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罗切斯特先生后来的确解释了。那天下午,他正好在庭园遇到我和阿黛尔,于是要我陪他在一条两旁种着山毛榉的长路上散步,阿黛尔在我们能看见的地方和阿头玩,后来又玩起了板羽球。
然后他说阿黛尔是法国芭蕾舞女赛琳·瓦伦斯的女儿,他曾经对这个舞女怀着一种叫作“grande passion”[1]的感情。赛琳宣称要以更热烈的感情来回报他的钟爱。他以为自己是赛琳的偶像,虽然长得丑,但他相信,正如他所说的,赛琳爱他的“taille d’athlète”[2],胜过爱观景殿的阿波罗的俊美面庞。
“爱小姐,高卢仙女的垂青让我这个英国地精忘乎所以,竟然把她安置在酒店里,给她配了一整套用人、马车、克什米尔羊绒、钻石、蕾丝,还有别的东西。总之,我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重蹈了其他痴心汉的覆辙。我毫无创意,没有开辟新的耻辱和毁灭之道,而是因循守旧,踏上了其他人走过的老路,并且愚蠢得连一英寸也不曾偏离。我落得了和其他痴心汉一样的下场,当然这也是活该。那天傍晚,我没打招呼就去找赛琳,发现她出去了。但那晚天气有点热,巴黎的街道我也逛腻了,便在她的闺房坐下,快乐地呼吸着因为她不久前还在这里而变得神圣的空气。不对,我夸大了。我从来不认为她有什么让其他东西变得神圣的魔力,那无非是她留下的香锭的气味,一种麝香和龙涎香的芬芳,不是神圣的气息。房间里摆着温室鲜花,又喷了精油,后来我被它们的味道弄得有点气闷,便打开落地窗,走到阳台上。月光很亮,路上点着汽灯,非常安静祥和。阳台摆着一两张椅子,我坐下了,抽出一根雪茄——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现在就想抽一根。”
他说到这里停下来,点了一根雪茄,放到嘴里,在冰冷阴郁的空气中,喷出一道哈瓦那烟雾,接着说:
“当年我还喜欢吃糖果,爱小姐,我一会儿吧唧吧唧——请忽略我的粗俗——吧唧吧唧吃着果馅巧克力,一会儿抽雪茄,望着许多马车在时髦的街道上驶向附近的歌剧院,其中有一辆华丽的封闭式马车,由两匹英俊的英国马拉着,在通明的城市夜景中清晰可见,我认出来那正是我送给赛琳的voiture[3]。她回来了,我的心当然迫不及待地砰砰撞击我倚着的铁栏。马车果然如我所料,停在酒店门口。我的大美人(她是歌剧主角,真的很漂亮)下车了,虽然她整个人藏在披风里,对了,当时是6月,那晚又有点热,其实完全没必要穿那么多,但她踩着马车踏板下车的时候,一只小脚从裙子下面露出来,我立刻知道是她没错。我的头探到阳台外面,正要喊一声Mon ange[4],当然是用只有情人的耳朵能听见的声调,没想到有个人跟在她后面跳下马车,也是裹着披风,但踩在路面上的是一个带刺的鞋跟,走过酒店马车门廊的是一个戴帽子的脑袋。
“你从来没有嫉妒过吧,爱小姐?当然没有,我不必问你,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你还没有体验过这两种情感。你的灵魂仍在沉睡,尚未遇到那种将其唤醒的冲击。你以为生活中的一切都在平静的河流里流逝,正如你已经悄悄溜走的青春。你闭起眼睛,塞住耳朵,随波逐流,看不见不远处河床上耸立的礁石,听不见在礁石下面呜咽的暗流。但我告诉你,你仔细听好,终有一天,你来到一片险滩,生活的河流变得奔腾翻涌,水花飞溅,浪声如雷,你要么在嶙峋礁石上撞得粉身碎骨,要么被滔天巨浪卷起,送到较为平静的水面去,就像我现在这样。
“我喜欢今天,我喜欢钢铁般的天空,喜欢这个萧瑟静谧的寒冷世界。我喜欢索恩菲尔,喜欢它的古老,它的僻静,挂满鸦巢的老树和山楂树,灰色的外墙,还有那几排映照着冰冷穹天的黑窗。可是为什么多年以来,我一想到这个地方便极其厌恶,避之唯恐不及?我怎么会还是厌恶……”
他咬牙切齿,沉默不语。他收起脚步,猛力用长靴跺地。仿佛有某种仇恨的念头把他抓住了,抓得特别紧,以至于他无法前进半步。
他停下来时,我们正沿着长路往上走,府邸就在我们前面。他抬头望向垛堞,投出了一种我以前从未见过后来也不曾再见的眼神。痛苦、耻辱、愤懑、焦躁、厌恶、仇恨似乎正在他粗黑眉毛下的大眼睛里激烈交战,它们斗得难解难分,但另一种情感崛起并大获全胜,那是一种强硬刚愎的情感,一种勇决坚毅的情感,压制了他的激动,僵化了他的面容。他接着说:
“刚才没说话的时候,爱小姐,我是在和我的命运交涉。她站在那边,在那棵山毛榉下面,是个老妖婆,很像在福瑞斯荒野现身给麦克白的女巫43。‘你喜欢索恩菲尔吗?’她举起手指说,然后凌空写了一句警告,用惨白的象形文字写的,贯穿了整座房子的正面,在上下两排窗子之间:‘有本事你就喜欢它!’‘有胆量你就喜欢它!’
