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代社会的文化与观念
1.3.2.2.3 三、殷墟甲骨文的前身祖型追索
三、殷墟甲骨文的前身祖型追索

然而在目前所发现的先商文化遗存中,尚未发现有可以作为商代后期甲骨文直接前身的文字材料。是商族先民并没有发明并使用文字,抑或现有的考古发掘工作做得不够而有待于今后的努力?目前尚不得而知。这为进一步探索甲骨文字形成的发展脉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近年有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中国境内的距离商代甲骨文时代较远的、象形程度不高的原始文字符号,是甲骨文字产生的远源,而距离商代甲骨文时代较近的、象形程度较高的原始文字符号,是甲骨文字形成的近源。但是即使是属于汉字近源的原始文字符号,与商代甲骨文字之间也存在着一段不小的缺环,那么这一段缺环的文字到哪里去了呢?有学者研究认为,有一定数量的中国文字符号曾经经过“南方丝绸之路”传播到了印度河谷地带。这些保存于印度河谷文字中的中国文字符号,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商代文字来源的缺失环节。而三星堆遗址出土器物上的刻符则是中国文字曾经传入印度河谷地带的有力证明[57]。但是,印度河谷文字中保存的有限的中国文字符号,虽然个别能够与商代甲骨文字字形相对应,仍然不能解决商代甲骨文字直接来源的最终问题。

所幸的是,在一些新石器时代遗址或夏商时代遗址中,陆续有一些早于殷墟的占卜甲骨契刻文字的情况出现,为探索甲骨文的由来提供了一些可以参考的线索。

(一)郑州二里冈期甲骨文字

郑州二里冈期商代早期的甲骨文材料,是在时代上最接近殷墟甲骨文的。因此最有可能成为探索甲骨文早期形状的资料,文字形态自然受到学术界的普遍关注。目前,在郑州商代遗址中共发现了5片甲骨刻辞。

1.1953年4月,在配合郑州二里冈黄河水利委员会的建设中,在被推土机翻动的土层中拣到牛肋骨一块。牛肋骨略呈圆弧形,在其鼓起的弧面上,刻有10个字[58]:“……又土羊,乙丑贞,从,受……七月。”[59]陈梦家先生认为“这片肋骨所刻的字和小屯殷代晚期的卜辞相似”,因此推断该字骨“可能也属于这个时期”。“它的出土启示着黄河以南很有可能发现殷代的刻辞卜骨。”[60]李学勤先生认为应在甲骨文的第四期即武乙、文丁之时[61]。但裴明相先生从字骨出土的地层(二里冈期)、字骨骨料形制简陋及整治简单粗糙、字体刻划技艺的拙劣等因素判断,认定字骨时代为二里冈期,即商代最早的甲骨文字[62]。我们认为裴先生的观点是正确的,陈梦家先生、李学勤先生仅以字形和词汇结构而认定为殷代晚期文字,是与该字骨出土的层位和附近的地理环境不相符合的。不过这块字骨并非占卜用骨,因为它使用未经整治的天然牛肋骨刻成,骨面上也未有占卜的灼痕。字骨上的文字不能排除为习刻文字的可能。

图二十三 郑州商代早期骨刻文字拓本和摹本

近年来,李维明先生对该骨刻文字进行了重新审视,发现了上面还有第11个字“乇”字,从而发现了由此字而探索郑州商城亳都的新证据[63]。对于这一学术发现,反对者有之[64],赞同者也不乏其人[65]。即使赞同者,对于此字能否与亳都联系起来,也有不同的理解[66]。此事尚待进一步地研究。

2.1953年9月,同是在二里冈工地,于开挖的探沟T30东端深50厘米的商代二里冈期灰层内发现了第二块字骨。这块扁圆形的字骨,经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研究室鉴定,认为是被锯下来的牛肱骨的关节部分。在骨上凸起的一面刻一“”字[67]。

