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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图知识读本
1.5.6 ◎中国的行政区划
◎中国的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指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对国家领土进行的区域分级划分。我国疆域广大,幅员辽阔,因此古往今来都非常重视对国家进行有效的分级管理,把国家疆域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行政区域。

目前,我国的行政区域基本划为省、县、乡三级。省级行政区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域包括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乡级行政区域包括乡、民族乡、苏木、镇、街道。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旗)、民族乡四级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中国行政区划体系示意图

为便于管理,目前全国普遍分为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四级行政区域。地级行政区域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

“省”这一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起源于元代,一直沿用至今,目前我国有23个省。

自治区是省级民族自治地方,目前我国有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直辖市也叫中央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目前我国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国家设立的特别行政区有2个: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省级行政单位简表

↘中国行政区划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