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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少年:精编版(第3卷)
1.15.2 周兴
周兴

周兴是雍州长安人,自幼好学,擅长研究典章制度和各朝的法律。周兴以学识才干当上了河阳县令,但由于不是出身名门望族,一直没能得到朝廷的重用。武则天执政以后,残酷打击政敌,周兴见时机已到,写了一篇文章述说自己对刑狱管理和用刑的见解,受到武则天的赏识,被提拔为刑部侍郎。他与同乡好友来俊臣互相通气,专以告密为主。

周兴等人为了逼供,发明了“定百脉”“喘不得”等十号大枷和种种骇人听闻酷刑法,使囚犯一看到这些刑具就害怕、流汗,意志瓦解了。他们可以任意给别人罗织一个罪名,以酷刑逼供,或于狱中摧残而死,或斩杀抄家。当时正直的大臣们入朝前都与家人告别,不知晚上还能不能见面。

周兴等人为了逼供,发明了很多骇人听闻的酷刑。

左史江融是一个有才干的人。周兴指控他与扬州起兵的徐敬业曾有联系,杀害了他。广州都督冯元常立有战功,但遭武则天的厌恶,周兴便乘机诬陷,冯元常被下狱处死。

周兴因为一直怀恨魏玄同,便诬陷他曾说过“太后老了,还是支持皇上长久些”的话,武则天信以为真,让魏玄同自杀。

天授元年(690)九月,武则天改唐为周,任命周兴为尚书左丞。第二年,酷吏丘神绩被处死,有人告密说周兴与丘神绩串通,武则天命来俊臣审问。

来俊臣请周兴吃饭。席间,来俊臣问:“囚犯如果硬是不认罪,该怎么办才好?”周兴大笑说:“这太容易了,把犯人放到瓮里,四周燃起炭火。”来俊臣派人找来一口大瓮,按照他出的主意用火围着烤,然后站起来说:“我奉陛下圣旨前来审查你,请君入瓮吧!”周兴见大事不妙,磕头求饶,表示愿意招认。

按法律,周兴当处死刑,但武则天赦他一死,改判流放岭南。周兴在路上被仇家所杀。

读史学成语

狼狈为奸:狼狈:狼和狈一同出外伤害牲畜,狼用前腿,狈用后腿,既跑得快,又能爬高。比喻互相勾结干坏事。

例句: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互相勾结、狼狈为奸。

请君入瓮:瓮:一种陶制的盛器。比喻用某人整治别人的办法来整治他自己。

例句:巧的是这陷阱是他自己挖的,这下被推入后,真的是请君入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