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小说的新一章,有点像戏剧的新一幕。这回当我拉开帷幕,读者,请你想象自己看见米尔科特乔治旅馆的一间客房。里面和普通旅馆客房一样,贴着那种图案很大的墙纸,铺着那种地毯,摆着那种家具,壁炉架上放着那些装饰品,挂着那些画,一幅乔治三世的肖像,另一幅是威尔士亲王的,还有一幅重现了沃尔夫之死32的场景。你能看到所有这些,是因为天花板上悬挂着一盏油灯,壁炉的火也烧得很旺,我穿着外套戴着帽子,坐在壁炉旁边,我的袖筒和雨伞摆在桌子上。我清晨4 点离开罗顿,现在米尔科特镇的时钟刚敲了八下,接连十六个小时暴露在10月的寒风中,冻得浑身麻木,这时正在烤火取暖。

读者,虽然这间客房看着很舒适,我心里却不是十分安定。我原本以为马车停在这里后会有人来接我。当时我踩着“擦鞋仔”33为了方便我下车而放置的踏脚凳,从车上走下来,焦急地张望着,期待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看见一辆像是等着拉我去索恩菲尔的马车,但什么也没看到。我问服务员有没有人来打听过一位爱小姐,服务员说没有。无奈之下,我只能让他带我去看看单人房怎么样。我正在这个房间里等着,各种怀疑和恐惧扰乱着我的心神。

对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来说,独自在茫茫人海中漂泊,身边举目无亲,不知能否抵达向往的港口,而且因为种种因素,想回到出发的地方也回不去,那种感觉真的非常奇怪。我先是感到一种探险的乐趣,又为自己的勇敢自豪得热血沸腾,但随后只觉得害怕。我等了足足半小时,却还是独自一人,心里变得无比慌张。我想起来可以拉铃。

“这周围有个地方叫作索恩菲尔吗?”我问应声而来的服务员。

“索恩菲尔?没听说过,小姐。我去酒吧问问。”他消失了,但很快又出现。

“小姐,请问你姓爱吗?”

“是的。”

“有人在等你。”

我立刻蹦起来,一把抄起袖筒和雨伞,匆匆走进旅馆的走廊。有个人站在洞开的大门旁边,街上亮着路灯,我隐约看见一辆单马车。

那人看到我,指着走廊里我的行李箱,唐突地说:“我猜这是你的行李吧?”

“是的。”他把行李箱搬上车。那是一辆普通马车,我坐了上去。他正要关上车门,我赶紧问索恩菲尔有多远。

“六英里。”

“我们多久能到啊?”

“一个半小时。”

他系紧车门,爬上车厢外的驾驶座,我们便出发了。车走得不快,这让我有充足的时间思考。这趟旅程终于要结束了,我感到很满意,背靠着这辆舒适但并不精致的马车,从容地想了很多事情。

“用人和马车都很朴素,”我想,“看来费尔法克斯太太不是特别讲排场。挺好的,我只跟那些爱显摆的人生活过一次,那些日子过得好惨。不知道她家里除了这个小女孩,还有没有其他人。如果没有,她又比较和蔼,那么我肯定能够和她愉快地相处。我会尽力的,可惜的是,有时你尽力也是白搭。其实在洛伍德,我下过尽力讨好别人的决心,我的确尽力了,也获得了成功。但这对瑞德太太不管用,我记得当年再怎么努力也是挨骂。但愿费尔法克斯太太不是第二个瑞德太太。但就算她是,我也不必和她绑在一起,大不了再登一次广告而已。不知道我们已经走了多远?”

