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9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

天终于破晓。我黎明即起,花了一两个小时收拾卧室,整理了抽屉和衣柜,做好离开几天的准备。收拾期间,我听见圣约翰走出他的房间。他在我门口停下。我怕他要敲门,幸好没有,只是从下面门缝塞进来一张纸条。我捡起来。纸条上写着:

昨晚你走得太突然。要是多留片刻,你的手应该已经摸到了基督的十字架和天使的冠冕。我十四天后回来,希望到时你能做出明确的决定。在这期间,你要警醒祈祷,谨防坠入诱惑。我相信灵魂是愿意的,但也看出来肉体是软弱的。我将时刻为你祷告。

圣约翰手书

“我的灵魂,”我心里默默说,“愿意做正确的事。至于我的肉体,等获悉上天的旨意之后,我希望它坚强得足以去完成它。反正它肯定坚强得足以寻找、打探和摸索一个出口,让我离开这片疑虑的云雾,找到安心的晴空。”

那天是6月1日,然而早上是阴冷的,雨滴迅猛地泼打我的窗户。我听到前门打开,圣约翰走出去。我在窗边看见他穿过花园。他踏进水汽迷蒙的荒原,走向维克洛斯。他将在那里坐马车。

“再过几个小时,我也要跟随你的步伐,表哥,”我想,“我也要去维克洛斯坐车。我也要去探访某个人,然后再永远地离开英格兰。”

离吃早餐还有两个小时。这段时间里,我在房间里轻轻走动,思考着那件促使我做出这个计划的怪事。我忆起昨晚我心里的感受,因为我清楚地记得那种无法形容的怪异。我忆起听到的声音,追问声音的来源,但依然一头雾水。好像是在我心里,不是在外部世界。难道它只是一种神经印象,一种幻想?我无法猜测或相信,它更可能是某种灵感。那种神奇的情感震动袭来时,宛如那阵摇动了保罗和西拉的监牢的地震90。它打开了灵魂的囚室的门,解开了绳索。它将灵魂从睡梦中唤醒,灵魂跳起来,颤抖着,聆听着,惊骇莫名。然后接连三声呼喊在我受惊的耳朵里振动,钻入我发抖的心,传进我的灵魂;我的灵魂倒是既不害怕也没发抖,而是喜气洋洋的,仿佛正在因为成功摆脱了累赘的皮囊而欣喜不已。

思考结束了,我说:“再过几天,我就能了解到昨晚那个呼唤我的人的近况。既然写信没有用,那么我就亲自去看看。”

吃早餐时,我向戴安娜和玛丽宣布我要出一趟远门,至少要四天后才回来。

“一个人吗,简?”她们问。

“是的,去探听一个让我担心了很久的朋友的消息。”

她们原本可以说,我除了她们没有别的朋友。我毫不怀疑她们有这种想法,因为我经常这么说。但她们真的特别体贴,什么也没说。戴安娜只是问我身体行不行,出远门会不会太累。我看上去非常苍白,她说。我说我没生病,只是情绪焦虑,希望很快可以得到缓解。

接下来的安排很轻松,因为不必费唇舌回应询问或猜测。我说过现在不愿披露我的计划以后,她们便如我所愿,友好而明智地保持沉默,给了我自由行动的权利。如果她们遇到相同的情况,我也会这么做的。

下午3 点,我离开了荒原居。4 点刚过不久,我便站在维克洛斯的路标柱下面,等候马车来将我送到遥远的索恩菲尔。路上无人,群山荒芜,寂静之中,我听见马车从极远的地方驶过来。一年以前,某个夏日黄昏,正是在这个地方,我下了这辆车。当时多么凄凉、绝望和茫然啊!马车应我招手停下。我坐进去了,这回不必将所有财产都用来付车费。再次踏上前往索恩菲尔的道路,我感觉自己像是飞回家的信鸽。

