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无眠之夜过后那天,我既希望又害怕见到罗切斯特先生。我想要再次听见他的声音,却又害怕遇到他的眼睛。那天早晨我特别期盼他的莅临,他不经常走进教室,但有时会进来待几分钟。我预感他那天肯定会来看看。
但早晨如往常一样过去了,没有什么事情来打扰安安静静学习的阿黛尔,只是在早餐过后不久,我听见罗切斯特先生的卧室附近传来几个人的喧哗,包括费尔法克斯太太、丽雅和厨子——也就是约翰的妻子——的说话声,甚至还有约翰自己沙哑的嗓音。他们大声说着诸如“真是上天开恩,主人竟然没有在床上被烧死!”“夜里让蜡烛亮着总是很危险的。”“他头脑倒是冷静的,还想得起来有个水罐。”“我好奇的是他居然谁也没有吵醒!”“但愿他不要因为睡在书房沙发就感冒了。”之类的。
如此喧哗之后,便是擦洗和把东西摆好的声音。后来我下楼吃饭,路过那个房间,看见门开着,里面一切又摆放得妥妥帖帖,只有床铺的帐幕被拿掉了。丽雅站在窗台里,擦着熏黑的玻璃窗。我打算和她聊几句,因为我想知道罗切斯特先生是怎么解释这件事的,但刚走没几步,便看到卧室里还有别人,一个女人坐在窗边的椅子上,正在将新帐幕的铁环用布缝起来。那个女人正是格瑞丝·普尔。
她就坐在那里,和往常一样肃穆寡言,穿着棕色粗布裙和格子围裙,系着白围巾,戴着帽子。她专心做着手上的活计,似乎全神贯注,她刚硬的额头和平凡的五官上,毫无惨白或者绝望的痕迹,从她的面容,谁也看不出来这女人昨晚竟然图谋杀人,而且受害者曾经追到她的卧榻,(我相信)指控她欲犯未遂的罪行。我非常吃惊,百思不得其解。她抬起头来,看到我望着她,居然毫不意外,脸上不动声色,完全没有愧疚或者因为事情败露而害怕的意思。她说:“早上好,小姐。”还是寡淡冷漠的老样子。她说着又拿起另一个铁环和一些布条,继续缝了起来。
“我来试探她一下,”我心里想,“她这高深莫测的样子真让人费解。”
“早上好,格瑞丝,”我说,“这里怎么回事?我刚才好像听到用人们都在说话。”
“就是主人昨晚在床上看书看得睡着了,忘记灭掉蜡烛,结果帐幕着了火。但他运气很好,被子和床架还没烧着就醒过来,用水罐里的水把火浇灭了。”
“这件事很奇怪!”我压低声音说,然后盯着她看,继续说,“罗切斯特先生没吵醒任何人吗?没有人听到他的动静吗?”
她又抬起头看着我,这次眼睛里有一些奇怪的神色。她似乎在仔细观察我,然后回答说:
“用人们睡在很远的地方,你知道的,小姐,他们不太可能听得见。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和你的房间离主人的卧室最近,但费尔法克斯太太说她什么也没听到,人年纪大了以后往往睡得很沉。”她暂停了片刻,然后又用那种冷漠但仍然有点意味深长的口气说:“但你是个年轻人,小姐,你应该睡得很轻,也许你听到了什么声音?”
“是听到了,”我压低了声音说,以免还在擦玻璃窗的丽雅听到我的话,“起初我以为是阿头,但阿头不会笑,我敢肯定我听见了笑声,很奇怪的那种。”
她拿起新的线,仔细用蜡捏了线头,稳稳地把它穿过针眼,然后镇定自若地说:
“主人不可能笑的,我觉得,小姐,当时他那么危险,你肯定是在做梦。”
“我没有做梦。”我口气有点火暴地说,因为她厚颜无耻的冷漠激怒了我。她又盯着我看,还是那种狐疑的审视眼神。
“你跟主人说过你听到笑声了吗?”她质问。
“今天早上我还没有机会和他说话。”
“你当时就没想着打开门朝走廊看看吗?”她追问。
她好像是在拷问我,想从我这里套出一些无心说出来的话。我突然想到,如果发现我知道或者怀疑她的罪行,她肯定会用什么恶毒的花样来害我。我觉得还是小心为妙。
“恰恰相反,”我说,“我把门闩起来了。”
“你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不闩门吗?”
