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初到索恩菲尔府的日子波澜不惊,让我隐隐觉得自己的执教生涯将会一帆风顺,这种感觉并没有因为在这个地方久居和更了解住在里面的人而消失。费尔法克斯太太表里如一,果然是个脾气温和、本性善良的女人,受过良好教育,具有中人之资。我的学生是个活泼的孩子,从小娇生惯养,行为有些乖张,但既然被彻底托付给我管教,又没有任何人来横加干涉我改造她的计划,所以很快改掉了坏脾气,变得又乖又听话。她没有过人的天赋,没有独特的个性,没有特殊的情趣,不比普通孩子强多少,但她也没有什么让她比普通孩子差的缺陷或恶习。她取得了合理的进步,对我产生了热烈然而也许不是很深厚的感情。我喜欢她淳朴的天性、无忌的童言和向上的努力,两个人因而相处得很愉快。

插句题外话,有人信奉某些貌似正经的学说,认为孩子生来就是天使,当老师的应该崇拜他们,甘愿为他们牺牲。在他们看来,上面那段文字应该是冷漠无情的。但我写作不是为了奉承那些把自己孩子当成宝贝的父母,不是为了呼应伪善的无稽之谈,更不是为了支持骗人的空话,我只想说出真相。我发自内心地关怀阿黛尔的健康和学习,默默喜欢这个小小的人儿,正如我感激不尽地珍惜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友善。她老成持重,性格温和,始终待我很好,我自然也喜欢和她做伴聊天。

有人想怪我尽管怪吧,我还有更多得罪人的话要说。我时不时到庭园里散步,走到下面的大门旁边,望着外面伸延而去的道路。有时候,阿黛尔去找保姆玩,费尔法克斯太太到储藏室做果冻,我会爬三层楼梯,抬起阁楼的活板门,走到屋顶上,眺望远处幽静的田野和山丘,和昏暗的天际线,然后我会渴望拥有能超越那个极限的视力,让我看见外面的花花世界,看见那些曾经听说却从未见过的市镇和丰富多彩的地区。我渴望体验不同的生活,结交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认识许许多多的人,而不是困守在这里。我珍重费尔法克斯太太和阿黛尔的优秀品质,但我相信其他人身上存在着更多种类的优秀品质,我想要亲眼见识。

谁会来怪我呢?肯定有很多人,他们会说我不知足。没办法,我这人天生坐不住,有时蠢蠢欲动,到了痛苦的程度。然后唯一能让我放松的,是到三楼走廊来回踱步,安然享受着那里的静谧和寂寞,尽情想象一些光明的前景,当然想了许多美好的画面,总是想得心潮澎湃。这虽然有点自寻烦恼,却让我对生活充满希望。我最喜欢不停地幻想和叙述自己将来的生活,那种生活充满故事、温暖和感情,充满一切我渴望然而实际上并不拥有的东西。

说人们应该安静度日是废话。他们必须有事做,没事也得找事。千百万人的前途比我还要灰暗,千百万人默默反抗着他们的命运。谁也不知道,除了政治上的反叛以外,芸芸众生还酝酿着多少其他方面的起义。都说女人应该安分,但和男人一样,女人也是有感觉的。和她们的兄弟一样,女人也需要施展才华和用武之地。男人受不了过于严紧的束缚和过于凝滞的生活,女人也完全一样。有些男人思想浅薄,明明自己享有更多权利,却说女人只能做果冻和织袜子,弹钢琴和绣手袋。这些人不懂将心比心,如果女人想打破传统的禁锢,去做更多事情,学习更多知识,他们便会加以责备或者嘲笑。

独自在三楼走廊徘徊时,我不是不经常听见格瑞丝·普尔的笑声。同样的狂笑,同样低沉缓慢的“哈、哈、哈”。当初第一次听到这种笑声,我曾吓得毛骨悚然。我还听到她奇怪的喃喃细语,简直比她的笑声还要怪异。有些日子她十分安静,但另一些日子我无法忍受她发出来的声音。我偶尔能见到她,她从房间里走出来,手里端着盆子或盘子,或者是一个托盘,走去楼下的厨房,很快又回来,通常(浪漫的读者啊,请原谅我平铺直叙)提着一壶波特酒。她的外表总是能够化解她古怪的声音引发的好奇心,因为她容貌凶狠,面无表情,完全是平平无奇的样子。我试过跟她聊天,但她似乎不爱说话,回答往往只有一个字,和她搭讪的念头自然就打消了。

