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我尽量积极忠实地继续在乡村学校的劳动。开始真的很难。我全力以赴,过了一段时间,终于能够理解我的学生和她们的性格。她们完全没受过教育,神情十分呆滞,在我看来笨得不可救药;乍看之下所有人都很笨,但我很快发现自己错了。和受过教育的人一样,她们之间也是有区别的;我渐渐了解她们,她们也开始了解我,这种区别越发明显。我的人和语言、我的规矩和习惯不再让她们感到惊奇以后,我立刻发现这些长得蠢兮兮、说话不利索的乡下姑娘当中,有几个竟然非常聪明。大多数表现得很听话,也很客气;我发现了好几个堪称模范的学生,她们天生讲礼貌,懂得自尊自爱,能力也很强,所以赢得了我的亲善和喜爱。这些学生很快乐于认真完成作业,保持个人卫生,按时学习课程,养成安静和遵守纪律的习惯。她们进步非常快,有几个甚至进步惊人,我真的以此为荣,感到很幸福;另外,我自己开始喜欢几个最优秀的姑娘,她们也喜欢我。学生里面有些是农民的女儿,几乎是大姑娘了。这几个已经会读书、写字和缝纫;我教她们一些语法、地理和历史的入门知识,以及更复杂的针线活。她们当中有几个挺难得的,既热爱学习,又追求进步;我曾在许多个黄昏去她们家做客。她们的父母(农民夫妻)热情招待了我。我十分乐于接受他们朴实的善意,并报以周到的礼数。礼数周到意味着由衷尊重他们的感情;这种态度他们有时候并不习惯,但却很喜欢,而且对他们是有好处的,因为他们会觉得自己受到尊重,从而努力提升自己的表现,免得辜负了别人的敬意。

我感觉自己在邻里间大受欢迎。每次出门,我到处听见亲切的问候,别人对我总是笑脸相迎。活在众人的喜爱当中,虽然只不过是劳动人民的喜爱,感觉就像“坐在阳光里,安宁而美好”;内心的恬静在这种阳光下发芽和开花。这些日子里,我的心情常常是感恩的,很少有愁苦消沉的时候。可是,读者啊,实话告诉你吧,在这种安宁有用的生活中,我白天尽忠职守给学生上课,傍晚心满意足地独自画画看书,夜里却经常冲进一些奇怪的梦境;梦里色彩斑斓,惶惑惊慌,洋溢着幻想、挑逗和激情的气息;在那些奇妙的画面里,我心里战战兢兢,浑身燥热难忍,期待着浪漫的相逢;每当到了兴奋的紧要关头,我仍然一次又一次遇见罗切斯特先生,仿佛躺在他的怀里,听见他的呢喃,凝望他的眼睛,抚摸他手和脸,深深爱着他,也被他爱着——于是和他白头偕老的希望又重生了,强烈热切如同当初。然后我从梦中醒来。然后我想起自己的位置和处境。然后我坐在没有帐幕的床上,颤抖着,哆嗦着;然后寂静的黑夜目睹了绝望的抽搐,耳闻了纵情的痛哭。等到翌日早晨9 点,我准时开课,心情平静而安定,完全能够胜任当天的例行任务。

罗莎蒙德·奥利弗言而有信,果然常常来看我。她一般是在早上骑马来学校。她会骑着小马轻快地奔到门口,有个穿制服的用人骑马跟在后面。她穿着紫色骑装,戴着漂亮的黑绒亚马孙帽,长长的卷发亲吻着她的脸颊,在她肩上飘动;难以想象有什么东西比她这身打扮更加精致。她就这样踏进粗陋的教室,施施然走过几排目眩神迷的乡下孩子。她通常在里弗斯先生讲教义答问的时间来。这位客人目光恐怕很犀利,看穿了年轻牧师的心。他似乎能够本能地察觉到她来了,即便并未亲眼见到;有时他也没看着门口,但只要她一出现,他就会脸红,板得像大理石的脸虽然拒绝放松,却会产生细微的变化;与蠕动的肌肉、闪躲的目光相比,面无表情更能展现出他闷在心里的热切。