我拉下车窗朝外面看,米尔科特已经落在后面,从灯火的数量判断,这是一个相当大的地方,比罗顿大得多。看眼前的景象,这里有点像一片公地34,但又零星散落着几座房子。我觉得这地方和罗顿不同,它的人烟更稠密,风景却没那么美,热闹是热闹,却少了一些浪漫气息。

路很难走,夜雾迷蒙,车夫也不催促,让马慢慢走。一个半小时延长到——我几乎可以确定——两个小时。最后他终于在座位上转过身来说:

“现在你离索恩菲尔不远咯。”

我又朝外面看。我们路过一座教堂,我看见它的钟楼矮而宽,伫立在夜空下,报刻的钟声正在响起。我还看到山上有一道狭长的灯火,意味着那里有一个村庄或者聚落。大约十分钟后,车夫下车打开两扇大门,我们驶进去,大门砰的一声关上。我们沿着车道慢慢往上行驶,来到一座很长的楼房前面。一扇挂着帘子的弓形窗透出烛光,其他窗子全是黑的。马车停在前门,有个女佣开了门,我下车走进去。

“请跟我来好吗,小姐?”那个女孩说。我跟着她穿过四周全是高门的方形大厅,她将我请进一个房间,烛光和炉火把里面照得通明,因为前两个小时我一直待在黑暗中,骤然看到这么亮,不禁有点眼花。然而眼睛适应光线后,我看到了一幅舒适宜人的画面。

这是一个温馨的小房间,有张圆桌挨着欢快的炉火,老式的高背沙发椅上,坐着一位打扮得再整洁不过的小老太太。她头上披着寡妇巾,身穿黑色的绸缎长裙和雪白的棉布围裙,和我想象中的费尔法克斯太太一模一样,只是派头没那么大,面容也比较和蔼。她正忙着做针线活,一只大猫乖乖坐在她脚边。舒适的家庭生活所需的要素,这里一样不缺。最让新任家庭老师放心的初次会面莫过于此:既没有让人压抑的奢华,也没有令人尴尬的倨傲,而且我进门时,老太太立刻站起来,友善地上前迎接我。

“亲爱的,你怎么样?我怕你坐车坐得累了,约翰驾车特别慢。你一定很冷吧,快来壁炉这边。”

“你就是费尔法克斯太太?”我说。

“是的,你说对了,请坐。”

她领着我走到她自己的椅子,然后开始摘下我的披肩,解开我的帽绳。我请她不必如此麻烦自己。

“不麻烦啊。我敢说你自己的手冷得快麻木了吧。丽雅,去煮一小杯尼格斯,再切一两块三明治。储藏室钥匙给你。”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大串管家才会有的钥匙,递给了那个用人。

“好啦,朝壁炉这边挪一点,”她接着说,“你带行李来了,对吧,亲爱的?”

“是的,夫人。”

“我叫人搬到你房间里。”她说完风风火火走了出去。

“她把我当贵宾接待,”我想,“没料到她竟然如此热情,还以为会冷漠又生硬呢。以前可没听说家庭老师的待遇这么高,但我千万不要高兴得太早。”

她回来了。她亲自拿走桌子上的针线活计和一两本书,腾出地方摆放丽雅刚刚端进来的托盘,然后把点心递给我。我平生从未受过如此关照,况且还是来自雇主和上司的关照,所以有点手足无措。但她看起来并不认为自己在做什么不合适的事情,所以我觉得最好还是默默接受她的款待。

我接过她递来的东西,同时问:“不知道我今晚是否有幸见到费尔法克斯小姐?”

“亲爱的,你说什么?我耳朵有点聋。”这位好心的太太说。她的耳朵凑近我的嘴巴。

我更加清晰地重复了刚才的问题。

“费尔法克斯小姐?噢,你是说瓦伦斯小姐!你未来的学生姓瓦伦斯。”

“真的啊!那么她不是你的女儿?”

“不是,我没有家人。”