3.1954年4月,郑州二里冈又“掘获一条有小孔的薄骨片,上端刻有一字”,文字难以辨识[68]。报告简略,不知其详。

4.1989年秋,在郑州商城内的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的发掘中,发现了一件两端锯过的动物肢骨,经现场擦洗,发现在近一端正面有2个刻划文字。字骨发现于二里冈上层时期的地层中,时代应为二里冈上层。两字作“”状,刻痕较浅,转折处无棱角,刀锋不甚明显,估计这与刻划工具有关。从结构来看,两字确是有意刻划而成[69]。据甲骨学家王宇信先生鉴定考释,此二字可释为“玉弜”[70]。

5.1990年夏,在郑州商城内的郑州电力学校清理J3外侧的夯土坑H10时,在填土中发现一片残骨片,上面有切锯痕迹,正面呈不规则形状,但表面十分光滑,背面凹凸不平,估计是用动物的肩胛骨做成的。骨料正面上部中间部位发现有2个刻划文字,两字作“”状,刻痕较浅,折转处刀锋不甚明显。该字骨的第一个字与水利局工地发现的字骨的第二字为同一字,两个工地仅相距数百米[71]。此二字依王宇信先生之释应为“弜玉”。

表三 郑州地区出土商代早期甲骨文字一览表

以上这四片商代早期的字骨(未见字甲),都是习刻文字。其中以字多的第一片为最重要,因为可以连字成句,有与商代晚期甲骨文字比较的价值。该字骨所用的干支纪日,卜官所用的以日、事、月为顺序的卜辞文法,都被晚商甲骨文所继承和沿用。甚至辞中表现的祭祀祖先“相土”时所用的祭祀方法、祭祀用牲,都与晚商甲骨卜辞所用相一致。今后,若能在郑州地区发现早商甲骨文的话,其文辞形式也一定会是这种模式。第二片中的“”字,也是晚商甲骨文中常见的一个祭祀名称:“侑”。第四、第五片字体稍显草率,不过其中有两个字竟然相同,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应该说这两片字骨的发现并非偶然,它说明在这一地区这个字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它已经有了一定的流通和交流功能。对于这两片卜骨刻字的形制和性质,杨育彬先生有过这样的判断:“这两片字骨所用刀具较钝,刻痕较浅,笔锋不明显,波折圆缓,反映了一定的原始性。其字体不同于祭祀时用于记录的规范文字,或可认为是流行在民间的一种手写体。”[72]至于商代早期能否发现大批有史料价值的甲骨占卜刻辞文字,至今还是个谜。我们且期待着今后考古工作者手中的那把神奇的手铲吧!

(二)桓台史家岳石文化甲骨文字

山东省桓台县史家岳石文化遗址[73]甲骨文字,是发现于东夷部族的甲骨文字材料。时代超出了商代的范围,相当于先商时期。不仅如此,在同一遗址和附近的唐山遗址中,还发现了时代属于商代的甲骨文字。这也是第一次在商朝都城之外发现的商代文字。这说明,在这个地区从先商时代(岳石文化时期)直到商代晚期都有占卜刻辞的传统习俗。

史家遗址出土的2片岳石文化卜骨,均系羊肩胛骨,保持了羊肩胛骨的原貌,未有任何修整的痕迹,具有早期卜骨的特征。两片卜骨均已残破,大部分兆纹已失,仅留部分刻纹,刻文刻划较深,刀痕明显,残断处仍留有烧灼痕迹,既经烧灼,知是卜骨,上刻文字即可称为卜辞。关于卜骨的时代,因有明确的地层关系,为岳石文化晚期,距今3500年左右,是迄今所见最早的先商时代甲骨文字。

另有5片商代晚期的甲骨文字分别出自史家遗址和唐山遗址,出自地层、祭祀坑和灰坑之中,均为甲壳残片,字体细小,清晰可辨,有钻有凿,较为进步。

这些甲骨文字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表四 山东桓台史家、唐山遗址所出甲骨文字一览表