路上走了三十六个小时。我礼拜二下午离开维克洛斯,随后的礼拜四清早,为了让马儿喝水,马车停在某个路边旅馆;旅馆周围风景如画,平缓的地貌和青翠的色调迥然有别于北中部峻峭的荒山野岭,那些绿色的树篱、连绵的田野和覆盖着牧草的低矮山坡,在我看来似曾相识。是的,我认出了这片风光的特色,我的目的地肯定已经很近了。

“这里离索恩菲尔府多远?”我问旅馆招待。

“只有两英里,小姐,在田野那边。”

“我的旅途结束了。”我心里想。我下了车,行李箱交给招待,让他替我好好保管,又付掉了车费。车夫心满意足地走了,明亮的阳光照耀着旅馆的招牌,上面用金字写着:“罗切斯特酒馆”。我的心不由得一跳,原来我已经到了主人的地盘。有个念头又让它沉下去。

“你的主人可能已经去了英吉利海峡对岸,这你应该有数的。即便他目前就在索恩菲尔,你匆匆赶过去,他身边是谁呢?是他那个发疯的妻子,你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你都不敢跟他说话,或者跟他见面。你已经失去了你的工作,最好别再往前走了,”我心里的声音告诫说,“问问旅馆的人吧,你想知道的,他们都能告诉你,他们能立刻化解你的担忧。去找那个人,问他罗切斯特先生在不在家。”

这个提议是明智的,但我不愿强迫自己照着做。我特别害怕答案会让我崩溃绝望。延长疑虑就是延长希望。我还能借着希望的星光,再看那座府邸一眼。前面有个围栏闸口,里面正是我曾经匆匆走过的田野;逃离索恩菲尔那天早晨,我被怨恨的怒火冲昏了脑袋,变得耳聋目盲,慌不择路地闯入了这片田野。我走得非常快!有时甚至跑了起来!我特别渴望遇到那片熟悉的树林!我看见一些认识的零落的树,树后是熟悉的草地和山坡,心里激动极了!

树林终于出现了,树上的鸦巢黑黝黝的,一阵响亮的鸦鸣打破了早晨的宁静。奇怪的欢乐激励着我,我加快了脚步。又穿过一块田地,一条小路蜿蜒向前,远处是后院围墙和勤杂房,府邸本身和鸦巢还看不见。“我应该走到它前面去,”我拿定了主意,“到前面我立刻能看见雍容华贵的垛堞,还能认出主人房间的窗户,也许他就站在窗边,因为他起得早。也许他出来散步了,正在果园里,或者在前面的石板路上。能看见他就好啦!看一眼就好!如果真的看见他,我会不会发疯一样向他跑过去?我说不准,我不知道。跑过去又怎样?愿神保佑他!那又怎样?我再次尝到他的注视给我的生活带来的美好滋味,又能伤害到谁呢?我准是疯了,这时候他也许正在望着太阳从比利牛斯山上升起,或者波澜不兴的南海91。”

我沿着果园低处的围墙走,转过墙角,那里有个园门,门内是草地,门两边各有一根石柱,上面顶着石球。从一根石柱后面,我能悄悄观察那座楼房的整个正面。我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想看看是否有哪个卧室的百叶窗尚未拉起;垛堞、窗户和长长的正面,我从这个隐秘的位置全都能看得见。

几只乌鸦在上方盘旋,它们也许看见我侦察的样子。我很好奇它们是怎么想的。它们肯定觉得我开始非常谨慎和胆怯,慢慢变得非常大胆和嚣张。先是偷偷看一眼,接着是久久地凝望;然后离开我的藏身之处,走进了草地,突然在大楼前面停下脚步,死死地、凄恻地盯着它看。“开始为何那么战战兢兢?”它们可能会问,“现在又为何如此不管不顾?”

