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起床更衣,回想昨晚的事,恍然如梦。我要再次见到罗切斯特先生,听他重新倾吐衷情和许下诺言,才敢相信一切都是真的。
梳理头发时,我望着镜子里自己的脸,觉得不再平平无奇:面容看得见希望,肤色充满了活力;我的眼睛似乎见过了喜悦的源泉,借到了粼粼的波光。以前我经常不愿意看着主人,因为我怕他不喜欢自己的样子,但现在我肯定可以把脸抬起来对着他的脸,我的容貌不至于让他的感情冷却。我从抽屉里拿出一件朴素但干净的轻薄夏裙,把它穿上。看上去它比以往任何一件衣服都更合身,因为我从来不曾在如此幸福的心情中穿过哪件衣服。
我跑到楼下大厅,发现明媚的六月清晨紧随着昨晚的暴风骤雨而来,敞开的玻璃门吹进来清新芬芳的和风,我一点也不意外。既然我如此快乐,大自然也一定是高兴的。有一个乞妇带着她的小男孩沿着步道走上来,两个人都是脸无血色,衣衫褴褛。我飞奔下去,把钱包里所有的钱全给了他们,大概有三四先令。反正我就想让他们分享我的喜悦。那群山鸦呱呱地叫着,一些更欢乐的鸟儿在歌唱,但最欢天喜地的莫过于我自己那颗洋溢着幸福的心。
费尔法克斯太太让我有点意外。她带着悲伤的神情,站在窗口朝外看,严肃地说:“爱小姐,你要吃早餐吗?”吃饭时她不说话,态度冷淡,但我还不能把真相告诉她。我必须等主人解释清楚,她也必须等。我尽量吃了几口,然后匆匆上楼。我碰见阿黛尔正从教室里走出来。
“你要去哪里?该上课啦。”
“罗切斯特先生让我去保姆间。”
“他在哪里?”
“在里面。”她指着她刚走出来的房间。我走进去,他站在里面。
“过来祝我早安啊。”他说。我高兴地走上前;这回我得到的不只是一句冷漠的话,甚至不只是一次握手,而是一个拥抱和一个吻。这感觉很自然,被他这样深爱着、抚摸着是很让人开心的。
“简,你像盛开的鲜花,笑眯眯的,很漂亮,”他说,“今天早上真的很漂亮。这是我那个脸色苍白的小精灵吗?这是我的芥子吗?这个笑得很灿烂、有两个酒窝和红色的嘴唇、沙丁布一样顺滑的栗子色头发、神采奕奕栗子色眼睛的小姑娘是谁呀?”(读者,我的眼睛是绿色的,但你一定要原谅他这个错误,他大概以为我的眼睛刚染了色吧。)
“这是简·爱呀,先生。”
“马上就要变成简·罗切斯特啦,”他说,“再过四个礼拜,一天也不会再多了。你听到了吗?”

我是听到了,而且不太能理解,听了以后有点晕。这句话带给我的不是快乐,而是某种比快乐更强烈的感觉,某种被打得晕过去的感觉,现在回想起来,那种感觉简直可怕。
“你的脸刚才是红的,现在却发白,简,怎么回事?”
“因为你给了我一个新名字,简·罗切斯特,听起来很奇怪。”
“是的,罗切斯特太太,”他说,“年轻的罗切斯特太太,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小新娘。”
“那不可能,先生,听起来不像真的。人类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享受完美的幸福。我天生的命运和同类没什么两样,这种好运怎么会落到我头上,那是童话里或者白日梦里才会发生的事情。”
“这个我能够而且愿意实现。我今天就开始准备。早上我写了信去伦敦,要银行经理把我储存在他那里的几件珠宝送过来,那是专给索恩菲尔女主人用的传家宝。我希望再过一两天就能把它们倒在你的膝盖上,我要给你所有的优待和关怀,把你当贵族的女儿一样娶过门。”
“哎,先生,不要提什么珠宝!我不喜欢听到这两个字。简·爱的珠宝听起来又别扭又奇怪。我宁可不要。”
“我要亲手将钻石项链套上你的脖子,头冠戴上你的额头,那将是相得益彰的,造化早已把高贵的标签贴在这个额头上。简,我还要给这双漂亮的手腕扣上手镯,给这双仙女般的玉手戴上戒指。”
“不要,别这样,先生!想一些别的话题,聊点别的吧,换一种口气。别把我当美女一样跟我说话。我是个相貌平凡、活像贵格会教徒的家庭老师而已。”
“在我眼里你就是美女啊,恰好是我的心心念念的美女,优雅又轻盈。”
“你想说的是矮小又卑微吧。你在做梦,先生,要么是在嘲笑我。天哪,别这么刻薄!”
