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代陶文
我们说中国汉字起源于史前时期的陶器刻划符号。那么到了商代,已经是进入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时期了。此时发现的大量契刻在陶器上的记事符号,应该可以径称之为陶文了。在商代的诸多考古学遗址中,都发现了不同时期的商代陶文。比如属于商代早期的郑州二里冈和南关外商代陶文,属于商代中期的河北藁城台西村以及江西清江吴城的商代陶文,属于商代晚期的安阳小屯殷墟陶文等等。
陶器是商代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器物,所以商代陶文,应该是当时文字使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是当时文字的一种常态存在方式。
(一)郑州二里冈商代陶文
郑州二里冈商城遗址是商代早期都城遗址。陶文主要分布在二里冈期遗存之中,在下层二期的大口尊口沿内侧刻有数十种陶文符号[128]。在上层一期的大口尊口沿内侧也刻划有陶文符号数十种[129]。这些陶文有一些是记数的数字,下层二期与上层一期不少是重复的,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十”等;有些是象形字,如“矢、木、网、黾、臣、鸟”等;有些虽不可识,但应属于文字一类。这些陶文符号是在商城建成和繁荣期陶器上出现的,主要是大口尊这类器物,从小双桥陶文主要分布在祭祀用陶器上来看,这类大口尊也可能是祭祀用器,至少它们应是王室中有比较重要用途的一类器物。
郑州商城陶文符号刻划刚劲娴熟,率意之中流露出结体的谨严,如《郑州商城》图四四九之10、13、19,四五〇之2、7、15,五一六之11、16、17、18,五一八之14,五一九之4、7、11、14等。特别是图五二〇之“臣”和“鸟”二字,虽然用硬质工具刻划,但行笔的流畅和线条的准确生动是显而易见的。
虽然这些文字符号都是单个出现(个别是两个连书),但它们同样都传递出一个信息,那就是郑州商城时期,文字自身的发展和书写也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考虑到二里冈时期也出土过少数的铭文、玉石文字和甲骨文字,这些材料都表明当时文字使用和存在的重要信息,尤其是有字骨刻的发现,表明商代前期的二里冈文化时期文字已能记录语言,而且更为商代晚期的殷墟甲骨文找到了商代前期的源头所在与祖型前身。
(二)偃师尸乡沟商城陶文
偃师尸乡沟商城城址是1983年发现的另外一处商代前期都城遗址。偃师商城20多年来的考古发掘,也发现了数量不多的这一时期的陶文。1984年春偃师商城宫殿遗址发掘时,有两例发现。其一是在一个灰坑中出土的陶鼎,其口沿内侧刻有一个似箭头的刻划符号(JID4H24:52);其二是一个陶杯(JID4H36:1),器身中部刻划一个类似箭镞的刻划符号[130]。
在郑州商城遗址中发现了数量较多的陶文乃至其他文字资料,而在偃师商城遗址中却没有发现更多的陶文材料。何以会出现如此状况?是否与偃师商城的性质有关?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三)郑州小双桥商代陶文
小双桥遗址可能是商代中期的一个都城所在。小双桥朱书陶文又与郑州商城陶文一脉相承,是商代前期汉字的重要资料。陶文刻划符号较为简单,有的位于豆口沿外面,有的位于缸口沿外侧或缸底外侧和缸底,有的位于盆口沿沿面;朱书陶文多书于小型缸表面,也有个别位于大型缸的口沿外侧或小型缸的口沿内侧、器盖表面。陶文符号刻划比较简单,当出自制器陶工之手,多为数字或记号[131]。
小双桥遗址陶器上不仅发现了刻划的文字符号,更重要的是发现了朱书文字。朱书陶文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根据目前已经公布的有关资料,可以将这些朱书陶文按内容分为三类:一是数字,如“二”、“三”、“七”等;二是象形文字或徽记类,较多是与人体相关的象形字;三是其他类别[132]。这些陶缸主要是王室祭器,上面的朱书文字到底代表什么意义,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探讨。曹建敦先生认为,小双桥遗址出土陶器上朱书文字中,有一部分和青铜器上面的族徽属于同一性质,为族氏的标记;朱书数字和祭祀礼仪有关,极可能是祭祀活动时用以表示祭器陈列位序[133]。可谓一家之言。
