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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社会的文化与观念
1.4.2.1.2 二、甲骨文四正之外的其他单纯方位
二、甲骨文四正之外的其他单纯方位

在甲骨文中,单纯方位词不仅包括东西南北四正,而且还有“上”、“下”、“左”、“右”、“内”、“外”等维度的单纯方位名词,在此一并论及。

(一)中

“中”在中国早期的方位观念中应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要辨别东西南北,必须有一个基点坐标,即观察者所处的位置,没有这样一个基点,就无从观察周围方位,无从辨别各个方位和方向。所以说,“中”既是诸多方位方向的产生基点,同时它本身也是一种重要的方位名称。

甲骨文中“中”字作、、、、、、、、、、、、等形,表明了商代人们对“中”这个方位名的认知和理念。但是在历史上,对于“中”字本义的理解,却是一个不大容易的事情。

且看《说文解字》对“中”字的解说:“中,内也(俗本谓“和也”、“肉也”、“而也”,皆是“内”字之讹),从口丨上下通也。古文中。籀文中。”虽然说明了“中”字别于“外”,但未能详尽“中”字之于众多方位的居中意义。《说文解字义证》:“从口象四方上下通,中也。”比许慎之说稍好些,至少说明了“中”之于东西南北上下六合方位的居中意义,然而也属于未得“中”字造字本义所指。

甲骨文发现之后,学者们才有机会据以明了“中”字的确切造字含义及其使用流变。因为该字至关重要,所以学者们对“中”讨论者较多,这里只针对性地举一些典型说法。

罗振玉先生指出:“《说文解字》中古文作,籀文作。古金文及卜辞皆作,或作,斿或在左或在右。斿盖因风而左右偃也,无作者,斿不能同时既偃于左又偃于右矣。又卜辞凡中正字皆作,从从。伯仲字作,无斿形。史字所从之中作。三形判然不相混淆。惟中丁之,曾见作者,乃偶用假字也。”“卜辞又有字,象四斿之形,疑亦

字。”[34]虽然未明确而言,罗氏在此显然是将“中”字释作旗斿之形,并与风向结合起来,从后一句来看,他可能是受了《说文》将“中”与“”字放在一起的启发,而且指出了《说文》所引籀文“中”()写法的错误,并将“中”字的三个不同字形做了用法不同的分别,且基本正确,颇具独创之功。

唐兰先生继罗氏之说,明确指出“中”字像旗帜之形,也纠正了罗氏关于“中”字不同写法不同用法之疏漏,并谓:“象旂之斿,古文字凡垂直之线中间恒加一点,双钩写之为形,省变为形,本为氏族社会之徽帜,古时有大事,聚众于旷地先建中焉,群众望见中而趋赴,群众来自四方则建中之地为中央矣。”[35]详细阐释了“中”何以由旗帜变为表示方位的中央之意,很有见地。甲骨卜辞中有许多“立中”辞例,正是立旗建纛之意,可谓佐证。

后来,饶宗颐先生以为“立中”、“立”即建旗也,故卜日以免旗为风所偃;但饶氏又根据《礼记·玉藻》“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推断卜辞“立中”乃卜闰月位于门中事,未知究竟何指[36]。萧良琼女士认为,“中”字的结构象征着一根插入地下的杆子,一端垂直在四四方方的地面当中,表示在一块四方或圆形的地面的等距离的中心点之意;卜辞“立中”就是商代的立表测影活动,并且肯定商代人们已经可以通过立表测影确定方向、测知二至[37]。温少锋、袁庭栋先生认为“中”字像以旌旗测日之形,上斿为旌,下斿为上斿之日影,“中”为一日之中;“立中”为立表以测日影之事[38]。胡厚宣先生认为“立中者,当为军事驻扎,武装垦殖,或者是原始社会立旗圈地开辟疆土的孑遗”[39]。黄德宽先生认为“中”是测风的工具,因为甲骨文“立中”辞例,总是伴以“亡(无)风”、“允亡(无)风”的字眼,“中”字加方框,表示四方,四方坐标的确定,就可以准确无误地测定八面来风了[40]。李圃先生则混合两说,认为“中为古代测天仪。当为垂直长杆形之表,饰以飘带以观风向……架以方框以测日影。引申为方位名词中”[41]。这些可以算作是对唐兰旧说的补充,然而从旌旗能够表示方位中央的意思来讲,均不如唐说为切近可信。

