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图书借阅制度
  1. 借阅数量和期限

    本科生最大借阅图书册数8册,借期30天

    研究生最大借阅图书册数20册,借期90天。

    注意:密集书库的图书请找书库值班老师联系登记借阅。

  2. 续借:图书到期仍需继续使用者,如无人预约,可以在图书到期前5天内通过“山东理工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图书馆网站或自助借还书机上办理续借,一次共30天。

  3. 超期停借:有超期图书系统自动停止借阅权限,在自助借还书机上归还后才能继续借阅图书。

  4. 自动延期:图书应还日期在寒假、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系统自动延期。

  5. 图书赔偿:借阅过程中,如发生图书丢失情况,需要在总服务台办理赔书或者赔款。

    ①遗失图书,可以用同样版本或高版本的新书赔偿。

    ②丢失的图书无法购得新书,需按以下规定赔偿:

            a.中文普通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b.工具书、特藏书按原价的6-8倍赔偿。

            c.外文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d.遗失成套图书中的一册,按全套图书价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