让我打个比方吧,读者。

有个男子发现他的情人睡在长满苔藓的河岸上。他想要看看她漂亮的脸庞,不吵醒她。他蹑手蹑脚走过草地,小心翼翼地不发出任何声音。他站住了,以为她已经惊醒;他往后退,千万不能被发现。一切静悄悄的,他继续前进,在她身边弯下腰。一张薄纱遮住她的面庞,他将其掀起,腰弯得更低了。现在他的眼睛期待着美人的模样,温暖、娇艳、可爱而安详。他匆匆看了一眼!但他的眼神定住了!他吓了一跳!他骤然狂暴地抱起那个躯体,而在片刻之前,他却连碰一下也不敢!他哭喊着一个名字,放下怀抱里沉重的躯体,疯狂地望着它!他又紧紧抱着它,放声痛哭,眼神呆滞,因为他再也不怕自己发出的声音、做出的动作会把她吵醒。他原本以为爱人甜蜜地睡着了,现在才发现她已经死透了。

我又害怕又高兴地望向一座华丽的楼房,结果却看见一座乌黑的废墟。

其实不必躲在门柱后面,偷偷观察卧室的格子窗,唯恐里面有人在活动!也不必聆听开门的声音,幻想石板路或者石子路会传来脚步声!草坪和庭院已经荒芜,大门洞开,里面空空如也。房子正面就像我曾在梦里见到的那样,变成了一堵薄如贝壳的断墙,高高的,摇摇欲坠,镶嵌着没有玻璃的窗户,也没有屋顶,没有垛堞,没有烟囱,一切均已崩塌。

而且周围死气沉沉,弥漫着荒郊野岭的寂寞气息。怪不得写信给这里的人从来收不到回函,那就像把信寄到教堂里的墓穴。那些恐怖的乌黑石头诉说着败落的府邸遭遇了什么样的灾难,那就是火灾。但火是怎么烧起来的?这场灾难背后有什么故事?除了砂浆、大理石和木制品,还有什么损失?家破是否伴随着人亡?如果是,谁遭了殃?这个问题太可怕,这里没有人能回答,也找不到半点蛛丝马迹。

里里外外查看过这些断壁残垣之后,我发现灾难不是新近发生的。我想冬雪曾经飘进那个洞开的拱门,冬雨曾经泼打那些空虚的窗棂;因为在一堆堆湿漉漉的垃圾里面,春天已经培养出了植物:各种花草杂乱地生长在石头和倒塌的梁木之间。唉!灾难发生以后,这片废墟的倒霉主人去哪里了呢?他在哪个国度?是否安然无恙?我的眼睛不自觉地望向大门附近教堂灰色的塔楼,我问:“他现在和达梅尔·德·罗切斯特分享着那个狭窄的石棺吗?”

这些问题必须得有答案。答案只能去旅馆找,于是不久后我便回去了。店东亲自将早餐送进客厅。我请他关门坐下,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但他照做以后,我却不知从何说起。我特别害怕听到不想听的答案。然而我刚目睹了那种凄凉境况,心里对听到一个悲惨故事多少有点准备。店东是个外貌体面的中年男子。

“你肯定知道索恩菲尔府吧?”我终究还是开口了。

“是的,小姐,我在那边住过。”

“是吗?”不是我在的时候,我想,我不认识你。

“我当过已故的罗切斯特先生的管家。”他补充说。

已故!我仿佛被一直试图躲闪的重拳击中了。

“已故!”我倒抽了一口气说,“他死了吗?”