在甲骨文中,“中”字有多重用法,正如唐兰先生所云:“盖中字之范围甚广,有上下之中,有左右或四方之中,有大小之中,其义殆难缕举。”但其主要的用法,还是不难分别开来的。当然,正如学者所论,甲骨文“中”字的这些不同用法,在字形上是有一个大致分别的,但也有偶作假借、混用者。

图九十八 甲骨文王作三师右中左辞例(《合集》33006)

首先,在甲骨文中用法最多的,恐怕还是作为方位名中央意义的“中”,一般字形作。这种意义的“中”字往往和其他方位词如“左”、“右”等结合使用,比如:

戊寅卜,王贞:受中商年?十月。(《合集》20650)

□巳卜,王贞:于中商呼御方?(《合集》20453)

丁酉贞:王作三师右、中、左?(《合集》33006)

乙未[卜]贞:立事于南,右比我;中比举;左比曾?(《合集》5504,与5512正同文)

丙申卜,贞,肇马左、右、中人三百?六月。(《合集》5825)

右戍不雉众?中戍不雉众?吉。左戍不雉众?吉。(《屯南》2320)

值得注意的是,有时这个“中”字被其他字眼代替,比如“商”字,如:

己巳卜王贞:[今]岁商受[年]?王占曰:“吉。”东土受年?南土受年?西土受年?北土受年?(《合集》36975)

在这一辞中,以“商”(商王国或商都城)为中心,为观察基点,分别对“商”及“东土”、“南土”、“西土”、“北土”等五方四土作占卜“受年”事项,那么这里的“商”就是“中”了。

方位词“中”与其他字组成复合词,同样表示该物的方向和位置,比如“中商”(《合集》20650)、“中室”(《合集》27884)、“中师”(《合集》5807)、“中戍”(屯2320)等,数量较多。比如:

丁巳卜,惟小臣刺以于中室?(《合集》27884)

……亥卜,争贞,旬无祸?王占曰,有祟,旬壬申中师嫇。四月。(《合集》5807)

由方位中央之“中”,又可引申为表示时间先后中间的“中”,字形也作,甲骨卜辞中有“日中”或“中日”,即表示一天之中的正中——中午时间。如:

中日往,不雨?吉。(《合集》28569)

莫于日中乃往,不雨?(《合集》29788)

叀日中有大雨?(《合集》29789)

食日至中日不雨?食日至中日雨?中日至郭兮不雨?吉。(《屯南》624)

由方为中央之“中”,也可以引申出来表示行次伯仲之“中(仲)”,字形一般作,多用于人名和祖先庙号名。比如“中妇”(《合集》14125)、“中子”(《合集》3259)、“中丁”(《合集》1403)、“中己”(《合集》27384)等,皆是其类。辞例如:

勿告于中丁?(《合集》13646正)

执其用,自中宗祖乙王受有佑?(《合集》26991)

还有一种用法,往往见之于战争卜辞的“立中”,如果说“立中”就是建纛立旗,那么这就是“中”字的本义用法了。参照诸家关于“中”字本义的考证,综合而论,商代“立中”既可以聚众,又可以借以观日测风。如:

壬申卜,殻贞:我立中?壬申卜,殻贞:勿立中?(《合集》811正)

庚寅卜,永贞:王叀中立,若?十一月。(《合集》7364)

己亥卜,争贞:王勿立中?不玄冥。(《合集》7367)

丙子,其立中,亡风?八月。(《合集》7369)

[癸]酉卜,宾贞,翌丙子,其立中,允亡风?(《合集》7370)

贞:来甲辰立中?(《合集》7692)

癸酉卜,贞:方大立中于北土?(《合集》33049)

甲寅卜,立中?(《屯南》1080)

甲戌卜,立中昜日?乙亥允昜日。(《怀特》1611)

