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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社会的文化与观念
1.4.2.3.8 八、甲骨文字形所表现的“殷人尚右”观念
八、甲骨文字形所表现的“殷人尚右”观念

我们在上文中,分别从甲骨卜辞内容和甲骨刻辞文例两个方面说明殷人以右为上为吉,“殷人尚右”。其实,我们还可以从甲骨文字体形状来看“殷人尚右”这个问题。

(一)甲骨文字形多取右势

在甲骨文字体字形上,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那就是讲究对称之美,一些甲骨文字本身造型就是非常对称的。其中以左右对称的字居多,如“天”、“帝”、“示”、“王”、“牛”、“羊”、“木”、“林”、“车”、“大”、“小”、“贞”、“行”、“商”、“周”、“来”、“入”、“室”等。作上下对称的字也有不少,如“韦”、“良”、“复”、“莫”、“遘”、“己”、“五”等。也还有一些作上下左右四方对称或多方位对称的字,如“田”、“丁”、“亚”、“巫”、“癸”、“郭”、“甲”等。

应该说明的是,在甲骨文字体中,更多字体造型是不对称的。如“卜”、“人”、“亘”、“及”、“妇”、“子”、“父”、“君”、“尹”、“马”、“虎”、“令”、“般”、“年”、“禾”、“藉”、“众”、“受”等。在这些不对称的字中,有的是单体字,有的是合体字。这些字都有一个独特的字势,或作左势或作右势。

但是这些不对称的字大都可以左右势互换,即字势在左者可以右之,字势在右者可以左之。如“人”字,可以作“”形,表示一个人向左而立;也可以作“”形,表示一个人向右而立,不管向左、向右,都是这个人字。再如“卜”字也是如此,即可以作“”形,也可以作“”形。不过,正像如今的字形有一个较为固定的形状一样,甲骨文中的字形虽可以左右势互换,但绝大多数时候是习惯于写作某一种字势的。经过统计,我们认为甲骨文字体比较常见的字势是右势而非左势。如“人”习惯于做“”形,而“卜”习惯于做“”形。甲骨文中有许多从人或与人体有关的字,这些字体的字势也都习惯于作右势而非左势。

甲骨文中的字多取右势的原因,恐怕与制作甲骨文的人所持的手势有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阴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满东南,故东南方阳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徐锴《说文疑义》:“凡人作为,皆以右手著力,而以左手佐之。”毛晁《增韵》:“手足使右,以左为僻。”张政烺先生也曾说,甲骨文的刻字,是“左手把持,右手刻字”的。因右手刻字而形成了字势的偏右,自是时人惯于运用右手、崇右卑左的表现[182]。证之以商代考古,洵为确然。在殷墟甲六基址旁边的窖穴6:H10中曾发现有一个小灶。“这个灶的组织,与清末民初民间所用的炉灶,及铁匠打铁的炉灶,把风箱放在左侧,用左手拉风箱,右手做他事的组织相似。台面的右侧相当的大,人在右侧做事相当方便,而且右侧即接近北小基西南的斜坡了。”[183]可知人们惯用右手做事,古来皆然。

不过有极个别的例子,不能作左右字势互换。比较明显的例子就是“左”字和“右”字。王国维先生云:“古文正反不拘,或左或右,可任意书之。唯(左右上下)诸字例外。”[184]因为“左”字一换字势,就变成了“右”字。而“右”字一换字势,就变成了“左”字。“上”、“下”两字亦然。“人字虽然正反无别,但(左)和(右)就是靠不同方向区别为二字的。”[185]

然而有些学者们也指出了甲骨文“左”、“右”两字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互作的例子。如孙海波[186]、陈梦家[187]、饶宗颐[188]、陈炜湛[189]、于省吾[190]、徐中舒[191]等先生均提到了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的互作。但屈万里先生[192]、李孝定先生[193]等对这种说法提出了疑义。详见另文,此不赘言。

