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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两会纪要
1.39 2020数字经济

【编者按】

数字经济:作为经济学概念的数字经济是人类通过大数据(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引导、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通过不断升级的网络基础设施与智能机等信息工具,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人类处理大数据的数量、质量和速度的能力不断增强,推动人类经济形态由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智慧经济形态转化,极大地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效率,提高产品、企业、产业附加值,推动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同时为落后国家后来居上实现超越性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数字经济也称智能经济,是工业4.0或后工业经济的本质特征,是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智慧经济的核心要素

 

 

 

 

 

 



【概论概述】

数字经济是什么?.............................................................................................. 3

19部位联合发布《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6

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启动建设.................................................. 16

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16

全球数字经济结构优化 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成为主导.................... 19

【专家解读】

邬贺铨:我国数字经济的机遇和挑战....................................................... 23

李 仪:数字经济的内涵、特征与未来.................................................... 27

吕欣:创新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34

段炳德:加强国际税收协调 应对数字经济挑战.................................. 35

胡继晔: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40

马骏:中国经济数字化转型需要加强制度创新.................................... 43

易宪容:发展数字经济 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45

【数字中国】

浙江:成立数字经济标准创新联盟........................................................... 49

重庆: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来了....................................................... 50

北京:数字经济职业教育集团成立全口径对接产业链发展.......... 53

深圳: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先行示范............................... 55

上海:数字工程认证服务拓展数字经济全球化发展新空间............. 56

【国外借鉴】

新加坡:寻求数字经济新变革..................................................................... 58

日本:谋求数字经济规则制定主导权....................................................... 62

澳洲:加强数字经济征税力度..................................................................... 64

德国:网速慢拖累数字经济发展................................................................ 65

法国:开征数字税 欧洲互联网企业更做不起来了............................. 67

【学术研究】

跨境数字经济下“场所型常设机构”税收规则的解释性重塑........ 70

基于中国实践的互联网与数字经济研究——首届互联网与数字经济论坛综述  71

大数据下的企业数字化转型研究与实践——以MT企业为例........ 71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难点与对策................................................................ 72

数字经济中的数据资产化问题研究........................................................... 72

当代数字经济的发展及其效应研究........................................................... 73

数字经济制度环境建设的国际经验和启示............................................. 74

促进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初探......................................................................... 74

 

 

 

【概论概述】

数字经济是什么?

数字经济指一个经济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数字技术被广泛使用并由此带来了整个经济环境和经济活动的根本变化。数字经济也是一个信息和商务活动都数字化的全新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系统。那么,数字经济是谁提出来的呢?

数字经济的发展给包括竞争战略、组织结构和文化在内的管理实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随着先进的网络技术被应用于实践,我们原来的关于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受到了真正的挑战。企业组织正在努力想办法整合与顾客、供应商、合作伙伴在数据、信息系统、工作流程和工作实务等方面的业务,而他们又都有各自不同的标准、协议、传统、需要、激励和工作流程。

数字经济主要研究生产、分销和销售都依赖数字技术的商品和服务。数字经济的商业模式本身运转良好,因为它创建了一个企业和消费者双赢的环境。

数字经济是什么谁什么时候提出的?

数字经济的概念早期出现在1996年Don Tapscott撰写的《数字经济:智力互联时代的希望与风险》上,1998年,美国商务部发布了《新兴的数字经济》报告,由此数字经济的提法正式成型。发展数字经济的意义在于不仅仅停留在互联网经济上,更多的是指发展“信息化”的经济。

我国的数字经济的概念出现后,近年正在努力加快数字经济的延伸与发展,这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数字经济四大发展趋势:

一、速度成为关键竞争要素

随着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变化和竞争对手不断出现,产品与服务的更新周期越来越快。这要求企业以最快的速度对市场做出反应、以最快的速度制定新的战略并加以实施、以最快的速度对战略进行调整。

迅速反应和迅速调整都要求企业建设自身的"数字神经"平台,未来几年中,百分之七十的中国企业将建设自己的信息共享平台。

二、行业断层、价值链重构和供应链管理

在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的冲击之下,许多行业出现了大的断层,产业的游戏规则在变化、新的对手来自四面八方、新的供应商随时产生。这种断层既对行业中的现存者提出了挑战,又为新生者提供了机会,各个行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行业重新洗牌的机会。许多中间环节面临消除的危险,他们被迫提供新的、更大的价值;许多企业进入价值链的其他环节(上游或下游);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或在价值链中重新定位(如从品牌制造商转为OEM制造商)等;供应链。中国金融(招商银行和平安保险)和家电行业(海尔及美的)已经开始了行动。

企业主动或被动地利用数字化手段以对应价值链重构:或重新抓住自己的客户;或重组优化自己的供应商队伍。

三、大规模量身定制成为可能

传统经济中,商品或服务的多样性(richness)与到达的范围(reach)是一对矛盾。大众化的商品总是千篇一律,而量身定制的商品只有少数人能够享用。

但数字技术的发展改变了这一切。企业现在能够以极低的成本收集、分析不同客户的资料和需求,通过灵活、柔性的生产系统分别定制。国外汽车和服装行业提供了许多成功的例子。大规模量身定制生产方式将给每个客户带来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同时要求企业具备极高的敏捷反应能力。

四、跨企业的合作成为必然选择

速度的压力使得企业必须通过合作进行资源整合和发挥自己的核心优势。规模经济的要求、新产品研发等巨额投入的风险也迫使企业必须以合作的方式来分担成本,甚至是与竞争对手进行合作,形成合作竞争的关系。

信息技术手段特别是互联网技术极大地降低了合作沟通的信息成本,使得广泛的、低成本的合作成为可能。通过信息平台而不是组织整合平台,伙伴间形成了虚拟企业。这样的虚拟企业既具有大企业的资源优势,又具有小企业的灵活性,为合作的各方带来极大的竞争优势。未来中国企业百分之六十的网络应用是用于内部业务和伙伴的业务沟通。

(摘自:东方财富网  2019年6月11日)

19部位联合发布《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部位联合发布《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以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就业为主线,以同步推进产业结构和劳动者技能数字化转型为重点,加快形成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就业政策体系,大力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不断拓展就业创业新空间,着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大支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科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计局、知识产权局、总工会、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日新月异,以数据资源为重要生产要素、以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加速增长,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但同时,数字人才供给缺口大、适应劳动者流动性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就业服务及用工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仍较突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抢抓发展机遇,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就业提质扩面互促共进。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以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就业为主线,以同步推进产业结构和劳动者技能数字化转型为重点,加快形成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就业政策体系,大力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不断拓展就业创业新空间,着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既要健全机制,加快消除制度性、体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又要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公共服务,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努力营造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就业的良好环境。

——坚持就业优先、协调发展。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前瞻性地加强数字人才培养培训,优化人力资本服务,引导更多劳动者有序向数字经济领域转岗就业,在数字经济发展壮大中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坚持盘活存量、创造增量。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既要着眼于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加快传统经济数字化转型步伐,盘活存量就业岗位,又要整合资源、优化环境,大力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不断催生数字化生产新业态新模式,提高新成长劳动力数字技能水平,创造更多新兴就业机会。

——坚持包容创新、共建共享。既要加快完善包容创新的政策体系,营造适度宽松的发展环境,又要制定差异化动态化监管政策,创新就业创业服务方式,加快形成适应和引领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就业的政策环境,使广大劳动者共建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伴随数字经济不断壮大,国民数字素养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数字人才规模稳步扩大,数字经济领域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适应数字经济领域就业要求的法律制度框架基本完善,数字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明显提高,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持续改善。

二、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兴就业机会

(四)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壮大,拓展就业新空间。

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壮大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产业,做大做强平台企业,在带动经济转型提质过程中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新兴就业创业增长点。鼓励数据资源高效利用、开放共享,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促进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培育更多新就业形态,吸纳更多就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带动更多劳动者转岗提质就业。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深入推进数字技术与制造业融通发展,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发展核心工业软件,推动传统制造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在提升国际竞争力、拓展产业链条中带动更多劳动力转岗就业。加速传统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转型,提升精准服务、高效服务、智能服务能力,带动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充分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延伸和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切实提升新农民新主体数字技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激发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活力,厚植就业增长沃土。

加大融资政策支持力度,切实落实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意见,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各类开发区建设开放平台,建设一批数字产业承接能力强的返乡创业示范基地,营造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试点规模,支持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数字经济领域,增强资本市场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引进掌握先进数字技术知识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培育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国际化专家团队。(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提升劳动者数字技能

(七)强化数字人才教育

深化教育改革,建立健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面向数字经济的新工科建设,积极发展数字领域新兴专业,促进计算机科学、数据分析与其他专业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扩大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人才培养规模。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鼓励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办学能力,加大数字领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加强数字人才教育师资力量培养培训,推动实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普遍开展数字知识和技能教育,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数字人才培养体系。加大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力度,加快建设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相关专业设置。(教育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数字技能培训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探索职业培训包模式。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做好有关人才资格认证工作。面向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等群体,加大大数据分析、软件编程、工业软件、数据安全等数字技能培训规模。引导企业用好用活教育培训经费,加强数字技能在职培训。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打造一批功能突出、资源共享的区域性数字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创新公共实训基地运营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数字技能实训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设终身学习数字化平台体系

大力发展覆盖职业生涯全过程的数字化终身教育,开发一批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推动教育培训机构和部分企业共建在线模块化网络课程,强化课程认证,方便劳动者随时随地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完善网络平台教学管理系统,开展自适应学习实践项目,构建能动学习的良好环境。(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创新人才培养培训方式

加强教育与培训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提升教育、培训机构网络运行能力,促进教育、培训数据资源共享。开发全网络学习培训方案,实现从课程设计、课程开发、教学过程到教学评估全流程网络化。大力发展“互联网+”教学和技能培训,积极采用移动技术、互联网、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人机互动等数字化教学培训手段,推广微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在线直播等新型教学培训模式。(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数字人才培养培训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校企联合培养新模式,推进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与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及时将数字领域先进成果和实用技术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行业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支持数字经济大型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的积极作用,建立多方协同的职业培训规范管理制度和协调发展机制,提升数字人才培养培训能力。(教育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

(十二)加快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

深入实施“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全国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移动端应用,打造集政策解读、业务办理咨询于一体的智能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精准服务能力,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负责)

(十三)鼓励发展数字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

持续推进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力发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基于数字技术的人力资源服务新机构、新业态,加快线下业务向线上转移,线上业务向精准匹配、智能服务转型。引导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强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研发,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服务孵化平台

