国海防范围内,而且明确将其置于台湾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辖之下。

↘明《沿海山沙图》

众多古今中外的地图均标绘钓鱼岛属于中国。明万历七年(1579年)明朝册封使萧崇业所著《使琉球录》中的《琉球过海图》、明崇祯二年(1629年)茅瑞徵撰写的《皇明象胥录》、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绘制的《坤舆全图》、清同治二年(1863年)刊行的《皇朝中外一统舆图》等,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

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为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该图将钓鱼岛列在琉球三十六岛之外,并与中国大陆绘成同色,意指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1809年法国地理学家皮耶·拉比等绘《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绘成与台湾岛相同的颜色。1811年英国出版的《最新中国地图》、1859年美国出版的《柯顿的中国》、1877年英国海军编制的《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等地图,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

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加快对外侵略扩张。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并改称冲绳县。此后不久,日本便密谋侵占钓鱼岛,并于甲午战争末期将钓鱼岛秘密“编入”版图。随后,日本又迫使中国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所有附属各岛屿。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钓鱼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应与台湾一并归还中国。但20世纪50年代,美国擅自将钓鱼岛纳入其托管范围。70年代,美国将钓鱼岛“施政权”“归还”日本。美日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是非法的、无效的,没有也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无论日本对钓鱼岛采取何种单方面举措,都不能改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的事实。中国政府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有信心、有能力捍卫国家主权,维护领土完整。

↘中国舰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巡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