她当然知道自己的魅力。其实圣约翰在她面前并没有隐瞒心动的感觉,因为他隐瞒不了。尽管他是个克制情欲的基督徒,每逢她走上前打招呼,高兴地、热乎地,甚至怜爱地冲着他的脸微笑,他的手会发抖,他的眼睛会发亮。他虽然没有开口,但哀伤而坚毅的表情仿佛在说:“我爱你,我知道你喜欢我。我呆若木鸡,不是因为害怕失败。如果我奉上自己的心,我相信你会接受。但那颗心已经摆在圣坛上,圣坛周围的火已经点燃。很快它不过是一件被烧掉的祭品而已。”

然后她会噘起嘴,像个失望的小孩,会有一片愁云遮住她原本喜形于色的脸庞;她会抽回被他握住的手,一时赌气扭过头去,不再看着那张既像英雄又像殉道者的脸。假如她就此离去,圣约翰无疑愿意放弃尘世的一切去追她,呼唤她,挽留她;但他不愿意用升天的机会换取爱情的乐土,不愿放弃进入真正而永恒的天堂的希望。况且他还渴望浪迹天涯、建功立业,他喜欢吟诗作对、传道解惑,不能让一段激情束缚了这些天性。他不能也不愿舍弃传教士的荒凉战场,转而追逐河谷府的安宁和舒适。我知道这么多,是因为他尽管沉默寡言,但曾在我的逼问之下,吐露了许多心声。

奥利弗小姐已经多次屈尊光临我的寒舍。我全面认识了她的性格,她这个人既不神秘也不虚伪。她爱撒娇,但并不薄情;爱挑剔,但并不卑鄙自私。她娇生惯养,但没有被彻底宠坏。她性子急,但脾气好;爱慕虚荣(这是难免的,毕竟长得那么美),但并不做作;慷慨大方,不以富贵骄人;真诚,足够聪明,欢乐活泼,无忧无虑。总而言之,甚至在我这种冷静的同性旁观者看来,她也非常迷人;但她不是特别有意思,也没什么过人之处。圣约翰两个妹妹的思想可比她有深度多了。然而我还是喜欢她,就像喜欢我的学生阿黛尔一样,只不过阿黛尔是我照顾过和教过的孩子,我对她的感情,自然比一个同样可爱的成年熟人更深厚一些。

她曾经友好地开过我的玩笑。她说我很像里弗斯先生,当然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我“没有他十分之一好看,虽然我是个相当文雅的小人儿,可他是个天使”。然而,我的善良、聪明、冷静和坚定都像他。她说我在乡村教师中是个lusus naturae[1],还说我以前那些不为人知的遭遇肯定可以写成一本有趣的爱情小说。

有一天傍晚,她乱翻我厨房里的橱柜和抽屉;她很像小孩,好奇心特别重,有点轻举妄动,但倒也不让人讨厌;她先是找到两本法文书、一本席勒、一本德文语法和词典,然后又发现我画画的工具和几张速写,包括一张铅笔素描,上面画着一个漂亮的小胖妞,是我的学生,还有几张在荒原谷和周边荒野上画的风景。她一看惊呆了,然后又兴奋又高兴。

她问我这些是不是我画的,懂法语和德语吗?说我简直是宝贝!简直是奇迹!说我画得比她在某某镇小学的老师还要好。问我是否愿意替她画一幅肖像,她要拿给爸爸看。

“愿意啊。”我说。想到能够对着如此完美、如此光彩照人的模特作画,我不由感到一阵艺术家的兴奋和快乐。当时她穿着深蓝色丝裙,胳膊和脖子裸露着,唯一的饰品是她天然卷的栗色长发,散披在肩上,有一种不羁之美。我拿出一张质量上乘的卡纸,仔细画了轮廓。我决定画成彩色的。当时天色已晚,我叫她改天再来给我当模特。