支持建设一批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孵化机构。完善以众创空间、孵化器为核心,创业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资本市场和其他创业资源有机结合的创新创业服务网络。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国家级开发区围绕做大做强主业、延伸产业链条,开放企业技术链、供应链、物流链、渠道链,整合培训、金融等相关服务,打造集孵化器和加速器于一体的创客空间。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发挥技术优势,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盘活优质技术资源,服务数字经济创业企业发展。(科技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教育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不断完善政策法律体系

(十五)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

按照审慎包容监管、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要求,推动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及时完善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用工政策,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继续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和管理服务机制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将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拓宽失业保险覆盖范围。适应数字经济新就业形态发展要求,创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网上社保”,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负责)

(十七)加快健全激励机制

支持引导薪酬分配政策向数字技能等高层次人才倾斜,向关键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倾斜,探索实行项目工资、协议工资和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方式。加快新就业形态薪酬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兼职、一人多岗等灵活就业人员按次提成、计件取酬等工资制度。研究完善适应数字经济特点的税收征管制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完善数字人才在人才落户、招聘录用、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学习进修、休假体检等方面的政策,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全面做好数字人才激励工作。(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公安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着力健全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示范引领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就业改革示范和探索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发展改革委牵头,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注重市场驱动

支持市场资源设立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就业产业基金,着力培育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数字经济企业融资信息平台,完善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在依法合规基础上,开发更多适合数字经济企业的融资工具,更好地满足数字经济企业投融资需求。(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会负责)

(二十)优化发展环境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优化完善数字经济管理事项,形成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安排,激发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就业市场活力。建立健全信息保护、数据交易和共享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范交易行为。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完善企业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增加企业失信成本,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健康稳定发展。(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风险应对

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就业形势感知、科学决策和风险预警能力,稳妥做好风险防控应对。建立健全部门、科研机构、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联动分析机制,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推动数字化、信息化监测统计平台建设。探索构建适应数字经济融合业务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加强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和新就业形态统计监测。(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落实责任,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摘自:国家发改委  2018年9月26日)

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启动建设

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启动会20日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召开,河北省(雄安新区)、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6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接受授牌,启动试验区建设工作。

会议发布了《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要求各试验区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结合各自优势和结构转型特点,在数字经济要素流通机制、新型生产关系、要素资源配置、产业集聚发展模式等方面开展大胆探索,充分释放新动能。

会议强调,各试验区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握先机,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着力打造我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标杆,做强做大数字经济,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

(摘自:新华社  2019年10月20日)

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中国正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数字经济向基层、向农村延伸,正是在打开“下沉市场”的广阔空间,展现着中国经济的巨大潜力

眼前的镜子成为常伴身边的“保健医生”,智能机器人按照主人指令灵活地掌管着客厅,“智能家居”可以自动开启家用电器;“聪明”的汽车行驶在“智能”的路上……在日前召开的2019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上,一大波正在照进现实的“黑科技”,为与会者带来智能生活的新体验,也展现着数字经济的未来愿景。

习近平主席在给博览会的贺信中指出,“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新月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全球治理体系、人类文明进程影响深远。”这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交汇融合,推动数字经济不断发展突破。

当前,网络购物、在线外卖、手机支付等数字化消费场景,早已像柴米油盐一样,进入老百姓日常生活;信息化、智能化改造等数字化融合场景,持续产生着“化学反应”,助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我国的数字经济规模在去年底达到31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1/3,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推动着产业发展不断升级,就业格局更加优化,消费需求持续增长。

数字经济是大势所趋,蓬勃发展的数字经济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当前,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不断创新突破,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加快了向数字化转型的脚步。例如,伴随着全球互联网流量从1992年的每天约100GB飙升到2017年的每秒45000GB以上,微软、苹果、亚马逊、腾讯和阿里巴巴等超级数字平台在世界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中国作为世界网络大国和数字经济大国,更加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正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面向未来,一方面要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进程中,创造和拥抱新模式、新业态,将数字经济真正打造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另一方面,尤其要注重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让这个新引擎能够持续输出强劲动力,发挥好驱动作用。

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坚持均衡普惠的原则。联合国一份调查报告指出,尽管跨国性数字经济巨头企业发展迅速,但全球目前仍处于数字经济发展初期,互联网连接不足的国家与高度数字化的国家之间差距趋于扩大。在我国,非网民规模仍有5.41亿,其中农村地区非网民占比62.8%。这意味着,进入数字经济时代,仍需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普及率,在拓展“互联网+”应用中不断缩小“数字鸿沟”,让人们共享数字技术的红利。换个角度看,数字经济向基层、向农村延伸,正是在打开“下沉市场”的广阔空间,展现着中国经济的巨大潜力。

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贯彻深度融合的理念。数字经济既要壮大电子商务、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数字产业,也要通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出产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远程医疗等数字化产业新业态,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站上数字化高地。例如,经过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一家企业的生产线生产效率提高1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20%以上,企业的竞争力大为提升。只有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互为依托、齐头并进,才能真正驱动产业跃向高层次、经济迈向高质量。

5G通信将打破信息传输的带宽限制,数字技术的驱动引领效应将更加明显,数字经济将不断开辟新赛道。积极抓住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发挥制造大国和网络大国的优势,不断提高数字技术研发能力和产业创新能力,数字经济对高质量发展的引擎作用就会更加强劲。

(摘自:人民日报  2019年10月21日)

全球数字经济结构优化 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成为主导

当前,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产业基础、商业模式、新型经济形态。数字经济正以澎湃的驱动力成为各国经济复苏新引擎。日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了《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19年)——加速腾飞重塑增长》白皮书,白皮书显示,当前,全球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核心地位,其高速增长是应对经济下行风险的关键;随着数字经济结构的优化,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成为主导,ICT服务业成为数字产业的支柱。

全球数字经济高速增长 成为经济复苏新引擎

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据核心地位。白皮书显示,2018年,有约半数国家数字经济规模超过1000亿美元,美国数字经济规模蝉联全球第一,达到12.34万亿美元,中国依然保持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地位,规模达到4.73万亿美元。2018年,有38个国家数字经济增速显著高于同期GDP增速,其中,爱尔兰增速高达19.5%,数字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将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带动全球经济复苏贡献巨大力量。

全球数字经济结构优化,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成为主导。2018年,各国产业数字化占数字经济比重均超过50%,其中,德国产业数字化占数字经济比重达到90%,英国、美国、俄罗斯等12个国家产业数字化占比超过80%。白皮书显示,服务业成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最快领域,2018年,英国、德国、美国的服务业数字经济占比超过一半;工业数字经济步伐加快,2018年,韩国、德国、美国、英国等国工业数字经济占比超过三成。

ICT产业引领数字经济发展,ICT服务业成为数字产业支柱。从总体规模看,2018年,美国数字产业化规模全球领先,为1.5万亿美元,中国、日本、德国、韩国、英国、法国、印度数字产业化规模均超过1000亿美元。

创新驱动成为优先选择 深化融合成为战略焦点

白皮书显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均将创新驱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普遍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数字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多数发达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布局起步较早,发展中国家对于数字经济的布局相对滞后。

深化数字经济融合应用成为战略焦点,一是实践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制造,二是加快提升政务数字化水平。我国于2016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优化再造政务服务、融合升级平台渠道、夯实支撑基础三方面提出落实数字政务的举措,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

为调整完善数字经济治理问题,各国不断探索新的规则应对数字经济治理要求,加强平台治理和探索构建数字税体系,注重提升国民数字技能、抢抓数字人才。我国于2018年发布《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通过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兴就业机会、持续提升劳动者数字技能、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等政策举措,推动数字经济稳定与扩大就业。

电信业红利消退 软件及电子制造业蓬勃发展

当前,全球ICT服务业规模较大且在数字产业化中占据主导地位,2018年,世界主要国家ICT服务业规模介于10亿美元至14000亿美元之间,16个国家ICT服务业占数字产业化比重超过90%。

受流量价值下滑、监管等影响,4G流量红利逐渐消退,近几年全球领先的电信运营商出现收入负增长。2018年,全球电信服务业收入达1.7万亿美元,增速由2017年的5.9%下降至1.6%。预计2019年全球电信服务业收入与2018年基本持平。

软件业快速发展,一方面促进了全球公有云市场迅速崛起,预计2019年全球公有云市场将达到2000亿美元;另一方面也出现了操作系统细分市场寡头垄断的局面,截至今年7月底,Windows10操作系统以45.8%的绝对优势占据PC操作系统的主导地位;服务器操作系统市场由Win-dowsServer和Linux瓜分;手机操作系统由安卓和iOS两家垄断;今年,中国华为公司原创的鸿蒙操作系统开始崭露头角,参与竞争。

全球电子信息制造业技术加速创新,多领域亮点频出。ICT基础技术创新助推电子信息制造业转型,集成电路全球市场在低位震荡后迎来波峰;前沿技术引领全球终端产业开启新方向,全球终端产业平稳增长。

工业互联网成重要转型方向 服务业数字经济创新先行

数字经济渗透到传统产业的各个环节,不仅促进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发生深刻变革,更将融合创新的发展理念多维度、全方位地扩散到传统产业的各个领域,产业数字化在数字经济中的地位更加凸显。

工业互联网成为各国工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选择。全球工业互联网产业加速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带动制造业集中监控、预测运维、质量优化等智能化应用日渐普及。各国工业互联网发展各具特色,如美国注重利用信息技术“自上而下”重塑制造业,而德国重视优化基础生产工序,“自下而上”改造制造业。中国则以应用为先导,以平台为中心,循序渐进打造多层次平台体系,辐射带动工业互联网全链条发展。

电子商务成为各国经济活跃新地带。全球网络零售规模保持快速增长,电子商务跨境化发展趋势明显,发达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良好。

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全球电子政务向更高水平推进:一是政务数据开放步伐加快;二是移动服务供给越发普及;三是电子政务参与程度提升。另外,全球智慧医疗发展如火如荼,医疗设备和医疗服务实现智能化。教育资源数字化步伐加快,在线教育模式不断创新,产业链条得到延展。

增进数字经济各领域合作 共同推进全球数字经济发展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中,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白皮书展望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未来。

首先,加快部署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数据有序开放和安全流动以及大力发展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各国应在尊重国家主权、符合国家利益等基础上制定有利于各方互利共赢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人工智能系统的设计也应尊重法律、人权、民主价值观和多样性。其次,融合创新数字经济发展空间须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应用,鼓励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电子商务合作,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最后,建立开放包容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应致力于加强数字人才培养、消弭数字鸿沟、以人为中心发展、关注消费者保护、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构建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等。