“我还要让全世界知道你是美女。”他接着说。这时他的语气真的让我有点不舒服,因为我觉得他不是在骗自己就是在骗我。“我要给我的简穿上沙丁和蕾丝,她的头发应该插着玫瑰,我要给我最爱的脑袋盖上无价的头巾。”
“那你就不认识我了,先生。到时我将不再是简·爱,而是穿着小丑外套的猴子,插着借来的羽毛的寒鸦55。我不愿把自己打扮成贵妇,罗切斯特先生,我也不愿连哄带骗给你穿上戏服。我不会说你很帅,先生,尽管我特别爱你。我就是太爱你了,所以不愿奉承你。请你也不要奉承我。”
然而他无视我的抗议,只顾接着说下去:“今天我就要带你坐车去米尔科特,你一定要给自己选几条裙子。我跟你说过,我们四个礼拜后结婚。婚礼悄悄举行就好,在那边的教堂里,然后我立刻送你去城里。等在城里住一些天后,我要带我的宝贝去一些离太阳更近的地方,去看法国的葡萄园和意大利的田野,她将亲眼看到古代传说和现代书刊上一切著名的城市,她也将亲身体会那些城市的生活。她将正确地看待别人,从而学会尊重自己。”
“先生,你是说我可以跟你一起旅行吗?”
“你将要旅居巴黎、罗马和那不勒斯,还有佛罗伦萨、威尼斯和维也纳。凡是我去过的国度,你都要去一次。凡是我的粗脚踏过的地方,你的玉足都要踏一遍。十年来,我发疯似的在整个欧洲飞奔,陪伴我的是恶心、憎恨和狂怒。现在我已经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要带着一位让我心安神定的天使去重游旧地。”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笑了。“我可不是天使,”我赶紧说,“反正活着的时候肯定不是,我只做我自己。罗切斯特先生,你千万别指望或者要求我有什么天上的东西,因为从我这里你是得不到的。从你那里我也得不到,我根本不指望你有。”
“那你指望我什么?”
“短期内,你也许会保持现在这个样子,保持非常短的一段时间,然后变得冷淡,再然后变卦了,最后变得很凶。到时我会尽量取悦你,但等习惯了和我在一起,你也许会重新喜欢我,喜欢我,我是说,不是爱我。我认为你的爱顶多只能持续6 个月。我在一些男人写的书上看到,丈夫对妻子的热情最长只能持续那么久。不过,我毕竟可以当你的朋友和伴侣,只希望将来我的主人不会太过嫌弃我。”
“怎么会!你这说的什么话!我想我是会重新喜欢你的,我还要重新让你承认,我对你不仅是喜欢,还有爱,真挚的、狂热的、恒久的爱。”
“先生,你真的不会变卦吗?”
“对待那些只有脸蛋让我喜欢的女人,当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当她们的无聊、嘴碎,也许还有愚蠢、粗鲁和坏脾气,被我看见,我会立刻变成魔鬼;但如果一个女人有着明亮的眼眸、伶俐的嘴巴、似火的灵魂,还有柔而不折的性格,既灵活又稳定、既和顺又坚贞的性格,那么我会永远温柔真挚地对待她。”
“你遇到过这样的女人吗?你爱过这样的女人吗?”
“我现在就爱着一个。”
“但在我之前呢?难道就没有人符合你这些苛刻的标准吗?”
“我从未遇到你这样的人。简,你取悦我,也控制我——你看起来很听话,我喜欢你散发出来的那种温驯的气息。当我将这根丝绸般柔顺的线缠到手指上,它发出了一阵激灵,从我的手臂直透我的心。我受影响了,被征服了。这种影响美妙得我无法形容,这种征服我的力量是一种我无法战胜的巫术。为什么笑啊,简?你那个难懂的、古怪的表情是什么意思?”