此外,“中”字还有用为人名,如“小臣中”(《合集》5574、16559反);贞人名,第一期有贞人“中”;地名或族名,如“中示”(《合集》4931、7596)者,兹不一一赘述。

(二)“左”、“右”

关于商代的左右方向,在甲骨文中最为常见,而且用法多样。因为在后文中,有专门讨论“殷人尚右”的文字,涉及到对甲骨文中“左”、“右”辞例的大量征引,在此暂略。

(三)“上”、“下”与“下上”、“上下”

1.“上”、“下”字形及解说

甲骨文中“上”字作、、等形,“下”字作、、等形。在甲骨卜辞中,“上”、“下”往往并列连用,“上下”与“下上”,有上下分离析书的,作、等形;也有作合文的,作、、与、、等形。

“上”、“下”是一对相对的方向概念,故《易经释文》云“上对下立名”。“上下”与“东西南北”四个平面方位一起,构成了三维的立体方位。古代将“东西南北上下”称之为“六合”,泛指宇宙之中的一切空间概念。因此,“上”、“下”这一对方位非常重要,尤其从人类认识空间的历程这一角度而言,远比单纯的东西南北之四正方位更为重要。

因为字形的简单易懂,所以古往今来学者对“上”、“下”两字的认识无大差别,多能揭示出这两字的原本意义所指。比如《说文解字》云:“,高也。此古文上。指事也。”“,篆文丄。”段注曰:“古文上作ニ。故帝下下示下皆云从古文上。可以证古文本作ニ。篆作丄。各本误以丄为古文,则不得不改篆文之上为,而用上为部首。使下文从ニ之字皆无所统。示次于ニ之恉亦晦矣。今正丄为ニ、为丄。观者勿疑怪可也。凡说文一书,以小篆为质,必先举小篆,后言古文作某。此独先举古文后言小篆作某,变例也。以其属皆从古文上、不从小篆上。故出变例而别白言之。”“凡指事之文绝少,故显白言之。不于一下言之者、一之为指事不待言也。象形者实有其物,日月是也。指事者不泥其物而言其事。丄丅是也。天地为形,天在上、地在下。地在上、天在下,则皆为事。”“谓李斯小篆也。今各本篆作,后人所改。”

《说文解字》:“,底也。从反ニ为。,篆文丅。”段注曰:“底当作氐。广部曰:底者,山凥也。一曰下也。许氏解字多用转注。转注者,互训也。底云下也,故下云底也。此之谓转注,全书皆当以此求之。抑此底字当作氐。广部一曰下也四字,疑后人所缀。何者?许书无低字。日部昏下曰从氐省。氐者、下也。正与此下者氐也为转注。上、高也。下、氐也。高氐亦正相反相对。今本氐篆解云至也,亦当本作下也,如是正之,乃见许氏发挥转注之恉。有好学深思者,当能心知其意也。”“有物在一之下也,此古文下本如此。如字从古文下是也。后人改为丅。谓之古文。则不得不改丅为,谓之小篆文矣。”“今各本篆文作,后人所改。”

也就是说,至清代小学家段玉裁先生之时,学者已经能够根据金石材料判断出来有别于“上”(丄)、“下”(丅)小篆字形的古文字字形(ニ、)来,所以甲骨文发现之后,人们不费多大力气就释读出来这两个字。

孙诒让最早释出了卜辞中合文的“下上”两字,并考释出作为地名的“下危”来[42]。罗振玉先生也由“下上”两字合文,说解甲骨文中的“上”、“下”两字:“卜辞中二字连用者,皆合书之,与古金文同。段先生注《说文解字》,改正古文之丄丅二字为ニ。段君未尝肆力于古金文,而冥与古合,其精思至可惊矣!”[43]不过后来罗氏对甲骨文“上”字的解释:“卜辞中上字,下横画上仰者,以示别于一二之二也。”[44]则明显不确,因为甲骨文中作一二的“二”(=)字,两横画等齐长短,不若“上”(ニ)之两横画上短下长也,两者的根本区别不在笔画的上仰和弯曲。王襄先生则将甲骨文中的“下”()误释为“上”,将“上”()误释为“下”,将“下上”合文“”误释为“上下”之合文[45],恰好相反。早期学者对此的一些失误,只能说明限于材料不全的缘故,无可厚非。