她把我的情况告诉了她父亲,翌日傍晚,奥利弗先生亲自陪她来了。他身材挺高,鼻子很大,中等年纪,头发灰白,站在漂亮的女儿身边,活像紧挨着娇艳花朵的灰色塔楼。他似乎不爱说话,也许还有点傲慢,但对我非常友善。看了罗莎蒙德的肖像画的草稿,他非常高兴;他说我一定要把它画完。他还坚持请我第二天傍晚去河谷府做客。

我去了。我发现那是一座漂亮的大宅,许多地方表明主人特别有钱。我在的时候,罗莎蒙德一直兴高采烈。他父亲很客气。喝过茶后,他跟我聊天,高度赞扬了我在荒原学校的表现,说他唯一担心的是,根据他的所见所闻,我在这个地方有点屈才,恐怕不久将另谋高就。

“对啊,”罗莎蒙德附和说,“爸爸,她可聪明了,去富贵人家当老师也绰绰有余。”

我想我宁可在这里待着,也不愿去什么富贵人家。奥利弗先生说起里弗斯先生,以及里弗斯家族,言辞间流露出极大的敬意。他说这家人是本地历史悠久的望族,祖上很有钱,整个荒原村曾经都是他们家的;他认为即便现在,那家人的代表只要愿意,也完全可以和最好的家族联姻。他说这么优秀能干的年轻人,竟然决定去当传教士,实在是太可惜了,相当于白白浪费了宝贵的生命。看来罗莎蒙德的父亲不会反对她嫁给圣约翰。奥利弗先生显然认为年轻牧师的血缘、家世和神圣职业足以弥补财产上的欠缺。

那天是11月5 号,是假日76。我的小帮手陪我一起打扫过房子,拿着我给她的一便士高高兴兴走了。我周围的一切干净明亮,地面清洁过了,炉栅擦得发亮,椅子也已经好好抹过。我还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现在可以随意享受下午的时光了。

翻译几页德文花了一个小时,然后我拿起颜料盒与画笔,开始完成罗莎蒙德·奥利弗的肖像画,这件事做起来轻松多了,因为比较容易。头部已经画好,只剩背景需要上色,衣服需要加上阴影的效果;丰润的嘴唇也需要加一抹胭脂红,这里和那里需要多画一绺柔顺的卷发,碧蓝的眼珠下面的睫毛需要画得更黑。我聚精会神画着这些好看的细节,这时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的房门随即打开,圣约翰先生走了进来。

“我来看看你假期是怎么过的,”他说,“没有在胡思乱想吧?没有啊,那很好,画画的时候你不会感到孤独。你看,我还是不相信你,虽然现在看来,你很好地忍受了寂寞。我带了本书来,给你夜里打发时间。”他在桌子上摆了一本新书,是一首诗,一首天才之作。当年是现代文学的黄金时代,读者非常幸运,常常有幸拜读这些新出的杰作。唉!我们现在的读者可没那个福分。但别丧气!我在此无意指责或抱怨。我知道诗歌未死,天才仍在。玛门77尚未战胜它们,尚未将它们缚住或刺伤。它们终将卷土重来,出现在我们面前,展示它们的自由和力量。它们是强大的天使,在天堂里好着呢!它们笑看卑鄙的灵魂大奏凯歌,哀号的弱者一败涂地。诗歌毁灭了吗?天才消失了吗?没有!庸俗啊,别这样,别让嫉妒促使你这么想。是的,它们不仅活着,还君临天下,普度众生。没有它们无远弗届的神圣力量,你将置身于地狱——那个地狱就是你自己的平庸。

当时我如饥似渴翻阅那本崭新的《马米恩》78(那可是《马米恩》啊),圣约翰弯下腰来看我的画。他颀长的身形吓得立刻弹直了,但什么也没说。我抬头看他,他躲开我目光。我很清楚他的想法,能看穿他的心思;当时我比他镇定和冷静,气势暂时胜过他一头,于是决定借此机会开导开导他。

