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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社会的文化与观念
1.4.2.3.9 九、从甲骨文所见看商代服饰“右衽”制度的滥觞
九、从甲骨文所见看商代服饰“右衽”制度的滥觞

中国上古时代,服饰形式多是胸前交领,而交领服饰通常有左衽、右衽之区分。《论语·宪问》邢昺疏:“衽谓衣衿,衣衿向左,谓之左衽。”反之衣襟向右,谓之右衽。春秋战国时期,服饰的“左衽”与“右衽”成了人们区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一个显著标志。如《论语·宪问》:“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战国策·赵策二》:“被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可见,“右衽”是中原地区华夏民族服饰的重要标志,而“左衽”则成了某些周边少数民族的一大服饰特色,也是夷夏文化之别的显著标志之一。

(一)甲骨文从衣之字“左衽”、“右衽”统计

我们认为,这很可能是从殷商时代就已经形成的观念。因为从甲骨文材料看,殷人以右为尚,衣服也是以右衽为吉。

甲骨文中有“衣”字,基本上作、两种形状。但这并不表明商代人有“左衽”、“右衽”并重的习尚。“衣”字字形可呈“左衽”也可呈“右衽”,而且以“右衽”之形者为多。

今据孙海波《甲骨文编》[196]所收“衣”和从“衣”作偏旁的字作统计,“衣”字字形共有26个,作右衽之形者()17个,作左衽之形者()只有6个,而不能确定左右衽者3个。从“衣”字旁的字如裘、褘、、等四字共16个字形,其中“衣”旁呈右衽之形者7个,呈左衽之形者2个,不明确左右衽者7个。金祥恒《续甲骨文编》[197]所收字数多于《甲骨文编》,所收“衣”字及从“衣”之字共有12个字135种字形,其中“衣”旁呈右衽之形者共89个,呈左衽之形者37个,左右衽形不明确的9个。而最近出版的沈建华、曹锦炎《新编殷墟甲骨文字形总表》[198],“衣”部字包括“衣”字共33个,加上“行”部的4个有“衣”旁的字,共37个字形,其中作右衽之形者24个,而作左衽之形者6个,左右衽方向不明者7个。需要说明的是,沈、曹之书最为晚出,应该所收之字最多,但该书所收之某字并非该字在甲骨文中所有的字形,而只是该字的一种字形而已,如“衣”字在甲骨文中应该有许多不同的字形,但该书只收了其中一种作右衽之形的字形,而其它字形未收。这使得某一字形的统计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反而不如早年出版的甲骨文字书收字的字形为多。不过尽管如此,我们仍能从三书中所收之“衣”字及从“衣”之字的字形情况,看出“衣”字字形所反映的当时人们对衣服左右衽选择的一种态度。为了使这一统计更具准确性,我们还选取了在《甲骨文合集》中出现次数较多的从“衣”之字“”进行单独统计,其结果更是作“右衽”之形者多,而作“左衽”之形者少,且两者的比例相差较大。从《合集》第24276片到第24334片之间,共出现“”字61个,其中作“右衽”形者56个,作“左衽”形者2个,方向不明者3个。请看下表所示:

表十 甲骨文中“衣”及从“衣”之字字形之左衽、右衽表现表

(二)甲骨文所见的“殷服尚右”

我们向来认为,甲骨文字形的利用有一个原则,即不能用甲骨文字形来推测商代某一事物的形状,不能以甲骨文字形如何来复原商代社会生活中的某些状况。因为甲骨文使用的时代是商代晚期,而甲骨文字形所像的那个时代是文字初创时代,肯定要比甲骨文的使用时代为早。两者之间有一个时代的差距,不能划等号。就商代的服饰制度而言,不能直接以甲骨文中“衣”字有几种字形,就推测当时有几种服装的样式[199]。

但商代毕竟是文字使用的早期时代,离文字初创时代不远。甲骨文字形的情况,多少也反映了商代人们对某一字形的偏好。他们所以较多地选择“右衽”之形作为“衣”字和从“衣”之字的字形,应当说是与当时人们崇尚于“右衽”服饰,即与“右衽”服饰为吉为常的观念分不开。如果商代时兴的是“左衽”服饰,那么在甲骨文中就极可能将“衣”和从“衣”之字写作“左衽”的形状。这正如甲骨文中的“车”字一样,它只能以商代及其以前已有的和常见的车子形状为形体而表现,而不可能出现春秋战国时代车子的式样。商代考古中发现车马坑中的车子形状,与甲骨文所表现的车子字形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