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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与舞蹈艺术文化研究
1.4.1 第一节 舞蹈艺术概述
第一节 舞蹈艺术概述

艺术是人类审美活动的大家族,它的“成员”有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电影、曲艺、杂技等。各个门类的艺术都是反映社会生活和表现人们思想感情的,但是艺术的反映和表现不是一般的、概念的、抽象的反映和表现,而是个别的、具体的形象和审美的反映与表观。

在社会的历史发展中,人们创造了各种艺术形式,这些艺术形式的主要区别就是各有其独特的物质载体和不同的艺术表现手段。文学的物质载体是语言、文字;美术的物质载体是纸张、画布、颜料、油彩,主要表现手段是色彩、线条、构图和造型;音乐的物质载体是声音;戏剧的物质载体是人们在舞台上的行动(表演活动),除舞剧外,主要以语言、歌唱和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电影的物质载体是通过科学技术的方法将人们的表演摄制在胶片上,用电光在银幕上放映出来;曲艺的物质载体是一至二三人在舞台上进行表演,主要表现手段是说和唱;杂技和舞蹈有着共同的物质载体—人的身体。多数杂技品种和舞蹈一样,是以人体的动作、姿态造型和构图变化为主要表现手段。杂技也是一种表演艺术,演员也塑造一定的角色,但是它不像舞蹈那样着重表现人物情感的发展过程,一般不具有情节事件,而是通过高难度的技巧表演,表现出一种概括性的勇敢、坚毅、智慧的品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