家里其他人,包括约翰和他妻子、女佣丽雅和法国保姆苏菲,都是体面人,但没什么特别之处。我常用法语和苏菲聊天,有时问一些关于她祖国的情况,但她既不擅长描述,也不擅长解释,给出的答案全是干瘪和混乱的,仿佛故意要阻碍而非鼓励别人提问。

10月、11月、12月过去了。1月某天下午,费尔法克斯太太替阿黛尔请假,因为她感冒了。阿黛尔也求我放她假,她热切期待的样子,让我回忆起自己小时候是多么珍惜偶尔的假日,又觉得在这件事上通融也无妨,于是便同意了。当日天气晴朗,没有风,不过特别冷。早晨一直在书房里,我坐得挺烦,正好费尔法克斯太太写了一封信等着寄,所以我戴上帽子,穿上外套,主动替她送信去干草村。冬日午后走这两英里路应该挺愉快的。我带着阿黛尔来到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安排她舒舒服服地坐在壁炉旁边,把她最好的蜡娃娃(平时我用银纸包起来放在抽屉里)和一本故事书给她换着玩;她说:“Revenez bientôt, ma bonne amie, ma chère Mdlle Jeannette.”[1]我亲了亲她,然后走出去。

地面坚硬,空气安静,我的路是孤独的。我走得很快,等身体变暖后放慢脚步,慢慢享受和欣赏此时此地为我准备的各种美景。正是下午3 点时分,钟声响起,我刚好走到教堂钟楼下面。这时黄昏欲至,落日西斜,余晖黯淡,景色特别迷人。我已经从索恩菲尔走了一英里,来到一条小路上。小路夏日以野蔷薇闻名,秋季以坚果和黑莓著称,即便现在也仍有少量珊瑚珠宝般的蔷薇果和山楂,但冬天最大的愉悦来自绝对的孤寂和无叶的静谧。即便起风了,这里也没有声音,因为没有会沙沙响的冬青树或者常绿树,唯有光秃秃的山楂树和榛子树,它们岿然不动,和聚集在小路中央的碎白卵石一样。小路两旁唯有辽阔的草地,没有吃草的牛,只有几只棕色的小鸟,偶尔在路边树篱中跳动,看上去就像一片忘记飘落的枯叶。

小路一直到干草村都是上坡,我走到一半,坐在一片牧场的围栏闸口上休息。我裹紧外套,双手缩进袖筒,倒也不觉得冷,虽然气温确实很低。路边小溪冻住了,但前些天曾经快速融化,溪水漫溢到路上,所以现在连路上也覆盖着一层薄冰。从我坐的地方可以俯视索恩菲尔,那座顶上砌着垛堞的灰色楼房是下方山谷最显眼的目标,在它西边是树林和黑色的鸦巢。我逗留良久,直到太阳落在那些树林里,将它们后面的天空染得通红。然后我转身望着东边。

我上方的山顶上悬挂着初升的明月,月光苍白得像云朵,但渐渐亮了起来。明月照耀掩映在树林里的干草村,蓝色的烟雾从几根烟囱升起。村子在一英里外,但周围阒寂无声,我能清楚地听见细微的村庄生活的声音。我的耳朵也能感觉到一些细流,具体在哪个山谷哪处深渊,我说不出来,但干草村后面还有许多峰峦,肯定有许多山涧在其中流淌。那夜的安宁既招供了最近处的小溪叮咚,也暴露了最远处的河流潺潺。

一阵粗暴的噪音打破了这些美妙的汩汩和呢喃,听起来如此遥远,却又如此清晰。一下又一下的砰砰响,像是金属撞在地上,盖过了轻柔的潺潺水声,就好比在一幅画里面,宛然兀立的巨岩,或者高大橡树粗壮的枝干,画成黑色的,夺目地霸占了前景,以至于远处青葱的山峦、晴朗的天际和交织的云朵,全部被盖住了,变成一团团模糊的色彩。

