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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物基础(第2版)
1.6.3.1 一、水工建筑物的分类
一、水工建筑物的分类

(一)按建筑物用途划分

水工建筑物按其用途可分为一般性建筑物与专门性建筑物。不仅为某一水利事业服务的水工建筑物称为一般性建筑物。仅为一个水利事业服务的水工建筑物称为专门性建筑物。

1.一般性水工建筑物

(1)挡水建筑物。用以拦截江河,形成水库或壅高水位。如各种闸坝类建筑物,以及为抗御洪水或挡潮,而沿江河、海岸修建的堤防、海塘等。

(2)泄水建筑物。用以宣泄在各种情况下,特别是洪水期宣泄多余的入库和河道水量,确保大坝和其他建筑物的安全。如溢流坝、溢洪道、泄洪洞、泄洪闸等。

(3)输水建筑物。为灌溉、发电和供水的需要从上游向下游输水用的建筑物,如输水洞、引水管、渠道、渡槽等。

(4)取水建筑物。布置在输水建筑物的首部,如进水闸、扬水站等。

(5)整治建筑物。用以整治河道,改善河道的水流条件的建筑物,如丁坝、顺坝、导流堤、护岸等。

2.专门性水工建筑物

专门为灌溉、发电、供水、过坝需要而修建的建筑物,如电站厂房、沉沙池、船闸、升船机、鱼道、筏道等。

(二)按建筑物使用时间划分

水工建筑物按使用的时间长短分为永久性建筑物和临时性建筑物两类。

(1)永久性建筑物。这种建筑物在运用期长期使用,根据其在枢纽工程中的重要性又分为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主要建筑物是指该建筑物失事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建筑物,如闸、坝、泄水、输水建筑物及水电站厂房等;次要建筑物是指失事后不致造成下游灾害和对工程效益影响不大且易于检修的建筑物,如挡土墙、导流墙、工作桥及护岸等。

(2)临时性建筑物。这种建筑物仅在工程施工期间使用,如围堰、浮桥、导流建筑物等。

有些水工建筑物的作用并不是单一的,如溢流坝既能挡水,又能泄水;水闸既可挡水,又能泄水,还可作取水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