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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健康文化服务项目基础与实践
1.3.1.3 三、生殖健康文化传播服务项目管理的特点
三、生殖健康文化传播服务项目管理的特点

(一)规定性特点

生殖健康文化传播服务项目管理的规定性特点,是指项目服务的国家意志普惠性政策的强制推行,这也是国家政策的一般性特征。2021 年,国务院批准印发了《国家标准2021》,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标准2021》制定各地的实施标准,并要求各地“具体实施标准应在本文件印发后6个月内完成,及时对外公布并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时,《国家标准2021》要求在实施标准的制定中“要确保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标准不攀高,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国家对公共服务项目的政策要求如此明确、具体和详细,足以说明国家对生殖健康文化传播公共服务项目的重视和政策规定的指向性。

(二)保障性特点

生殖健康文化传播服务项目管理的保障性特点,是指公共服务项目不但有国家政策明确的限制性规定,而且还有一系列职责职能保障措施方面的内容规定。比如,《国家标准2021》中明确规定,各地的免费避孕药具由省级项目服务管理机构负责集中采购;由省、市、县和乡等各级服务管理机构承担免费避孕药具的运输、仓储、场地租用、设备购置和维护、药具质量的抽查检测及记录等工作任务;由各免费避孕药具项目服务网点负责承担药具发放使用的初诊排查、咨询指导、提供药具和信息登记等服务内容和任务。《国家标准2021》对每个项目管理的各层级主体管理服务机构应承担的管理服务内容和工作任务环节等分工明确,具体清晰,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职责职能体系。这些详细规定保证了项目服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无疑为服务项目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充分的政策规定和管理制度保障。

(三)公益性特点

生殖健康文化传播服务项目管理的公益性特点,是指公共服务项目都是国家开展的社会公益事业,都是由国家出钱、出力、出人开展的普惠于民的社会公共服务活动。在《国家标准2021》中明确规定了服务项目经费的来源及其牵头负责落实的责任主体。比如,针对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服务项目,文件明示“基本避孕药具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用于避孕药具政府采购、仓储和调拨、初诊排查、发放等服务”,范围内容规定明确,要求具体,可操作性较强。同时,文件中还明确规定了药具服务项目由国家卫健委牵头负责。也就是说,对项目服务管理的责任主体也进行了公益性明确认定。这些规定无疑都为保障服务项目的公益性管理提供了政策制度保障。

(四)系统性特点

生殖健康文化传播服务项目管理的系统性特点,是指服务项目自身所具有的从内容到形式所形成的系统性业态管理体系。所有公共服务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自上而下,层级分明,纵到底;管理功能环环相扣,紧密联系,自成体系。在各管理机构内部,左右相连,协同配合,横到边;管理功能有机联系,协作管理,自成一体。这是公共服务项目管理基本规律的内在要求和项目管理体系固有的基本特点,是对以往公共服务项目成功管理经验的历史总结、继承与发展,也是对以往工作失误和教训的反思与纠正。从20 世纪70 年代初开始,国家为了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各级政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管理机构,形成了从国家主管部门到村居药具发放服务网点的管理层级体系。到了2017 年,随着国家人口形势的发展变化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计划生育药具管理转变为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见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发2017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该《通知》的下发,标志着延续了几十年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于2017 年成为了历史名词。《通知》中最为突出的内容是“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目标不再仅仅是“为计划生育服务”,而是增加了也要“为生殖健康服务”的内容范围要求,标志着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的人群不再仅仅是“为已婚育龄妇女服务”,而是“为育龄夫妇服务”。同时,原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经费也由“中央财政药具专项经费”改为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此外,《通知》还着重强调了“原有的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体系和基本工作制度基本保持不变”等制度规定。到了2021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1 个国家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国家标准2021》,把原来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的“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到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管理范畴的“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公共服务项目”。由此可见,免费避孕药具服务项目的地位和管理主体已经上升到了国家事项的直接管理层面,已经属于国家战略范畴,与原来的管理地位相比管理层级提高了,彰显了其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重要性作用。相应地,其历史原有的管理服务体系的系统性也得到更加充分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提高。

(五)服务性特点

生殖健康文化传播服务项目管理的服务性特点是其本身固有的本质属性。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是所有现代化社会文明进步发展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和标志。现代社会的先进生育文化建设和现代文明家庭的健康发展都离不开社会化生殖保健公共服务项目的保障。这既是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当前的社会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少生、优生、优育等愈来愈成为社会共识,人口再生产已经进入现代型。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对安全易得的社会生殖保健公共服务产品的巨大常态需求。比如,避孕药具已然成为当下所有育龄夫妇和每个育龄家庭必不可少的生活日用品。另外,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呈现的流(引)产率居高不下现象和部分群体的艾滋病及性传播疾病等逐渐高发多发的趋势,已成为当下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这也必将成为各级政府重视和亟须解决的社会公共服务管理问题。在此情况下,建立健全和充分发挥覆盖率高、易得性好和可及性强的运转高效、管理安全的国家生殖健康文化传播服务项目管理体系,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期盼和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生殖健康服务项目管理机构,都应充分发挥医疗服务职能保障体系的大健康服务的功能作用优势,趁势而上,顺势而为,千方百计强化措施落实,广开渠道,优化生殖健康公益服务,普惠于民,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