“我想起了,先生(请原谅我的念头,它是自己冒出来的),我想起了赫拉克勒斯、参孙和他们的情人。”
“你啊,你这个小精灵……”
“嘘,先生!你刚才说的话,跟那两位仁兄做的事差不多啊,都不是很聪明。不过他们要是结了婚,当了人家的丈夫,肯定不像求爱时那么温柔,会变得很严厉。我怕你也是一样的。我在想啊,一年后,如果有什么让你为难或者恼火的要求,我应不应该提出来。”
“那你现在赶紧提,简,随便提,我喜欢你求我……”
“我真的会提的,先生。我已经想好了。”
“说吧!但你别笑嘻嘻地抬头看着我,否则我还没弄清楚你的要求是什么,便会满口答应你,那样显得我太蠢了。”
“不会的,先生。我只有这个要求:别叫人送珠宝来,别给我戴玫瑰花,你还不如给你那块朴素的手帕绣上金边蕾丝。”
“那等于‘给金子镀金’。我懂了,这次就答应你的要求吧。我会告诉银行经理,叫他别送了。但你还没要什么东西啊,你只是要我撤回礼物。重新提。”
“好啊,先生,那我要请你行行好,满足我的好奇心,有件事我一直很想知道。”
他显得有点慌张。“什么事?什么事?”他着急地说,“好奇是一个危险的请求,幸好我没发誓什么事都答应你……”
“可是你答应我这件事不会有危险的,先生。”
“说吧,简。但我宁可你别打探什么秘密,而是想要我一半家产。”
“喂,亚哈随鲁王!56我要你一半家产干吗呢?你以为我是放高利贷的犹太人,想靠投资土地来大赚一笔吗?我宁可要你什么话都跟我说。你既然允许我走进你的心,总不会有什么事情要瞒着我吧?”
“你应该知道的事,你可以随便问,简,但是苍天在上,不该问的你别乱问!不要渴望喝毒药,别在我手上变成一个堕落的夏娃!”
“为什么,先生?刚才你告诉我,你有多么喜欢被征服,被人说得服服帖帖对你而言有多么美妙。你不觉得我最好利用你的坦白,赶紧通过软硬兼施,必要时甚至连哭带闹,来试试我的能力吗?”
“你胆子够大就试试看。要是太过咄咄逼人,太过放肆,那就没得玩了。”
“是吗,先生?你放弃得太早了吧。你现在的样子好凶!你的眉毛皱得和我的手指一样粗,你的额头上,像我曾经在一首非常惊人的诗里面看到的,‘堆满了蓝色的雨云’。你结婚后不会一直摆着这副臭脸吧,先生?”
“如果和你结婚后我会摆这副臭脸,那么我,作为基督徒,会马上打消和一个漂亮的精灵或者萨拉曼达57结合的念头。但你到底想问什么?说出来吧。”
“你现在不是很有礼貌,正好我喜欢粗鲁多过奉承。我宁可当一件东西,也不愿当一个天使。这就是我要问的事:你干吗费那么大劲让我相信你想娶英格拉姆小姐?”
“就问这个啊?谢天谢地,还好不算太糟糕!”这时他紧锁的黑眉解开了,笑眯眯地低头看着我,摸摸我的头发,似乎非常高兴看到危险已经消除。“这个我可以告诉你,”他接着说,“就怕你听了以后会有点生气,简。我已经见过你生气时大发雷霆的样子。昨晚在冰凉的月光下,你痛斥命运,宣称你和我是平等的,当时你整个人像是在冒火。对了,简,你可别忘了,是你向我求的婚。”
“当然。但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英格拉姆小姐的事?”
“好吧,我假装追求英格拉姆小姐,因为我想让你疯狂地爱上我,就像我疯狂地爱上你那样。我知道为了达到那个目的,嫉妒是我最好的盟友。”
“真厉害。你现在很渺小,比我的小指的指尖还要小。那样做特别可耻,也有失体统。你压根没考虑过英格拉姆小姐的感情吗?”
“她的感情集中于一点:骄傲。而骄傲需要打击。简,当时你嫉妒吗?”
“不告诉你,罗切斯特先生,反正说了你也不感兴趣的。你再老实回答我一个问题。你认为英格拉姆小姐不会因为你虚情假意的追求而感到痛苦吗?她不会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很凄惨吗?”
“绝不可能!我跟你说过,实际上是她抛弃了我。她误以为我资不抵债,她的热情马上就冷却了,或者说消失了。”
“你的想法奇怪又狡诈,罗切斯特先生。你做人的原则恐怕有点离经叛道。”
“没人教过我应该怎么做人,简。因为缺乏关爱,我的原则是有点长歪了。”
“再认真地问你一次:我能安心享受你已经赏给我的莫大幸福,而无须担心有谁正在承受我不久前的痛苦吗?”
“当然能啊,我的好姑娘。对我来说,你的爱是最纯粹的,没有任何人比得了。因为我相信你的感情,这种信念给我的灵魂带来了极大的安慰。”
我扭头亲吻他放在我肩膀上的手。我非常爱他,爱得说不出口,爱得无法形容。
“继续求我啊,”他不久后说,“我喜欢你求我,也喜欢答应你。”
我又一次准备好了请求。“告诉费尔法克斯太太你的打算吧,先生。昨晚她撞见你和我在大厅里,显得很吃惊。在我和她见面之前,你先去跟她解释清楚。被这么好的人冤枉我很难过的。”
“回你的房间,戴上你的帽子,”他回答说,“我要你今天早上陪我去米尔科特。趁你收拾的时候,我去告诉那个老太太。简妮特,她认为你为爱情放弃了全世界,并觉得你那么做不值得吗?”