“太坏了!她想知道我的习惯,然后择机使坏!”愤慨压倒了谨慎,我生气地反击:“以前我经常忘记上门闩,我觉得没必要。我不知道索恩菲尔府里面有危险或者烦人的事,但从今往后(这几个字我故意说得很重),我要检查过,确保一切安全以后,才敢上床睡觉。”
“这是明智的做法,”她回答说,“据我所知,周边地区非常安宁,自从索恩菲尔府落成以来,还没人试图到这里来抢劫,虽然许多人知道,光是餐具柜里的盘碗,就价值好几百镑。你也看到了,这座房子特别大,用人又特别少,因为主人很少久住。即便他来了,因为他是单身汉,也不需要多少人伺候。但我向来认为,安全方面最好别犯错,进了门就要把门闩好,要是门闩没插上,谁知道会不会发生什么倒霉事。许多人,小姐,指望仁慈的主保证他们的安全,但要我说,仁慈的主才没空管这些事,不过他经常保佑那些懂得未雨绸缪的人。”这通演讲说到这里就结束了,这对她而言已经很长,她说的时候活像一个贵格会的教友。
我无语地站着,被她无比神奇的泰然自若和极为费解的口是心非惊呆了。这时厨子走了进来。
“普尔太太,”她对格瑞丝说,“用人的饭菜很快准备好,你要下来吃吗?”
“不要,给我把波特酒和布丁放在托盘上就好了,我自己拿到楼上去。”
“你要加点肉吗?”
“只要一点点,还有一块奶酪,别的不要。”
“西米露呢?”
“暂时不要,喝茶之前我会下来的,到时我自己做。”
厨子转身对着我,说费尔法克斯太太在等我,于是我走了。
用餐时,费尔法克斯太太说起帐幕着火的事,但我几乎一句也没听进去,只顾想着谜一样的格瑞丝·普尔,又很奇怪她在索恩菲尔府到底拥有什么样的地位,按说那天早上她应该被抓起来,至少也要被解雇,但竟然没有,不知道内中有什么玄机。昨晚他简直言之凿凿地断定罪行是格瑞丝犯下的,有什么神秘的原因导致他不指认凶手呢?他为什么要我保守这个秘密?真奇怪,一个勇猛、记仇、高傲的绅士,居然会怕一个最低贱的用人,而且怕得非常厉害,以至于对方都想要自己的命了,却依旧不敢公布其罪行,遑论为此惩罚她,这实在是莫名其妙。
假如格瑞丝年轻貌美,我也许会认为罗切斯特先生如此待她,并非因为谨慎或恐惧,而是出于柔情。可是她长得那么难看,活像一个管家婆,我自然不能有这个念头。“不过,”我心里想,“她曾经年轻过,年轻时就认识她的主人,费尔法克斯太太跟我说过,她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我想她年轻时也不漂亮,但她也许性格独特坚强,足以弥补外貌的欠缺。罗切斯特先生很喜欢有主见和古怪的人,格瑞丝至少挺古怪的。会不会是他以前突然心血来潮(他的性格如此草率顽固,非常有可能做出不计后果的事),落下了什么把柄在她手上,以至于受到暗中要挟,也只能自食其果,既无法摆脱,也不敢置之不理?”但想到这里,普尔太太方正扁平的身材,她那张丑陋、干瘪甚至粗糙的脸,又清清楚楚地浮现在我脑海里,所以我又想:“不,绝不可能!我的推测肯定是错的。可是,”那个在内心深处悄悄跟我们聊天的声音说,“你自己也不漂亮啊,罗切斯特先生说不定也喜欢你呢。反正你常常感觉到他好像真的喜欢你,比如说昨晚,别忘了他说的那些话,别忘了他的神情、他的声音!”
