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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师)考点绝杀
1.3.12.4.1 一、无菌技术操作原则【2014、2013】
一、无菌技术操作原则【2014、2013】

1.无菌操作前30min应停止清扫工作,减少人员流动,避免尘埃飞扬。

2.无菌物品必须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并且要有明显标志;无菌物品不可暴露在空气中,应放置在无菌包或无菌容器中;无菌包外需标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并按失效期先后顺序摆放;无菌包的有效期一般为7天,过期或受潮应重新灭菌【2020、2018、2017、2014】。

3.进行无菌操作时,操作者身体应与无菌区保持一定距离;取放无菌物品时,应面向无菌区;取用无菌物品时,应该使用无菌持物钳;手臂应保持在腰部或治疗台面以上,不可穿越无菌区,手臂也不可触 及无菌物品;无菌物品一经取出,即使未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避免面对无菌区谈笑、咳嗽、打喷嚏;如用物疑有污染或已经被污染,应予更换并重新灭菌【2011】;非无菌物品应远离无菌区。

4.一套无菌物品只供一位病人使用一次,以防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