(摘自: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2019年10月31日)

【专家解读】

邬贺铨:我国数字经济的机遇和挑战

“数字中国产业发展联盟”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60余家产学研用相关单位共同发起成立。联盟立足于打造政府和产业界的沟通交流平台、数字中国各领域的跨界融合平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有效对接平台,集众力、汇众智,研究重大问题、总结发展经验,支撑政府决策、服务产业创新。

G20报告指出,数字经济是使用数字信息和知识作为生产的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的活动空间、以信息与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生产率增长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驱动力的各类经济活动。可以看出,网络是数字经济的基础。

一、互联网发展进入转折点,消费互联网需要关注新风向

互联网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互联网从1969年出现至今已经经历了50年,中国全面接入互联网已有25年,预计截至2018年底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超过60%,但互联网人口红利也渐行渐远,互联网进入中年烦恼期。例如苹果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国内手机企业金立破产等。

2019年国际宏观环境风浪依然。中美在智能制造、5G、数字金融等方面正面交锋;欧盟策划采用征税等手段限制欧盟之外的互联网企业的进入。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下,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形势的改变上,而要把工作落实在企业自身的改革创新上,同时也要更加注重合规发展。

互联网进入下半场,2019年消费互联网发展需要关注新风向。有人感叹互联网的上半场即消费互联网即将过去,但中国的消费互联网除在国内电商领域领先外,在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方面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当前社会生活的快节奏激活了网民对短平快新业态的追求,短视频、小程序、头条等风头正旺,当然形式再好也需要健康活泼的正能量作为内涵。

二、工业互联网是推动数字中国建设的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有数据表明,产业数字化的影响大概要3倍甚至5倍于数字产业化。工业互联网是现阶段推动产业数字化的抓手。

工业互联网发展面临很大挑战。首先,消费互联网是共性的,而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在不同行业甚至同一个行业的不同企业都是个性的。第二,消费互联网终端品种简单,使用门槛低,而产业数字化转型涉及传统生产设备类型多、业务链条长、服务模型复杂,对技术、资金、人才都有较高要求。第三,消费互联网的运用基本上是从无到有,而产业数字化是对现有生产方式的改造。最后,和消费互联网赢家通吃的格局不同,产业数字化需要有更多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并且产业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组织变革有很高的要求,ICT企业在实体产业数字化转型中可发挥先锋作用,但主体应是实体经济企业。

发展工业互联网要有与发展消费互联网不同的思路。工业互联网需要IT技术与OT要素的全面融合,企业数字化转型并不是简单地用消费互联网模式去改造企业,需要结合企业需求改造现有ICT技术与标准,然后在企业应用中产生更大的附加值。中国工业互联网发展需要同时补工业自动化的课,只解决网络化而不解决自主可控软件问题,不能实现工业互联网的初心。

工业互联网发展需要因企施策。我国企业在规模、装备与技术方面参差不齐,大量的中小企业没有能力靠自身力量进行数字化转型,所以政府需要建立非盈利的平台为企业和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撑和中介服务。

三、5G、AI和工业互联网为经济增长开辟新空间、提供新动能

在5G方面,高通公司委托咨询公司所做的研究表明,到2035年,5G将会推动全球产出增加4.6%,给中国带来近1万亿美元的GDP增长和近1千万就业增长。

在人工智能方面,麦肯锡认为,到2030年,人工智能将为全球额外贡献13万亿美元的GDP增长。埃森哲预测,到2035年AI成为全新的生产要素后,有望推动中国劳动生产率提高27%,GDP从6.3%提到7.9%,相当于经济总增加值提升7.1万亿美元。

在工业互联网方面,埃森哲预测,到2030年,工业互联网将为全球带来14.2万亿美元的经济增长。麦肯锡的调研报告也显示,工业互联网有关的产业领域可能会在2025年之前达到全球每年实现11.1万亿美元增加值的发展水平。还有市场机构预测,到2020年,全球工业互联网占整体物联网市场规模将达22.4%;到2035年,中国工业互联网市场规模将超过13万亿元。

四、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任重道远

中国新一代ICT技术快速发展但与美国相比差距还很大。ICT的核心技术产品如CPU、DSP、操作系统等仍是我国的软肋。中美两国2018年GDP相差不到一倍,但中国ICT市场规模却不及美国的一半,可见中国的ICT行业还有很大的差距,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数字经济的发展关键仍是创新驱动。缺乏合理商业模式下的盲目跟风会把好事做砸,需要经历痛苦的洗牌过程才能够凤凰涅盘。互联网企业成功难以复制,唯有创新永恒。发展数字经济也一样要结合国情和企业自身情况,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之路。(邬贺铨,数字中国产业发展联盟专家委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

(摘自: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2019年1月30日)

李 仪:数字经济的内涵、特征与未来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人类社会正在逐步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化技术已经向社会经济生活全面渗透,并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世界各国为了抢占数字经济时代的制高点,纷纷制定了各种战略,以推动经济社会向数字化转型。

面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浪潮,为了抓住发展的机遇,不少企业主动向数字化平台企业转型,甚至很多传统企业不惜放弃核心业务,转向平台型企业,有不少企业也因此陷入困境。典型的如美国通用电气(GE)。然而,据华尔街最新消息,GE已决定卖出其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对着数字化转型的趋势,传统产业主动推动与新技术的融合是大势所趋。然而,应注意的是,数字化仅仅只是手段和工具,而不是目的。

“实体为本,技术为用”。新技术要有效发挥作用,应与实体经济有效结合起来,不然,就会背离市场竞争的本质,过度高估新技术,导致诸如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等新概念层出不穷,甚至出现去实体化的趋势,会带来国家或者地区实体经济空心化的风险,对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也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当前存在的对数字经济泛化的倾向,究其原因,在于没有把握数字经济的内涵与特征。那么,数字经济的内涵与特征到底是什么?未来发展数字经济主要关注点应体现在哪些方面?这是当前亟需回答的重要时代命题。只有深刻理解数字经济的内涵、特征与未来,才能有效地避免泛化新技术、去实体化的危险。

数字经济的内涵

把握数字经济的内涵,应从两方面去理解:一方面从横向角度去界定,到底什么是数字经济;另一方面从纵向角度,即从人类经济发展史的视角去剖析,数字经济与以往的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比,又有哪些不同点。

关于什么是数字经济,2016年G20杭州峰会发布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给出了一个权威的定义,其中指出:“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G20对数字经济的界定,得到了各方广泛认同。从该定义不难发现,数字经济只是发展经济的一种手段和重要推动力,这意味着片面地脱离实体经济推动向数字化转型,是与数字经济的内涵相违背的。

从人类经济社会演进的历史长河中审视数字经济,与传统的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比,数字经济的真正内涵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算力——主要包括运算速度和存储量。这是数字经济时代区别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最为直观的表征。早在上世纪60年代,英特尔创始人之一戈登·摩尔就提出了著名的摩尔定律,当价格不变时,集成电路上可容纳的元器件的数目,约每隔18-24个月便会增加一倍,性能也将提升一倍。近几年,随着现代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算法、云计算等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了算力,推动着人类经济加快向数字化转型。摩尔定律反映出数字经济算力的提升,有效地提升了经济的运行效率,但应该注意的是,算力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并不能脱离具体的实体经济。有效利用数字化技术,向数字化转型是未来的大势所趋,但应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化深度融合。

第二,信力——主要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安全。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时代也存在着经济安全问题,但人类对技术依赖性不强,经济安全的问题,影响范围有限。然而,尤其是当前数字经济高级阶段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经济对技术的依赖越来越大,经济安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对人类文明的冲击有可能是致命的。人类在过度依赖技术发展的同时,也会给自身安全造成极大的风险。应该谨防技术在发展过程中淘汰人类,成为人类“最后的发明”。比如,埃隆·马斯克就多次发出警告,要关注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安全问题,警惕人工智能危害人类文明,甚至会毁灭人类文明。

第三,想象力——数字时代创造出一个全新的虚拟空间,这是数字时代保证人类发展的核心力量。人不仅生活在物理空间,也生活在数字虚拟空间,随着数字经济向着深度和广度发展,虚拟空间将有可能成为人类主要生活的空间。在虚拟空间中会重塑作为人类的生物感知,人的想象力将会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也将会增强人类的创造力。在物理空间中,人的幻想与希望、享受与痛苦总不免要与人发生不同程度的交流,能否找到认同还依赖于交流的对象;在虚拟空间中人的活动,更多地是与自己的对话,更加有利于人认识自己,获得认同。人在真实世界中通过劳动创造财富和繁衍后代,而在数字空间中通过创造数据与算力,创造财富。因此,在推动实体经济传统产业向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如何通过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等手段,有效激发人在虚拟空间中的想象力显得尤为关键。

第四,管理力——数字经济时代的算力、信力和想象力,能否有效得到发挥,以服务于高质量的经济增长和人类高品质的生活,依赖于管理力。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管理力与平常所谓的管理能力不同,数字时代的管理力指的是算力、信力和想象力等三个要素的系统应用,影响到数字世界价值的存储、输入、输出以及各种运算,将是未来数字世界的高级核心竞争力,甚至是虚拟的“国界线”。管理力的重要体现,是如何能够有效地链接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如何让个人既能够认知世界,又能够寻找到广泛认同,并创造和实现价值,而不会导致技术发展只是给大多数技术精英带来效益,而让绝大多数普通人成为“无用阶级”。

数字经济的特征

为了避免泛化数字经济存在的风险,有效发挥数字化技术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数字经济独有的特征。

第一,数据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关键的生产要素。在农业经济时代,经济发展依靠的关键生产要素是土地和劳动;在工业经济时代,经济发展依靠的关键生产要素是资本和技术;在数字经济时代,经济发展依靠的关键生产要素是数据。数据是未来企业和国家之间竞争的核心资产,是“未来的新石油”。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面临着稀缺性的制约。然而,当数据成为一种关键的生产要素,只要有人的活动,数据的生产就是无穷尽的,加之数字化技术可复制和共享,从根本上打破了稀缺性生产要素的制约,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第二,数字基础设施成为新的基础设施。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改变了基础设施的形态,数字基础设施成为新的生产要素。一方面是加大投入资金,推动无线网络、云计算、宽带、云储存等信息基础设施的普及和推广,加大对劳动者数字素养的培训;另一方面是利用数字化技术,对传统的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通过在传统基础设施上安装传感器,实现数字化转型。