我全都记得,他的语言、眼色和口气栩栩如生地重现了。这时我在教室里,阿黛尔在学画画,我在她身后弯腰引导着她的铅笔。她抬起头,有点吃惊。
“Qu’avez-vous, mademoiselle?”她说,“Vos doigts tremblent comme la feuille, et vos joues sont rouges: mais, rouges comme des cerises!”[1]
“我有点热,阿黛尔,因为弯着腰!”她继续画她的素描,我继续想我的事情。
我连忙赶走了刚才那个关于格瑞丝·普尔的念头,那实在太恶心了。我拿自己和她比较了一下,发现我们不一样。贝熙·利文曾说我是个大家闺秀,她说得没错,我的确是个大家闺秀。我长得比上次和贝熙见面时好看,我的脸色更红润,身材更丰满,情绪更活泼,精力更充沛,因为我拥有了更光明的希望和更快乐的生活。
“黄昏快来了,”我望着窗口说,“今天还没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嗓音和脚步声在屋子里响起,但天黑前肯定能见到他。早上我怕和他相见,现在却渴望见到他,因为等了太久等不到,实在有点等不及了。”
夜幕终于降临,阿黛尔离开我,去保姆间找苏菲玩,我盼望到了极点。我竖起耳朵,想要听到楼下的铃声响起,听到丽雅上来传口讯给我。有时我幻想听到罗切斯特先生本人的脚步声,然后转身面对着房门,等待着门打开,请他进来。门仍然紧闭着,黑暗只从窗子溜进来。现在为时未晚,他经常在七八点钟派人来叫我,现在还没6 点呢。今晚我肯定不会大失所望的,我有好多话要对他说!我想再次问起格瑞丝·普尔,听听他怎么回答。我想开门见山地问他,是不是真的认为格瑞丝是昨晚的罪魁祸首,如果是,为什么不把她的恶行公之于众。至于我的好奇心是否会激怒他,那无关紧要。我喜欢先惹恼再安抚他,那是我主要的乐趣之一,而且我总是懂得适可而止,不至于做得太过分。我从来不会真正激怒他,只是在他的底线之上锤炼我的技巧。和他聊天时,我对他极尽尊重,也记得摆正自己的地位,但依然能够毫不畏惧或者说无拘无束地和他针锋相对。他和我都很适应这种交谈。
终于有人踩得楼梯吱嘎响,丽雅出现了,但她只是说茶水准备好了,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里。于是我便去了,还挺高兴的,因为至少可以去楼下,我觉得那会让我离罗切斯特先生更近了。
“你肯定想喝茶了吧,”看到我来了,这位好心的女士说,“你正餐吃得太少。我有点担心你今天不是很舒服,你的脸很红,像发烧了。”
“我很好啦!我感觉从未这么好过。”
“那你要通过展现好胃口来证明,你能去给茶壶加水吗?我先把这一针缝完。”完成她交派的任务后,她站起来拉下百叶窗,窗子之前是开着的,我猜她是为了尽量利用日光,不过夜幕降得很快,现在外面已是一片漆黑。
“今晚天气不错,”她望着玻璃窗外面说,“虽然没有星光。罗切斯特先生今天的旅途应该非常顺利。”
“旅途?罗切斯特先生去哪了吗?我不知道他出门了。”
“哦,他刚吃过早饭就走啦!他去里斯,艾什顿先生家,米尔科特再过去十英里。我相信那边有个规模很大的聚会,英格拉姆爵爷、乔治·利因爵士、邓特上校,还有其他人。”
“你觉得他今晚会回来吗?”