“‘我会喜欢它的,’我说,‘我敢喜欢它。’(他郁郁地补充说)我说到做到。我要冲破障碍,追求幸福,一心向善,是的,要做好事。我希望变成一个更好的人,比从前的我更好,也比现在的我更好。我要像约伯的利维坦那样,将长矛、标枪和锁子甲统统拗断,别人认为它们是铜铁,我只当它们是稻草和烂木。44”
阿黛尔拿着板羽球跑过来。“走开,”他厉声喝道,“走远一点,孩子,要么去里面找苏菲!”然后他继续默默走着,我斗胆提醒他刚才突然中断的话头。
“瓦伦斯小姐走进酒店的时候,”我问,“你离开阳台了吗?”
我满以为他会拒绝回答,因为问得实在不是时机。但恰恰相反,他回过神来,不再愁眉苦脸,扭头看着我,额头上的阴云似乎也消失了。“哦,我把赛琳给忘了!嗯,接着说。那天看到让我神魂颠倒的女人,伴着一个花花公子走进酒店,我仿佛听见了嘶嘶的声音,嫉妒的绿蛇盘绕在洒满月光的阳台上,渐渐升起,溜进了我的马甲,一路啃噬着,花了两分钟钻到我的心里。好奇怪!”他突然又转移了话题,大声说,“好奇怪,我竟然选中你来倾吐这一切,小姐,更奇怪的是,你竟然安安静静地听着,仿佛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把自己和舞女情妇的恩怨,说给一个像你这样性格古怪、涉世未深的女孩听,是全世界最寻常的事!但第二件怪事解释了第一件,因为我以前说过,你这人严肃、细心又谨慎,天生适合倾听别人的秘密。还有,我知道我选了一个什么样的心灵,来和我自己的心灵交流。我知道它是百毒不侵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心灵,是独一无二的。当然我不想毒害它,但就算想,它也不会受我毒害。你和我聊得越多越好,因为我害不到你,你却能让我振作。”说了这些题外话,他继续说:
“当时我留在阳台上。‘他们要来她的闺房,’我心里想,‘我先埋伏在这里。’所以把手伸进敞开的落地窗,拉起窗帘,只留一道缝,以便观察里面的情况。然后我又关了窗门,也是没关紧,留了细隙,足以让情人间的呢喃细语流出来,然后悄悄回到座位上,刚坐下那对狗男女就进来了。我的眼睛立刻望着窗帘上那道缝。赛琳的贴身丫鬟走进来,点亮了一盏灯,放在桌子上,出去了。所以那对狗男女被我看得分明:两人的披风已经脱掉,瓦伦斯坐在那里,浑身珠光宝气——当然都是我送的礼物,她的同伙穿着军官的制服。我认识那个人,是一个浮滑无行的子爵,一个无脑又缺德的纨绔子弟,以前在某些社交场合见过几面,从来没想过恨他,因为我对他鄙视到了极点。发现是他,嫉妒之蛇的毒牙立刻断了,因为就在那一刻,我对赛琳的爱被浇灭了。为了这样的情敌而背叛我的女人不值得爱,她只配得到唾弃。当然,我被她玩弄于股掌之间,更值得唾弃。
“他们开始聊天,我一听火气全消。他们的交谈非常浮夸、市侩、虚假和愚蠢,你听了只会昏昏欲睡,而不是火冒三丈。桌子上摆着我的拜帖,他们发现以后,便聊起我来。他们没有能力和智慧对我发起言之成理的攻讦,只是极尽粗俗地辱骂我,尤其是赛琳,她越骂越来劲,历数我外貌上的缺点,甚至说我是残废。以前她经常仰慕地说我是beauté mâle[5]。在这一点上她和你截然相反,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你就坦然相告,说你不认为我长得帅。当时我就惊叹人和人真是不一样……”
阿黛尔又跑过来。
“先生,约翰刚刚说你的代理人来了,想要见你。”
