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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指导
1.3.3.1 一、创新精神的含义
一、创新精神的含义

创新精神的主体是每一个人,无关国籍、年龄、性别,任何人都可以具有创新精神。大学生作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拥有区别于其他群体的鲜明特点。对大学生的创新精神的界定必然以这一群体的特点为依据。

所谓“大学生”,一般情况下是年满18 岁,接受过国家义务教育,通过高考严格选拔,最终进入大学继续学习的青年群体。大学生整体受教育程度较高,心理发展较为成熟,思维的发展已经由青年初期的形式向青年中期过渡,对社会发展、生活变化、个人发展等问题能够产生较为明确的认知。同时,处于大学时期的学生,尚未走入社会,对未来充满希望,具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对自己社会角色的定位十分重视,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因此,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在对其进行创新精神培养时更应该把握好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品格之间的关系,有针对性地对这三方面进行重点培养。首先,大学生的意识观念仍处于成长发展的阶段,并没有形成完全固有的模式,因此,其更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从而产生一些天马行空的想法,这一特点对创新意识的产生有很大的影响。其次,大学生自身成长阶段所独有的思维特点(即思维更加全面灵活,思维活动倾向于把假设和理论观念相结合等),使其在形成创新思维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最后,从心理发展程度来看,大学生处在从青春期后期向成年期早期转变的过渡阶段,非常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对此阶段的大学生而言,价值观念、人格特征、人生态度都处于不稳定的过程中,这个阶段也是大学生孕育创新品格的最好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