“我相信她认为我忘了自己的地位,和你的地位,先生。”
“什么地位!从今往后,你的地位就在我心里,就在那些想侮辱你的人头上。去吧。”
我很快换好衣服,听见罗切斯特先生从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客厅出来以后,我赶紧下楼走进去。老太太原本正在念她早上应该念的经文,也就是晨课;她那本《圣经》摊开了摆在面前,眼镜则放在《圣经》上。现在她好像忘了被罗切斯特先生的到来打断的晨课,眼睛只盯着对面空白的墙壁,脸上挂着平静的心境被意料之外的消息扰乱后的讶异。看到我,她站了起来。她勉强挤出微笑,努力说了几个表达恭喜的字。但很快微笑消失了,而那句话也只说了一半。她收起眼镜,合上《圣经》,手撑着桌子,将椅子往后推。
“我特别吃惊,”她说,“都不知道跟你说些什么,爱小姐。我肯定不是在做梦吧?有时我一个人坐得发困,迷迷糊糊间会幻想出一些从来没发生过的事情。我不止一次在打盹的时候,看见我亲爱的老公走进来坐在我身边,实际上他已经死了十五年;我甚至听见他喊我的名字,爱丽丝,他以前就是这样喊我的。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罗切斯特先生真的要你嫁给他吗?别笑我。但我真的认为五分钟前他走进来,说一个月后你将变成他的妻子。”
“他跟我说了同样的话。”我回答说。
“真的啊!你相信他吗?你接受他了吗?”
“是的。”
她疑惑地看着我。
“我真是想不到。他是个骄傲的人,罗切斯特家每一个人都很骄傲,很爱钱,至少他父亲很爱钱。大家向来都说他做事情也很谨慎。他真的想娶你?”
“他是这么跟我说的。”
她从头到脚打量着我。从她的眼神看,她没有发现强大得足以解开困惑的魅力。
“我不能理解!”她接着说,“但既然你这么说,那肯定是真的了。将来是不是美满,我觉得不好说,我真的不知道。说到结婚这种事,通常要讲门当户对,再说你们年龄还差了20 岁。他几乎可以做你父亲了。”
“才不是,费尔法克斯太太!”我有点生气,大声说,“他完全不像我父亲!看到我们在一起,根本没人会有这种想法。罗切斯特先生看上去很年轻,实际上也很年轻,就跟25 岁的男人一样。”
“他真的是因为爱而娶你吗?”她问。她的冷漠和怀疑让我伤心,泪水涌上我的眼睛。
“对不起,让你难过了,”这个寡妇继续说,“但你太年轻,对男人的了解太少,我想提醒你小心一点。有句老话说,‘发光的未必是金子’,关于这件事,我真的害怕结局会出乎你我的意料。”
“为什么?我是丑八怪吗?”我说,“罗切斯特先生绝不可能真心喜欢我吗?”
“不,你挺好看,最近变漂亮了很多,我敢说罗切斯特先生喜欢你。我早就发现他宠爱你。有几次他表现得特别爱护你,我看了替你感到不安,想提醒你留神,但我不愿意暗示这里面有什么不妥。我知道这么说会让你震惊,也许还会惹你生气;你这人做事谨慎,又十分谦虚和理智,所以我暗自希望你能懂得保护自己。昨天晚上,我在屋里找不到你,也找不到主人,后来,十二点的时候,看到你和他走进来,我的心痛得无法向你形容。”
“好啦,那个别再提了,”我不耐烦地说,“反正一切都好好的。”
“我希望到最后也是一切都好好的,”她说,“但是,请你相信我,你小心一点总是不会错的。尽量和罗切斯特先生保持距离,别相信你自己,也别相信他。像他这个地位的绅士通常不会和家庭老师结婚。”
这下我真的有点生气了,幸好阿黛尔跑了进来。
“我要去,我也要去米尔科特!”她兴奋地说,“罗切斯特先生不让我去,可是新马车那么大。求他让我去吧,小姐。”
“我去说,阿黛尔。”我赶紧带着她走,高兴地离开了这位让我郁闷的人生导师。马车已经备好,他们将马车驶到前面,主人在石板路上踱步,阿头跟着他走来走去。
“先生,阿黛尔想陪我们去,可以吗?”