由甲骨文材料来看,商代人们对“上”、“下”方位的认知可谓已臻成熟。在甲骨文中,“上”、“下”两字常见,或单独出现,或一并使用,或用其本义,或用引申义。

2.甲骨文中的“上”字

甲骨文中的“上”字用法,首先是其表示方向的本义或近似引申义用法,比如:

□酉卜贞:[冓]于上御方?(《合集》6801)

戊午卜,王上祟子辟我?(《合集》20024)

求其上,自祖乙?求其下,自小乙?(《合集》32616)

叀售从上行左,王受佑?(《怀特》1464)

其次,甲骨文中“上”字与他字组合成一些固定的词语,“上帝”一词卜辞屡见,表示殷商时人心目中神灵系统中具有最高地位之至上神,掌管人间祸福,左右时王吉凶,权能极大,殷人也非常重视对“上帝”的祭祀,比如:

□□卜,争[贞]:……上帝……降……熯?(《合集》10166)

叀五鼓……上帝若王……[受]有佑?(《合集》30388)

因为“上帝”是在殷人心目中的天庭居住,高高在上,所以“上帝”之“上”,也可看做是其本义用法或者相关的引申意义用法。

“上”字也用在祖先神先公先王的庙号名称之中,可能在祖庙中被放置于较高较上的位置,表示地位较高的先公先王,如“上甲”。这也算是“上”字的本义用法。比如:

翌乙酉侑伐于五示:上甲、成、大丁、大甲、祖乙?(《合集》248正)

贞,勿自上甲至下乙?(《合集》419正)

贞,甲祟王?(《合集》6122)

与“上甲”先公庙号名称相似相关的还有“上示”,应是历史上早先的先公先王祖庙的集合,比如:

□戌卜,贞:毕见百牛用自上示?(《合集》102)

“上”字还有用于对“子”的称呼,意义未明,比如“上子”:

贞:上子受我佑?(《合集》14257)

贞:上子不我其受佑?(《合集》14258)

同样,“上”字也用于地名,这些“上”究竟是何地或何处之“上”,暂不可考,如:

王立于上?(《合集》27815)

示其从上涉?(《合集》35320)

丁卯,贞:于上?(《屯南》505)

还有,“上”字与其他字眼组合而成词组,成为特定的地名,比如出现在晚期的地名“上”,辞例如:

庚寅王卜,在贞:余其次?在兹上。今秋其敦其乎□示于商正,余受有佑?王占曰:吉。(《合集》36522)

癸巳卜,在反贞:王旬亡祸?在五月。于上。(《合集》36537)

癸未王卜,贞:旬亡祸?在九月,在上,王二十祀。(《合集》37863)

再如“上田”,似乎也是一个固定的地名:

叀上田延,受年?叀湿(隰)田延,受年?(《屯南》715)

叀新用上田,有正?吉。(《屯南》3004)

“上田”与“湿(隰)田”对举,与《诗经》中屡以“隰”与“原”、“阪”或“山”对言相似。据《邶风·简兮》毛传:“下湿曰隰”,可知隰田就是地势低下土质比较潮湿的田。《大雅·公刘》:“度其隰原,彻田为粮。”这说明原田和隰田是古代最重要的两类田,原田之称见《左传·僖公十八年》晋舆人之诵。“隰田”也未尝不可以称下田,则与之相对的“上田”大概就是原田[46]。

另外,甲骨文中还有“上”(《合集》6819)、“上丝”(《合集》3337、23560)等,词义不明,或者也都是由方位的“上”而引申出来的相关词组。

3.甲骨文中的“下”字

甲骨文中的“下”字,最多的还是表示方向的本义用法,比如:

……[今]春马□以下御方?(《合集》6759)

贞:冓于下御方?(《合集》6800)

求其上自祖乙?求其下自小乙?(《合集》32616)