“真是个刚强和克制的人,”我想,“他对自己太狠心了,感情和痛苦全藏在心里,一点也不表示、坦白和透露。聊一聊这个甜美的罗莎蒙德,这个他觉得不该娶的女人,肯定对他有好处。我来逼他开口。”

我先是说:“请坐,里弗斯先生。”但他又重弹老调,说马上就走。“非常好,”我在心里默默说,“你想站着就站着吧,但我已经决定了,现在不放你走。孤独对我来说多糟糕,对你来说就有多糟糕。我来试试能否发现你的心门,在那个大理石胸膛上找到裂缝,灌注一滴同情的药水给你。”

“画得像吧?”我出其不意地问。

“像!像谁?我没仔细看。”

“你仔细看了,里弗斯先生。”

他被我这种突然而奇怪的粗鲁态度吓到了,震惊地看着我。“这就让你吃惊啦,”我默默念道,“我可不打算因为你的表情有点僵硬便饶了你。你给我等着。”我接着说:“你刚才看得很仔细,很清楚,但我不反对你再看一遍。”我说完站起来,把画放到他手上。

“画得真好,”他说,“色彩非常柔和清晰,线条非常优雅和准确。”

“是的,是的,这些我全知道。但画得像吗?它像谁?”

他吞吞吐吐地说:“像奥利弗小姐吧,我猜。”

“当然是她。好啦,先生,为了奖励你猜得对,我答应给你重新画一幅,和这幅一模一样的,不过你得保证收下这份礼物。我可不想浪费时间和精力,来做一样你认为毫无价值的东西。”

他继续盯着那幅画,越看抓得越紧,越看显得越喜欢。“真像啊!”他喃喃地说,“眼睛画得很好,颜色、亮度和神情都是完美的。它竟然还在笑!”

“拥有一幅相同的画,对你来说是安慰还是伤害?告诉我。如果你拥有这幅画,当你到了马达加斯加、好望角或者印度,它会给你带来安慰吗?又或者看到它,你将忆起一些只会让你愁闷伤心的往事?”

他偷偷抬起头,茫然困惑地望了我一眼,又盯着那幅画细看。

“我想拥有它,这是肯定的;至于拥有它是不是睿智或者聪明之举,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的思想没有圣约翰那么崇高,自从确定罗莎蒙德真的喜欢他、她父亲也不太会反对这门亲事以来,便决心要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在我看来,如果他变成奥利弗先生的巨额财富的所有者,那么他可以用那笔钱去做许多好事,胜于去炎热的太阳下面浪掷他的天赋和力量。拿定这个主意之后,我回答说:

“据我所知,更为睿智或者聪明的做法,是你把画中人一并给要了。”

这时他已经坐下,把画摆在面前的桌子上,双手扶额,怜爱地看着它。我察觉他对我的大胆既不生气也不吃惊。我甚至看得出来,我这样公然提起他曾以为不可触碰的话题,这样毫无顾忌地谈论它,已经给了他一阵前所未有的高兴,一种他未曾奢求过的轻松。和外向的人相比,内向的人往往真的更需要坦诚讨论他们的情感和哀愁。禁欲主义者无论怎样道貌岸然,终归也是人;勇敢而善意地“闯入”他们的灵魂那片“沉默的海洋”,往往是帮了他们的大忙。

“她喜欢你,我很肯定,”我站在他的椅子后面说,“她父亲对你挺尊重。还有啊,她是个漂亮的姑娘,确实有点没脑子,但你有脑子,足够管好自己和她两个人。你应该娶她。”

“她真的喜欢我吗?”他问。

“当然,她最喜欢的就是你。她不停地说起你,她聊天的时候,最喜欢谈论、最经常提起的就是你。”