“不会,明天也不会,我觉得他可能要待一个礼拜或者更久,这些时髦的上流人士好不容易凑到一块,一个个都是俊男美女,又有那么多有趣的娱乐活动,不会那么快分开的。特别是有钱有地位的绅士们,在这种场合往往很抢手,罗切斯特先生天资聪颖,善于交际,我相信他得到普遍的喜爱,太太小姐们特别喜欢他。你可能会觉得他的相貌不足以吸引她们的眼睛,但我想他以才华和本领,也许还有财富和门楣,哪怕长得再丑也是受欢迎的。”
“里斯有什么太太小姐吗?”
“有啊,艾什顿太太和她三个女儿,三位小姐真的非常斯文,还有尊贵的布兰琪·英格拉姆和玛丽·英格拉姆,她们是最美的,我觉得。其实我见过布兰琪,六七年前了,当时她是个十八岁的姑娘。她来这里参加罗切斯特先生举办的圣诞舞会。可惜你没看到那天的正餐厅,装饰得特别美丽,烛光特别亮堂!那天大概来了五十位女士和绅士,全是本地的名门望族,英格拉姆小姐是当晚公认的大美女。”
“你说你见过她,费尔法克斯太太,她长什么样?”
“是的,我见过她。当时正餐厅的门敞开着,因为是圣诞节,用人们得到允许,聚在大厅里听一些女士唱歌弹琴。罗切斯特先生让我进去,我坐在安静的角落里观察他们。我从来没见过那么辉煌的景象,女士们打扮得华丽至极,大多数,至少是大多数小姐们,看上去很漂亮,但英格拉姆绝对是最美的。”
“她长什么样嘛?”
“高挑,身材很好,肩膀瘦削,脖子修长美丽,皮肤是橄榄色的,又黑又细腻,五官长得贵气,眼睛很像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那么大,那么黑。然后她还有一头秀发,像乌鸦那么漆黑,发型特别可爱,扎了辫子盘在头顶,前面垂着几绺卷发,是我见过最长最亮的。她穿着纯白色的裙子,一条琥珀色的围巾绕过她的肩膀,穿过她的胸前,在侧面打了个结,末端长长的流苏一直垂到膝盖下面。她头上也戴着一朵琥珀色的花,和她乌黑的秀发构成了很好的对比。”
“大家当然都很喜欢她吧?”
“是啊,的确是,但不仅因为她长得美,也因为她多才多艺。她是少数几个会唱歌的女士,有一位先生弹钢琴给她伴奏。她和罗切斯特先生唱了一曲二重唱。”
“罗切斯特先生?我还不知道他会唱歌呢。”
“哦!他唱低音很好听,有很出色的音乐鉴赏力。”
“英格拉姆小姐呢?她的嗓音怎么样?”
“她的嗓音非常饱满洪亮,唱得很欢乐,听她唱歌真是享受,后来她还弹琴了。我不懂音乐,但罗切斯特先生懂,我听他说,她弹得特别好。”
“这位小姐如此美丽动人,多才多艺,难道还没嫁出去吗?”
“好像没有。我估计她和她妹妹的财产不是特别多。英格拉姆老爵爷的地产主要是限定继承来的,几乎一切都要留给他的长子。”
“但我好奇的是,为什么没有富裕的贵族或者绅士追求她。比如说罗切斯特先生,他很有钱啊,对吧?”
“是啊!但你要明白,他们年龄相差太远。罗切斯特先生快四十岁了,她才二十五岁。”
“那又怎样?每天有许多年龄差距更大的人成为夫妻。”
“对的,但我觉得罗切斯特先生不太会有那种想法。但你先吃点东西啊,你光喝茶,都不怎么吃东西。”
“不要了,我很渴,不想吃。能再给我一杯茶吗?”