其御羌方其下盟人羌方……大吉。(《合集》27973)

在下南田受禾?(《合集》28231)

其豊在下兮北向?兹用。(《屯南》173)

其中的《合集》32616两辞对贞,比较有意思。“求其上自祖乙”,是说向位次比较靠上的祖先神进行求祭,则从祖乙往上逆祀;“求其下自小乙”,是说向位次比较低下的祖先神进行求祭,则从小乙往下顺祀。这里涉及到当时祭祀的顺序问题。裘锡圭先生认为:“商代祭祀虽以顺祀为常,但在有些祭祀里也允许逆祀,似乎并不认为失礼。”[47]其方向性所指是比较明确的。

“下”字也用在祖先神先公先王的庙号名称之中,与“上”相反,带有“下”字的祖先庙号可能是在祖庙中被放置于较低较下的位置,表示地位较低的先公先王,如“下乙”。“下乙”在甲骨文中往往为合文,作、等形。

贞:勿自上甲至下乙?(《合集》419正)

贞,侑下乙?(《合集》1665)

贞:王其入,勿祝于下乙?(《合集》1666)

丁酉卜,争贞:来乙巳酒下乙?(《合集》1668)

贞:其大事于西于下乙匄?(《合集》1672)

与“上示”对应,甲骨文中也有“下示”,应是历史上晚近的先公先王祖庙的集合,可能这些祖先的神灵牌位放在比较靠下的位置。比如:

甲辰贞:其大御王自上甲盟用白豭九,下示牛?在父丁宗卜。(《合集》34103)

□卯贞:其大御王自上甲盟用白豭九,下示牛?在祖乙宗卜。(《屯南》2707)

庚子贞:伐卯于大示五牢,下示三牢?己亥贞:卯于大其十牢,下示五牢,小示三牢?(《屯南》1115)

“下”字,本义指方向在下,与“上”相对,但在甲骨文中也引申作时间的先后,如:

□巳卜,三公父下岁唯羊?(《合集》27494)

与“上”一样,甲骨文中“下”字也与其他字构成复合词组,表示地名或部族名称,如“下危”,是商代晚期方国名称,曾与商王朝敌对,故第一期甲骨卜辞中多有对“下危”讨伐的辞例,如:

乙卯卜,殻贞:王从望乘伐下危,受有佑?乙卯卜,殻贞:王勿从望乘伐下危,弗其受佑?(《合集》32正)

丁巳卜,宾贞:燎于王亥十□卯十牛三南,告其从望乘征下危?(《合集》6527正)

□□[卜],宾贞:登人伐下危,受有佑?□月。(《合集》10094正)

4.甲骨文中的“下上”与“上下”

“上”、“下”两字除了单独使用之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用法,就是两者合在一起连用,即“下上”和“上下”,或作析书,或作合文。其中以“下上”居多,而“上下”则少见。“下上”辞例比如:

丙寅卜,亘贞:王多屯若于下上?(《合集》808正)

贞:王多屯不左,若于下上?(《合集》809正)

己卯卜,殻贞:方出,王自征,下上若受我[佑]?(《合集》6098)

辛未卜,殻贞:王勿逆伐方,下上弗若,不我其受佑?六月。(《合集》6204正)

贞:勿隹王往伐方,下上弗若,不我其受佑?(《合集》6220)

癸未卜,殻贞:勿隹王征方,下上弗若,不我其受佑?(《合集》6316)

己酉卜,贞:王征方,下上若,受我佑?一月。贞:勿征方,下上弗若,不我其受佑?(《合集》6322)

辛巳卜,殻贞:今者王隹比伐土方,下上若,受[有佑]?(《合集》6418)

贞:今者王勿作比望乘伐下危,下上弗若,不我其受佑?二告。(《合集》6506)

己卯卜,殻贞:有奏德下上弗若?(《合集》7239正)

王占曰:勿出,下上龙隹有?(《合集》11018反)

贞:不隹下上肇王疾?二告。(《合集》14222正甲)

贞:下上示弗其若?十三月。二告。(《合集》14269)

癸亥卜,彭贞:其酒肜王,下上亡左?(《合集》27107)

