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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指导
1.8.2.4 四、创业融资的渠道
四、创业融资的渠道

融资渠道,指创业企业的资金来源。对创业者而言,所有可以获得资金的途径都会成为创业资金的来源。创业企业在融资之前必须慎重考虑融资渠道。对一个新企业而言,选择一个较好的融资渠道能够减少其融资成本以及企业以后的经营成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甚至直接决定了其以后的竞争力。目前,新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私人投资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新企业处于融资的不利位置,较难通过传统的融资方式获取资金。所以,私人投资成为新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国际金融公司(IFC)对北京、成都、温州、顺德四个地区的私营企业调查表明:我国的私营中小企业在初始创业阶段几乎完全依赖自筹资金,90%以上的初始资金主要来自创业者、团队成员以及家庭,而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所占的比例非常之小。私人投资大体上包含了以下三种。

1.自我融资

当创业者在准备创业的时候,必须放弃原有的待遇,将自身所有的精力与智慧都投入新企业的管理中。此时,创业者会将自有资金的绝大部分投入创业项目上,这个过程称为自我融资。

创建新企业是一个捕捉机会与机遇的过程,在企业创立初期,融资环境恶劣,创业者越多进行自我融资,新企业在面对诸多不确定的因素时就会有越多的生存空同。同时,在采取股权融资时,创业者也能在新企业中持有较多的股份,在创业成功后会获得更大的回报。另外,自我融资也是一种变相的承诺。如果在投身创业的过程中投入自己的资金,这就向外界展示了自己对新企业的信心,而且由于这些资金都是创业者自身拥有的,在使用过程中会非常慎重。这种信号会给其他投资方一种积极的暗示,适度缓解信息不对称的负面作用,大大增加了其他投资方对新企业投资的可能性。

2.向亲戚朋友融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脉资源,这种资源在创立新企业之初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由于与创业者的个人关系而愿意给予投资,有助于克服由于非个人投资者对创业者不了解而造成的不确定性。这种从创业者家人、亲戚、朋友获得创业所需资金的非正规金融借贷是非常高效的融资方法。

3.天使投资

天使投资是权益资本投资的一种形式,是指富有的个人出资协助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的原创项目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一次性的前期投资。美国规定天使投资人的总资产一般在100 万美元以上,或者年收入在20 万~30 万美元。依据天使投资人投资量的大小,可以将天使投资分为以下几类。

(1)支票天使——他们相对缺乏企业经验,仅仅是出资,而且投资额较小,每个投资额为1 万~2.5 万美元。

(2)增值天使——他们较有经验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运作,投资额也较大,为5 万~25 万美元。

(3)超级天使——他们往往是具有成功经验的企业家,对新企业提供独到的支持,投资额相对较大,在10 万美元以上。

我国的天使投资尚不发达,虽然近几年有所发展,但仍没有太大的起色,其中一个原因在于中国传统的储蓄观念支配着人们的行为。

(二)风险投资公司

风险投资公司是指把所掌管的资金有效地投入富有盈利潜力的新企业,并通过后者的上市或被并购而获取资本增值的企业。除了主顾是一些新企业而不是大型企业以外,风险投资公司在其他方面类似于投资公司。缺乏经验的年轻公司除了资金以外,常常还需要关于企业经营的中肯建议。对此,风险投资公司都能提供。风险投资公司主要的运作流程为将资金投资于新的企业,帮助管理队伍将公司发展到可以上市的程度,然后将股份出售给投资公众。一旦达到这一目标,典型的风险投资公司就会在售出其在公司的权益后转向下一个新的企业。

我国的风险投资行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创业投资公司大部分也是由政府投资组建的,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是来自机构和外资。

(三)投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曾是发达国家创业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但随着创业投资基金的出现,养老金基金等各种契约性金融组织进入创业投资的比重大大增加,并成为创业资本的主要来源。

目前,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还不能成为创业投资活动的主体。美国的金融机构是在风险基金市场发展已经十分成熟的时候进入的,而其投资偏向于处于发展阶段后期的新企业,这时候的投资风险相对来说要小得多,而对于发展初期的风险企业,他们则很少问津。

(四)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机构与个人募集资金,由投资方和管理方协商进行投资理财的基金产品。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

私募基金起源于美国。20 世纪末,有不少富有的私人银行家通过律师、会计师的介绍和安排,向风险较大的石油、钢铁、铁路等新兴产业投资,这类投资完全由投资者个人决定,没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组织,这就是私募基金的雏形。与美国私募基金的发展类似,我国对私募基金的探索也是从风险投资开始的,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尝试可以追溯到20 世纪80 年代。1985 年发布的《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到了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问题,随后筹建了我国第一个风险投资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20 世纪90 年代,大量的海外私募基金开始进入我国,从此掀起了私募基金的热浪。充分利用私募基金,对新企业的创立与成长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五)创业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是指由具有科技或财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操作,并且专门投在具有发展潜力并快速成长的新公司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来源广泛,包括退休基金、保险公司、财团法人、政府创业投资基金、国外资金等。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很好的融资渠道,是现代创业资本的主流形式。虽然现阶段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面临着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等诸多客观条件的制约,但从它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推动作用来看,发展创业基金势在必行。

(六)政府资金

政府资金在很多国家的创业投资发展中发挥了很重要的积极作用。为了鼓励创业投资的发展,政府会向创业投资者和创业投资企业提供无偿的补助。这种补助实际上是政府与投资企业共同筹集创业资本,共同分担创业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以鼓励民间创业投资。

在我国,由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资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由于中小型企业的创新项目不同,创业基金的主要支持方式有以下几种。

1.贷款贴息

当创新项目具有一定规模时,原则上采取贴息的方式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以扩大生产规模,贴息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 万元。

2.无偿资助

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的研究、开发及测试阶段的必要补助,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 万元。

我国各省市均设立有针对当地情况的各种基金,创业者在进入不同地区时,应加大对这些渠道的关注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