我应该追问瓦伦斯小姐和她是什么关系,但又想起来提太多问题不是很礼貌,何况迟早会知道,所以便没继续说下去。

“我很高兴,”她在我对面坐下,把猫抱到腿上,然后说,“你来了我很高兴。我总算有个伴了,今后这里的生活一定很愉快。当然啦,在这里生活向来是愉快的,因为索恩菲尔是一座漂亮的老宅,近些年可能有点失修,但还是非常富丽堂皇。不过你知道,在冬天,一个人生活,哪怕住在最好的房子里,也是很郁闷的。我说一个人,丽雅当然是个好姑娘,约翰和他老婆也挺好,但你明白的,他们只是用人,你不能平等地和他们说话,你一定要和他们保持适当的距离,否则有可能差不动他们。去年冬天很糟糕,不知道你记不记得,不是下雪就是下雨刮风,从11月到2月,除了肉贩和邮递员,没有一个人到这里来,我真的特别郁闷,每天夜里都是一个人呆坐着度过的。有时候我让丽雅念书给我听,但我认为那姑娘非常不喜欢这个任务,她觉得这限制了她的自由。春天和夏天相对好一些,阳光普照,天黑得又晚,和冬天区别很大。然后,这个秋天刚开始的时候,阿黛尔·瓦伦斯这个小家伙和她的保姆搬过来住,整座房子里的气氛一下子活泼起来了。现在你又来了,今后我应该非常快活。”

听到这番话,我对这位高贵的女士真的很有好感。我把椅子朝她那边挪了挪,说我由衷希望自己不辜负她的期待,做一个让她愉快的伙伴。

“但今晚不能拉着你说个不停,”她说,“现在时钟敲12 点了,你赶了一天的路,一定感到累了。如果你的脚已经暖和,我带你去你的卧室。我让人把我自己的卧室隔壁那间房收拾给你住,房间挺小的,但我觉得你会喜欢它的,比前面几个大房间好。大房间的家具确实更好,但非常压抑和孤独,我自己从来不睡在里面。”

我感谢了她贴心的选择。由于长途跋涉,我当时真的很累,便说我准备休息了。她拿起蜡烛,我跟着她走出房间。她先去看大门锁好没有,将钥匙从锁头拔出来之后,带头朝楼上走。楼梯的踏板和扶手是橡木做的,楼梯间的窗子是很高的格子窗,那窗子和通往各个卧室的漫长走廊,看上去仿佛属于教堂而不是住宅。楼梯间和走廊弥漫着墓室般的凄清气氛,给人一种空旷孤独的感觉,所以当她终于抬手请我走进卧室时,我很高兴,因为我发现里面空间很小,家具也是普通的现代风格。

费尔法克斯太太友善地祝我晚安,我关上房门,从容打量着卧室。开阔的大厅、黑暗宽敞的楼梯间和漫长阴冷的走廊给我留下的怪诞印象,多少被我这个更具生活气息的小房间给消除了。这身体疲累、精神紧张的一天过去了,我终于来到了安全的港湾。感恩的冲动在我心里涌起,我跪在床边,感谢了我应该感谢的神,又祈求神在前方路上继续帮助我,赐予我力量,让我配得上这份别人坦然相送但我受之有愧的善意。那天夜里,床上没有荆棘,孤独的卧室里没有恐惧。我又累又高兴,很快睡熟了,醒来时天已大亮。

这个小小的卧室非常敞亮,阳光穿过蓝色的印花窗帘,照亮了贴着墙纸的墙壁和铺了地毯的地面,和洛伍德光秃秃的地板和脏兮兮的灰泥墙大不相同,我一看之下精神大振。身外之物对年轻人的影响很大。我觉得自己的人生即将迎来美好的阶段,除了荆棘和痛苦,也将拥有鲜花和欢乐。周围环境的改变和充满希望的新天地,让我的感官全都苏醒了。我不知道往后生活会是什么样,反正希望那一天,那一个月,以至于未来很长一段日子里,都会是快乐的。

我起床了,仔细穿上衣服。我只能穿得很朴素,因为我没有哪件衣服不是极度简朴,但天生无比注意整洁。邋里邋遢、不修边幅并非我的作风。恰恰相反,我总是尽量把自己打扮得好看一点,努力想要讨别人喜欢,可惜我的尊容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有时候我懊恼自己长得不够漂亮,有时候我希望拥有红润的脸颊、笔挺的鼻梁和粉红的小嘴,希望我的身材是高挑的、凹凸有致的。我觉得自己既矮小又苍白,五官还很难看,真是倒霉透顶。我为什么有这些愿望和懊恼呢?很难说,当年的我也说不清楚。不过我是有理由的,而且这个理由是符合逻辑的、自然的。我把头发梳得非常柔顺,穿上像贵格会教服但至少特别合身的外套,又调整了干净的白领饰,自问体面得足以去见费尔法克斯太太,新学生看到我也不至于退避三舍。我打开卧室的窗户,检查了梳妆台,确保所有东西摆得整整齐齐,然后斗胆走了出去。