响声是从溪边小路传来的。有一匹马正奔过来,被小路的蜿蜒遮挡了,但越来越近。我正要离开围栏闸口,可是那条路很窄,我坐下来让它先走。当时我还年轻,脑子里充斥着各种或美好或恐怖的幻想,包括童年听保姆讲的故事,以及其他许多无稽之谈。这些故事在青少年时期回忆起来,变得比小时候所理解的更加生动逼真。这匹马渐行渐近,我望着路,等待它从苍茫的暮色中出现。这时忽然想起贝熙讲过的某个故事,故事里有一个英格兰北部的幽灵,叫作“盖特拉希”,化成马、骡或者大狗的样子,游荡在僻静的道路上,有时候会袭击夜行的旅人,就像这匹马现在向我冲过来一样。

他很近了,但还是看不见。除了嘚嘚的马蹄声,我还听到树篱下面有一阵异动,然后我身边的榛子树枝下面溜过一只大狗,黑白相间的颜色在那些树的衬托下特别抢眼。这正是贝熙的盖特拉希的化身之一,大大的头,长长的毛,看上去有点像狮子。然而他只是安静地从我身旁跑过,我原本以为他会停下,抬起头来,用一双奇怪的、似狗非狗的眼睛,盯着我的脸看,但实际上并没有。马也来了,一匹高大的坐骑,背上驮着一位乘客。那乘客原来是个人,恐怖的气氛立刻消失。从来没有什么东西骑过盖特拉希,他总是独自行动。至于哥布林,在我的理解中,他们喜欢钻到不通人言的野兽的尸体里,却极少化为常见的人形。这不是盖特拉希,只是一个抄近路去米尔科特的旅人。他过去了,我继续走,只走了几步又转过身,一阵滑倒的声音,一句“真倒霉,现在怎么办”的大叫,和一阵哐啷哐啷的挣扎,引起了我的注意。人和马倒在地上,他们在那段结了薄冰的小路上失足了。那条狗往回跑,看到主人陷于困境,又听见马在呻吟,立即开始狂吠,吠声和他的体型相匹配,特别洪亮,在暮色笼罩的群山中回荡。他转圈嗅着地上的人和马,然后跑到我跟前。这是他唯一能做的,因为没有别的人可以帮忙。我应他之请,走到旅人旁边,这时他已经挣脱他的坐骑。他的动作敏捷有力,我觉得可能没怎么受伤,但还是问了一句:

“你受伤了吗,先生?”

他嘟囔了几句,我开始没听清,以为他在咒骂什么,然后发现他是在说几句客套话,所以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我能帮你什么吗?”我又问。

“你站到旁边去。”他一边回答一边挣扎,先是跪着,然后站起来。我照做了。然后马的喘息、跺脚和抖动,还有狗的吠叫,让我走到几码外的地方。但在这件事结束之前,我不能彻底离开。最后还算幸运,马又站起来了,随着一声“坐下,阿头”,狗也不再乱叫。那旅人弯腰摸摸自己的腿脚,仿佛在看是不是还结实。他的腿脚显然有点伤,因为他一瘸一拐走到我刚站起来的围栏闸口,坐了下去。

当时我应该是特别想帮忙,或者说特别想管闲事,因为我又朝他迈了几步。

“你要是受伤了,需要找人帮忙,我可以去索恩菲尔府或者干草村叫人来。”

“谢谢你,我没事。骨头没断,只是扭伤了而已。”他再次站起来,试着动了动脚,但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哎哟”。

些许日光仍在逗留,明月洒下清亮的银辉,我能看见他的样子。他身上裹着骑马服,皮做的衣领,钢做的腰带,其他细节不是很清楚,只能看出来他中等身高,胸膛很宽。他的脸挺黑,面容严肃,眉毛很粗;他的眼睛和紧蹙的眉毛显得既恼火又郁闷。他不再年轻,但也没到中年,大概三十五岁吧。我不怕他,只是有点羞怯。假如他是一个颇具英雄气概的俊美少年,我应该不敢忤逆他的心意,站得这么近,还主动问他要不要帮忙。我很少见到英俊的年轻人,至于跟那样的人说话,更是一辈子未曾有过。我在理论上特别尊重和崇敬俊美、高雅、侠气和魅力,但如果遇到一个具有这些品质的男人,我深深地知道,自己身上没有哪样是值得他喜欢的,所以应该赶紧避开他,就像人们看到火焰、闪电或者其他明亮却可怕的东西,会避之唯恐不及一样。