小双桥陶文文字结构和特点与殷商甲骨文金文有明显的一致性,甲骨文金文文字当是陶文代表的商代前期文字的进一步发展。陶文虽然数量有限,但大多可以与甲骨文、金文相比较印证。文字线条简练匀称,结体自然,行笔流畅,考虑到是用软笔书写,可以推断书写者已相当纯熟地掌握了书写技巧,表明当时文字发展和书写的整体水平较高,早已脱离原始状态。虽然陶文多以单字出现,但也有两个字以上的,如95ZXV区H43:21号陶片上的文字至少是两行3个字,95ZXV区T105③:01号陶片弦纹之间也有3个字,惜残损模糊,难以辨别。两字以上连写现象的出现,是它们可以记录语言的一个重要线索。这似乎透露,小双桥遗址所处的时代,汉字已然成熟,发展到可以记录语言的水平,这一点对我们了解商代早期文字发展状况和存在形态,是非常有意义的。

图三十二 商代部分陶文
1~6为郑州二里冈陶文 7~8为邢台曹演庄陶文 9~35为安阳殷墟陶文
(四)江西清江吴城陶文
江西清江吴城遗址是长江以南的一处规模较大的商代遗址。在吴城遗址还发现了陶器上的各种各样文字符号,甚至还有图像。在前三次考古发掘中,发现刻有文字符号的器物一期14件(一件采集),刻划39个文字符号;二期16件,刻划19个文字符号;三期8件,刻划(或压印)8个文字符号。三期共计发现刻划在38件器物上有66个文字符号。这些文字符号有单字的,也有两个以上文字符号组合的,最多的达12个文字和符号[134]。1975年第4次发掘,又发现了一批文字符号,连同1974年冬、1975年冬和前三次出土遗物中继续发现的材料,据考古报告报道共有陶文77个,其中一块陶片上有11个文字和符号,其余大都是单字,刻划或压印2个字的只有两三例。与前三次发掘相同的文字有“五”、“矢”、“在”、“戈”、“大”等,也有不少是新见的[135]。
到目前为止,据统计吴城陶文总数为120余件。这批文字符号多数是单个的,也有2、4、5、7个字共刻于一器之上,字数最多的为11个,绕一件泥质黄釉陶罐肩部刻成一周。这说明吴城文字符号已经出现了由多个单字组成的词和句子,这是表音字和记录功能存在的重要信息。考古人员经过统计,文字类共有86件,可以分为记事和记数两种,而符号类有33件,其性质多为助记类符号,刻符笔画纤细流畅、随意,整个刻划过程看起来处于有章无法之间,而图像类只有一件,形状为呈飞翔状的鸟形图案。
吴城遗址及其陶器和石范上的文字符号,是文字发展研究方面一批具有很高学术价值的材料,关系到对这个遗址性质的认识和文字符号的理解。著名古文字学家唐兰先生曾对吴城文化遗址的性质和文字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认为商代清江可能是越族的居住地,吴城文字符号中一些截然不同于商周文字的,很可能是另一种已经遗失的古文字[136]。李孝定先生不同意唐兰先生对这批陶文的看法,认为:“当时吴城的居民,其语言文字和汉民族本就相近,其相异是文字未达到约定俗成以前的现象,其相同则是约定俗成的结果,这批陶文和此前的各期陶文,及后乎此的甲骨金文,原就是一脉相承的。”[137]对这些陶文文字符号,也有另作别论的,比如戴敬标先生认为:吴城陶文是反映南方地区折草占卜的文字记录[138]。
吴城陶文中确实有一部分与汉字差别较大,如一期泥质灰陶钵(74秋T7⑤:51)器底上的7个文字符号、泥质黄陶盂(74秋T7⑤:58)器底上的5个文字符号,“作风比较独特,似乎不属于商文化的系统”[139]。但是,有许多陶文无疑属于商代汉字系统,其中一些可与台西陶文相印证,一些可与商代晚期甲骨文和青铜器铭文相比勘。正确的看法,可能是当时的清江地区既通行商代的汉字,接受商代文化的强大影响,也保留着地方文化的某些要素,包括长期生活在这个地区的人民所创造的文字。我们更为重视的,是在商代中期就已经使用并延续到商代晚期的与商代文字有关的陶文[140]。