踏过漫长的、铺着地垫的廊道,我走下溜滑的橡木楼梯,来到大厅里。我在那里稍作停留,抬头看看墙上几幅画(记得其中一幅画着身穿胸甲的凶恶男子,一幅画着头上撒了白粉、戴着珍珠项链的女人),看看悬挂在天花板上的青铜吊灯,还有一只大钟,钟壳的材质是雕着奇怪图案的橡木,和因为年代久远和摩挲而发黑的黑檀木。我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气派、那么的威风,不过当时我没见过什么世面就是了。大厅的门有一半是玻璃的,敞开着,我跨过门槛。那是一个晴朗的秋晨,朝阳宁静地照着已经变黄的树林和依然青翠的田野。我走到草坪上,抬头端详这座华厦的正面。它有三层楼高,规模相当大,但又不是大得离谱那种。这是绅士的公馆,不是贵族的府邸,屋顶一圈垛堞为其增添了画意。灰色的正面墙壁矗立着,前面有一些筑在枯树上的鸦巢,巢里的乌鸦正呱呱呱地飞出来。它们飞过草坪和庭园,落在远处的牧场上。牧场和庭园隔着沉墙35,沉墙那边种着一排古老的索恩树36,它们很高大,盘根错节,占地之广和橡树差不多,这地方的名字大概就是这么来的吧。更远处是起伏的群山,不如洛伍德周围的高峰那么巍峨险峻,也不那么像与世隔绝的屏障,而是一些孤独的山丘,静静环抱着索恩菲尔。我以前从未想到米尔科特的闹市附近,竟然有一个如此幽静的所在。这些山丘的某个坡上,有一个小小的聚落,几处屋顶掩映在树中。本地教堂离索恩菲尔很近,它古老的塔楼耸立在楼房和大门之间的小丘上。

我心旷神怡地享受着祥和的景色和清新的空气,聆听着群鸦的欢唱,欣赏着这座大宅宽阔的银灰色正面,忽然想到对于费尔法克斯太太这样孤独的老太太来说,这座房子未免也太大了。就在此时,那位夫人出现在门口。

“哇!这就出来啦?”她说,“你起得可真早。”我向她走过去,她客气地亲了我,又握了我的手。

“你喜欢索恩菲尔吗?”她问。我说非常喜欢。

“好啊,”她说,“这个地方很漂亮,不过我担心将来会变得破败,除非罗切斯特先生重视这里,搬过来长住,或者至少经常过来看看。大房子和好庄园是需要业主到场的。”

“罗切斯特先生?”我吃惊地说,“他是谁?”

“索恩菲尔的主人,”她平静地回答,“你不知道他姓罗切斯特吗?”

我当然不知道。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字,但这位老太太似乎认为他是普天下都认识的大人物,每个人都应该对他的大名如雷贯耳。

“我以为,”我接着说,“索恩菲尔是你的。”

“是我的?天哪,孩子,你可真会想!怎么可能是我的?我只是管家,管理人。我是罗切斯特家族的远房姻亲,至少我丈夫是。他是个神职人员,以前住在干草村,就是那边山上的小村,大门旁边的教堂归他管。现在这位罗切斯特先生的母亲姓费尔法克斯,她父亲和我公公是堂兄弟,但我从来不滥用这种关系,其实它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把自己当成一个普普通通的管家。我的雇主总是很有礼貌,我没有别的奢望。”

“那个小姑娘——我的学生呢?”