第三,供给和需求的界限日益模糊。从传统的经济形态看,供给侧和需求侧相互分离。工业化早期物质比较稀缺,需求的满足取决于供给的产品,著名的“萨伊定律”供给自动创造出需求,表达了物质尚为稀缺的时代,供给侧和需求侧之间的关系。即便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已基本解决了稀缺的问题,完全按照消费者的需求来生产相关产品,在技术和效率层面也不可能,供给侧和需求侧分离的关系并没有改变。然而,到了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化技术的成熟,推动供给侧和需求侧逐渐走向融合。

数字经济的未来

为了避免数字经济时代对人类文明或者单个国家带来的巨大风险,还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数字时代的国家竞争。从人类几千年的历史来看,大国之间的竞争都是围绕着争夺物理空间与资源而展开的角逐;新开辟的物理空间,会引起新一轮的大国争霸,由此会改变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和大国之间的地位。数字时代创造出虚拟空间,拓展了人类社会的空间层面。围绕大国之间的竞争,将会从物理空间转移到对数字空间的争夺。物理空间是有限的,数字空间是无限的。数字空间层面的拓展,犹如当年发现新大陆,由此改变了全球力量的对比。数字空间的争夺必将会引起各方力量的改变,重塑当前世界的政治经济格局,对各国来说都是风险与机遇并存。

第二,数字时代的法律。现有社会的法律体系建立在物理空间层面,处理的是在社会活动中人与人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的分配关系。数字空间的出现,未来会出现新的法律关系主体,这会对现有建立在物理层面的法律体系带来极大的挑战。这种挑战是向各个领域和产业全面渗透的,这决定了短时间内不可能专门制定出数字时代的各种法律。因此,应重点研究数字时代,循序渐进地推动法律体系的调整与变革,重点厘清哪些法律规则可沿用此前的法律,哪些法律规则需要作出局部调整,哪些法律规则需要全面修订。

第三,数字时代的治理。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应加强数字时代的治理,推动数字经济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应秉持创新、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推动形成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形成政府统筹、平台自治、第三方协调、公众参与的多方共治新格局;应推动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制度供给,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动数字经济技术的创新,加强对数字平台的治理;应推动数字化技术在治理中的应用,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实现数字经济时代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第四,数字时代的伦理。当前数字经济已进入人工智能时代,虽然人工智能的应用前景广阔,极大地改善了人类的福祉,但虚拟空间的出现,模糊了物理现实、数字和个人之间的界限,带来了较为严重的伦理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际上对人工智能的伦理问题展开了积极探索,我国在人工智能伦理的原则和规制方面相对比较滞后,主要关注人工智能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只有有效解决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伦理问题,才能规避发展人工智能的风险,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人类的生活水平。解决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应从设计上确保人工智能本质上是公正、公平、透明和负责任的,避免算法歧视与偏见;应切入人类的价值观,建立道德的人工智能,以避免人工智能损害人类利益,挑战人类文明;应切实地与公众加强沟通,告知人工智能的主要风险以及带来的好处;应建立有效衡量人工智能等自主系统的福祉指标,衡量对人类福祉带来的具体影响,不仅关注经济利益,还应关注给人类心理或者环境、健康方面所带来的综合影响;政府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和相关企业进行监管,确保人工智能技术使用中的安全。(李仪 徐金海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摘自:中国金融新闻网2019年1月10日)

吕欣:创新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研究员主要从两个方面来阐述“以大数据创新应用推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一是树立大数据思维,挖掘大数据价值;二是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树立大数据思维,挖掘大数据价值。数据和决策实际上不是一个新问题,另外,有关部门也提出,通过创新非传统指标服务于经济决策,比如说挖掘机销售量指数、百度迁移地图指数和猪粮比指数。从方法论角度来看,钱学森在20世纪90年代就提出了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方法,就是集成了专家体系、机器体系和数据体系的数据,用于宏观决策问题的分析,同时给出了一个数据分析模型,在大数据研究中具有非常强的方法论指导作用。

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目前,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们宏观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的部分。大数据赋予经济发展新内涵,大数据是新资源、新思维、新动能和新手段,对它的应用可以促进大创新,释放大红利,带动大产业,实现大转型。

发展数字经济。首先,是数字产业化,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在这方面,贵阳、成都、重庆都有一些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云南省也是用短短一年的时间打造了“一部手机”的品牌,可以说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其次,是产业数字化,就是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共同发展,也就是云南省政府提出的实现数字经济和一二三产业的全面的融合发展。最后,就是一个是发展数字经济,既要培育独角兽企业,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根据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排名第一的是美国和中国,我们国家近年来的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发展也是很快,同时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应该引起重视。同时要重视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吕欣,国家信息中心研究员)

(摘自:云南日报  2019年3月21日)

段炳德:加强国际税收协调 应对数字经济挑战

根据中国信通院的研究报告《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19》,2018年,47个国家数字经济总规模超过30.2万亿美元,占GDP比重高达40.3%。其中约半数国家数字经济规模超过1000亿美元,美国数字经济规模居全球第一,达到12.34万亿美元,中国居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地位,规模达到4.73万亿美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既成为各国发展的新的澎湃动力,又对现有国际宏观经济领域秩序形成强烈冲击,比如脸书公司(FACEBOOK)倡导的libra和法国政府针对大型数字企业征收的数字税事件持续发酵,成为这个领域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数字税收问题,其影响深远、意义较大,须引起政策层面的高度关注。

数字经济发展冲击传统税收理论和政策基础

数字经济的诸多形态已经对传统税收理论的基础形成很大的挑战。互联网巨头网络搜索、社交媒体和在线软件商店等数字化业务主要在全球范围内的网络空间开展,除了设立总部外,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不需要设立实体业务部门。首先是在网络化背景下,税源的无地域性与传统税收管辖权的地区特征相冲突。网络无国界,无地域性的交易,采用消费地原则征税会存在遵从成本高、有避税空间等问题;其次,经济数字化和其他的信息技术发展使企业能深度参与一国的经济而不必存在显著的有形存在,比如社交媒体平台、搜索引擎、在线商城等高度数字化的运行模式,企业现行的征税联结度规则和利润分配规则失效。因此需要制定新的征税联结度规则,重新确立利润归属原则。再次,在信息化背景下,大数据创造价值与传统征税基础的“成本+利润”的定价模式相冲突。虽然数据价值的确定和分配目前存在困难,但大数据实际能够创造价值。数据创造价值颠覆了传统的定价模式;同时由于智能科技的普及,机器与人工的冲突明显,对物耗投入与人工投入的差别化税收政策需要改进。

数字经济本身具有的创新性引发对数字税收的争议。有一种观点就是对数字经济征税会影响甚至妨碍创新。美国国家利益杂志发表的一篇文章,题目就是不要对数字领域征税,这篇文章转述大型的咨询公司普华永道的观点提出,对于数字经济增速的流转税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都会由消费者来间接承担。大型的跨国数字企业也提供了大量的免费数字服务。另外,这些数字企业在发展的初期往往得以在资本推动之下快速发展,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利润。对数字企业征税会冲击这种先发展后盈利的创新发展经济模式。支持对数字经济课税的观点认为,数字产业终极传统产业,比如电子商务,导致许多的实体商店倒闭。电子商务引发的制造业,跨国中心配置,导致对生产制造业的税收和相关乎行业的工薪税的税收减少。

数字经济税收问题冲击国际经济治理

从2011年开始,冰岛、南非和韩国等国家相继把跨国电子商务提供商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国则在商品和服务税(GST)框架下对跨国数字服务征税。

继2018年英国提出新的数字税以来,西班牙、奥地利等欧洲国家纷纷提出自己的数字税版本。2019年7月11日,法国参议院通过数字税法案,由法国总统马克龙签署后执行。该法案表示,法国将向全球互联网技术企业征收数字税,其中全球数字业务年营业收入超过7.5亿欧元和在法国境内年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企业按3%的税率纳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当地时间7月10日宣布,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美国决定对法国政府将于7月11日通过的数字税法案发起调查。2019年8月26日,2019七国集团峰会在法国的比亚里茨落幕,法国总统马克龙表示,法国就数字服务税征收问题与美国达成协议。9月12日,美国互联网巨头谷歌公司与法国司法部门达成和解,同意缴纳将近10亿欧元(约合78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和税款,了结因涉嫌逃税而招致的诉讼。

国际数字经济税收行动取得了一定进展

为了面对数字经济英法全球性的避税难题,由G20国家背书,经济合作组织(OECD)在2013年推出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旨在对利润在经济活动与价值创造地征税,匹配税收与实质经济活动,以期重新调整国际税收的多个领域。BEPS共有十五项行动计划,其中数字经济行动计划被列为首位,既是因为跨国公司的新型商业模式价值链布局引起了相关国家间的税收争议,也是因为其引起的国家税收主权分配以及再分配问题亟待解决。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第一项行动计划就是《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OECD于2019年2月13日发布了一份题为《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项目公开咨询文件:应对经济数字化的税收挑战》的公开征询文件,就其中所包含的为解决征税权划分和防止税基侵蚀问题而设计的相关规则框架建议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

跨境数字流动的税收问题正日益引起关注。今年在日本大阪举行的G20峰会上,日本首相安倍推动数据自由流动与信任(DFFT)作为峰会四项主要议程之一。他提出,个人数据、知识产权和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数据必须“受到谨慎的保护”;“医疗、工业、交通”数据是应跨国界自由传输以促进经济增长的信息类型之一。所谓信任是指要尊重个人隐私权。日方进一步提出,继今年G20峰会之后,世贸组织应该成为有关数据治理的讨论和监管向前推进的场所。

中国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治理

针对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的数字转型取得了长足发展和不错的位势。中国的数字经济规模居世界第二位,数字经济巨头在全球排名中,位居前列。根据国家网信办的数据,数字经济对中国GDP的贡献不断加大,2014~2018年,数字经济规模由16.2万亿元增长到31.3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7.9%,在GDP的比重提升到34.8%。2018年我国的互联网用户规模达到8.29亿,移动用户数量达到8.17亿。上述两项数据都超过了美国和欧盟之和。

为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中国政府不断完善现有税制。以跨境电子商务税收为例,2013年,相关部门制定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2016年3月,制定了针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B2C)的进口税收政策,建立了以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的征收机制。2018年9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对跨境电商综试区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2018年11月,为适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的需要,将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提高至26000元。