这些陶文中最引人注目的当是一期泥质黄釉陶罐(74秋T7⑤:46)肩部一周的文字和泥质灰陶钵(74坝基西区取土采集)器底上的文字,它们是成行的,前者有8个字,后者有4个字,似乎可以连读。陶罐实际共有12个文字和符号,还有4个较小符号刻在上方弦纹中,似乎不是文字。唐兰先生认为这个陶罐的文字与商周文字无疑是一个体系,并将其中的几个字释作“止、豆、木、帚、十、中”等[141]。李学勤先生释读为“帚臣燎豆之宗,仲,七”,怀疑“帚”是地名,“燎豆”是人名,这是一件祭器[142]。陶文的释读还涉及顺序问题,赵峰女士主张以“中”字为句首。萧良琼女士认为可读为“中宗之豆,燎臣帚,七”。“中宗”就是仲丁之子祖乙,“燎臣”是官名,“帚”与见于甲骨文中与“我”相近的南土方国“帚”有关,在今清江吴城附近[143]。饶宗颐先生认可萧良琼女士的读法,将这个成句的陶文重新标点为:“中宗之豆,燎。臣帚七。”[144]
另一件采集所得的重要器物一期灰陶钵底上的4个字是分两行排列的。唐兰先生考释左行为“帚田”,指出“卜辞文字常用帚作妇字”;右行后一字可能是“且”字,“商代常用且来代表祖字”。李学勤先生则释作“帚田人土”,猜想“帚”是地名,“田人”即官名“甸人”,“土”是人名;后来他又有所改变。萧良琼女士将陶文理解为“在帚地的甸人之官在社庙用的祭器”。
尽管对这两件陶器的文字读法和理解还可以讨论,但是有两点已成为共识:一是它们属于与甲骨文一个系统的商代中期的文字,二是器物和文字记录的内容与祭祀活动有关。

图三十三 清江吴城商代陶文
1~6为一期陶文 7~11为二期陶文 12~17为三期陶文
这些陶文绝大部分是在陶器成坯后,烧制或施釉之前刻划上的,字形草率急就,显然是出自陶工之手;吴城地处长江以南,其遗存虽然保留了浓厚的地域色彩,但汉字的普遍使用反映出商王朝势力扩展带来的文化影响广泛而深刻[145]。
(五)江西新干商代陶文
江西新干大洋洲商代墓葬,是1989年发现于江南地区的商代中后期大型墓葬,距今约3200年。出土的文物极其丰富[146]。有较浓郁的地方文化色彩的新干商墓,也出土了陶器刻划符号,这些刻划有文字符号的陶器与吴城二期所出相类,文字符号也大都相同,墓葬的时间相当于商代后期早段。
这批陶文1989年出自江西省新干大洋洲乡商代大墓。该墓出土陶器和原始瓷器完整的和复原的达139件,在折肩罐、原始陶瓮、硬陶大口尊等陶器上刻划有陶文,一般是单字,也有两个字的,大部分刻在器肩部,也有刻在底部的,主要有“五”、“七”、“十”等数字,重复出现次数最多的是“戈”字,其字形与吴城陶文基本相同。另外还在XDM:511号硬陶折肩罐和T式XDM:503号原始瓷折肩罐底部出现了一个“晶”字,在原始陶瓮XDM:534和XDM:535两器的肩部出现“戈革(?)”两字连写的陶文[147]。
新干陶文与吴城陶文的风格一致,既表明商代中原文明对地处长江以南的吴城地方文化的影响,也证明商代中期到商代后期早段汉字在这一区域内的广泛使用和流行。这为我们评价商代前期汉字的发展水平提供了一个新的参考。
(六)藁城台西陶文
河北藁城台西遗址是商代中期一个聚落遗址[148]。台西陶文发现于遗址早晚两期居址中,共发现77件陶器上刻有文字符号,文字符号都是未烧制之前刻划,一般只有一个单字或符号,也有两个字和符号的。内容大致可分两类:一类为数字符号,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等,似乎表明器物成套的关系;一类是族氏和人名,如“臣、止、已、丰、乙、鱼、大、刀、戈”等。此外,尚有一些不识的文字符号[149]。有学者专门对1973年在台西村商代遗址中获得的12片陶文进行研究,并与郑州、安阳所出商代陶文进行比较,认为台西陶文与殷墟同类陶文有一定承袭关系,推测台西陶文基本反映了遗址时期通行文字的特征。12片陶文有7片年代较早,较晚的5片也不会迟于殷墟早期。相对于发掘面积而言,陶文的分布也是相当密集的。因此认为“台西时期的文字正是殷墟文字的前行阶段”[150]。
藁城台西陶文早于殷墟,其字形与甲骨文可以相互印证,使我们从殷墟之外看到了更早的文字资料,可由此推断,河北藁城遗址的陶文是当时该地通行汉字的珍贵遗存。从陶文简练的线条,流畅而率意的书写,可以略窥当时文字使用和发展的水平。
(七)殷墟遗址陶文
殷墟是发现商代陶文最多的商代遗址,这里出土陶文(符号)资料非常丰富,而且这里发现的陶文时代为商代晚期,大体与甲骨文相先后,因此更有与甲骨文进行对比而观的价值。
