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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师)考点绝杀
1.3.7.4.2 二、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二、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一)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医疗事故报告【2018】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后,应立即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医务人员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人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同时向病人通报、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应在12h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收集、保管好医疗事故相关原始资料、封存现场实物

原始资料和现场实物均应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时封存和启封,防止涂改、伪造和销毁。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2020、2011】。

3.由医疗事故鉴定组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

尸检在病人死亡后48h内进行。

4.对责任人进行查处,对受害者及家属进行经济赔偿

5.进行医疗事故的善后工作

医疗机构的有关领导应认真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支付应该赔偿的钱款。病人家属在接到医疗机构通知后应及时处理尸体,尸体存放不得超过2周。

(二)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

1.加强义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2.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加强质量管理,完善缓解质量监控。

4.及时、准确、详细地书写护理文件,并经常整理,注意护理文件的治疗。

5.强化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保持医疗设备良好状态。

7.对具有风险性的诊疗措施,应严格履行与病人签约制度。

8.严格执行医疗事故上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9.积极慎重处理,加大医疗事故管理力度,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质量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