“我跟她说过不行。我不带小鬼去!我只带你去。”
“让她去吧,罗切斯特先生,拜托了,让她去更好。”
“不会的,她只会碍手碍脚。”
他的表情和声音都专横得不容辩驳。我忽然想起费尔法克斯太太的警告和怀疑,浑身不寒而栗,原本以为能和他白头到老,现在却有些动摇,觉得那种希望变得渺茫起来。我不再坚信他愿意听我的话。我准备机械地服从他,不再多说,但他扶我上车时,看了我的脸。
“怎么回事?”他问,“满脸阳光全不见了啊。你真的想让这个小家伙去吗?把她留在家里你会生气吗?”
“我很想让她去,先生。”
“那你快去拿帽子,速去速回!”他大声朝阿黛尔说。
阿黛尔飞也似的照做去了。
“算了,只是一个早晨被打扰,没什么关系,”他说,“反正再过不久,我就可以一辈子占有你,占有你的思想、你的谈话和你的陪伴。”
阿黛尔被抱上车后开始亲吻我,借此感谢我替她说项。她立刻被拎到车厢角落里,在他的另一边。然后她探头朝我这边看过来。坐在这么凶的人身边太拘束了;他现在情绪不稳容易发怒,阿黛尔不敢跟他说话,也不敢问他事情。
“让她来我这边吧,”我恳求说,“她也许会给你找麻烦,先生,我这边空间很大。”
他把阿黛尔当小狗一样递给我。“早晚要送她去学校。”他说,但他现在露出了笑容。
阿黛尔听了以后,问她是不是要自己去学校,“sans mademoiselle?”[1]
“是的,”他回答说,“小姐绝对不去,因为我要带小姐去月球,在那些高高的火山中间的白色峡谷找一个洞穴,小姐将和我一起生活在那里,而且只和我一个人。”
“那她没东西吃呀,你会饿死她的。”阿黛尔点评说。
“我早晚去给她捡吗哪58,月球的平原和山坡上到处都是吗哪,阿黛尔。”
“她需要取暖,她用什么来生火呀?”
“月山会冒火,她冷的时候,我就抱她去山顶,放在火山口旁边。”
“啊,qu’elle y sera mal – peu comfortable![2]那她的衣服呢?衣服会穿坏的呀,她去哪里找新的穿?”
罗切斯特先生假装很为难。“哎!”他说,“阿黛尔,你会怎么做?拍拍你的脑袋,想个办法出来。用白色或者粉红色的云朵来做裙子怎么样?还可以用彩虹做一条漂亮的围巾。”
阿黛尔思考片刻,得出了结论:“她现在这样好得多。还有,在月球上生活,只有你陪着她,她会腻的。如果我是小姐,我不会同意跟你去。”
“她已经同意了,她发过誓了。”
“但你没办法带她去那里,没有去月球的路,全是空气,你不会飞,她也不会飞。”
“阿黛尔,你看那片田野。”我们已经出了索恩菲尔的大门,沿着平整的马路慢慢驶向米尔科特。昨晚刚下过暴雨,路上没有飞扬的尘土,两旁低矮的树篱和高大的乔木被雨水洗得干干净净,叶子绿得发亮。
“就在那片田野,阿黛尔,两个礼拜前的一天傍晚,我很晚了还在那里散步,就是你帮我在果园草地上收干草的那天傍晚,当时我耙草耙累了,坐在围栏闸口上休息,拿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写下一件许多年前遭遇的倒霉事,和我对今后的幸福生活的憧憬。日光慢慢从树叶上消退,我飞快地写着,这时有个东西从小路上走过来,停在离我两码远的地方。我看着它。它是个小东西,头上披着薄薄的丝巾。我招手叫它过来,它很快站在我脚边。我没有跟它说话,它也没有跟我说话,但我读懂了它的眼神,它也读懂了我的眼神。我们这场无言的交流是这样的——
“它说它是仙女,来自精灵国,它的任务是让我幸福。我必须跟它离开凡人的世界,去一个孤独的地方,比如说月球,它抬了抬下巴,示意我看刚从干草山升起的月牙。它说我们可以在雪白的洞穴和银色的山谷里生活。我说我很想去,但跟它说了你刚才说的话,就是我没有翅膀,不会飞。
“‘哦,’仙女回答说,‘没关系!这里有一件法宝,能克服一切困难。’她拿出一个漂亮的金戒指。‘戴上它,’她说,‘戴在我左手无名指上,那样我就是你的,你就是我的,我们将离开地球,到那边去创造我们自己的天堂。’她又朝月球抬了抬下巴。阿黛尔,那个戒指在我的裤兜里,它现在伪装成金币,但很快我要将它重新变成戒指。”