“我说的是现在那位绅士爱德华先生的父亲。”他解释说。我又能呼吸了,我的血液恢复了流动。这些话让我大为宽慰,爱德华先生——我的罗切斯特先生(不管他在哪里,愿神保佑他)——至少还活着,总之他是“现在那位绅士”。这话真让人高兴!看来他将要说出的话,无论说的是什么,我都能相对平静地接受。既然他不在坟墓里,我想就算听到他去了安蒂波德斯群岛92,我也是可以接受的。

“罗切斯特先生目前住在索恩菲尔府吗?”这当然是明知故问,但我不愿现在就问他实际上在哪里。

“没有,小姐,没有啊!没有人住在那里。我猜你不是本地人,否则你应该已经听说去年秋天发生的事情。索恩菲尔府现在变成废墟了,是在秋收前后烧毁的。可怕的灾难!这么一座值很多钱的房子全给毁了,家具也几乎烧得精光。三更半夜突然起了火,从米尔科特的救火车还没赶到,整座房子已经烧成一片火海。那个景象非常可怕,我亲眼看到了。”

“三更半夜!”我喃喃地说。是的,那向来是索恩菲尔出人命的时刻。“火是怎么烧起来的知道吗?”我问。

“大家都是猜的,小姐,大家都是猜的。其实,照我说啊,没什么好怀疑的,事实就是那样。你也许不知道,”他把椅子稍微挪得更靠近桌子,压低了声音继续说,“那座房子里关着一位发疯的女士?”

“我好像听说过。”

“她被看得非常紧,小姐,甚至好几年,人们都无法确定有她这个人。没人见过她,大家只是听到谣言,说府上有这么个人。至于她叫什么名字,是什么人,谁也不知道。大家说她是爱德华先生从外国带来的,有人认为是他的情人。但一年前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一件非常奇怪的事。”

现在我怕听到自己的故事。我努力让他回到主要的事实上来。

“这位女士呢?”

“小姐啊,”他回答说,“这位女士原来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这个真相大白的经过真是特别奇怪。曾经有一位年轻的女士,是府上的家庭老师,罗切斯特先生爱上……”

“但火灾你还没说。”我提醒他说。

“马上就说到了,小姐,罗切斯特先生爱上了家庭老师。用人们都说从来没见过他那么爱一个人,她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他们常常观察他,小姐,你知道的,用人们就是这副德行,他把她看得比什么都重。最关键的是,除了他,没有人觉得她非常漂亮。他们说她的个子很小,简直像个小孩。我是没见过她,但我曾经听丽雅,就是他们家的女佣,说起过她。丽雅特别喜欢她。罗切斯特先生大概四十岁,这个家庭老师还不到二十。你知道,当这种年纪的绅士爱上小姑娘,他们往往像是中了蛊。嗯,他想和她结婚。”

“这一部分的故事请你回头再讲给我听,”我说,“现在我特别想知道火灾的情况。这个疯女人,罗切斯特太太,很可疑吧?可能是她放的火。”

“你说得对,小姐,火肯定是她放的,除了她没别人。她有个看守,叫普尔太太,很能干的女人,非常靠得住,但有个缺点,那是大多数护士和看守都有的通病,就是身边总是藏着一瓶金酒,时不时会喝得太多。这是值得原谅的,因为她的工作很辛苦,但说到底还是太危险了,因为普尔太太喝醉睡着以后,那个疯女人狡猾得像巫婆,会从她口袋里拿钥匙,开门把自己放出去,在屋子里到处乱转,随心所欲地做了许多坏事。他们说她有一次差点把她丈夫烧死在床上,但我不知道具体情况。不过,在这天夜里,她放火烧了她的卧室隔壁那间房的帐幕,然后跑到下一层楼,从那个房间一路走到家庭老师的卧室,在床上点了火,她疯归疯,但好像知道发生了什么,特别恨那个家庭老师,但幸亏那张床没人睡。家庭老师两个月前跑掉了,罗切斯特先生派了很多人去找她,好像她是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贝,但始终没有她的消息。因为失望,他的脾气变得很糟糕,非常糟糕,他本来脾气就不好,但失去她以后才变得人见人怕。他还想一个人住。他打发了管家婆费尔法克斯太太,让她去投靠远方的亲戚,但这件事他办得很漂亮,给她安排了一笔终身年金;她配得上这份待遇,她是个非常好的女人。他监护的阿黛尔小姐被送去了学校。他和所有名流断绝了关系,自己在府上闭门不出,像个隐士。”

“不会吧!他没离开英格兰吗?”