(二)甲骨文从手之字多从右手

由甲骨文“又(右)”字像人之右手之形,我们还注意到了甲骨文中从手(包括左手和右手)之字。因为这些字是表示与人手有关的字,凡是人之活动大多与手有关,所以这类字在甲骨文中颇多。商代人是习惯于用左手呢,还是习惯于用右手呢?虽然没有留下这方面的文献记载,而且仅从甲骨文字形分析也不能完全代表当时的社会真实情态,但是我们认为,统计一下甲骨文中的从手之字,对于了解商代时人们是习惯左利还是习惯右利的问题,是有所助益的。

有鉴于此,我们选取了新近出版、收集甲骨文字较全且摹字较为权威的沈建华、曹锦炎编著《新编甲骨文字形总表》[194],作为我们统计甲骨文中从手之字的版本依据。

在《新编甲骨文字形总表》中,列有两个与手有关的部首,即“”(又)部和“”(殳)部。在“又”部,列有从左右手形的字145个,如“叉”、“芻”、“祭”、“父”、“尹”、“君”、“”、“啟”、“對”、“”、“酎”、“友”等,其中从双手形状(共、収)者,66字;从(右手)形状的58个字,而从(左手)形状的21个字。从左手形和从右手形的比例约是1:3。而在“殳”部中,列有40个从左右手形的字,如“及”、“”、“”、“”、“”、“”、“敏”、“”、“取”、“”、“”、“”、“”、“”、“”、“”、“叜”、“”、“”、“”、“薅”、“”、“汉”、“汊”、“殳”、“設”、“”、“”、“”、“攴”、“敝”、“”、“”、“”等,其中从左手形()的只有10个,而从右手形()的就有30个。从左手形和从右手形的比例也是1:3。

而散见于其他偏旁部首中的从手形之字更多,如“汲”、“”、“”、“”、“”、“”、“”、“采”、“”、“”、“牧”、“”、“”、“羞”、“”、“為”、“馭”、“”、“”、“”、“隻”、“”、“”、“”、“”、“”、“得”、“敗”、“”、“”、“更”、“晵”、“啟”、“畋”、“砓”、“磬”、“聲”、“辱”、“薅”、“建”、“遠”、“”、“”、“折”、“效”、“”、“”、“”、“執”、“”、“”、“扔”、“”、“匜”、“盡”、“”、“”、“”、“毀”、“”、“”、“鼔”、“鼓”、“”、“”、“史”、“”、“典”、“專”、“傳”、“”、“”、“”、“疾”、“聿”、“書”、“辦”、“般”、“教”、“”、“”、“”、“”、“”、“”、“”、“辰”,等等。据笔者统计,从手形之字共有941个。其中从左右双手形(、、)的字337个,从左手形(、)的字138个,而从右手形的字466个,左右手形的比例为1:3弱些。如果刨除统计在左手形中的从(爫)形之字,则左手比例仍大致在1:3左右。

应该指出的是,该书中所收字形,只是该字在甲骨文中出现的典型字形,并非全部字形,如下文我们所举的“衣”字只收了一种字形,而从其他字书中我们知道,甲骨文“衣”字绝非一种字形。而且更重要的一点,该书中所收这些字形,只是该字所呈现的主要字形的静态统计,并不反映该字在所有甲骨卜辞中出现次数的实际情况。比如说“左”字和“右”字,单从字形的静态统计来说,不过就是一个形()一个又形()而已,两者的比例是1:1。但是如果你认为这就是殷墟甲骨刻辞中两字实际使用的比例,那就大错特错了。实际上在甲骨文中,两字使用情况并不均等,而是一多一少,即从“又”字形多而从“”字形少,两者的比例非常悬殊。当然这其中有大量的“受有又”的卜辞,而且“又”字在甲骨文中有五种义项,这是“”字所不具备的,这就使得“又”字在甲骨文中有绝对的多数。可见单纯的字形统计并不能表示字形的实际使用情况,这种情况在其他字书中也是如此。这就直接影响了甲骨文中左手、右手实际使用情况的统计数字的准确性,从而不利于我们分析商代人们左利和右利的习惯问题。