“啊!那我长话短说吧。我打开窗门,走到他们面前,当场和赛琳断绝关系,请她择日离开酒店,给了她一些钱应急,完全不顾她的惨叫、撒泼、祈祷、抗议和抽搐,又和那个子爵约好在布洛涅林苑见面。隔日早晨,我有幸和他相会,在他像弱鸡的翅膀般瘦小无力的臂膀里留下了一颗子弹,然后自以为从此不用再见到这些人。可惜很倒霉,六个月前,瓦伦斯塞给我这个小姑娘阿黛尔,非说她是我女儿。也许是吧,但看她的长相,一点也不像我,阿头比她更像我生的。我和这个母亲分道扬镳几年后,她抛弃了自己的孩子,和一个不知道作曲的还是唱歌的跑去了意大利。当时我并不承认阿黛尔有与生俱来的要我抚养的权利,现在我也不承认,因为我不是她的父亲,但听说她过得很惨,便将这个可怜的东西从巴黎的臭水烂泥里带走,移植到这里,让它在英国乡村花园的健康土壤里干干净净地成长。费尔法克斯太太请你来培养它,但现在你知道它是一个法国舞娘的私生女,也许对你的职位和学生有不同的看法。也许哪天你会通知我,说你找到另一个岗位,让我重新找一个家庭老师,对吧?”

“不对,阿黛尔不应该为她母亲和你的过错负责。我本来就对她有感情,现在知道她在某种意义上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母亲抛弃了她,你又不肯认她当女儿,先生,我对她只会比以前更好。我怎么可能为了某个娇生惯养、嫌自己的老师很烦的富家女,而离开一个把家庭老师当朋友的可怜孤儿?”
“哦,原来你是这么想的!好啊,我该进去了。你们也进去吧,天黑了。”
但我和阿黛尔和阿头又在外面待了几分钟,和她赛跑,又玩了一下板羽球。进屋后,我脱掉她的帽子和外套,让她坐在我腿上,抱着她一个小时,随便她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哪怕说的话有点放肆和琐碎也由她去。她在受到关注的时候,容易表现得放肆和啰唆,这种轻浮的性格可能是她母亲遗传下来的,在英国人看来不是很讨喜。但她也有她的优点,我决定尽量欣赏她身上一切好的方面。我端详她的面容,但怎么看也不像罗切斯特先生,没有哪个地方、哪个神情表明他们是父女关系。这挺可惜的,如果有证据表明两人有相似之处,罗切斯特先生也许会对她更好一些。
那天夜里,直到回自己的卧室之后,我才仔细回忆罗切斯特先生告诉我的故事。正如他自己说过,这件事本身根本不算稀奇:有钱的英国佬爱上了法国舞女,遭到舞女背叛,这种故事在上流社会平常至极。但刚才他正在诉说目前心情十分愉快,对这座老宅及其周围环境又重新迸发出兴趣的时候,突然激动得难以自持,这就绝对很奇怪了。我好奇地思考着这件事,但渐渐放弃了,因为我发现暂时无法解释。我转而想到了主人对自己的态度。他竟然愿意对我推心置腹,这对我来说是一种恭维,我却之不恭地接受了。和刚开始的时候相比,过去几个星期来,他对我的态度更为稳定。我似乎不再碍他的事,他不再表现得傲慢冷漠。意外碰面时,他好像很欢迎这种偶遇,总是要和我说一两句话,有时还朝我微笑。他正儿八经请我去相见时,对我的招待特别热情客气,以至于我以为自己真的拥有取悦他的本事,以为他安排这些夜间聚会,不仅是为了自己高兴,也是为了增广我的见闻。
其实我开口相对较少,但听他说话听得津津有味。他天生爱跟人聊天,他喜欢向不谙世事的我介绍一些社会现象和风俗人情(不是各种丑恶现象和浇风薄俗,而是那些由于影响深远、性质新奇而特别有趣的现象和风俗),我非常高兴接受他提供的新思想,想象他描绘的新画面,跟随他在脑海里游历他揭示的新领域,而且他从来不曾说过一句会让我吃惊或者烦恼的有害的话。