图九十九 甲骨文中上下合文辞例(《合集》6220)

“上下”的辞例非常少见,主要见之于晚期甲骨卜辞,如:

丁卯王卜,贞:今祸巫九备余其比多田……多伯征盂方伯炎叀衣翌日步……左自上下于示,余受有佑,不……于兹大邑商亡,在犬……弘吉。在十月,遘大丁翌。(《合集》36511)

乙亥王卜,……眔方敦……妥,余一人……自上下……告于……(《合集》36966)

乙未贞:隹上下 毕(《甲编》562)

在甲骨文中,“上”多引申作“上帝”、“天帝”等高高在上的天神,而“下”则指包括自然神与祖先神在内的“地祇”,因此,甲骨文中的“上下”或“下上”,应该就是泛指天神地祇,即所有神祇,犹如后世所称的“天地七十二位全神”的概念一般。

然而,何以在甲骨文中“下上”多见而“上下”少见,学术界的认识有所歧异。一般认为“下上”就是“上下”,从两者在辞例中所显示出来的地位和作用来看,似乎前者就是后者。另外,郑慧生先生发现上古时代(殷商以前)古籍有所谓“上读法”,即从下往上读的次序。从《易经》卦序和甲骨卜辞中的卜旬卜辞及相间卜辞的读法来看,确实存在“上读法”[48]。那么,甲骨文中的“下上”也就可以上读作“上下”了。

不过,仍有一些细心的读者从中发现了别样玄机,看出了一些门道。比如郭静云女士就曾对此有所措意,认为“下上”并不是指某具体的神物或祖先,不是某具体的祭祀对象,因为在甲骨文中未见对“下上”祭祀并贡献牺牲。她认为“下上”一词解为商代抽象的“天地”观念,与《楚辞·天问》中“上下未形,何由考之”的“上下”意思相同,即是泛指“天地”。较有意思的是,郭氏认为“下上”是指天地交互作用的核心概念。这从观察“下上”合文之写法,二字字形正好构成互相交接闭合的图案,假如换了次序而写作“上下”,则明显可见其形象表达上下分开。同时“下上”二字合文,也可以从《周易》“泰卦”卦象类比,(泰卦)之乾天在下,故趋向上升:坤地在上,故趋向下降。下上升降,上下交通。卦和字形之象形意义确实相同。由此可以推论,商王祈求“下上若,授我祐”时,就是企望获得“泰”状态。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甲骨文中“下上”多见而“上下”鲜见的缘由[49]。郭氏的观点虽然未必正确,却颇具启发性,值得关注。

另外,后世文献中则是多见“上下”,如:“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楚辞·天问》)“克奔走上下,帝无终命于有周。”(西周《井侯簋》铭文)“隙许上下若否?”(《西周《毛公鼎》铭文》“肆克智于皇天,敬于上下。”(西周《大克鼎》铭文)“以岁之上下数邦用。”(《周礼·地官·廪人》)“子沿汉而与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毁其舟。”(《左传·定公四年》)分别指“天地宇宙”、“到处各处”、“各个阶层”、“年成丰歉”、“上下周旋”等意。但是几乎不见“下上”,可见这其中有一个时代性的方位观念问题。

(四)“内”、“外”

对甲骨文中的“内”、“外”这一对方位词,过去学者鲜有关注。

1.内(入)

甲骨文“内”字,作、、、等形,前面作、者,与甲骨文“丙”字相似而略有微异。甲骨文“丙”字从作、,“内”从作、。比如在卜辞“丙戌卜,内[贞]:我作基方作……”辞例中,“丙戌”之“丙”作,“内贞”之“内”作,两者明显有别。但是因为契刻之便,有时则混同无别[50]。后面作、者,与甲骨文“入”字字形完全相同,盖“入”与“内”为同源之字,“内”从“入”得义,故而借“入”作“内”也。甲骨文中有“内乙”为“入乙”[51],作、等形,“内己”为“入己”,作等形,就是借“入”为“内”。

