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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图知识读本
1.7.1.8 ◆中国收回租界
◆中国收回租界

租界,是我国在对外战争失败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产物,它吞噬着中国主权的肌体,对中国而言是一种耻辱。租界自出现之日起,就遭到中国人民的反抗,收回租界的斗争一直没停止过。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中国先后收回德、奥、俄三国在天津、汉口两地的5个租界,这是收回租界的开端。从1929年初至1931年上半年,通过外交谈判的途径,中国收回了天津比利时租界,并正式收回了镇江、厦门的英租界与威海卫租借地。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作为反法西斯的同盟国,美、英、法分别与中国政府签订新约,废除在华治外法权,交还在华租界。比利时、挪威、巴西、荷兰、卢森堡等国也宣布放弃在华一切特权。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抗日战争结束。同年11月24日,国民政府正式公布《接收租界及北平使馆界办法》,正式接收各国在当地的租界,完成了收回在华全部外国租界的法律程序,但租界内的外国公产一直无法收回。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国真正完全地取消了租界并收回外国公产和特权,一个主权独立的中国真正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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