他轻松的态度将我从痛苦的拘束中解放出来。他待我友好而坦率,得体又热诚,这拉近了我和他的距离。我常常觉得他不是我的主人,而是我的亲戚。他有时还是挺专横的,但我不介意,我觉得这是他的作风。由于生活多了这种新乐趣,我变得心满意足,乃至于不再因为举目无亲而顾影自怜。我那单薄如新月的命运似乎扩大了,生活的空白填满了,身体健康改善了,我长了肉,也长了力气。
罗切斯特先生在我眼里还是丑八怪吗?不,读者。感恩和许多愉快温馨的联想将他的脸变成了我最爱看的东西,房间里有他在,比最明亮的炉火更让我高兴。然而我并没有忘记他的缺点,其实我无法忘记,因为他常常在我面前显露出来。对于各方面都不如他的人,他骄傲、刻薄又严厉。我内心深处知道,他虽然对我特别好,但对其他许多人非常苛刻。他还很忧郁,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我曾不止一次,在被叫去给他读书的时候,发现他独自坐在书房里,低着头,双手抱胸。等他抬起头来,只见一阵愁闷得近乎怨毒的阴云笼罩着他的面容。但我相信他的忧郁、严厉和以前的道德缺陷(我说以前,是因为他似乎正在改过自新)来自命运的乖舛。我相信他生来是一个性情良善、品德高尚、趣味纯粹的人,只是因为受环境、教育和命运影响,才落得现在这个样子。我相信他是出色的材料做成的,不过目前这些材料拼接得有点乱七八糟。我不能否认自己为了他的悲哀而悲哀,不管那是为了什么,只要能够安抚他,我愿意做很多事情。
这时我已经掐灭蜡烛,躺在床上,但却睡不着,辗转反侧地想着他在长路上站住时的表情。当时他说命运在他面前现身,说他在索恩菲尔得不到幸福。
“为什么呢?”我问自己,“是什么让他远离这座房子?他会很快再一次离开吗?费尔法克斯太太说他很少在这里连住两个礼拜,现在他已经住八个礼拜了。如果他走了,那真是让人难过。假如他春天、夏天和秋天都不在这里,阳光和好天气将会索然无味!”
我想这些想得迷迷糊糊,也不知道睡着没有,反正后来突然惊醒了,因为听到一阵隐约的细语,怪异而悲戚,听起来仿佛就在我上面。真希望刚才让蜡烛亮着,四周黑得恐怖,我有点紧张。我起了身,坐在床上,聆听着。声音消失了。
我试着再睡,但我的心慌乱地跳着,内心的平静已经被打破。楼下大厅远远传来了两点的钟声。就在这时,我卧室的门似乎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仿佛有人在外面漆黑的门廊里摸索着前进,手指碰到了门板。我说:“谁啊?”没有任何回应。我吓得浑身激灵。
忽然间我想起那可能是阿头,要是厨房的门碰巧没关紧,它不是不常跑进罗切斯特先生的卧室。我自己曾经多次在早上看见它趴在那里。这个念头让我冷静了一点,我躺下了。安静抚慰了神经,持续的悄寂再次统治整座房子,我开始感觉到困意正在归来。但命中注定我一夜无眠。睡梦尚未接近我的耳朵,便已落荒而逃,吓跑它的是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怪事。
这是一阵诡异的笑声,低沉而压抑,仿佛就在我房门的锁孔发出来的。我的床头离门很近,我起初以为是哥布林站在床边狞笑,又或者已经爬上我的枕头,但我坐起来,到处看看,却什么也没看到。我还在张望,那阵鬼魅般的笑声再次响起,这回我知道它是从门板后面传来的。我赶紧起床冲过去把门闩好,然后大声问:“谁啊?”