“她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受监护人。他委托我给小姑娘找家庭老师。我相信他想要小姑娘在某某郡长大。她来了,还有那个bonne,她管她的保姆叫这个。”真相总算大白了:原来这个客气友善的寡妇不是贵妇,她和我一样,也是寄人篱下。我没有因此不喜欢她,反而比以前更高兴。她和我之间的平等是真实的,并非她礼贤下士的结果。这样好得多,我感觉更加自由自在。

我正在思考这个新发现,有个小女孩从草坪上跑过来,后面跟着一个照顾她的大人。我看着我的学生,她起初好像没有注意到我。她很小,可能七八岁吧,瘦瘦的,脸色苍白,五官小巧,浓密的卷发一直垂到腰间。

“早上好,阿黛尔小姐,”费尔法克斯太太说,“过来,跟这位小姐说说话,她要教你读书,让你将来成为一个聪明的女人。”她走过来了。

“C’est là ma gouvernante?”[1]她指着我,对她的保姆说。保姆回答说:

“Mais oui, certainement.”[2]

我听到法语很惊奇,于是问:“她们是外国人吗?”

“保姆是外国人,阿黛尔在欧洲大陆出生,应该是六个月前才离开那里。她刚来的时候不会说英语,现在勉强能说一点。我听不懂,她说的英语混着太多法语了,但我估计你应该能明白她说的话。”

幸好教我法语的是一位法国女士。由于以前我逮到机会便找皮埃罗太太聊天,加上过去七年来,每天都要背诵几段法文,又努力练习音调,尽量模仿老师的发音,所以我能说一口流利准确的法语,也不至于听不太懂阿黛尔小姐在说些什么。她听到我是家庭老师,走过来和我握手。我领她去吃早餐,路上用她的母语跟她说了几句话。刚开始她只是简单地回答,但在餐桌边坐下来以后,她用一双褐色大眼睛盯着我看了足足十分钟,突然滔滔不绝地说起话来。

“啊!”她用法语说,“你会说我的语言,罗切斯特先生也会。我可以像跟他说话一样和你聊天,苏菲也可以。她会高兴的,这里没人听得懂她说话,费尔法克斯太太只懂英语。苏菲是我的保姆。她和我从海那边来,我们坐的是一艘大船,船上有烟囱,冒的烟好多!当时我生病了,苏菲生病了,罗切斯特先生也是。罗切斯特先生坐在沙发上,那个房间叫作沙龙,很漂亮。苏菲和我躺在小床里,在另一个地方。我差点从床上掉下来,它就像一个木架。还有啊,小姐……你姓什么来着?”

“爱,我叫简·爱。”

“艾儿?哈!我不会念。嗯,我们坐的船是早上停的,当时天还没亮,停靠在一个大城市,那里的房子特别黑,到处雾蒙蒙的,一点也不像我以前在的那个干净小镇。罗切斯特先生抱着我,从一块木板走到陆地上,苏菲跟在后面,我们都上了一辆马车,马车拉着我们来到一座美丽的大房子,比这座更大,也更漂亮,那里叫作酒店。我们在那住了差不多一个礼拜,我和苏菲每天出去散步,在一大片全是树的绿地里,那里叫作公园。除了我,公园里还有许多小孩子,一个池塘,里面有漂亮的鸟,我喂它们吃面包屑。”

“她说得这么快,你能听得懂吗?”费尔法克斯太太问。

我完全听得懂,因为皮埃罗太太说话也很快,我早听惯了。

“我希望,”这位好心的女士接着说,“你问问她的父母。我想知道她是不是记得他们?”

“阿黛尔,”我问,“你说以前住在一个干净漂亮的小镇,你跟谁一起住呀?”

“很久以前我和妈妈一起住,但她去找圣母玛利亚了。妈妈常常教我跳舞唱歌,还有朗诵诗句。好多好多先生小姐来看妈妈,我常常跳舞给他们看,或者坐在他们的腿上,唱歌给他们听。我很喜欢。你现在要听我唱歌吗?”