后来的西周金文与古典文献中也颇有二字混用之例,兹不多举。《说文解字·入部》:“入,内也。象从上俱下也。”“内,入也。从口,自外而入也。”可知到了汉代,“入”与“内”还保持着互为转注的意义关联。

在甲骨文中,作、的“内”字,主要是用作贞人名或地名、族名、人名之用。如:

辛巳卜,内贞:般往来亡祸?(《合集》132)

辛卯卜,内贞:王有作祸?(《合集》536)

壬子卜,内贞:翌癸丑侑于祖辛?(《合集》1747正)

贞:内御?(《合集》2873)

叀内玉用?(《合集》11364)

乙亥贞:令内以(氏)新射于蕲?(《合集》32996)

内入十。(《英藏》771反)

而作、形的“入(内)”字,才是表示方位内外之“内”。不过,这个意义上的“内”字,长期以来一直被当做“入”字看待。近年来裘锡圭先生、黄天树先生做了充分地辑佚考论,才使我们初步了解了甲骨文中的内外方位之“内”、“外”运用的一般情况[52]。其中关于“内”字的辞例有:

三月癸酉卜贞:旬才(在)入(内)?(《合集》20609)

癸……燎……自入(内)至门?(《合集》20770)

癸酉卜,出贞:旬(有)亡祸在入(内)?(《合集》41228)

辛酉卜:在入(内)戉又(有)祸?辛[酉卜:在]入(内)朿[有祸],王曰彷(防)?(《屯南》附录12)

王曰:防亡祸在入(内)?(《屯南》756)

防在入(内),亡至祸?(《屯南》2095+H38:24)

在这些辞例中,“自内至门”,是说从里到门外。“旬在入(内)”犹言“旬亡祸在入(内)”,即卜问这一旬在国内不会有忧患吧。“旬有亡祸在内”的意思,也是卜问一旬十天之中有没有内忧。其他的则是卜问“戉”、“朿”、“防”这些人,在国内或都城之内有无灾祸。从卜辞中可以发现当时人们的心目中,有所谓的内忧外患,这是裘锡圭先生的一个学术贡献。

2.外(卜)

甲骨文“外”字,作、等形,与甲骨文中占卜之“卜”字字形完全相同,盖借“卜”为“外”也。甲骨文中商王族先公先王中的外丙、外壬,分别作“卜丙”(、)、“卜壬”(、),故而可知“卜”为“外”也。

《说文解字·夕部》:“外,远也。卜尚平旦,今夕卜,于事外矣。,古文外。”段玉裁注曰:“此下当有从夕卜三字”。“此说从夕卜之意。”可见,古代学者认为“外”字之义,由“夕卜”而来,与卜有关,故能借“卜”作“外”。

但从甲骨文来看,“外”字并“不从夕,外丙外字作此形,见合文三”[53],“在具体的语言条件制约下,‘卜’只能读作内外之外,证明了在甲骨文中,内外之外只以‘卜’作,并不从夕”[54]。

对于“卜”字占卜意义之外的“外”之义项的用法,因为总是在“于卜”、“在卜”、“自卜”等形式下出现,所以过去一直被当做地名来用了。比如郭沫若先生就曾认为“卜乃地名”[55]。饶宗颐先生从之[56]。董作宾先生则明确指出此“卜”为太卜之府[57]。唐建垣先生驳辩董说,而信从郭、饶之地名说[58]。至于黄胜璋先生释“卜”为濮,洪家义先生释卜为亳等[59],也都是基于“卜”是地名的考虑。兹不一一赘述。

裘锡圭先生从楚墓卜筮简的占辞中,屡占“有忧于躬身”或“宫室”,“有忧于宫人”或“宫中”,“有忧于(迩)”,又有说“有外忧”或“外有忧”的,认为躬身、宫室等忧,与“外忧”相对而言,应为“内忧”。由此而判断殷墟卜辞或言“其自卜(外)有来祸”、“防祸在卜(外)”、“在卜(外)有祸”、“防在入(内),亡至祸”、“王曰:防亡祸在入(内)”、“旬有亡祸在入(内)”,则是商代的“入(内)忧”、“卜(外)患”[60]。明确指出甲骨文中相对而言的“入”与“卜”是“内”与“外”,有理有据,令人耳目为之一新。黄天树先生从之,并补辑了更多的例子。