不知道什么东西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不久后,脚步声撤向三楼的楼梯间,那里最近装了一扇门,可以把楼梯间关起来。我听见门开了又关,一切悄然无声。
“是格瑞丝·普尔吗?她鬼上身了吗?”我心里想。我再也不敢一个人待着,非得去找费尔法克斯太太不可。我匆匆穿上裙子,披上披肩,战战兢兢地拔掉门闩,把门打开。外面点着一根蜡烛,就摆在走廊的地垫上。发现这个情况我非常吃惊,但更让我吃惊的是,空气十分迷蒙,仿佛弥漫着烟雾。我左看右看,想知道这些缭绕的蓝烟是从哪来的,又嗅到一股强烈的焚烧的气味。
有些东西吱嘎响,原来是一扇虚掩的门,正是罗切斯特先生卧室的门,滚滚浓烟从里面冒出来。我再也不去想费尔法克斯太太,也不去想那笑声,立刻冲进那间卧室。火舌在床边闪烁,帐幕已经着火了。在烈焰和烟雾之中,罗切斯特先生四肢伸直,纹丝不动地躺着,正在酣睡。
“醒醒!醒醒!”我大声喊。我推了推他,但他只是闷哼几声转过身去,看来是被烟雾熏傻了。火势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连被单也快要烧起来。我冲向他的脸盆和水罐,幸好水盆很大,水罐也深,而且里面都装满了水。我搬起它们,连床带人全给泼湿了,又飞也似的回到我自己的房间,带来我自己的水罐,继续往床上泼,在神的保佑之下,成功浇灭了本来正在吞噬那张床的烈火。
余烬的嘶嘶声,水罐被我倒空后甩掉的碎裂声,尤其是我慷慨泼出去的水发出的哗啦声,终于将罗切斯特先生吵醒了。虽然房间里现在一片漆黑,我却知道他已经醒来,因为我听见他发现自己躺在水里以后破口大骂几句。
“发洪水了吗?”他嚷道。
“没有,先生,”我回答说,“但刚才着火了,起来吧,快点。你身上的火已经灭了。我去拿根蜡烛来。”
“天哪,真是活见鬼了,你是简·爱吗?”他气势汹汹地问,“你对我干了什么?是对我施巫术吗?还是给我下蛊?房间里除了你还有谁?你是想淹死我吗?”
“我去给你拿根蜡烛来,先生。拜托你,赶紧起来吧。有人要害你,你应该很快能发现到底是谁,怎么回事。”
“等等!我现在就起来,但你别急着去拿蜡烛。等两分钟,我先换上干衣服,如果还有干衣服的话。对了,这是我的睡袍。你去吧!”
我去了,带回那根仍在走廊里的蜡烛。他从我手上接过蜡烛,举着它检查了床铺,全烧黑烧焦了,被单上全是水,地毯也泡在水里。
“怎么回事?谁干的?”他问。
我简单跟他说了事情的经过:我先是听到走廊里的怪笑,和往三楼去的脚步声,然后看见了烟雾——着火的味道指引我来到他的房间,我来的时候发现火已经烧得很旺,于是赶紧把所有能找到的水全泼到他身上。
他听得十分严肃,我叙述的时候,他脸上流露出来的关切多过震惊。我说完以后,他没有立刻开口。
“我应该叫费尔法克斯太太来吗?”我问。
“费尔法克斯太太?不要,见鬼,你叫她来有什么用?她能干什么?让她睡觉吧,不要去骚扰她。”
“那我先去找丽雅来,再去叫醒约翰和他老婆。”
“千万不要,你安静待着就好。你披着披肩,如果不够暖,你去那边拿我的外套,把它穿起来。你坐到沙发里——等等,我来给你穿上。现在把脚放在脚凳上,免得弄湿了。我出去几分钟,你留在这里。蜡烛我要带走。你就坐在这里等我回来,不要乱跑。我必须去一趟三楼。记住,不要动,不要叫任何人。”
他走了,我看着烛光渐渐远去。他蹑手蹑脚穿过走廊,轻轻打开楼梯间的门,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走进去后把门关上,最后一道烛光消失了。时间过了很久,我等得有点不耐烦,我穿了披风还是觉得很冷,又不能叫醒其他人,不知道在这里干等有什么用。我正要冒着惹罗切斯特先生生气的风险,违背他的指示,这时烛光又昏暗地照在走廊的墙壁上,我听见他赤脚踩在地垫上的声音。“但愿是他,”我想,“而不是什么吓人的玩意。”
他又进来了,脸色发白,非常郁闷。“我弄清楚怎么回事了,”他一边把蜡烛放在洗脸台上一边说,“和我想的一样。”
“怎么回事,先生?”