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殷墟遗址共出土刻有文字和符号的陶器82件,其中70件是只有一个字或符号,单字60余字,总字数约有100余字,一个字以上的有数件,是随便刻划的,不能辨读;有两件陶器上,每件刻有两段文字。除两组文字分别为朱书和墨书外,其余都是刻或划的。李济先生认为陶器上文字或符号与青铜器上的文字或符号一样,而似乎不是常做文字使用;这种符号可以说介乎纹饰与文字间的一种发展。早期的文字也只是某种符号及其附带之意义,与某种声音发生了固定的关系。殷墟陶器上所刻划的类似文字的符号或文字,最像那时铜器上的款识[151]。李孝定先生曾把这些字分为七类:(1)数字,(2)位置字,(3)象形字,(4)人名或方国,(5)干支,(6)杂例,(7)未详,并对这批陶文作了全面考释,且在汉字起源与演变的研究论文中多次论述了这批陶文[1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殷墟考古中陆续有商代陶文发现,在小屯、苗圃北地、大司空村、花园庄等遗址陆续出土了一些刻有文字或符号的陶器,约有20件,多为一个字或符号,两个字以上的较少,除2件为朱书外,其余都是刻的。仅在1958~1961年之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殷墟的考古发掘中,在一些陶器上发现有大量陶文(或符号),个别的为朱书。大部分见于盆、簋口沿部,极个别的刻在豆沿或罐的外壁上。可辨识的有“鬲”、“甗”、“壬”、“亥”、“甲”、“
乙”(朱书)等,个别的近似“马”、“享”,也有不可识的,还有的可能是八卦的重卦符号[153]。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的《殷墟的发现与研究》一书,集中把殷墟出土的陶文进行了总结,在李孝定先生的分类基础上,又把陶文按内容分为八类,主要有数字、方位、人名、族名或方国名、图形文字或符号、干支、易卦、“卜辞”以及其它[154]。
除考古发掘并正式公布的之外,殷墟陶文也见之于安阳市民间收藏家之手。近年有学者征集了出土于安阳市西北约十五公里的渔洋村、殷墟王裕口村和采集于殷墟的陶文资料5例,其中有“鼓”、“宁”、“宀丙”、“戎亚甾鼎”及“巫”等字,共计9字。宁为商的部族之一,带宁字青铜器主要出土于殷墟南区刘家庄一带。戎也是商代晚期一个重要的部族,“戎亚甾鼎”四字刻在陶鼎的足部,带戎字的青铜器于殷墟西区M271、M284、M1125出土有3例,此外河北新乐和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也有出土[155]。
殷墟陶文从现有的考古资料上看,主要出土于小屯宫殿宗庙区及其附近地区,殷墟外围考古中较少发现。这一现象说明,文字出现后,在商代晚期还仅为少数人掌握,文字还远未普及,并且掌握文字的这部分人也只为殷墟王室服务。殷墟陶文资料相对于甲骨文来说出土的较少,但其内容却十分丰富,是殷墟文字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殷墟陶文资料有些可与青铜器上的铭文相印证,它对研究殷墟文字甚至中国古代文字的起源与发展都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尽管殷墟出土的陶文(符号)资料相对甲骨文来说不是特别的多,文字数量也较少。但通过与殷墟甲骨文、金文相互印证,殷墟出土的陶文(符号)是文字这已为学术界所共识。殷墟陶文中除部分文字与甲骨文属于同一种文字系统外,还有部分文字更为原始,可能与甲骨文不属于同一文字系统。殷墟出土的金文资料也可能同样如此。殷墟青铜铭文中多数文字是可以与甲骨文字相互印证的,但有些文字显然与甲骨文字不同,符号意识更强,可能为另一个文字系统。
总之,商代陶文大部分刻在器唇上或外表近口处,少数刻在腹部或内表,也有刻在足内的。多以单字出现(也有两字以上的,多的达7字),有的字是入窑前刻在陶坯上的,可能为陶人所作;有的则是烧制成器后刻划的,大概为用器者所为。与甲骨文比较考证,50多个可识字与甲骨文基本相同。在甲骨文已成为成熟文字的商代晚期,陶文的使用仍以单个形式出现为主,成行或两字以上极为少见,字的形体与甲骨文大抵相同,内容以记数、标记位置和记名称(人名、氏名、国名)为主。这些启发我们,早于殷墟的其他新发现的陶文资料,如具有以上相似特点,自然可以作为它们所处时代汉字的样本,进而推测它们与所处时代通行文字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