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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与舞蹈艺术文化研究
1.3.1.1 一、舞蹈本体的概念
一、舞蹈本体的概念

(一)舞蹈之源

舞蹈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并不是随着人类的产生而同步出现的,它是随着人类的不断进化及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呈现出的重要结果,与人类自身以外的自然现象的抽象思维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有直接关系。舞蹈是人类喜怒哀乐情绪的表现,它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因此经过长期文明发展,已从人类现实生活舞台搬上了艺术舞台。据艺术史学家的考证,人类最早产生的艺术就是舞蹈。在远古人类尚未产生语言以前,人们就用动作、姿态的表情来传达各种信息和进行情感、思想的交流。当各种声音发展成为语言和音调以后,才相继产生了诗歌和音乐。在劳动中,由于制造工具,人的手逐渐变得灵巧起来,诞生了绘画和雕刻。随着人类的进化,以及思维能力和认识事物水平的提高,戏曲、小说、戏剧等艺术才相继被创造出来。

一般研究者认为舞蹈始于旧石器时代,但舞蹈作为艺术是自人类有了文字以后,主要是工业文明以来。我国远古的传说记述祝融的儿子长琴始作乐风,帝俊的八个儿子始为歌舞,炎帝的重孙延始为乐风,黄帝创造了乐舞。实际上舞蹈的创始者应当是人类群体。人类在与大自然的斗争中,在为求生存而从事的劳动中,通过人体动作已产生了节奏、律动以及最原始的舞蹈动作,也可算是本能式的“人体行为”。因此,舞蹈与劳动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它的产生比传说中的时代要早得多。我国有很多学者主张舞蹈起源于劳动的理论,因为劳动是人生存和发展的第一需要,也是劳动创造了人,是劳动使人脱离了动物界,是劳动创造了人类社会。在原始人的舞蹈中,表现狩猎和种植以及各种劳动生活的占很大比重。我们认为以上各种有关舞蹈起源的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可能是完整、精准和全面的。舞蹈活动是人类生活中的一种社会现象,它的起源和世界上一切事物的构成一样有着多种因素,所以许多学者认为舞蹈起源于人类求生存、求发展的劳动实践和其他多种生活实践的需要。舞蹈和诗歌、音乐结合在一起是人类历史上最早产生的艺术形式之一。

(二)舞蹈之意

舞蹈作为艺术门类之一,是人体动作语言的艺术。它是指在音乐伴奏下,以有节律的身体韵律进行情感表达,并在时空关系中以身体为外在媒介,以心智交流为内在目的传递出的独特审美样式。作为艺术形式的舞蹈,必须是经过提炼、组织和美化了的人体动作—舞蹈化的人体动作,但与其他同属于人体动作范畴的艺术,如杂技、哑剧、人体雕塑、韵律操等的个性区别在于舞蹈艺术更突出动作情感语言的渲染和表述。

舞蹈不同于别的人体动作艺术的主要方面表现在:它是以舞蹈动作为主要艺术表现手段,着重表现语言文字或其他艺术表现手段所难以表达的人们内在深层精神世界—细腻的情感、深刻的思想、鲜明的性格,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以及人自身内部的矛盾冲突—创造出可被人感知的生动的舞蹈形象,以表达舞蹈作者(舞蹈编导和舞蹈演员)的审美情感、审美理想,反映生活的审美属性。另外,由于人体动作不停顿的流动变化的特点,它必须在一定的空间(舞台或广场)和一定的时间中存在;在舞蹈活动中,一般都要有音乐的伴奏,穿特定的服装,有的舞蹈还要手持各种道具,如果是在舞台上表演,灯光和布景也是不可缺少的,因此,也可以说舞蹈是一种空间性、时间性和动作性的综合动态造型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