“但这个跟小姐有什么关系?我对仙女没兴趣,刚才你说你要带小姐去月球。”
“小姐就是仙女。”他故作神秘地低声说。这时我告诉阿黛尔别听他瞎说,她展现出正宗的法国怀疑主义精神,谴责罗切斯特先生是“un vrai menteur”[3],声明一点也不相信他说的“Contes de fée”[4],又说“du reste, il n’y avait pas de fées et quand même il y en avait”[5],她们也不会出现在他面前,更不会给他戒指,或者邀请他到月球上一起生活。
在米尔科特那一个小时对我来说有点烦。罗切斯特先生逼我走进一家丝绸店,要我选六条裙子。我讨厌这件事,我求他离开,改天再来选,他说不行,现在就要选好。我压低了声音,苦苦哀求,总算把六条裙子减到了两条,可是他坚持说这两条非得由他来选不可。我紧张地看着他的目光在那些斑斓的绸缎上打转;他看中了一种极为鲜艳的紫水晶色丝绸,和一种高档的粉红色沙丁布。我又小声对他说,他还不如同时给我买一条金色的裙子和一顶银色的帽子。我肯定不穿他选的那两样。他顽固得像一块石头,我费了好大力气才说服他改选一块素雅的黑色沙丁布和一块珍珠灰丝绸。“这次就算了。”他说。但他还是想看我穿得像花圃一样五彩缤纷。”
等到终于把他弄出丝绸店,我很高兴,后来催他走出珠宝店,我也很高兴,因为他给我买的东西越多,我心里恼火和自惭形秽的感觉就越强烈,弄得脸都发烫了。我们重新回到马车里,我浑身发热、四肢无力地坐下,想起了一样这些天百忙中忘得一干二净的东西:我的叔叔约翰·爱写给瑞德太太的信。他在信中说想收养我,让我继承他的财产。“要是那样的话,”我想,“要是能拥有一点属于自己的财产,那真的很好。我受不了罗切斯特先生把我当成布娃娃一样打扮,受不了像达那厄59一样每天任由金雨淋在自己身上。回家后,我要立刻写信去马德拉,跟约翰叔叔说我婚期在即,新郎姓甚名谁。如果有朝一日,我能给罗切斯特先生增添一点财产,那么现在吃他的用他的也不必这么难堪。”因为有了这个念头(我当天便将其付诸实践了),我心里好受了不少,又斗胆去看我的主人和情人的眼睛。他的眼睛极其热切地注视着我,我扭过头避开他的目光。他笑了起来,笑得活像一个在龙颜大悦时赏赐金银珠宝给奴隶的苏丹。他的手像追捕猎物一样,一直试图抓住我的手,我狠狠掐了那只手一下,掐得都红了,然后将其扔还给他。
“你没必要笑成那样,”我说,“你再那样笑,去教堂那天我只穿洛伍德的旧衣服。我就穿这件淡紫色的格子裙,你可以用那块珍珠灰丝绸给自己做一件浴袍,那块黑色沙丁布可以用来做好多件马甲。”
他哈哈大笑,揉了揉那只手。“她的样子和她说的话多有意思啊!”他高兴地说,“她特别吧?厉害吧?这个英国小姑娘胜过土耳其皇帝整个后宫,虽然那些嫔妃眼睛像瞪羚那么大,容貌像仙女那么美!”
这个比喻又惹恼我了。“你尽管喜欢土耳其女人,”我说,“别拿我和她们相提并论。如果你有那方面的幻想,先生,请马上去斯坦布尔60,用你那些多得不知道怎么花的钱,到那里的市场买一些奴隶。”
“简,我去买那么多吨人肉、那么多双眼睛的时候,你打算干吗呢?”
“我准备委派自己去当传教士,告诉那些被奴役的人,特别是你后宫里的女人,他们天生是自由的。我要想办法混进去,鼓动他们造反;先生,你虽然是个三尾帕夏61,但将会发现自己一下子就戴上了镣铐。我是绝对不同意斩断你的锁链的,除非你先签署一个宪章,一个比历史上任何暴君签过都要宽宏的宪章。”
“我愿意随你处置,简。”
“瞧你那眼神,罗切斯特先生,我是不会饶了你的。从你的眼神来看,我敢说你无论被迫签署了什么宪章,一旦重获自由,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废了它。”
“哎,简,你想要什么?我怕除了进教堂之外,你还要逼我私下再办一次婚礼吧。看得出来你要提出一些特殊的条款,说来听听?”