甲骨文中明确表示“外”义的“卜”字,有如下辞例:

丁丑卜,王贞:令竹求伐)于卜(外),(肩)甾朕事。(《合集》20333)

……自卜(外)三日己卯有来,[告]:二日庚辛,(有)曰方在甫。(《合集》20838)

丁丑卜,大贞:卜(外)求其于王?(《合集》26095)

丙申卜,中贞:卜(外)(有)求,惠丁延(孽)见?(《甲骨缀合集》128=《合集》26097+《英藏》2186)

庚戌卜,中贞:卜(外)(有)求?(《合集》26098)

出于卜(外)燎?弜(勿)宣方燎?(《合集》28003)

其自卜(外)又(有)来祸?□□贞:□允丧(师)?(《合集》32914)

丁丑贞:王于卜(外)伐?(《合集》32968)

丁丑贞:卜(外)又(有)求(咎),(匪)祸?(《合集》34708)

丁亥[贞]:于卜(外)……彷(防)……?(《合集》34530)

甲戌卜:又曰吉,余弗及之月出自卜(外)?余及兹月出自卜(外)?(《侯家》29)

……入于卜(外),王旧不……?(《侯家》28)

壬:于室卜(外)?(《花东》236)

“令竹求伐于外,肩甾朕事”大意是说,商王命令一位叫“竹”的大臣到外面去寻求用于伐祭的人牲,“竹”是否能够完成我交给的任务。“出于卜燎”,意即“出于外燎”,“出于外”之“外”即指宣方。这两条对贞卜辞卜问,是外出到“宣方”举行燎祭,还是不要外出到“宣方”去举行燎祭呢?“卜(外)(有)求”,意思是说,丙申那天贞人中占卜,自外有咎,延到了丁那天,果然有灾孽出现。“求”字,上端写得特别像“又”字,可能是“又(有)求(咎)”二字的合文。“卜求其于王”读为“外又(有)求(咎)其于王”[61]。

3.“内”、“外”对贞并举

非常有意思的是,在同一条甲骨卜辞中,有“内”(入)、“外”(卜)的对贞并举。如:

壬午卜,疑贞:卜(外)又(有)求(咎),在兹入(内)又(有)不若?其自卜(外)又(有)来□若。(《合集》22592)

庚辰卜:于卜(外)勺土?庚辰卜:于入(内)勺土?(《合集》34189)

前一辞是说,戊午这一天占卜,由贞人疑贞问:是在外面有祸患,还是在这里面有不好的情况发生?对于后一辞,许进雄先生曾经指出,此辞中的“于卜”、“于入”应该读为“于外”、“于内”[62]。裘锡圭、黄天树二人可能正是受许氏此论影响。这也是对贞卜辞,是说庚辰这一天占卜:是在外面对“土”(神祇名)进行“勺”祭,还是在里面对“土”进行“勺”祭祀呢?

这些“内”、“外”并举的辞例,更加可以说明甲骨文“入”即“内”、“卜”即“外”的事实,也可以证明内外概念作为一对方位词确实存在。

图一百 甲骨文中内外并举辞例(《合集》34189)

至于商代先公先王中何以会用“外”作名讳、谥称,如“外壬”、“外丙”,卜辞作“卜壬”、“卜丙”,徐中舒先生认为,这可能是当时母系继承还有浓厚的遗留,称母系为外家,已见于《尔雅·释亲》篇,可能它有很悠久的历史。由姊妹之子继,必须经过占卜的决定。与此相对的,殷王有中丁、中壬等,可能这是父系继承,中表之称相属甚晚(起于六朝),但中外是相对之词,为了与母系继承的“外”相区别,所以称为“中”[63]。我们同意徐先生的这一说法。

另外,甲骨文中还没有发现“前”与“后”构成一对相反的方位概念。但是甲骨文中有“先”与“后”字对应,不过它们是作为表示时间先后的名词,以及表示往前、往后的动词,与方位无关。所以在此不具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