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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1.5.5.3 工资的国民差异
工资的国民差异

由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率较高,工人的日工资、周工资也就比不发达国家要高。但是,相对的劳动价格,即同剩余价值和产品价值相比较的劳动价格却比较低。

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表现形式,工资的运动规律就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运动规律。在不同国家,或是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决定劳动力价值的因素是不同的。因此,比较资本主义各国工资的差异,必须考虑决定劳动力价值变化的一切因素,即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自然因素,如:劳动者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格和范围,工人受教育的费用,劳动生产率的发展状况以及劳动的外延量和内涵量。所以,即便最肤浅的比较,也应先将不同国家同一行业的平均日工资转化为长度相等的工作日。此外,还必须把计时工资转化为计件工资[2],因为只有计件工资才是计算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力含量的尺度。

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中等的劳动强度,在强度以下的劳动,在生产某一商品时所耗费劳动时间要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不能作为正常质量的劳动。在一个国家内,只有超过社会中等劳动强度以上的劳动,才能改变单纯按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进行的价值计量。但世界市场则与此不同,每个国家都有一个中等的劳动强度,国家不同,劳动的中等强度也就不同。国际市场的商品价值是以世界中等劳动强度的平均数作为计算尺度的,因此,在同一时间内,强度较大的国民劳动将比较小的国民劳动生产出更多的价值,即能够获取更多的货币。

都柏林的施粥站

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工人只得出卖劳动力,取得少量工资,以维持生计。这就使得他们的生活没有保障,长期处于困窘之中。一旦发生经济危机,灾难也就降临了。1846年11月,为了向饥民提供免费餐,都柏林的公益会教徒们在受灾地区组织起第一批施粥站。1847年1月,科克的公益会教徒们每天都要发放6 800升粥。

但是,价值规律[3]在国际上的应用,不仅受劳动强度的影响,还受到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只要劳动生产率较高的国家没有因为竞争而把商品的出售价格降低到和商品价值相等的程度,那么,生产效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也应该是强度较大的劳动。

同一劳动时间生产的商品,在发达国家可以表现为较多的货币,不发达国家只能表现为较少的货币。由此可得出结论: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名义工资比不发达国家高,但绝不是说,实际工资也是如此。由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率较高,工人的日工资、周工资也就比不发达国家要高。但是,相对的劳动价格,即同剩余价值和产品价值相比较的劳动价格却较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工人的名义工资虽然看起来较高,但由于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率较高,资本家占有的剩余价值也就更多。


[1]庸俗经济学: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的简称,是马克思所选定的表明后李嘉图经济学特征的用语。这个词自马克思提出以后,就由马克思主义著述者作了多种含义的表述,它既包括后李嘉图古典经济学,也包括新古典经济学。庸俗经济学特别指专注于分析表面现象(如需求和供给)的著作,指忽视结构上的价值关系,也指不愿意以公正的科学方法探究经济关系,尤其害怕对潜藏在商品交换行为下的阶级关系的研究。

[2]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是两种劳动报酬的分配方法。计件工资随着泰罗科学管理理论的产生而兴起,它以经济人理论出发,以生产某产品的社会平均工时为基础。故要将计时工资转化为计件工资,需以计时当天开始,以这段时间内所做物件的多少为准。

[3]价值规律: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即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按照价值相等的原则互相交换。在私有制社会中,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生产,刺激生产技术的改进,加速商品生产者的分化。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