“我只要心安理得,先生,我不要总是觉得欠了你很多。记得当初你是怎么说赛琳·瓦伦斯的吗?你说你给她送了钻石和克什米尔羊绒。我可不要当英国的赛琳·瓦伦斯。我要继续当阿黛尔的家庭老师,那样的话,吃住都是我自己挣的,每年还能额外挣三十镑。我就用那笔钱来给自己买衣服,你什么都不用给我买,只要送给我……”
“呃,只要送给你什么?”
“你的尊重。我也会把我的尊重送给你,这样我们就两不相欠啦。”
“呃,你真是天生有反骨,又骄傲得无可救药,这方面没人比得了。”他说。我们已经回到索恩菲尔。马车驶进大门时,他问:“今天能赏脸陪我吃饭吗?”
“不,多谢了,先生。”
“能请问一下为什么说‘不,多谢了’吗?”
“我从来没跟你一起吃过饭,先生。现在看不到有什么理由应该陪你吃饭,除非……”
“除非什么?你说话喜欢说一半。”
“除非我实在没办法。”
“你认为我是食人魔或者食尸鬼,所以害怕陪我吃饭,对吗?”
“我可没有这么想,先生,但接下来这一个月,我想照原来的样子过。”
“你应该立刻放弃当家庭老师,那跟当奴隶差不多。”
“我不会放弃的,先生,请你谅解。我还是照老样子来吧。白天我不打扰你,跟以前一样,到了傍晚,如果你想见我,可以派人来叫我,我会下楼的,但其他时间就算了吧。”
“简,你说得太绝情了,听得我想抽一支烟或者嗅一下鼻烟,就像阿黛尔说的,‘pour me donner une contenance’[6],可惜我没带雪茄盒,也没带鼻烟壶。但听好了啊(他压低声音说),现在你说了算,你这个小小的坏皇帝,但很快轮到我说了算;等我虏获你,得到你,抓住你,我要(他打了个比方说)用这样的锁链拴住你(指了指他的表链)。是的,漂亮的小家伙,我要把你抱在怀里,以免弄丢了我的宝贝。”
他一边说一边扶我下车,等他把阿黛尔抱出来,我走进屋里,直接回了楼上的房间。
到了傍晚,他果然派人来叫我。我早已准备了一件事给他做,因为我不想一直跟他说些无聊的闲话。我记得他的歌喉美妙,我知道他喜欢唱歌,唱歌好听的人通常都喜欢。我自己五音不全,按照他苛刻的标准,我弹琴也不行,但如果别人唱得好弹得好,我是爱听的。浪漫的暮光尚未用蓝色的、点缀着星星的旗帜遮住窗格,我便已经站起来,打开钢琴,求他行行好,给我唱一首歌。他说我是个难以捉摸的巫婆,又说他宁可下次再唱,但我坚持说择日不如撞日。
他问我是否喜欢他的歌声。
“非常喜欢。”我并不乐意拍他马屁,但这次为了让他尽快就范,我愿意满足他敏感的虚荣心。
“那么,简,你一定要替我伴奏。”
“好的呀,先生,我来试试。”
我的确试了,但没弹几下,他就把我推离琴凳,说我“笨手笨脚”。他毫不客气地将我推到旁边(这正中我下怀),坐上了我的位子,开始自弹自唱:因为他也很会弹琴。我匆匆走向飘窗,坐在那里望着外面安静的树木和昏暗的草坪,听着他用柔和的嗓音唱出下面这首动听的歌谣:
火热的内心深处,
感到的最真挚的爱情,
给全身血管注入,
潮水般澎湃的生命。
她的到来是每天的希望,
离去是锥心的痛苦;
假如她的音信渺茫,
我的血管全都冰冻凝固。
我梦想一种莫名的幸福,
你爱我,我爱你。
我热切而盲目,
向着这个目标发起冲击。
但我们的生活仿佛,
隔着没有道路的广袤空间,
像汪洋般险阻,
碧波翻涌浪花滔天。
又如强盗出没的阴森道路
穿过森林或荒地,
因为强权与纲纪、悲伤与狂怒,
在我们的精神之间伫立。
我蔑视不祥之兆,
我痛斥阻碍,不畏艰险;
所有的威胁、骚扰和警告,
全都视若等闲。
我踏着彩虹前进,快得像光,
宛如在美梦中飞翔;
因为风雨过后的辉煌,
正在我前方闪闪发亮。
苦难的阴云已经蒙上,
柔和肃穆的欢乐之光,
我一点也不在乎,
未来还有多少困苦。
此刻美妙我不在乎,
尽管我冲过的那些障碍,
将誓言要向我报复,
插上翅膀恶狠狠地飞过来;
尽管将来傲慢的仇恨让我受辱,
拒绝让我靠近的是纲纪,
残忍的强权睁大了怒目,
发誓永世与我为敌。
爱人啊已经将她的小手
坚贞地放在我手里,
说我们永结同心到白头
生生世世不分离。
爱人温柔地吻我,
发誓与我生死相依;
我终于得到莫名的幸福,
你爱我,我爱你!