“听你这么说我非常高兴,”他说,“真的,你接着说,再给你十五分钟。”他竟然真的掏出了表,放在桌上计时。

“但接着说有什么用呢?”我问,“你也许正在准备反击的铁拳,或者打造一条全新的锁链来拴住你的心。”

“别想这些打打杀杀的事。请和我一样,来想象我迷醉在温柔乡的场面吧:爱情像新挖的源泉,从我心里喷涌而出,哗哗流淌的甜蜜泉水,淹没了我的心田;多年以来,我精心耕耘,刻苦劳动,辛勤地给这片田野埋下一心向善和克制情欲的种子。现在一阵甜蜜的洪水将其淹没,那些稚嫩的萌芽全泡在水里,遭受着可口毒药的侵蚀。现在我看见自己趴在河谷府休息室的脚凳上,就在我的新娘罗莎蒙德·奥利弗的脚边;她用甜美的声音跟我说话,用那双你的巧手画得十分逼真的美丽眼睛望着我,两片红彤彤的嘴唇朝我微笑。她是我的,我是她的,这种现世的生活和易逝的浮华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嘘!别说话,我的心充满欢乐,我的感觉如痴似醉,让我静静度过刚才限定的时间。”

我顺从了他的心愿。表嘀嘀嗒嗒在响,他的胸膛起起伏伏,我静静站着。这片寂静里十五分钟很快过去了,他收起表,放下画,起身站到壁炉旁边。

“好了,”他说,“那点时间是给痴狂与幻想的。刚才我用鬓角贴着诱惑的胸膛,自愿让她用鲜花做成木轭套在我的脖子上;我品尝了她的酒杯。枕头灼热,花环里有毒刺,酒是苦的;她的承诺是空洞的,她的好意是虚假的。我看见和知道这一切。”

我惊奇地望着他。

“说来奇怪,”他继续说,“我疯狂地爱着罗莎蒙德·奥利弗——其实她是我的初恋,我全心全意爱着她,爱着这个极其美丽、优雅、迷人的对象;但与此同时,我却冷静而清楚地意识到,她不会是一个好妻子,她不适合做我的人生伴侣,结婚一年内我将发现这一点;紧随十二个月的狂喜而来的,将是终身的后悔。这个我是知道的。”

“确实奇怪!”我情不自禁叫了起来。

“我内心完全能感受到她的魅力,”他接着说,“但我也深深知道她的缺点;她的缺点就是,她根本无法理解我的志向,无法配合我的行动。罗莎蒙德愿意吃苦、劳动、传播福音吗?罗莎蒙德甘当一个传教士的妻子吗?绝不!”

“但你不一定要当传教士啊。你可以放弃那个计划。”

“胡说八道!放弃什么!放弃我的天职?放弃我的伟业?放弃我为住进天堂的华厦而在地球打下的基础?那些传教士团结一致,致力于一个光辉的理想,就是提升同类的处境,到无知的地方去传播知识,让和平取代战争,让自由取代束缚,让宗教取代迷信,让天堂的希望取代地狱的恐惧,而你要我放弃成为他们一员的希望?我怎么可能放弃?那比我自己的血还要珍贵。那是我一定要追求的目标,也是我活着的意义。”

我无语了很久,然后说:“那奥利弗小姐呢?她的失望和伤心对你来说无所谓吗?”

“奥利弗小姐身边不缺追求她、奉承她的人;不用一个月,我的样子就会彻底从她心上抹去。她将忘记我,嫁给某个也许比我更能让她幸福的人。”

“你说得很绝情,但其实心里很痛苦。你最近都消瘦了。”

“不。如果我瘦了一点,那是因为我在担心未卜的前途,我动身的日子一拖再拖。就在今天早上,我还得到消息,说接替我的人可能要三个月后才来,我等他已经等了很久,三个月说不定会变成六个月。”

“每当奥利弗小姐走进教室,你都会发抖和脸红。”