她的早餐已经吃完了,所以我允许她展现一下才艺。从椅子上溜下来后,她走过来坐到我腿上,双手端庄地叠在身前,把卷发甩到脑后,眼睛望着天花板,然后唱起一首某部歌剧里的曲子。歌词是一个遭到遗弃的女子的自述,先是哀诉情人始乱终弃,接着用骄傲来掩饰悲伤,要仆人给她戴上最明艳的珠宝,穿上最华贵的衣服,当晚去舞会和薄情郎相见,用欢快的表现向他证明,他的遗弃丝毫没有影响自己的心情。

安排小孩唱这样的歌有点奇怪,但我想整个表演的用意在于聆听童稚的歌喉吟唱爱与嫉妒的音符。这种意图的格调非常低下,反正我是这么认为的。

阿黛尔将这首小调唱得十分悠扬,唱出了小孩子特有的天真。唱完以后,她从我腿上跳下去,说:“小姐,现在我能给你背一首诗吗?”

她摆好姿势,开始背诵拉封丹的《老鼠兵团》。她将这首小诗背得抑扬顿挫,声音婉转动人,还配上了恰到好处的手势。她还这么小,非常难能可贵,可见是受过严格培训的。

“这首诗是妈妈教你背的吗?”我问。

“是的,她以前常常这样读:‘Qu’avezvous donc? lui dit un de ces rats. Parlez.’[3]她要我把手抬起来,让我……让我记住说出那个问题时要提高音量。现在要我跳舞给你看吗?”

“不要,已经够了。你刚才说你妈妈去找圣母玛利亚,后来你和谁一起生活呢?”

“和弗里德里克太太和她的丈夫。她照顾我,但她和我不是亲戚。我觉得她好穷,因为她的房子没有妈妈的好看。我在那边住得不久。罗切斯特先生问我,愿不愿意到英国和他一起生活。我说愿意,因为我认识罗切斯特先生,比认识弗里德里克太太更早,他对我总是很好,送给我许多漂亮的裙子和玩具。但你知道,他说话不算数,因为他把我带到英国来,却又一个人走了,我从来没见到过他。”

早餐结束后,阿黛尔和我回到书房,原来罗切斯特先生早已吩咐过,要把这个房间当教室来使用。大多数图书锁在玻璃门后面,但其中一个书架是开着的,基础教育所需的书里面全都有,还有许多通俗小说、诗集、传记、游记,以及几本爱情小说。看来他认为这些就能满足所有家庭老师个人的阅读需求。当时我的确对这些书感到很满意,因为以前在洛伍德我能看到的书,就像收割过的田地里的谷穗一样少得可怜,相比之下,这些书所奉送的,简直是乐趣和信息的大丰收。房间里也有一台立式钢琴,相当新,音质出色,另外还有一个画架和一对地球仪。

我发现我的学生蛮听话的,但缺乏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没常性。我认为一开始不宜管得太严,所以跟她闲聊了很多,没怎么逼她学习。早晨很快结束,临近中午时,我允许她回去找她的保姆。然后我打算利用正餐之前的时间,画几张小素描图给她用。

于是我去楼上拿画纸和铅笔,半路上费尔法克斯太太喊住我。“看来早上的课程已经结束了。”她说。她在一个折叠门洞开的房间里,我在她招呼我时走了进去。那个房间又大又气派,椅子和窗帘都是紫色的,铺着土耳其地毯,墙上贴着胡桃木,有一扇巨大的彩色玻璃花窗,天花板是挑高的,吊顶看上去很华贵。费尔法克斯太太正在掸去几个摆在壁橱里的精美紫水晶花瓶上的灰尘。

我环顾着房间,不由得赞叹说:“这个房间好漂亮啊!”因为我见过最美的房间,还没有这个一半富丽堂皇。

“是啊,这是正餐厅。我刚把窗打开,通一点空气和阳光,房间如果很少有人进出,里面的一切都会受潮。那边的休息室感觉像墓穴。”

她指着一个和窗子呼应的大拱门,门上悬挂着已经拉开的骨螺紫帷幔。我踏上两级宽阔台阶,来到拱门下,朝里面张望。我以为自己看到了仙境,对我没见过世面的眼睛来说,那景象实在太惊艳了。然而它只是个休息室,还有个里间,两者均铺着白地毯,地毯上画着许多栩栩如生的漂亮花环,两者的吊顶都是雪白的,雕刻着白色的葡萄和藤叶,下方是形成强烈对比的绯红色沙发和软垫凳,白色的帕罗斯壁炉架上摆着亮闪闪的酒红色玻璃杯,几扇窗子中间则是很大的镜子,重复着雪与火混合的整体意象。

