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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散步
1.20.6 六、艺术与艺术家
六、艺术与艺术家

艺术与艺术家在人生与宇宙的地位因亚里士多德的学说而提高了。飞达亚斯(Phidias)雕刻宙斯(Zeus)神像,是由心灵里创造理想的神境,不是模仿刻画一个自然的物象。艺术之创造是艺术家由情绪的全人格中发现超越的真理真境,然后在艺术的神奇的形式中表现这种真实。不是追逐幻影,娱人耳目。这个思想是自圣奥古斯丁(Augustin)、斐奇路斯(Ficinus)、卜罗洛(Bruno)、歇福斯卜莱(Shafesbury)、温克尔曼(Winckelman)等等以来认为近代美学上共同的见解了。但柏拉图轻视艺术的理论,在希腊的思想界确有权威。希腊末期的哲学家普罗亭诺斯(Plotin)就是徘徊在这两种不同的见解中间。他也像柏拉图以为真、美是绝对的、超越的存在于无迹的真界中,艺术家须能超拔自己观照到这超越形相的真、美,然后才能在个别的具体的艺术作品中表现得真、美的幻影。艺术与这真、美境界是隔离得很远的。真、美,譬如光线;艺术,譬如物体,距光愈远得光愈少。所以大艺术家最高的境界是他直接在宇宙中观照得超形相的美。这时他才是真正的艺术家,尽管他不创造艺术品。他所创造的艺术不过是这真、美境界的余辉映影而已。所以我们欣赏艺术的目的也就是从这艺术品的兴感渡入真、美的观照。艺术品仅是一座桥梁,而大艺术家自己固无需乎此。宇宙“真、美”的音乐直接趋赴他的心灵。因为他的心灵是美的。普罗亭诺斯说:“没有眼睛能看见日光,假使它不是日光性的。没有心灵能看见美,假使他自己不是美的。你若想观照神与美,先要你自己似神而美。”

(原载《新中华》1949年创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