从鼓励和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的视野加强税收协调

一是加强数字经济税收的国际协调,统一步调。避免形成税制纷乱,影响数字经济发展。对处于艰难调整中的国际宏观经济形成新的冲击,从而损害整体国际社会福利。作为数字经济大国,中国应该在其中发挥主导性作用。

二是更好地平衡数字经济发展的各方税收利益。应将更多的征税权分配给与数字化交易活动价值创造紧密相关的市场或用户所在地。

三是充分发挥G20等跨国平台的功能,加强国际税收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在BEPS协议等已有基础之上,出台更可执行的行动原则和行动计划。

四是我国国内应该加强数字经济税收的研究。通过对各个利润转移节点的合理性分析,尽早地对收入定性,对税法表述模糊地带进行更加清晰的界定,制定国家数字经济战略,更好地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提高我们国家在国际税收及相关领域的制度竞争力和话语权。(段炳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摘自:中国经济时报  20191025日)

胡继晔: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当前,数字经济发展日新月异,深刻重塑世界经济和人类社会面貌。在G20大阪峰会的数字经济特别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强调,“我们要营造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市场环境,不能关起门来搞发展,更不能人为干扰市场;要共同完善数据治理规则,确保数据的安全有序利用;要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要提升数字经济包容性,弥合数字鸿沟”。这为我国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更好与实体经济融合指明了方向。

根据2016年G20杭州峰会通过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19年4月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认为,数字经济包括三部分:一是数字产业化,即信息通信产业;二是产业数字化,即传统产业由于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生产效率提升;三是数字化治理,即利用数字技术完善治理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该报告测算,全球已有超过12%的跨境货物贸易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服务贸易中更有高达50%以上已经实现数字化。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3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4.8%,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可见一斑。

由于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突飞猛进,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以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水平为重要特征的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数字经济也成为大国之间竞争的重要领域。近年来,发达国家相继发布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英国2015年发布《英国2015-2018年数字经济战略》,德国2014年发布《数字议程(2014-2017)》,法国发布《法国数字化计划》,日本也发布了《创建最尖端IT国家宣言》。我国同样十分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应该看到,数字经济在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培育新市场和产业新增长点、实现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增长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一方面,与实体经济融合,数字经济才能拥有真正落地的基础;另一方面,数字化也为实体经济更好发展拓展了新空间,有助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这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近年来,世界各国日益兴起的数字制造就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典型范例。以机械加工为例,传统制造技术是以金属切削的方式“做减法”,造成原材料大量浪费。而在数字化方面已有积累的机械加工企业发展数字制造,采用以信息技术与智能制造技术融合为核心的3D打印技术,则是通过“做加法”的方式进行堆栈制造,可大幅度节省工时以及原材料,效率亦显著提升。从全球范围看,数字制造已经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为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智能技术等的集成与融合,是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精密化、绿色化的基本工具,也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撑。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产生深刻影响,也带来了一系列治理难题。在传统经济活动中尚未解决好的问题,在数字经济发展进程中被进一步放大。比如,网络交易类平台纠纷、投诉居高不下;信息内容类平台治理形势较为严峻,虚假广告、低俗内容屡禁不止;平台间数据争议纠纷不断,平台企业责任亟待明确,平台垄断规制面临挑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对现有的规范实体经济的法律体系进行调整,同时完善数字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在具体工作中,要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坚持包容审慎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方式,优化治理手段,更好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数字经济市场环境。(胡继晔: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摘自:经济日报  2019年10月29日)

马骏:中国经济数字化转型需要加强制度创新

当前,数字化转型是重塑要素资源、企业主体、产业体系、商业模式、国际贸易和市场规则的全面变革,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全球发展格局产生巨大影响,我国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和巨大潜力,当前应顺应技术革命的发展规律,高度关注数字化转型中的制度供给。

数字化转型提高了整个社会经济的效率,也提升了公众的福利。数字化转型作为国家发展的重点,未来20年将成为国家竞争的关键领域,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主要方向,在我国具有巨大的潜力。

行业监管是当前数字化转型面临的突出矛盾。从网约车、互联网医疗等实践案例的发展来看,数字化转型对传统监管模式提出了挑战。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深入,交通、医疗、金融、传媒、教育、食药等强监管行业都面临着重构监管制度的挑战。数字化转型改变了传统监管的依据,同时也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需要建立新的制度包容新业态、监管新业态。

从企业数字化转型看,产品智能化、生产智能化是两个重要特征。“智能化时代,越来越多的智力劳动被替代,智能化的基础是数据和算法。”马骏表示,智能化时代,算法和数据成为新的监管对象。而数据监管的难点在于量超大、识别难;算法监管的难点在于深度学习、快速迭代;监管机构利用传统的制度和方法无法完成监管,而且监管机构面临跨区域、跨行业的问题。

其中,产品智能化是重要趋势,一些新的问题开始显现。以智能汽车为例,传统的监管制度建立在对司机、汽车、道路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制度上,对于没有司机的智能汽车,监管对象发生了重大变化,安全的责任需要重新调整。对于汽车的质量安全的标准也要调整,过去产品重视可控性,司机承担了主要安全责任,现在没有司机,公众对自动驾驶的事故率到底有多大的容忍度?另外,道路的标准也应适应自动驾驶的需要进行调整。而生产智能化一方面提高了质量和效率,能够满足个性化需求,另一方面,也存在算法的歧视性,在内容的合规性、数据的安全与个人隐私等方面都对传统监管提出了挑战。

数字化转型推动了产业变革,数字平台在产业链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网上产业集群发展。数字平台促进了分工,降低了经营的门槛和企业规模,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同时,平台的责任成为新的问题。有的监管部门倾向于将平台定位为服务提供者,并对线上提出比线下更高的要求。而平台企业则认为无力也不可能承担无限责任。事实上,平台应该承担更多责任,因为平台在防止违规方面具有较强能力,而且与平台长期利益一致。当然,平台也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责任还有待实践探索。

数字化转型也对反垄断制度、劳动就业制度、跨境贸易规则等提出了挑战。在反垄断方面,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应放松市场集中的限制,同时加强滥用市场力量的监管;在劳动就业方面,传统法规不适应灵活就业的新形态;在跨境贸易方面,智能化的企业经营活动将以数据流动为基础,跨境数据流动成为新的政策难点。

经济社会要全面完成数字化转型,需要从产品、企业、产业、竞争、就业、贸易等各个方面重构制度,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同时,监管机构也面临重构,需从属地化监管向适度国家层级集中;从分行业监管适当向综合监管集中。此外,应该通过政企合作,借助企业的创新活力提升监管能力。

中国应高度重视数字化转型带来的历史机遇,以更快的制度创新,发挥我国在经济规模和丰富场景方面的潜力,在未来20年的数字化转型高潮中获得更大的发展动力。(马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

(摘自: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9年11月5日)

易宪容:发展数字经济 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面对大数据时代到来,中国社会的发展如何适应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转型?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起中国的数字经济强国?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数字经济是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习近平指出,区块链技术应用已经延伸到数字金融、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等多个领域。中国要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要努力让中国在区块链在区块链这个新领域走在理论最前沿、占据创新制高点、取得产业新优势。要推动协同攻关,加快推进核心技术突破,为区块链应用发展提供安全可控的技术支撑;也要加强区块链标准化研究,提升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要利用区块链技术数字经济模式创新,为打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动力。

为何会把发展区块链技术提升到如此的高度?因为,目前,人类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科学技术革命。这场科学技术革命的基础是计算机技术迅速发展及移动互联网的出现,由此引发许多颠覆性影响的科技创新出现。比如,云计算、智能技术、物联网、机器人、生物识别技术、3D打印等一系列具有颠覆性影响的科技创新随之涌现。可以说,这些科技创新的涌现不仅全面冲击着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让数据以非线性的几何级数快速增长或海量数据的涌现,让人类处理数据的能力全面提升。

一个新的时代或大数据时代来临。IDC研究报告指出,全球数据量大约每两年翻一番,预计到2020年,全球数据总量比2010年增长近30倍。在中国,根据ZDNET的统计预计到2020年,中国产生的数据总量将超过8.5ZB,是2013年的10倍。2018年全球智能手机用户达了40亿户。可以说,只要是智能手机覆盖的地方,就是一个个数据产生及获得的平台,加上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能设备、科学仪器、传感设备、电商平台、电子邮件、社交网络平台、音视频软件等,海量数据都从中涌现了出来。

正因为海量的数据涌出,从而使得人类储存、计算、分析、挖掘、交换、处理、利用开发等数据的能力全面提升,并由此也引发了一场数据技术的革命。目前在物联网业兴起的边缘运算,或通过就近对数据进行的处理、分析及运算的技术,完全就是海量数据涌现之后数据化技术的巨大进步。

也正因为人类社会在这两大方面的重大突破,它不仅改变了人类社会的认知世界,改变了世界的物质存在形式、实践方式和价值取向,也引发了一场科学研究范式或eScience范式的重大变革,即科学研究范式重大转变。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数字经济也成了全球各国最为关注的经济热点。

就当前世界各国来说,如何强调数字经济(Digitaleconomy)的重要性都不为过,它就如人类历史上三个最重要“苹果”一样(亚当夏娃的苹果、牛顿的苹果及乔布斯的苹果),数字经济是人类历史上的三种社会经济形态之一(前有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它们对应的生产要素分别是土地及劳动力、资本与技术。数字经济对应的生产要素是数据)。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大数据产业规模已达2800亿元,截至2017年,中国大数据产业规模增长至4700亿元,初步测算2018年中国大数据产业规模将达620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31.9%。据预测在2020年中国大数据产业规模增长突破万亿元,达到了10100亿元,同比增长26.3%。而中国数字经济2016年-2018年同比增长速度分别达21.51%、20.35%、17.65%;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了74.07%、57.50%和60.00%。目前中国数字规模大于美国一倍以上,而且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

数字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是以用户的需求端为导向,并以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方式获得的信息为客户发现潜在的、不可见的需求,及为客户创造新的需求,从而把客户需求的可见与不可见的世界连接了起来,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与服务,并让客户在使用产品及获得服务的过程中不断地创造新价值。或者说,数字经济就是以大数据为媒介,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智能化转型来发现用户价值缺口、发现和管理不可见的问题、实现无忧的生产环境,以及为用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及服务,以此来实现用户对新价值的永恒追求。所以,数字经济就是通过现代数据分析技术及智能化手段促使经济由传统向现代视角的转变,促使由传统所关注的产品生产向关注产品的使用及服务延伸,以此寻找、发现、管理及解决不可见的问题,全面优化经济资源的配置。