他站起身,向我走来。我看见他笑容满面,鹰隼般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嘴巴鼻子上全是温柔和激情。我有点畏缩,但很快鼓起了勇气。柔情的流露,大胆的情话,我是不想要的,现在却有受到两者夹攻的危险,我得准备一件防守的武器。我磨了磨自己的舌头。他伸手来拉我的时候,我厉声问他准备和谁结婚。
真奇怪,他亲爱的简竟然问出这个问题。
不奇怪!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自然、非常有必要的问题:他说他未来的妻子要和他一起死。他怎么会有这个异教徒的想法?我可不打算和他一起死,这一点请他放心。
他所渴望、所祈祷的,只是我能和他一起生活呀!死不是为我这种人准备的。
当然是为我准备的。到了该死的时候,他会去死,我自然也一样。但我应该等待那个时刻来临,而不是匆忙以娑提62的方式去死。
我能原谅他这个自私的想法,用一个和解的吻来表示我的宽恕吗?
不要,那还是你来原谅我吧。
这时我听到他骂我是“狠心的小东西”,然后他又说,换作别的女人,听到这首赞美她的歌曲,早就感动得浑身都软了。
我跟他说我这人天生狠心,心肠非常硬,他将来会经常发现这一点;我还说我决定在接下来四个礼拜里,让他见识见识我的性格中各种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因为他应该彻底明白他要娶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想反悔可以趁早。
我就不能安静地说一些讲道理的话吗?
如果他喜欢,我可以安静;至于讲道理,不怕跟你说,我现在就很讲道理。
他气得呸了好几声。“非常好,”我想,“你想发火就发火,但我知道这是对付你最好的方法。我特别喜欢你,喜欢得无法形容,但我不愿意陷在温柔乡里。我要在言语上和你针锋相对,免得你也掉进去。这些话虽然刺痛你,但保持你和我自己之间的距离,这样对我们都好。”
我越说越刻薄,惹得他十分恼火,气鼓鼓地走到房间另一边去了;这时我站起来,用往日那种恭敬的态度,语调自然地说了一句“晚安吧,先生”,然后便从侧门离开了。
举办婚礼前的日子里,我一直用这种方法对付他,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当然,他总是有点急躁和生气,但我能看出来,他总体上还是十分享受的,绵羊般温驯、斑鸠般羞怯,固然能助长他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却不能愉悦他的智力,不能满足他的感官,甚至也不符合他的趣味。
当着别人的面,我像平常一样冷淡和安静,行为举止绝对没有任何异常;只有傍晚相聚的时候,我才会蔑视他、折磨他。他继续派人七点的钟声敲响便准时来喊我。不过现在走到他面前,他用来招呼我的不再是诸如“亲爱的”“宝贝”之类的甜言蜜语,而是“烦人的木偶”“恶毒的精灵”“妖精”“小笨蛋”等称谓。他不再爱抚我,而是朝我做鬼脸,不再握紧我的手,而是捏我的胳膊,不再亲我的脸颊,而是重重地揪我的耳朵。这挺好的,因为目前我无疑更喜欢他凶巴巴地对我。我发现费尔法克斯太太赞许我,这说明我做得很好。在这期间,罗切斯特先生常说我折磨得他痛不欲生,发誓在不久的将来报复我现在的举动。我听了他的威胁只是偷笑。“现在我把你治得死死的,”我心想,“今后肯定也能治得住你。如果一种方法失效,我换一种方法就是了。”
其实这个任务很难完成,因为我经常想要讨好他,而不是激怒他。对我来说,我未来的丈夫慢慢变成了全世界,甚至不仅是全世界,几乎还是我升入天堂的希望。他站在我和一切宗教思想中间,就像日食隔开了凡人和巨大的太阳。那些日子里,我看不见神,只看得见神的这位造物,因为他已经变成了我的偶像。
【注释】
[1]“小姐不去吗?”i “她去那里会不舒服的!”
[2]“小姐不去吗?”i “她去那里会不舒服的!”
[3]“大骗子”。i “神话”。ii “还有啊,世界上没有仙女,就算有”。
[4]“大骗子”。i “神话”。ii “还有啊,世界上没有仙女,就算有”。
[5]“大骗子”。i “神话”。ii “还有啊,世界上没有仙女,就算有”。
[6]“稳定一下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