“离开英格兰?当然没有啊!他连大门都不愿意迈出半步,不过到了夜里,他就会像个幽灵,在庭园和果园里走来走去,跟发了疯没什么两样。我认为他的确是疯了,因为在遇到那个可恶的家庭老师之前,他不是这样的,小姐,你不可能见到比他更开心、更勇敢、更聪明的绅士。他这个人不喝酒,不打牌,不赛马,不像别的绅士。他不是非常英俊,但他的勇气和胆识比谁都厉害。我从他小时候就认识他,你知道吗,就我来说,我常常希望那个爱小姐在来索恩菲尔府之前掉进海里淹死了。”

“看来失火的时候罗切斯特先生在家了?”

“是的,当时他确实在家;楼上楼下烧起来以后,他跑到阁楼上,叫醒用人们,亲自帮他们逃到楼下,又回去救他的疯老婆。然后他们大声喊他,说她在屋顶。她站在屋顶的垛堞上挥舞着双手,大喊大叫,叫声响得一英里外都能听见;这是我亲眼看到和听到的。她的个子很高大,黑色的头发很长,我们能看见她站在那里,头发在火焰前面飘扬。我亲眼看到,其他几个人也亲眼看到,罗切斯特先生从天窗爬上屋顶。我们听见他大喊‘贝莎!’我们看见他走过去,然后,小姐啊,她大吼一声蹦起来,随即在石板路上摔得稀巴烂。”

“死了吗?”

“死透了!唉,她的脑浆和血在石板上溅得到处都是。”

“我的天哪!”

“你是应该惊叹,小姐,那太可怕了。”

他打了个寒战。

“后来呢?”我追问。

“嗯,小姐,后来房子彻底烧毁了,现在只剩几面墙还立着。”

“还有其他人死了吗?”

“没有,但也许死了反而更好。”

“你这话什么意思?”

“可怜的爱德华先生!”他感慨地说,“我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有人说他把第一个妻子藏起来,在她还活着的时候,就想娶第二个,落得这个下场罪有应得。但从我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很可怜。”

“你不是说过他还活着吗?”我着急地说。

“是的,是的,他是活着,但许多人觉得他还不如死了好。”

“为什么?怎么会?”我的血又变冷了。“他在哪里?”我问,“他在英格兰吗?”

“唉……唉,他是在英格兰,他没法离开英格兰,我想他现在哪里也去不了。”

这太让我痛苦了!这个人竟然还磨磨叽叽的,不肯爽快说清楚。

“他现在是瞎子,”他终于说了,“是的,我的爱德华先生已经瞎了。”

这倒没我预想的糟糕。我原本害怕他疯了。我鼓起勇气,问是什么造成了这出惨剧。

“这都怪他自己太勇敢,或者说太好心,小姐。他不肯逃离那座房子,非得先把其他人弄出去。罗切斯特太太从垛堞上跳楼自尽以后,他终于从大楼梯跑下来,但这时房子发出一声巨响,倒塌了。他是从废墟里被救出来的,还活着,但伤得很重。一根倒下来的横梁正好给他提供了一点保护,但一只眼睛被打出来了,还有一只手也被压烂了,外科医生卡特先生不得不直接锯了它。另外一只眼睛烧伤了,也失去了视力。他现在真的很无助,又瞎又残废。”

“他在哪里?他现在住在什么地方?”

“在芬丁,他拥有的一座别墅,离这里三十英里,是个十分凄凉的地方。”

“谁跟他在一起?”

“老约翰和他老婆,他不肯要别人。他们说他现在相当崩溃。”

“你有什么交通工具吗?”

“我们有一辆翠轼93,小姐,非常漂亮的翠轼。”

“立刻把车准备好,如果你的马夫能在天黑前把我送到芬丁,你平时收多少车费,我愿意给你和他两倍的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