甚至于,假如这陌生人说话时面带微笑,好声好气,假如他婉言谢绝我的帮助,我也许转身就走,不会继续追问。但这旅人皱起的眉头和粗鲁的言行,让我感到很自在。当他挥手赶我走的时候,我站在原地不动,坦然地说:

“我不能这样离开你,先生,现在很晚了,这条路又没什么人走,我要等你骑上马才走。”

我说话的时候,他一直盯着我看,直到我说完才挪开目光。

“我认为这时候你应该待在家里,”他说,“如果你家在这附近的话。你从哪来的?”

“我就住在下面。只要有月光,夜里在外面我也不怕。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很乐意替你去一趟干草村,反正我正好要去那里寄信。”

“你就住在下面……你是说那座有垛堞的房子吗?”他指着索恩菲尔府问。月亮将银辉洒在那座房子上,照得它通体发白,和树林迥然有别,因为树林在西天的烘托下,现在是一片巨大的暗影。

“是的,先生。”

“那房子是谁的?”

“罗切斯特先生的。”

“你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吗?”

“不认识,我没见过他。”

“他不住里面吗?”

“是的。”

“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不知道。”

“你当然不是那里的仆人。你是……”他迟疑着,打量着我的装扮。我穿得和平时一样朴素,黑色的梅利诺羊毛外套,黑色的河狸皮帽,哪件都没有贴身丫鬟穿的一半好。他似乎难以确定我的身份——我帮了他。

“我是家庭老师。”

“家庭老师啊!”他重复我的话说,“天哪,我怎么给忘了!原来是家庭老师!”他又打量我的衣着。过了两分钟,他从围栏闸口站起来。他抬腿想走,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我不能请你去叫人来帮忙,”他说,“但你自己可以帮我一个小忙,如果你愿意的话。”

“好的,先生。”

“你没有一把雨伞给我当拐杖吗?”

“没有。”

“那你过去抓住辔头,把我的马牵过来。你不怕吧?”

如果只有一个人,我会害怕去牵一匹马,但既然他吩咐了,我也只好照做。我把袖筒放在围栏闸口上,走向那匹高大的坐骑。我努力想抓住辔头,但他的脾气很大,不肯让我靠近他的头。我试了一次又一次,但都是徒劳。试的过程中,我特别害怕会被他的前脚踩死。那旅人等待着,看了很久,最后他哈哈大笑。

“既然山不肯走向穆罕默德,那你只能帮助穆罕默德走向山了。37麻烦你到这边来。”

我走过去。“抱歉,”他接着说,“事出无奈,得罪了。”他的手重重搭在我的肩上,借了一些力,趔趄走向他的马。他又一次抓住辔头,直接制住他的坐骑,跳到马鞍上。他跳的时候龇牙咧嘴的,因为牵动了扭伤的肌肉。

“好啦,”他松开咬紧的下唇说,“只要把鞭子给我就行了。鞭子在树篱下面。”

我过去找了,找到了。

“谢谢你,快点去干草村送信吧,送完早点回去。”

他用带刺的鞋后跟碰了马,马猛地抬起前脚,随即急奔向前,狗跟在后面猛冲,三者全消失了——

宛如狂风吹起的石楠花

荒野中急忙忙疾飞而去

我拿起袖筒,继续上路。对我来说,这件事发生了,也过去了,只是一件不重要、不浪漫、不好玩的小事,然而它表明我单调的生活有过一个小时的变化。有人需要且请求我的帮助,我帮了他。我很高兴有事做,这件事虽然琐碎而短暂,毕竟是一件积极的事,我早已厌倦了消极的生活。也很高兴见到那张新面孔,它就像记忆的画廊里引进的新画作,不同于所有已经挂在那里的展品:首先,这是一张男性的面孔;其次,这是一张黝黑、强壮和严肃的面孔。我来到干草村,把信投入邮局时,这幅画仍在我眼前。我匆匆走下山,一路往家里赶时,也能看见它。我来到围栏闸口,稍作停留,四处张望,侧耳倾听,期待着马蹄声再次从溪边小路上传来,也许一个身披斗篷的骑士,一只像盖特拉希的纽芬兰犬会再度出现。但我只看到面前的树篱和一株波拉德柳树38,在月光中安静而挺拔地伫立着,只听到微风吹拂着一英里外索恩菲尔的树林,发出若有若无的悲鸣。我俯视着风声的方向,眼睛扫过那座房子的正面,看到一扇窗里面亮着烛光。它提醒我天色已晚,于是我匆匆往回走。

