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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烹饪概论
1.10.3 第三节 茶楼酒肆
第三节 茶楼酒肆

学习目标

1.熟悉市肆风味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了解市肆饮食的基本特征。

《周礼·天官·内宰》说:“凡建国,佐后立市,设其次,置其叙,正其肆,陈其货贿。”所谓“建国”,就是筑城。周人筑城后既划出一块地方设“市”(市场),“市”里设“次”和“叙”(市场管理官员处理事物的处所),“肆”则指陈列出卖货物的场地或店铺(亦包括制造商品的作坊)。城邑市场里“肆”,按惯例以所出卖的物品相划分,所以卖酒的区域、场所、店肆自然被称为“酒肆”。

市肆风味,即人们常说的餐馆菜,是饮食市肆制作并出售的肴馔的总称。它是随着贸易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

《尔雅·释言》:“贸、贾,市也。”《周易·系辞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肆”的本义是陈设、陈列(《玉篇》),而作为集市贸易场所之说,则是其本义的引申。市肆菜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它能根据时令的变化而变化,并适应社会各阶层的不同需求。高档的酒楼餐馆,中低档的大众菜馆饭铺,乃至街边的小吃排档,皆因各自烹调与出售的饮馔特点而形成各自的消费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