我打算继续问罗切斯特先生有没有可能娶美丽的布兰琪,但阿黛尔进来了,我们换了个话题接着聊。
等到又是一个人的时候,我重温了刚才得到的信息。我回望自己的内心世界,检查里面的思想和感情,其中有一些在想象之境迷了路,我想要牢牢抓住它们,拼命将它们从这片漫无涯际、无路可循的荒原里拽出来,让它们回到安全的常识之地。
坐在我自己的法庭上受审,回忆出示了她的证据:那些我从昨晚到现在珍惜不已的希冀、愿望和情感,以及过去将近两个礼拜以来,让我无法自拔的总体感受。理性站出来,用她独有的冷静态度,讲述了一个朴实的、未经美化的故事,阐明我是如何拒绝了现实,狼吞虎咽地吞噬了幻梦。我宣读了下面的判词:
简·爱是古往今来最愚蠢的傻瓜,普天之下最疯狂的白痴,饱餐了太多美味的谎言,吞下的明明是毒药,却以为是琼浆玉液。
“就凭你,”我说,“罗切斯特先生会喜欢你吗?你有让他欣赏的才艺吗?你对他来说有任何重要的地方吗?去你的吧!你真是蠢得让我恶心。你高兴得忘乎所以,因为他偶尔向你示好,可是拜托,那些只是花言巧语而已,老于世故的豪门绅士,不都是这样哄骗涉世未深的年轻女子吗?你有没有脑子?可怜的笨蛋!你要追求自己的幸福可以,但能不能放聪明一点?今天早上,你竟然还在回味昨晚那短暂的一幕?太不要脸了你!他夸奖了你的眼睛,是吗?你这只瞎了眼的小狗!睁开你那双死鱼眼,看看你自己蠢得多么该死!女人被社会地位比自己高的人恭维是没有好处的,因为他绝对不会想娶你。只有发了疯的女人才会放任自己去暗恋男人,因为如果对方没有回应毫不知情,那么她肯定会被这种情愫反噬。如果对方发现了也回应了,那么这种感情只会像鬼火一样,把她引向野外的沼泽,让她陷身其中,无法自拔。
“听好了,简·爱,这是你得到的判决:明天,你在身前摆一面镜子,用粉笔画下你自己的肖像,如实地画,不要美化任何缺陷,不要省略任何难看的皱纹,不要抹平任何长歪的地方,在肖像下面写上:‘举目无亲、穷苦平凡的家庭老师’。
“然后,拿一块光滑的象牙,你的画盒里有一块现成的。拿出你的调色板,调出你最鲜艳、最漂亮、最干净的颜色。选择你最精致的驼毛笔,用心画出你想象中最可爱的脸庞,用最柔和的笔触、最甜蜜的色彩,画出费尔法克斯太太所描述的布兰琪·英格拉姆的样子,别忘了乌黑的秀发,极具东方风情的眼睛——什么!竟然想按照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来画!我现在命令你!不许哭哭啼啼!不许多愁善感!不许懊悔!我只许你理智和坚决。好好回忆那端庄和谐的面容、希腊式的脖子和胸脯。画出那丰润炫目的臂膀和柔美的玉手。别忘了画上钻戒和金镯;如实地再现华丽的装扮、轻盈的蕾丝和闪亮的绸缎、优雅的围巾和金色的玫瑰,将其命名为‘名门才女布兰琪’。
“今后,每当你痴心妄想,以为罗切斯特先生会喜欢你,你就把这两张画像拿出来,好好比一比,说:‘罗切斯特先生只要稍微花点力气,便能赢取这位高贵女士的爱情,他可能会浪费心思,认真考虑这个低贱的贫女吗?’”
“我会照做的。”我坚决地说。下定这个决心之后,我的心情慢慢平复,很快睡着了。

我遵守了自己的诺言,花了一两个小时,用彩色粉笔草草画了自己的肖像,又在两个礼拜之内,把想象中的布兰琪·英格拉姆画在小小的象牙上。这张脸真可爱,我拿那张粉笔画的真实的脸和它相比,简直有点无地自容。但这个任务让我获益匪浅:它让我的头脑和双手忙起来,强化并固定了那个我想要永远铭记在心的新念头。
不久后,我有理由庆幸我强迫自己的感情接受了这种健康的训练。多亏了这种训练,我才能够坦然应付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若非已经做好准备,我可能会不知所措,甚至也许会当众失态。
【注释】
[1]“怎么回事,小姐?”她说,“你的手抖得像树叶,你的脸很红,红得像樱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