又一阵惊讶的表情掠过他的面庞。他做梦也没想到竟然有女人敢如此和男人说话。至于我,我觉得这样说话很正常。我习惯直言不讳地与坚强、谨慎和文雅的人交流,不管对方是男是女,我非得冲破寒暄客套的防备,跨过推心置腹的门槛,攻占他们内心最深处,然后才肯善罢甘休。

“你真的很特别,”他说,“胆子不小。你有勇敢的精神,还有犀利的眼光,但请恕我直言,你对我的感情的解读有一部分是错误的。你把我的感情想得过于复杂和强烈。其实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重感情。当我在奥利弗小姐面前脸红和发抖,我并不可怜自己。我谴责那种弱点。我知道那是卑贱的,只是肉身的热望,绝不是灵魂的颤动。我的灵魂稳如磐石,在波涛汹涌的大海深处纹丝不动。认识我的真面目吧,我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

我笑了,他说的话我根本不信。

“你已经逼我说出了心里话,”他说,“现在你应该认清我了。我已经脱掉那件基督教用来遮盖丑陋人性的血衣,显出了我的本色,我只是个冷酷无情、胸怀大志的人。所有的情感当中,我唯一重视珍惜的只有亲情。我的向导是理性,而非感情。我满怀雄心壮志,我渴望步步高升,出人头地。我看重忍耐、坚持、勤奋和天赋,因为这些素质能够帮助人们建功立业、飞黄腾达。我饶有趣味地观察你的事业,是因为我认为你勤劳、整洁、进取,堪称女人中的模范,而不是因为我深深同情你从前的遭遇,或者如今的痛苦。”

“你把自己说成一个十足的邪教哲学家啦。”我说。

“不,我和那些信奉自然神论的哲学家之间有一点不同:我信神;我还信福音。你看错人了。我不是邪教哲学家,而是基督教哲学家,耶稣会的追随者。作为耶稣的信徒,我信奉他纯洁、慈悲和宽厚的教义。我拥护它们,我发誓要传播它们。我少年时代便信了教,宗教已经如此培育了我原初的本性:将亲情的幼芽培养成慈善的大树。将世俗的道德观抚育成神圣的正义观。我为渺小的自己谋取权力声望的野心,变成了为我的主人开疆辟土,让十字军的大旗插遍天下的抱负。宗教已经为我做了很多,将原材料变为最好的产品,裁剪和训练了我的天性。但不会消灭天性,天性也不会被消除,‘直到这必死的变成不死的’。”

说完这番话,他从桌上拿起放在我的颜料盒旁边的帽子。他又看着那张画。

“她真是漂亮,”他喃喃地说,“名字也起得好,的确是国色天香。”79

“真的不要我再画一张给你吗?”

“Cui bono?[2]不要。”

他抽过画旁边的薄纸把它盖住。我作画时习惯垫一张纸在手下面,以免弄脏卡纸。他到底在那张白纸上看见什么,我不得而知,但他肯定看到了什么。他迅速拿起那张纸,看了看边缘,然后瞟了我一眼,眼神奇怪得难以形容,叫人完全无法理解;虽然只是电光石火般匆匆一瞥,却像是要记住我整个人、整张脸和全身的打扮。他的嘴唇张了张,似乎要说话,但不知道要说什么,因为他硬生生把那句话吞下去了。

“怎么啦?”我问。

“没什么。”他回答说。他把那张纸摆回去的时候,我看见他迅捷地从边缘撕下了窄窄的一条。他将纸条塞进手套,匆匆点了点头,丢下一句“午安”,然后便消失了。

“好吧!”我十分不解,用了一句当地土话说,“但你真是古怪透顶啊!”

现在轮到我研究那张纸了;但我没看出异常迹象,纸上只有几块颜料渍,是我试笔的时候点上去的。这个谜团我思考了一两分钟,但发现破解不了,又觉得肯定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便不再去想,很快将其抛诸脑后。

【注释】

[1]异类。

[2]意大利语,“要来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