续表

(该表取自张光明《山东桓台史家遗址发掘收获的再认识》[74]一文,但略有不同)

在山东地区发现时代较早的甲骨文,并非偶然的事情。自从大汶口文化的一些遗址中发现了陶尊刻划符号以后,古文字学界普遍认为,最早的汉字可能就出现在生于斯长于斯的善于制陶、喜欢音乐的东夷民族手中。近些年来的考古发现也无不为这一观点增加证据。

(三)山东地区发现的与早期文字相关的资料

1.大汶口文化陶器刻划符号

1960年山东莒县陵阳河、诸城前寨两遗址中发现了大汶口文化陶尊文字6例5种[75]。后来又在莒县陵阳河、大朱家村、杭头等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出土的陶尊上陆续有所发现[76]。对于这些陶文,著名古文字学家唐兰先生生前曾作过较多的研究,考释出其中主要文字的音义来,并认为这是一种很进步的文字,在大汶口文化区域里已经广泛使用,由此可将我国的文明时期上推至6000年前的炎帝、少昊时代[77]。新的大汶口陶文材料发表以后,著名古文字学家李学勤先生在唐先生的基础之上又考释出其中的一些文字,并作了系统的研究,认为从结构上看与甲骨金文接近;见于特定器物的特定位置,与金文在器物上的位置相似;是相当程度抽象化的象形,不能视作如实的描画;不能分解为若干图案单元,也不能视作装饰性花纹[78]。这些观点目前已得到大多数学者的公认。总计这些陶尊文字共有20多个单字,可释者仅10个字,即“旦”、“昃”、“钺”、“斤”、“封”、“皇”、“拍”、“酒”、“肜”、“丁”等,余字今尚不释[79]。

2.丁公龙山文化陶文

1992年初,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实习队在山东省邹平县丁公村龙山时代遗址的出土物中,意外地发现了一件刻有11个书写符号的陶片H1235:2。该陶片系泥质磨光灰陶,为近直壁大平底盆的底部残片,于内面刻有5行(竖行)11个字,右起第一行3个字,余4行均为2字。发掘报告认为,陶文“是烧后刻写,并且最大可能是刻写在陶片之上”的,其书体的显著特征是“多位连笔字”[80]。这一发现引起了国内外古文字学界的争论。一些学者认为是文字:李学勤先生认为上古时文字即有正体、俗体之别,连笔的丁公陶文或许就是当时文字的俗体;田昌五先生认为商代之前有一个以陶器为书写载体的“陶书时代”,丁公陶文正是陶书时代的产物;严文明先生从陶文的位置来判断这是一片完整的文书;张学海先生则认为陶文似属一段“辞章”或一个“短句”。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丁公陶文在构型、写法诸方面与殷周文字存在较大差距,它与古汉字不是一个系统:王恩田先生认为它是东夷文化系统的文字;俞伟超先生认为它与甲骨文是两种不同的文字;高明先生认为这是一种被淘汰的古老文字;裘锡圭先生也认为这是一种只有在特殊场合极少数人使用的行业文字,一种误入歧途的原始文字。还有一些怀疑丁公陶文是发掘时不慎混入或参与工作人员的戏作,等等[81]。丁公陶文的争论意义还不仅仅在于它是不是古文字,而在于它为今后研究古文字的起源提供了一种新的视野。依以上大多数学者的观点来看,古代汉字的产生途径并非一元的,也不是一次尝试就成功了的。不同地区很可能会同时或不同时地产生文字,有些文字冲破了地域界限得以生存,有些命运则与此相反。