“费尔法克斯太太,这些房间收拾得好整齐啊!”我说,“没有灰尘,也没用帆布把东西盖起来。除了有点冷,其他一切都像天天有人住一样。”

“哎,爱小姐,罗切斯特先生虽然很少来这里,但他们来的时候总是突然出现,也不先打一下招呼。据我观察,看到我们把什么东西都包起来,等他到了再手忙脚乱拆开,他会特别恼火。所以我想最好还是把各个房间收拾干净,让他来了随时能用。”

“罗切斯特先生这人很刻薄和挑剔吗?”

“一点也不,但他是绅士,有他的格调和习惯,希望什么都按照他的格调和习惯来。”

“你喜欢他吗?大家都喜欢他吗?”

“喜欢啊,他的家族在这里向来很受尊敬。周围所有土地,凡是你能看见的,自古以来便属于罗切斯特家族。”

“好吧,但先不提他的土地,你喜欢他吗?大家喜欢他的为人吗?”

“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他,我相信在他的佃户看来,他是一个正直大方的地主,但他从来不多和他们打交道。”

“但他没有个性吗?简单说,他的性格是什么样的?”

“哎呀!他的性格无可挑剔,我觉得。他可能相当有个性,毕竟他经常出去旅游,见过很多世面。我敢说他很聪明,但我从来没有跟他深谈过。”

“他的个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我不知道,很难说,不是很突出那种。但他和你说话的时候,你能感觉得到。你很难确定他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到底是不是高兴,总之你不能彻底明白他。反正我是不明白的。但这没关系,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主人。”

关于费尔法克斯太太和我的雇主,她告诉我的只有这么多。有些人好像不懂如何刻画性格,如何观察和描述特点,对人对事皆是如此。这位善良的女士显然属于这类人。我的问题让她困惑,却没有引出她的心里话。在她眼里,罗切斯特先生就是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位绅士,一个地主,仅此而已。她不再继续询问和探索,而且我想更多了解他的愿望,显然让她感到惊讶。

我们离开正餐厅,她提议带我参观房子的其他部分。我跟着她上楼下楼,走到哪里都是赞不绝口,因为一切布置得很好,也很漂亮。前面几间大卧室我觉得特别豪华,三楼有些房间虽然暗而矮,但散发出古旧的气息,很有意思。原本摆在楼下的家具,隔不了多少年就会被搬到这里来,因为流行的款式总是不断改变。昏暗的光线从它们狭窄的窗子照进来,照亮了上百岁的床架。柜子是橡木或者胡桃木做的,怪异地刻着棕榈枝和炽天使的脑袋,看上去像是希伯来人的约柜。几排椅子靠背很高,座位狭小,旧得快要散架。那些凳子就更加古旧了,上面的垫子残留着若有若无的绣花图案,绣出这些图案的手指,两个世代之前便已经化为棺材里的尘土。所有这些古董将索恩菲尔府的三楼变成了过往的家园,记忆的庙宇。白天我喜欢这些隐秘之处的静谧、昏暗和怪诞,但夜里我绝对不想睡在这些宽阔厚实的床上:有些装着橡木做的门,有些挂着年代久远的英国绣花帐幕,上面绣满了奇怪的花朵、更奇怪的飞鸟,还有最奇怪的人——在苍白的月光下,所有这些会显得很古怪,真的。

“用人睡在这些房间里吗?”我问。

“不,他们住在后面的小房间里,从来没人在这里睡觉。这么跟你说吧,如果索恩菲尔府有鬼,这就是闹鬼的地方。”

“我也是这么想的。看来这里没有鬼咯?”

“反正我没听说过。”费尔法克斯太太笑着回答。

“没有故老相传的奇事吗?没有关于鬼的传说或者故事吗?”