(三)甲骨文从手字左右势抽样统计

有鉴于此,我们利用《殷墟甲骨刻辞类纂》,抽出几个较为常见的从手形的字,比如“尹”字、“祭”字、“取”字、“得”字、“啓”字、“史”字,对这些字中所出现的左、右手形的次数,作了一个大致的统计。为了减少工作量,我们刨除了左右手形都出现在一字之中的那些字和那些出现手形但左右方向不太明显的字。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九 甲骨文中从手形之字作左手形、右手形频率之统计表

经过以上的统计,我们发现,甲骨文中凡从“手”形者,大多作又(),少数从(),仅此也可看出商代人们有以右手执握东西的习惯。文字的形状,虽不足以说明使用文字时代的社会状况,一般而言,使用文字的时代往往晚于文字形状所表现的时代。但是商代毕竟去古未远,离文字产生或文字所像的那个时代比较接近,很多事物和生活习惯都还与文字之初的时代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所以通过甲骨文字的字形,完全可以大略地反映出甲骨文使用时代的社会生活概貌。甲骨文字中,从手之字多作右手之形,当是商代及其以前人们用手右利的一种生动写照,也是商代人们“崇右,尚右”的一个显证。

(四)甲骨文“祭”字多从右手的解释

对于甲骨文中从手形之字的字势问题,以前也有个别学者曾经论及,如吴其昌先生曾对“祭”字形做过研究:“卜辞‘祭’字,无论其变状何如,而手形必在右,肉形必在左。此历考万余甲骨中其‘祭’字无不如此。只有一片反书作(后二·二·一〇)耳。”虽然吴氏当时所据材料不全,故其统计数字不确,但他指出了这一现象确实难能可贵。对于这一现象,吴按后世《仪礼》祭仪说明之:“按之《仪礼》则云:‘左执爵,右祭脯醢。’‘左执觯,右祭脯醢。’‘左执觚,右祭脯醢。’(错见《士冠》、《士昏》、《乡射》、《燕》、《大射》等礼)云‘左执爵,右取肝擩于俎盐,振祭。’(《士虞》、《少牢馈食》略同)‘左执角,右取肝,于盐,振祭。’(《特牲馈食》)‘……右取肺,坐祭之。’(《有司彻》)‘右取韭菹,于三豆,祭于豆间。’(《有司彻》、《士虞》略同)‘右受佐食,坐祭之。’(《少牢馈食》)云:‘右手取肺,左手执本……绝末以祭。’(《乡饮酒》)是左手执爵、觯、觚、角……等,而右手乃取脯、醢、韭菹、佐食、肺、肝……等盐醢而祭也。(郑注擩,,染也。)或以右手取肺,传之左手执其本,而右手乃摘绝肺末以祭也。是古者祭尚右手,实为固定习惯,《仪礼》所叙述,与契文所摹绘者相应证矣。”[195]对于“祭”字固然可有后世文献比附,而对于甲骨文中大量从右手形字的这一现象,后世文献是解释不了的。

即使以甲骨卜辞所独有的成语“受有佑”来说,早期为“受ㄓ又”,晚期为“受又又”,以右手形的“又”为“佑”为“有”,以“又”(右)来表示福佑吉祥的字眼,其本身也能说明“殷人尚右”的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金文中从手形之字也大多作右手形,如祭、般、服、牧、父、及、尃、斄、秉、叔、取、攸、史、事、寺、啓、敏、敃、友、攻等。我们认为,殷周之际在左右观念上有一个明显的颠倒变化,殷人尚右而周人尚左。在金文文辞表现的内容是尚左的,如以“左右”为序(这与殷墟甲骨文中以“右左”为序恰恰相反)等。但是因为周人自己没有文字,继承殷商文字而使用的,文字的发展演变较为缓慢,有相对的稳定性,所以在文字字形和文辞内容上,金文有此矛盾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