图二十四 丁公陶文拓本和摹本

3.龙虬庄龙山文化陶文

1993年考古工作者在江苏高邮龙虬庄遗址采集的一块龙山文化陶片上,也有与丁公陶文相似的文字刻划,这就进一步证实了丁公陶文的可靠性[82]。这陶片上面刻出2行共计8个字,右边4字颇似动物的象形,笔道连续运转而多圆折,很像草书的陶文,这种风格类似于丁公陶文。而左边4字则由直划的笔道组成,有一点点商代甲骨文的味道[83]。在分析龙虬庄龙山陶文的字形特征以后,俞伟超先生认为有三种不同的可能性,其一是龙虬庄陶文与丁公陶文属于一种文字,因现在都不认识,无法分类。其二是当时的文字分为两种或两个阶段,即龙虬庄右侧4字和丁公陶文都是圆笔道,而龙虬庄左侧4字则为直笔道,故可分为两种或两个阶段的文字。其三是两者是一种文字三个阶段的形体表现:即龙虬庄右侧4字最具象形形态,属于这种文字的最初阶段;丁公陶文则已经离开了图画式的象形形态,但演变不久,所以皆作圆笔道;龙虬庄陶文左侧4字已从圆笔道变成直笔道,更便于书写,应当是较晚才出现的形态,而且这一点同更晚的商代甲骨文是一样的。当来到这一段时,最初的图画使得象形文字可能已有很多人不认识,所以左侧4字就是对照说明右侧4字的[84]。也就是说,龙虬庄陶文的2行8字包括了古字和对其进行翻译解释的今字两种文字形态。这种解释较为新颖,而且我们认为较为合理。

4.山东地区其他早期陶符与陶文资料

1996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发掘聊城景阳冈龙山文化城址时,在一座水井(G54)中出土了一片刻文陶片,上刻3字,未能释读[85]。

1997年山东省淄博市文物局在桓台李寨遗址龙山文化房基中出土了一件骨器,为一兽角的根部,上部圆空,根为器底,器壁割空有把柄。非实用器,似有特殊用途。其内底刻一字,可隶释为“左”字,外柄深刻一组8个符号[86]。

1998年春,淄博市临淄区北洋村农民挖土时出土一件龙山文化晚期的石镞,石镞形体较大,完整,青石质,通体磨光,刃部锋利,通长14.5厘米。在其近柄处刻2字,一为象形的野猪形,另一字刻划较为简单,未释[87]。

……

不仅如此,山东地区出土的一些东周时代的陶文,也都保留了这个地区原始陶文的那种风格。如1981年春在莱阳前河前村出土一件带有刻文的东周仿铜陶盉,陶盉肩部环绕一周刻出13或14字,流部和腹部又分别刻出2字,这些文字中有些似鹿、鱼、鳖类的动物象形,有些则略具商周金文的味道[88]。我们认为,这些文字与同时期的西周金文显然不是一种文字,从其象形和用圆笔道的风格来看,也应是丁公及龙虬庄(特别是右侧4字)文字统一系统的文字,是这种原始文字的延续。

无独有偶,在传世的东周陶文中,也有一件陶片刻文,现存右侧2行完好,每行4字共8字,左侧还有一行4字,明显残缺[89]。这些文字也是动物象形结构,文字内容不可考释。

这些出土于山东地区的早期文字材料,有力地证明了东夷民族在很早时期就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较早地进入了文明时代。原始文字的产生很可能与东夷部族有关。东夷部族的原始文字,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保留到今天[90]。但是它有可能因为地缘或血缘相近的关系,把它的文字精华传承给了善于学习外来文化的殷商民族。商族先民或者正是从东夷部族学习和继承来的契刻文字,并以此为基础而发展成为独具特色的甲骨文字。

(四)河南舞阳贾湖裴李岗文化遗址的甲骨刻辞

虽然在东夷地区发现了大量的与早期刻划文字相关的资料,但是就目前的考古发掘材料而言,出土时代最早的甲骨文字材料,当属河南省舞阳贾湖遗址发现的裴李岗文化时期的甲骨刻划文字。