“我相信没有。不过据说罗切斯特家族以前崇尚武力,也许这就是他们在坟墓里安安静静的原因吧。”

“是啊,‘他们过完狂热的一生,终于安息了’。”我喃喃自语。“现在你要去哪,费尔法克斯太太?”因为她正在走开。

“去楼顶,你要来看看那上面的景色吗?”我继续跟着她,通过非常狭窄的楼梯上到阁楼,再从阁楼爬梯子穿过活板门,来到这座房子的屋顶。我现在的位置和鸦群一样高,能看见它们的巢。我趴在垛堞上俯视远方,像看地图般研究庭园的布局。嫩绿草坪像天鹅绒般平整,紧紧环绕着这座华厦灰色的底座;牧场开阔如同公园,点缀着几棵古老的树;树林干枯褐黄,中间有道小径,长满了苔藓,看上去比树叶更绿。大门边的教堂、那条路、安静的山丘,全都在秋日的阳光下休息。大地尽头是吉利的天空,湛蓝的,飘着一些珍珠白的云。这景色没什么稀奇的,但一切都是那么赏心悦目。看完风景,我重新经过活板门,几乎看不清下去的梯子。刚才我仰望过蓝色的天穹,又高兴地欣赏了房子四周阳光灿烂的树林、牧场和青山。和外面的景象比起来,阁楼漆黑得宛如墓穴。

费尔法克斯太太在后面停留片刻,把活板门锁好。我摸索着找到阁楼出口,绕着狭窄的螺旋楼梯往下走。到了楼梯下面,我慢慢走进长长的走廊,两旁是三楼前后两排房间。走廊狭窄、低矮而昏暗,只有远端开着一扇小窗,两排黑色小门全都紧闭着,看上去有点像蓝胡子城堡里的通道。

我轻轻地向前走,完全没预料在如此安静的地方,竟然会听到一阵刺耳的笑声。那笑声有点怪,它清晰、空洞而悲伤。我站住了。笑声停歇了,只停歇了一秒钟。它又开始了,变得更加响亮,因为第一阵笑声虽然清晰可闻,但音量非常低。洪亮的笑声越传越远,仿佛唤醒了那些寂寞空房里的回声。但它只从一个房间响起,我知道它是从哪扇门后面发出来的。

“费尔法克斯太太!”我大声喊她,因为我听到她正在走下大楼梯,“你听到很响的笑声了吗?那是谁?”

“是哪个用人吧,非常有可能,”她回答说,“也许是格瑞丝·普尔。”

“你听到了吗?”我又问。

“听到了,很清楚,我经常听到她。她在三楼一个房间里做针线活。丽雅有时候会去找她,她们在一起经常很吵闹。”

笑声又低沉地、断断续续地响起,然后结束了,变为一阵奇怪的细语声。

“格瑞丝!”费尔法克斯太太大喊。

我真没想到格瑞丝会回答,因为那笑声特别悲伤,我从未听过如此阴森的笑,但当时是正午,也没有任何阴森恐怖的事情伴随奇怪的咔咔声出现。若非时机和场景如此,我可能会迷信地害怕起来。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大出意料,让我觉得自己真是个笨蛋。

离我最近的门打开了,一个用人走出来——是个女的,三四十岁的样子,身材结实,矮矮墩墩,头发是红色的,长着一张生硬而普通的脸。很难想象出一个比她更不浪漫、更不阴森的鬼魂。

“太吵了,格瑞丝,”费尔法克斯太太说,“别忘了是怎么跟你说的!”格瑞丝默默欠了欠身,走进去了。

“我们请她来做针线活和帮丽雅打扫卫生,”这位寡妇说,“在有些方面她不是完全无可指摘的,但她很能干。对了,今天早上和你的新学生相处得怎么样?”

于是我们聊起了阿黛尔,边走边聊,来到明亮和欢乐的一楼。阿黛尔在大厅里跑过来迎接我们,她兴奋地嚷着:

“Mesdames, vous êtes servies!”又补充说:“J’ai bien faim, moi!”[4]

原来饭菜已经准备好,正在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恭候我们。

【注释】

[1]“那是我的老师吗?”

[2]“是啊,肯定是的。”

[3]“‘那又怎么样?’有只老鼠对她说,‘说吧。’”

[4]“小姐们,饭菜准备好啦!”又补充说,“好饿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