面对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环境,面对未来世界的不确定性,中国要屹立于世界,就得通过数字技术革命与创新取得这些领域中的主导权、话语权,就得让中国的数字经济领先于全世界。(易宪容,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摘自:证券日报  2019年11月9日)

【数字中国】

浙江:成立数字经济标准创新联盟

2019年浙江省“世界标准日”主题活动之数字经济标准创新论坛在杭州举行,“浙江省数字经济标准创新联盟”在论坛上授牌筹建。该联盟将致力于打造数字经济领域一流的技术标准组织,建设数字经济标准创新载体,以标准化支撑浙江数字化转型。

据了解,“浙江省数字经济标准创新联盟”将致力于数字经济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研究、制修订、应用和服务,发挥标准化合作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标准化支撑浙江数字经济产业整体发展,促进基础研究和产业发展融合。

联盟由之江实验室牵头发起,阿里巴巴集团、浙江大学、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和浙江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参与筹办。

未来之江实验室将突出数字经济衍生的新领域,拓宽数字产业提质增速的新通道,搭好服务平台,加强交流合作,提升支撑能力。相信通过联盟各成员单位的精诚合作,一定能探索出一条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新路子,为加快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贡献新智慧、提供新案例、注入新动能。

标准创新联盟就是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加快数字经济领域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及推广,争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重大载体,助力浙江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摘自:中国新闻网  2019年10月14日)

重庆: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来了

就在两个月前举办的第二届智博会上,重庆被评价为“智能产业的发展已经位于全国第一方阵”。不难看出,“第一方阵”,为重庆成为首批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奠定了重要基础。

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打造“智造重镇”和“智慧名城”,这一次,重庆又面临怎样的新机遇?

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要求重庆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努力发挥“三个作用”,即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市发展改革委认为,成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将有利于重庆发挥三个作用。

具体而言,通过试验区建设,推动重庆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突出智能制造和制造智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辐射带动西部地区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将助力重庆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坚持深度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跨境电商、人才联合培养等为重点,不断拓展重庆服务和融入“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将助力重庆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以智能化应用为重点,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发展绿色转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将助力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同时,成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将支撑“数字中国”与大数据战略在重庆更好落地。

国家正大力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试验区,将推动重庆更好融入国家“数字中国”和大数据战略布局,打造国家战略布局的高水平承接平台,有利于带动海量的数据资源、人才资源、创新资源、资本资源等要素落地重庆,在国家总体战略布局下,建设“智造名城”和“智慧重镇”。“这是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重要契机。”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将重点探索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模式,完善新型基础设施,以智能化应用为重点,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将进一步推动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进一步集聚壮大,焕发工业、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新活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动能转换,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发展动力。

为全国智能化应用提供鲜活样板

除了推动重庆区域经济发展,成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还将增强重庆的城市辐射力和影响力。市发展改革委上述负责人表示,重庆作为西部唯一的直辖市,具有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相结合的特点,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缩影,重庆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开展交通、物流、农业等领域的智能化应用,将为全国智能化应用提供鲜活样板。

据了解,以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我市将加快建设“智造重镇”,坚定不移将智能化发展作为战略选择,做强做优核心产业,打造国家信息技术服务等一批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培养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和前沿领域高成长创新企业。同时,我市将着力打造“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今年力争产值达到5800亿元。

更丰富的应用场景和更健康的消费市场

重庆车云数科是参加此次乌镇峰会的另一家重庆企业。车云数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成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后,有望获得更多的产业政策支持,从而培育出更健康的数字经济消费市场,让他们这样的企业有更多机会进入产业场景,高效触达产业中小微企业及车主,获取产业全链路的动态数据流,为整个汽摩产业链提供数字金融服务和数字化营销工具,让整个行业分享产业互联网的市场蛋糕。

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我市相关部门、区县描绘了新的目标,也添加了新的动力。“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打造数字经济示范区”,江北区大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江北区将从数字经济平台建设,加强招商引资,推进5G新一代通信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着手,进一步营造大数据智能化发展浓厚氛围,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纵深推进智能江北建设,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表示,下一步,我市将严格对标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全力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重点探索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模式,完善新型基础设施,以智能化应用为重点,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度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加快打造数字经济高地,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摘自:重庆日报  2019年10月22日)

北京:数字经济职业教育集团成立 全口径对接产业链发展

2019年11月10日,北京数字经济职业教育集团在京成立。据悉,这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颁布后北京成立的第一家新型职教集团,也是首次探索全口径对接数字经济产业链发展的职教集团,汇聚了众多数字经济领军型企业,将构建终身教育、标准认证、企业服务和创新服务于一身的数字经济职业教育生态。

该学院牵头组建了“北京数字经济职业教育集团”,这是由集团内企业全额捐赠设立大额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发展种子基金的职教集团。集团汇聚了国富瑞、腾讯、科大讯飞、西门子等众多数字经济领军型企业,还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北京总部企业协会等国内外知名机构深度合作,联合多家高职、中职兄弟院校共同建立数字经济公共政策与产业人才培养研究平台、创业就业高质量平台,积极探索企业深度参与的“1+X”证书职业标准体系。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教育部原副部长鲁昕在大会上以《数字经济发展与产教科融合》为题做了主旨报告。她从数字经济路线图、中国加强数字经济部署、中国数字经济五大新特征等方面梳理了数字经济的历史趋势。同时,从产教融合国家政策、产教融合国内外案例和产教融合十项举措等方面阐释了产教融合有效途径。

她指出,职业教育是打通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工程的核心环节,是实现数字经济实用化、普及化、便利化的重要途径,而数字经济又是职业教育改革转型的重要方向,二者互为因无果,相互促进。

北京市教委表示,北京市教委将全力支持集团的建设,促进集团健康发展,逐步形成政府统筹保障、行业协调指导、企业积极参与、学校主动服务、社会广泛支持的产教融合新局面,筑牢人才培养之基,助力国家及首都数字经济发展。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院长、北京数字经济职教集团强调,职教集团应势而生、因势而谋、顺势而为。希望集团各成员单位努力探索出一条产教并举、业态共生、资源共享、发展共兴的职业教育产、教、研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创造出推动数字经济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经验,努力把北京数字经济职教集团打造成为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职教集团品牌。

两家企业进行捐赠,用于学生在学习生活过程中的帮扶和教师在校企合作培训的资助。还成立了北京数字经济职教集团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发展基金、举行了科大讯飞数字科技工程师学院揭牌仪式。

(摘自:中国新闻网  2019年11月10日)

深圳: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先行示范

深圳,在贯彻落实数字经济发展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2018年,深圳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适用于数字经济等深圳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19年5月,深圳市对外发布2020年第一批数字经济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明确了“数字经济”两大支持领域。

作为中国“最互联网城市”,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引领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深圳数字经济产业增加值仍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实现增加值726.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高于GDP增速0.6个百分点。服务业企业增加值占比超过九成。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游戏服务、基础软件开发领域等领域对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超过100%。

与此同时,一系列相关国家政策的出台为深圳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深圳数字经济创新及跨越式发展指明了方向。2019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将广东省列为六家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之一。要求广东省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等主要载体,加强规则对接,重点探索数字经济创新要素高效配置机制,有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深圳,已经立于我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潮头,内在基础雄厚,数字经济产业保持较快增长;外在政策助力,数字经济迎来前所未有机遇。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为背景,以“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先行示范区”为方向,深圳同样要在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文章。目前,深圳有华为、富士康等数字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有腾讯这个以线上社交娱乐文化为代表的纯线上数字经济。未来深圳的产业版图里可以通过引入如阿里、京东、拼多多和美团那样的能够连通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大型平台服务商在此创立或落地。那么,深圳将通过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充分融合发展,由此形成环环相扣的产业链,占据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新高地。

(摘自:凤凰网  2019年11月18日)

上海:数字工程认证服务拓展数字经济全球化发展新空间

中国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引下,中国正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数字工程认证服务贸易大会作为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配套活动,于11月7日上午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召开。据悉,本次大会的主题是“服务工程认证新时代,共享数字经济新未来”。

在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正在深刻地影响行业变革。包括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区块链、物联网(IoT)、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在内的多项前沿技术在工程建设和资产管理领域广泛应用,如上海中心、中国尊等项目在国内外获得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显然,数字工程已经成为中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对于规范数字工程发展,推动数字工程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介绍,数字工程认证是对数字工程提供者的服务水平和成果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第三方认证, 通过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手段,以达到客观评价数字工程服务及交付水平,提升工程各相关方协作效率,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

数字工程认证与检测将面向数字国土、数字城市、数字建筑、数字设施、智慧社会等广泛领域。建立覆盖面向企业组织、工程项目、软硬件信息环境等多个维度的认证体系,填补数字化工程认证与检测领域的空白。

同时,数字工程在数字经济全球化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通过数字化,使全球工程产品和服务的供给、采购、消费更加通畅和高效,也是新时代国际贸易合作的形态之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刘宗德认为,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数字工程认证本身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形态,参与全球市场。另一方面,数字工程认证还为其他产业的全球化发展提供权威、可靠的信任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助力了贸易繁荣。

此外,此次大会上由数字工程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还共同发起成立了数字工程认证联盟及检测中心。联盟将坚持开放、创新、合作、共赢的原则,服务“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着力于工程质量提升,营造行业创新环境,促进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传统建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摘自:人民网-财经频道 2019年11月7日)

【国外借鉴】

新加坡:寻求数字经济新变革

正在进行的这一轮信息技术革命中,新加坡被认为是最有前瞻性的国家之一。早在2006年,新加坡就推出了“智能城市2015”发展蓝图,致力于将这个“城市国家”建设成一个以资讯通信驱动的智能化都市。2014年,新加坡将该计划全面升级,公布了名为“智慧国2025”的10年计划,这也是全球第一个智慧国家蓝图。在两个计划的推动下,新加坡在电子政务、智能交通等领域均取得了全球领先的成果,却在经济数字化转型方面遇到瓶颈。在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近日公布的63个经济体的数字竞争力排名中,新加坡高居第二位,但在企业数字化的灵活性上排名第18位。认识到问题的新加坡政府近期出台了一系列计划,通过加强技术应用、平台建设以及与中国等海外市场合作等手段,重塑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竞争力。