他没回答,而是双手抱胸站着,低头看着地面。几分钟后,他终于用相当奇怪的口气问:“我忘了你刚才是不是说,你打开卧室的门时看到了什么东西。”
“没有,先生,只看到地面上的蜡烛。”
“但你听到了奇怪的笑声?你以前大概听到过那种笑声,或者类似的笑声吧?”
“是的,先生,这里有个做针线活的女人,叫格瑞丝·普尔。她就是那样笑的,她是个怪人。”
“没错。就是格瑞丝·普尔,你猜对了。她就像你说的,是个怪人,非常怪。嗯,我得好好想想怎么处理。另外,今晚这件事的详细情况,除了我就只有你知道,这我很高兴。你别当傻瓜,什么也不要说。这个烂摊子(指着床)我来向大家解释。现在你回自己的房间吧。我完全可以在书房的沙发上待到天亮。现在快4 点,再过两个小时用人们要起来了。”
“那就晚安了,先生。”我说着就要离开。
他似乎很意外,这非常自相矛盾,因为他刚刚才叫我走。
“什么!”他吃惊地说,“你就要走了啊,就这样啊?”
“是你叫我走的,先生。”
“但不能没道别就走,不能一句感谢和祝福的话也不说,总之,不能这样简单干瘪。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要不是你,我会死得很惨!你这样走过去,搞得我们俩像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至少要握一下手吧。”
他伸出手,我把手给他。他先用一只手握住,然后用了两只手。
“你救了我的命,我很高兴欠你一笔如此庞大的债务。别的话就不说了。如果欠别人这么大的人情,我会受不了的,但欠你的不一样。得到你的好处我没有压力,简。”
他停下来望着我,嘴唇抖动着似乎要说些什么,但声音却卡在喉咙里。
“那再说一声晚安吧,先生。什么债务、人情、好处、压力,这件事里头是没有的。”
“我早就知道,”他接着说,“迟早有一天你会帮上我的大忙,我们第一次见面,我看到你的眼睛,就知道这个。你的眼神,你的笑容给我的心带来(他又暂停了片刻),给我的心带来莫大的欢乐,不是没有原因的。人们都说缘分天注定,我曾听说有的人是别人的守护神,看来就连最荒唐的寓言也是有一些道理的。我珍重的救命恩人,晚安吧!”
他的声音里有一些奇怪的能量,他的眼睛里有一些奇怪的激情。
“我很高兴刚才我正好醒着。”我说,然后我作势要走。
“什么!你真的要走吗?”
“我冷,先生。”
“冷?也是,你简直是站在水池里!那你走吧,简,去吧!”但他仍紧握着我的手,我抽不出来。我耍了一个花招。
“我好像听见费尔法克斯太太起来了,先生。”我说。
“嗯,那你现在走吧。”他松开了手指,我便走了。
我回到自己的床上,但根本不想睡。拂晓之前,我一直在快活又烦躁的汪洋上颠簸。那片汪洋里,烦恼的狂涛在欢乐的激浪下面翻涌。有时我仿佛看见惊涛骇浪之外的彼岸,美好如同比拉的山 峰45,时不时有一阵海风,在希望的鼓动下越来越强劲,奏着凯歌将我的灵魂吹向那个目的地。但我始终无法抵达,哪怕是在幻想中,因为从陆地上迎面吹来一阵烈风,不停地将我往后推。理性会抵抗狂喜,谨慎会警告激情。我激动得无法入睡,天一亮便起床了。
【注释】
[1]“极大的激情”。i “健壮的体魄”。
[2]“极大的激情”。i “健壮的体魄”。
[3]马车。
[4]我的天使。
[5]美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