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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物基础(第2版)
1.5.2.5 五、防洪减灾认识和对策的转变
五、防洪减灾认识和对策的转变

江河洪水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洪水灾害则是由于人类在开发江河以及冲积平原的过程中,进入洪水泛滥高风险区而产生的问题。因为洪水灾害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因此,防洪减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主题之一。

受自然地理气候条件的影响,加之中国适于人类开发利用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江河流域的中下游平原,因此,如何处理好防洪减灾问题贯穿于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回顾中国防洪减灾历史,大致可划分为以下3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解决人类生存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为主要目标的原始水利阶段。在原始阶段人们临水而居,但为躲避洪水的危害,不得不“择丘陵而处之”,住在洪水一般淹不到的高处。这一时期人类生产力低下,对洪水灾害的控制能力较低,把洪水灾害看作为人力无法抗拒的天的意志,不得不乞求上苍的保佑。在这个阶段里,人与水的关系以人主动适应水或自觉地服从自然为主要特征,也可以称之为人类被动适应自然的阶段,其间长达几十万年。

第二阶段,以建设工程来改造河川、调蓄洪水、制止洪水危害的传统治水阶段。自战国时期自然科学有了很大的进步,人们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有所提高,对治水防灾也有了新的认识,主张发挥人的主观努力去控制和利用自然。这一时期工程措施成为防洪的主要技术手段,人类和洪水的关系进了一步,可以“水来土掩”,限制水的泛滥。这一阶段是以改造自然的能力提高和无度地向自然索取为主要特征。

第三阶段,以“人与自然相和谐”为主要特征的现代治水阶段。当主要依靠工程技术措施治水出现困境时,迫使人们转换思路,开始思考其中的原因和解决途径。“相和谐”不是主张一味向洪水退让,而是强调科学地规划国土资源。例如,加强环境建设,调整经济布局与产业结构等,使之与洪水规律相适应。讲和谐也不是降低工程技术措施的作用,而是更合理地规划、建设、管理好防洪工程体系,通过科学调度以充分发挥其功能。可见,“人与自然相和谐”不是抽象的哲学概念,而是现实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新阶段的治水方略将实现由战胜洪水到设法减轻水灾损失的转变。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特别是在1998年大洪水之后,中国的治水理念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积极倡导和实践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在防洪减灾实践中,在充分利用当今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水和谐,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