我不喜欢再次进入索恩菲尔。跨过门槛等于复归凝滞,等于要穿过沉默的大厅,爬上阴暗的楼梯,回到我自己孤独的小房间,然后去见娴静的费尔法克斯太太,和她度过漫长的冬夜,而且除了她没有别的人。那等于彻底消灭我散步时得到的那一点微弱的兴奋感,等于让那种千篇一律、波澜不兴的生活,再次像无形的枷锁一样,禁锢我的情感和思想。安稳舒适的生活的确难能可贵,但我已经不再欣赏。我宁愿在生活的暴风骤雨中颠沛流离,尝尽人间的艰辛和痛苦以后,再来渴望这种如今我身处其中却又十分不满的安宁。那样的生活对我来说更有好处吧!是的,好比一个人,在太舒适的安乐椅中坐了太久,那么走一段长路对他是有好处的。我的情况如此,渴望有点变化是很正常的,就像人们久坐以后想起来走动一样。

我在大门口踯躅,在草坪上徘徊,在石板路上来回踱步。玻璃门的遮光板关着,我看不见里面的情况。在我看来,这座阴郁的房子宛如灰色的洞穴,里面全是漆黑的囚室。我的眼睛和思绪转向面前浩茫的苍穹,那是一片没有云彩的蓝海,月亮正在庄严地上升,已经离开群峰之巅。她的明眸似乎不再看着身后的来路,不再关心在她下面很远很远的那些东西,而是仰望着极高之处,仰望着深不可测、遥不可及的漆黑夜空。至于追随她的熠熠繁星,我看见它们便心如鹿撞、热血沸腾。小事能让我们回到凡间:大厅的时钟响了,那已经足够。我告别明月和繁星,转身打开一扇侧门,走了进去。

大厅不算黑暗,但也不亮堂,只点着高悬的青铜灯。一片温暖的光芒流泻在大厅里和橡木楼梯的下半部分。这片红色的火光是从宽敞的正餐厅照射出来的。正餐厅的两扇大门洞开着,能看见壁炉里燃烧着喜庆的火焰,火光在大理石炉膛和铜制炉具上跳动,也照亮了紫色的帷幔和光洁的家具,营造出无比宜人的气氛。它也显示出壁炉架附近有一群人。我看不清那些人是谁,只听见欢乐的众声喧哗,其中依稀能辨认出阿黛尔的声音,但这时门关上了。

我匆匆走进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那里也生着火,但没有蜡烛。我没找到费尔法克斯太太,反而看见一只黑白相间的长毛大狗直挺挺坐在地毯上,严肃地凝视着火焰,活像刚才小路上遇到的盖特拉希。实在是太像了,所以我走上前说:

“阿头。”那家伙站起来,走到我跟前,闻着我的气息。我摸摸他,他摇着大尾巴;但我只有一个人,终归有点怕他,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冒出来的。我拉了铃,因为我想要一根蜡烛,也想了解这位客人的情况。丽雅走进来。

“这狗怎么回事?”

“他和主人一起来的。”

“和谁?”

“主人啊,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到。”

“真的啊!费尔法克斯太太和他在一起吗?”

“是的,还有阿黛尔小姐,他们在正餐厅里,约翰去请医生,因为主人出事了。他的马摔倒了,他扭伤了脚踝。”

“马是在干草路摔倒的吗?”

“是的,下山的时候,踩到冰了。”

“啊!麻烦给我拿根蜡烛好不好,丽雅?”

丽雅拿了蜡烛走进来,后面跟着费尔法克斯太太,她把这个新闻又讲了一遍,还说卡特先生,就是医生,已经来了,现在和罗切斯特先生在一起。说完她匆忙出去吩咐泡茶,我则上楼脱掉我的东西。

【注释】

[1]“快点回来啊,我的好朋友,我亲爱的简妮特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