推动中小企业数字转型

在新加坡,99%的企业是中小型企业,它们雇用了全国2/3的劳动力,贡献了新加坡一半的GDP。但官方调查数据显示,95%的中小企业不雇用信息与计算机技术的专业人员,其在数字化方面的发展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如何推动中小企业走入数字化正轨,是新加坡政府目前的重要职责。此次“数字工业日”上,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发布了全新的数字经济发展计划,这是新加坡政府自2014年推出“智慧国”蓝图后,大规模扶持并推动中小型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

遵循其一如既往的“保姆式”风格,新加坡政府也为中小企业参与数字化转型选择了一个起点——统一的电子发票系统。“数字工业日”当天,IMDA正式宣布引进来自欧盟的“PEPPOL”电子发票标准,开始在新加坡全国推广。

所谓电子发票是使用标准化数字格式自动创建、交换和处理供应商和买家之间付款的请求。它取消了现有的数字化发票,如计算机打印输出、PDF文件或需要一定程度的人工输入处理的扫描发票。新加坡引进的“PEPPOL”标准源自欧盟,目前已有31个国家和地区使用,2017年共为全球提供了6000万张电子发票。

新加坡物流公司GOGOVAN每天为数百家企业配送货物,而每一单的发票有时需要长达8天才能交到GOGOVAN手中。GOGOVAN首席运营官尤金·李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电子发票系统的推广落地使得供应链企业可缩短付款时间,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IMDA局长陈杰豪则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对新加坡的中小企业而言,电子票据将是他们接轨数字化的第一步。通过电子票据的采纳,企业也将得到宝贵的海量数据,这些数据的收集将助推其进一步的数字化发展。

IMDA推出数字经济发展计划后不久,新加坡政府本月初又公布了新的“数字能力蓝图”,计划通过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数字设备及鼓励企业提升员工数字技能等建议,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及“智慧国”愿景的实现。

政府的统筹规划频频出台,既是延续了过去几十年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逻辑,也展露出布局较早的新加坡在快速迭代的数字化进程中遇见的矛盾——先发国家反而有落后的风险。在2017年的国庆群众大会,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演讲中提到,新加坡人口密集、网络系统发达、民众也了解数字科技,因此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实现“智慧国”的愿景。然而,新加坡在数个相关领域,仍然落后于其他国家。演讲中,李显龙提到了一个令他触动颇深的故事:几年前,新加坡时任人力部长林瑞生在上海街头看人们排队买栗子,每个人都只是晃了一下手机,没付现金就拿栗子走了。林瑞生以为这是有什么特别优惠,但轮到他买栗子时才发现,是人们在用微信支付扫描小贩的二维码付款,这让林瑞生感觉自己像个“乡巴佬”。

新加坡《联合早报》在一篇分析文章中写道,数字发展领域的巨变意味着过去的先发优势正在逐渐转为后发优势。后发国家完全可以实现跃迁式发展,而不必按部就班地因循守旧。文章以中国贵阳为例称,这座“偏安西南”的城市与沿海城市相比,财力和人力均不占优势,却“独树一帜地引领中国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前沿”。“究其原因,是智慧国的‘玩法’彻底变了,政府不再是唱戏的主角,企业才是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关键力量。”

新加坡成功的电子政务系统、电子道路收费系统、停车系统等都是政府统一推进的结果,但在数字经济发展领域,中国互联网公司展现出的创造力和内生动力更加重要。“如何鼓励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拥抱数字化变革,新加坡政府应该有新的思路。”

与中国企业形成竞合关系

正如李显龙提到的“栗子事件”,在新一波数字化与互联网浪潮中,成长迅速的中国让新加坡感到压力。新加坡电子支付公司FOMOPAY 的CEO刘溪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目前,新加坡市场有十几种电子钱包。为统一标准,新加坡正计划在年内推出全国通用的二维码“SG QR”,使消费者无论使用哪种电子钱包,都能扫描同一个二维码完成付款。目前已有超过八成消费者使用电子支付,近六成商家支持使用电子支付。

中国互联网与高科技企业在东南亚的加码布局,也是使新加坡产生紧迫感的重要原因。支付宝与微信支付已经依托数量庞大的中国游客,渗透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多国市场。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展示出的“后来居上”态势也展示出全新的合作空间。

(摘自:环球时报  2018年6月30日)

日本:谋求数字经济规则制定主导权

如何对互联网巨头征税正成为一个世界性课题,各国纷纷研究出台堵塞漏洞的具体办法。近年来,虽然日本经济趋于保守,但今后数字经济将成为日本经济重要发展目标。日本积极倡导对数字企业征税问题制定统一规则和标准,欲谋求在这一领域的话语权

G20贸易和数字经济部长会议以及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分别在日本筑波和福冈举行,前者重点讨论如何维护自由贸易,通过物联网、智能机器人等技术革命推动世界经济增长,后者重点讨论世界财政金融形势和对策。其中,针对大型跨国信息技术企业制定全球统一“数字税”课税规则问题成为会议重要内容,会议确立了将在2020年达成最终协议的目标。

作为今年G20轮值主席国,日本积极倡导对数字企业征税问题制定统一规则和标准。近年来,虽然日本经济趋于保守,但今后数字经济将成为日本经济重要发展目标。同时,为应对脸书、谷歌、亚马逊等跨国科技巨头的避税行为,一些欧洲国家已经在单独制定征税方案。为了更好地制定全球统一的课税规则,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提出“双支柱”征税计划。第一支柱是建立一个征税国际框架,界定数字企业在无经营地点国家出售商品或服务的缴税规则,但如果这些企业仍寻找更低税率国家,或离岸避税港继续逃税,即启动第二支柱,按各国一同拟定的全球最低税率对其征税。与会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官员表示,对数字经济的税收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对数字巨头征税,也将给各国带来更多公平收入。

近年来,如何对迅速发展壮大的数字企业征税成为一个世界性课题。谷歌、亚马逊等数字行业巨头从世界各国获得了丰厚利润,但由于传统征税方式是以工厂、企业为单位征收法人税,这些通过互联网跨境交易实现的新经济形态成为各国税务管理的一个漏洞。

这些数字企业依托跨境电子商务的便利条件,巧妙地避开了许多国家政府的税务管理。有些企业甚至在避税港、低税率国家设立空壳公司,专门用来避税操作。据欧洲委员会预测,普通企业的税率约为利润的20%,但这些跨国互联网巨头纳税率只有9%,主要原因是各国税务部门无法掌握这些数字企业在本国经营的实际情况。

特别是近年来,国际社会纷纷要求这些数字企业承担公平的纳税义务,一些国家开始研究堵塞漏洞的具体办法。今年1月份,日本东京国税局查出谷歌公司日本法人将巨额广告收入转移至新加坡账户,以逃避申报35亿日元的逃税行为,并令其补缴了10亿日元税款。同时,一些西方国家也制定了本国的临时征税方案。其中,英国政府提出无论网络公司是否在本国设有经营网点,将根据其电子商务业绩征税,并决定从2020年4月份开始,对有关企业在其国内电子交易额征收2%的税收,这是“消费国”征税的首个范例。目前,法国政府也正在研究独自征税计划。拥有众多互联网企业的美国提出扩大目标范围,将利用大数据的自动驾驶汽车、数据家电等厂商列为征税对象。印度提出将虽无经营据点却在本国获得定期收入的企业视为事实经济活动。还有的国家甚至提出,将收集大量客户信息并将拥有品牌影响力的“无形资产”列入征税要素。今年2月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结合英国等提案就数字企业征税单位、规则等提出了方案。

目前,对跨境电商公平、合理征税,这一原则已成为国际社会共识。但是,各国政府均面临一个同样难题,即难以准确把握这些电商企业在本国经营和获利状况,传统的法人税征税方式难以适用。如果各国分别征税,又容易出现重复征税的弊端。因此,有必要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国际规则。

日本数字经济起步较早,但发展速度和市场规模相对滞后。数字经济原本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机构的讨论议题,日本显然是想抓住规则制定主导权,引导WTO讨论方向。看来,对数字企业的征税问题将成为WTO改革进程中讨论的重点课题之一。

(摘自:中国经济网  2019年6月11日)

澳洲:加强数字经济征税力度

澳洲加强数字经济征税力度,跨国公司纳税金额显增。基于澳大利亚税务部门避税专责小组先前工作,澳大利亚的数字经济公司的纳税金额显著增加。

避税专责小组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对提供数字服务或在线销售商品企业的税务监督,并完成众多针对行业领先电子商务跨国公司的复杂审计工作。同时,避税专责小组还努力确保涉及进口供应的电子商务跨国公司能够公平合理的进行经营活动,确保跨国公司能遵守相关双重税收协定中要求的常设机构规则。

报告称,上述审计工作促进了澳新法规的出台,新法规旨在打击企图避免在澳设立应税机构的公司。ATO曾专门报告称,许多电子商务公司为符合跨国公司反避税法(MAAL)中规定的买卖安排进行了重新架构,此举缓解了公众对这些公司的担忧。

ATO发布的报告称,截至2018年6月30日,其在数字经济方面的工作已经产生了价值10亿澳元的收入,预计未来四年该收入将超过5.8亿澳元。

澳大利亚加强对数字经济公司的监管,扩展由澳洲居民海外网购的数字产品和服务征收范围,要求国际数字经济公司遵守相关双重税收协定中要求的常设机构规则。澳大利亚税务局通过与其他国家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或者通过第三方数据及大量互联网分析,防止跨国公司的逃避税行为。

澳大利亚加强对数字经济公司的监管,扩展由澳洲居民海外网购的数字产品和服务征收范围,要求国际数字经济公司遵守相关双重税收协定中要求的常设机构规则。澳大利亚税务局通过与其他国家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或者通过第三方数据及大量互联网分析,防止跨国公司的逃避税行为。

(摘自:全球税务研究信息库  2018年12月26日)

德国:网速慢拖累数字经济发展

随着制造业和出口这两大传统增长引擎的衰退,德国正在寻找新的经济增长方式。但该国落伍的互联网却成为发展瓶颈。

对德国而言,糟糕的在线网络状况已成为国家笑料和经济负担。根据SpeedtestGlobal Index的数据,德国固定宽带每月平均连接速度在全球排名第33位,移动网络速度更是排名第47位。相比之下,美国则分别排在第7位和第37位,中国名列28和44位。

缓慢的网络速度制约了大片产业的数字化进程,阻碍了对消费者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也引起了媒体集团贝塔斯曼等德国企业的阵痛。