河南省舞阳县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面积占总遗址面积的二十分之一,发现了一批相当于裴李岗文化的屋基、灰坑、陶窖、墓葬,并出土文物数千件。贾湖遗址的碳14年代测定数据,总体上都在距今7000~8000年范围内,若按树轮校正数据,则在7500~8800年之间。出土文物中,有3件龟甲各刻有1个符号,1件石器上竖排连接地刻有4个符号。《发掘简报》指出:“在这些龟甲和随葬品中的骨器、石器上发现的契刻符号,很可能具有原始文字的性质……这批契刻符号的发现,为研究汉字的起源,提供了新的重要资料。”[91]

贾湖刻符中的3个龟甲刻符,分别于3座不同的墓葬中出土,其形分别为,第一个刻符与甲骨文“目”极为相似;第二个刻符相似于现代汉字的“日”字;第三个刻符目前未能从甲骨文中寻找到与其相似的字,该刻符经仔细辨认,明显属人为契刻痕迹仅左上角一横及竖折一划,中间斜竖一划及右下角斜划为龟甲的自然纹,若将龟甲本身自然纹排除,仅看两划人为契刻痕迹即为“七”形。

图二十五 舞阳贾湖遗址所出的刻符龟甲

贾湖刻符的发现,为探索中国文字的起源提供了极其珍贵的实物资料。李学勤先生认为,舞阳贾湖遗址“新发现的龟甲符号,可能同后来商代的甲骨文字有某种联系。这种龟甲不象殷墟卜甲那样经过烧灼,但烧灼并不是用甲骨占卜的唯一方式,还有所谓‘冷卜法’,所以不能率尔否定裴李岗龟甲可能与甲骨文间存在渊源关系”[92]。

张光直先生从甲骨文的性质出发,认为文字与占卜的关系密切,文字是巫觋独占的知识;而从考古发现来看,龙山文化时代各地区出现的并非记录语言的陶文,已广泛作为符号使用,这种符号最早的考古发现见于同样也是与仪式或巫术有关的河南贾湖裴李岗文化遗址的龟甲上,而“这类符号到了龙山时代便成为文字符号第一个很方便的源头”[93]。

唐建先生认为:“河南舞阳贾湖遗址甲骨契刻符号的发现及其考古绝对年代的确定,为商代甲骨文的历史源头探索提供了可靠的证据”,这“不但是到目前为止新发现的我国最早的甲骨契刻符号,也是至今我国年代最早的文字或文字前形式”。[94]从而肯定殷商甲骨文的源头在其前5000多年的裴李岗文化时代,亦即汉文字的起源、发展已有约9000年的历史。

不过,贾湖甲骨契刻符号究竟是文字或只是文字前形式,用甲骨文字与之比较进行探讨,目前尚未能得到完整而令人信服的结果。一些学者将其看作是原始文字,认作甲骨文的远古源头,但也有学者虽然承认这些符号是人为的刻划,不过对于这刻划是否是文字仍然持较为谨慎的态度。充其量,这只是探索甲骨文源头的一条重要线索而已,至于甲骨文究竟有没有这么久远的发展历史,只好有待于今后更多的时代早于殷墟甲骨文的甲骨刻划文字的发现与研究了。

此后有甲骨刻划符号的材料不多,龙山文化时期陶器刻符应是文字的初期形态了,但甲骨刻划符号只有在属于陕西龙山文化客省庄二期的长安斗门花楼子刻字甲骨[95]。此间的演化进程还有待于今后考古材料的进一步补充和证实。

最近蔡运章先生的研究认为,这些远古器物上的“刻划符号”,是属于卦象文字。其中贾湖遗址出土的龟腹甲上的“目”、“十”(七)、“日”、“乙八”等字均分别表示“离”卦之象[96],以表明汉字产生于八卦卦象。但正如前文所述,如果蔡氏此理论可以成立的话,这些所谓的卦象文字也大都是以成形的文字或原始的图像来代替卦象,而不是以卦象代表文字。这一前因后果关系也表明不能由八卦符号产生文字。因此此说反不如唐氏关于贾湖龟甲刻划符号与甲骨文关系的理论更能令人欣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