例如,在德国,可每秒处理超过1000MB的千兆网络连接是很少见的。因此,在大城市之外,播放超高清流媒体视频可能会时断时续,画面有时显得粗糙。

宽带连接的平均速度通常只有美国的一半,这也意味着多人游戏变成一场卡顿的娱乐体验,软件公司提供云计算服务的能力受到限制,尤其是应用程序的远程托管服务。在这方面,网络滞后会是一个重大弊端。

德国基本上错过了邻国们10年前部署的光纤宽带升级,在商界领袖、经济学家和政界人士看来,这使得迅速推出下一代5G移动互联网变得尤为紧迫。

与此同时,从德国农村到柏林的初创企业,到处都能感受到网络条件糟糕带来的不利影响。要知道,在该高度分散化的经济体中,许多公司都将总部设在德国农村。

据网络运营商、监管机构、企业高管和行业分析师称,德国的互联网困境根源于一系列的因素。

其中包括该国地理区域广阔;人口分布均匀;数十年来私营部门投资低迷;严格的财政规定阻碍了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资。

2017年,德国联邦网络机构表示,用于铜线网络的矢量化技术还不够出色,要实现政府的目标,还需要进一步投资部署光纤。同年,德国交通部呼吁,千兆网络到2025年实现广泛普及。千兆网络的下载速度要比铜线网络的速度快10到20倍。

作为回应,德国电信承诺每年增设多达6万公里(约合37200英里)的光缆,到2025年实现5G网络覆盖德国90%的面积,为那些光纤无法及时触达的地方提供高速数据传输。

(摘自:网易科技  2019年8月12日)

法国:开征数字税 欧洲互联网企业更做不起来了

在数字经济时代,不少数字经济公司具有轻资产特性。由于投资机构对其商业模式有较强的未来预期,这些公司可以利用风险投资进行较长期的负债经营并承受亏损。虽然公司内部主要经营者及投资者可以从中赚取收益,但公司利润为负,无法对公司征税。

首先,从数字经济发展角度而言,有一定的特点,其中包括竞争没有边界性,巨大的网络效应使得数字经济会容易形成一定的垄断效应,因此本国的创业企业很容易受到一定的挤压。

其次,全球性的税务转移十分快捷,互联网巨头的利润很高,但是却可以逃避应该承受的社会责任和税务。

再者,外部性是征税的一个重要考虑。其实互联网公司也是存在一定的负外部性的,包括大型的云计算服务器部署对于环境的污染以及大量电力的消耗,以及科技互联网公司纳税率低、缴税少,这也是欧盟和英国等长期面对的尴尬事实。

征收数字税与欧洲和美国的大的经济和文化背景有一定关系。欧洲在监管政策方面更加严厉,更加重视公平竞争。

同时,欧洲经济发展趋势变缓,政府预算支出压力大,需要开征新的税源,这也是出台数字税的重要考量。但关于数字税的征收,欧洲内部也没有存在统一的意见,英国、法国、西班牙、奥地利等国是数字税的坚定支持者,个别国家表示如不能在欧盟或经合组织内部达成统一协定,将独立开展对数字企业的征税计划。

爱尔兰、瑞典、丹麦、芬兰等国明确表示反对征收数字税,认为欧盟的改革应与OECD全球数字税改革相结合,不应在国际税法协议达成前草率行动。在2018年欧洲财长会议上,瑞典、丹麦等国认为,对于税收较少的国家而言,数字税会损害传统行业,阻碍创新,对本国大型互联网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招致美国方面的报复;爱尔兰、芬兰、捷克等国认为,仅在欧盟内征税将会破坏欧盟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协议,使欧盟与国际惯例不同步,有可能违反国际公约。

欧盟主观上有通过征收数字税遏制外来互联网企业过快发展的意愿。一是先天的文化、语言、国界分割使得欧盟国家缺乏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互联网企业;二是欧盟传统的监管和治理模式正面临数字经济新商业模式不断的挑战。

但是从国家来看,这些国家征税的态度区别在于,一部分国家更加秉承欧洲利益或者本国利益,认为本国的互联网企业被打压并在提供市场和资源的情况下不公平地转移了利润,另一部分国家则秉承更加全球化的观点并从实际的税收转移中获利,还有德国这样的国家由于担忧被美国打击,但又希望征税而显示出骑墙的态度。

同时,在征税主体上,一部分国家主张自行先收税,另一部分国家则主张等待国际税收制度的成熟。

收税有着多种方式,法国参议院预计将通过对大型互联网公司征收3%的税收(根据这些公司在法国的销售收入来征收,而不是按照传统的利润),数字服务税每年将给法国政府带来5亿欧元(4.5亿英镑)的收入。这也是第一种方式,按照收入来收税。

第二种是通过技术手段确定“数字服务实体”。所谓数字服务实体,就是国家把某种数字化服务活动确定为征税业务,然后甄别评估提供该数字化服务的对象和相应的征税基数。即哪怕某些企业在该国没有任何实体存在,该国也有权对这些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征税。

第三种是按照数据本身进行分摊,如基于个人用户数据的收集和使用量,以及相应的业务活动。这种征税的典型案例就是地图和导航应用。虽然很难评估这些基于位置服务的应用获取的个人用户数据到底能够带来多大的数字化收益,但政府可以按照个人用户数据获取量的规模向数字化服务企业征税。未来政府还可以根据个人用户数据收益的提升相应地提高税额。但这些征税方式都存在相应的困难。

在满腔热情地想要向大型科技企业征税的同时,欧盟偏离了很多属于自己的既定原则。欧盟提议数字税计划可能需要访问个人,而不仅仅是匿名的用户数据。这样的做法显然违反了欧盟的数据隐私规定。

同时,征税也不能够帮助欧洲互联网公司得到更好的发展,目前欧洲的互联网公司大部分都是依托于美国互联网巨头的产业链发展,如果征税将可能会导致互联网公司将这部分税务转嫁。

就像法国此次征收数字税,亚马逊法国分公司就计划把数字税转嫁给使用Marketplace销售平台的法国企业,如此一来,法国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于数字经济征税,需要考虑到其在生命周期的发展阶段问题,不能对还在培育期的企业征收过重的税率。并且征收数字税在欧盟内部并不统一,这可能会导致欧盟的分裂,更加不利于欧盟的统一市场的构建,而缺乏统一市场是欧洲科技公司没有得到发展的重要原因。

更重要的是,如何确定合理的税率以及避免税负不必要地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也是个问题。

(摘自:新京报网  2019年8月7日)

【学术研究】

跨境数字经济下“场所型常设机构”税收规则的解释性重塑

作者:赵洲

来源: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

摘要:跨境数字经济的发展对营业所得的国际税收分配规则造成严峻挑战,其中,以物理存在为基本构成要求的"场所型常设机构"税收规则已经失去其原有的功能和作用。为应对这一挑战,OECD提出了范本注释方案,2015年G20峰会核准通过的BEPS行动计划提出了有关常设机构的较为系统的解释性重塑方案。梳理分析这些解释性重塑方案以及有关国家的立法和政策的调整变化,可以发现,有必要构建整合形态的"场所型常设机构"理论并进行具体规则设计。为顺应"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公平分享跨境数字经济下的税收利益,中国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协商构建关于整合形态的"场所型常设机构"的税收协定条款。

基于中国实践的互联网与数字经济研究——首届互联网与数字经济论坛综述

作者:刘航  伏霖 李涛 孙宝文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经济

摘要: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势头异常迅猛,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不仅在激发消费、拉动投资、创造就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也在催生与聚合各类创新要素,为传统经济注入新动能,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与数字经济蓬勃成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数字经济的理论研究却相对滞后,既无法系统性地解释数字经济中出现的一系列"新现象",更不能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逻辑一贯的政策建议。为了促进互联网与数字经济领域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的提升

大数据下的企业数字化转型研究与实践——以MT企业为例

作者:刘李

来源: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摘要:2017年12月8号,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大数据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资源,更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传统的企业信息化存在信息孤岛、标准不统一、数字质量低、数据处理能力差等问题,无法满足企业大数据管理和使用的需求。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难点与对策

作者:沈恒超

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研究室

摘要:随着新一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潮涌,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其中,积极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先进制造和智能制造,是各国普遍采取的重要举措。我国制造业规模庞大、体系完备,但大而不强问题突出。尤其是传统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生产管理效率较低。在我国制造业低成本优势逐步减弱的背景下,必须着力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管理效率,重塑竞争优

数字经济中的数据资产化问题研究

作者:韩海庭 原琳琳 李祥锐 屈秀伟 孙圣力

来源:北京大学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吉林大学

摘要:数字经济已成时代发展主题,如何准确界定数字经济、制定更好的相关政策,实现隐私保护与产业促进的平衡成为研究焦点。从互联网发展史学角度出发,比较分析不同时期学术文献中对数字经济的探讨,同时从科技的演进规律对未来数字经济的内容作出预测。认为数字经济应包含"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数据服务产业""以数据为基础的信息服务产业"和"以基础资产为根本的数据化和信息化产业"三大部分,并指出发展数字经济的核心在于数字资产确权、定价和交易机制设计。

当代数字经济的发展及其效应研究

作者:龚晓莺 王海飞

来源: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从资本扩张、世界市场与全球贸易新体系等角度分析了数字经济的演化逻辑,并基于技术统治生产、供需市场精细化、产权交易壁垒消减和全要素生产率攀升等方面阐述了数字经济的发展动因,推出数字经济不仅有促使全球经济提质增效、释放市场经济活力、实现资源优势流动和竞争性提价、引致商品交换无缝对接等积极性质,还有增加开放型经济复杂性、难以规制资本集中和野蛮生长、产生现代社会分配机制新缺口、导致市场主体准入资格集中化、带来世界市场同质化及逆向全球化等负面效应。中国应培育主体的优质特性,建构多维制度空间,遵循救济性调适的价值导向,并坚守人类社会发展的底线思维。

数字经济制度环境建设的国际经验和启示

作者:杨娟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摘要:数字经济是世界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趋势和方向。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生产要素和生产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监管制度也要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世界各国(地区)着重从数据隐私保护、数据本地化、网络安全、反垄断、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数字知识产权等方面推动构建数字经济的制度环境,为数字经济发展拓展空间。我国亟需围绕数字经济发展的特点和需求,加快制定相关政策法律,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促进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初探

作者:方晓红

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

摘要:发展数字经济是积极应对世界综合国力竞争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有效举措,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必须通过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加快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经济技术创新,大力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培养数字经济高素质人才,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