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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学前教育简史
1.4.6.1.3 三、国家财政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
三、国家财政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

20世纪学前教育逐渐由原来的私人性质发展成为公众的责任,政府介入本国的学前教育发展越来越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趋势。

欧洲经合组织国家主要是通过公共财政来支持幼儿教育的。一些国家不论父母的就业状况和收入如何,幼儿教育都是免费的;另外一些国家则是采用国家财政支持和根据父母收入交费并行的方式,父母所支付的部分一般不多于费用的30%。

其他一些发达国家也通过多种支持方式承担起政府对幼儿教育的责任。如美国等将国民教育向下延伸;美国和英国等国通过开端计划的途径,由国家通过专项拨款资助对社会处境不利幼儿实施早期补偿教育;一些国家的政府或是举办一定数量的公办幼儿园或是对政府认可的非营利性私立幼教机构提供财政补助;通过返还个税、发放补助等方式为幼儿家庭提供保育和教育资助等。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从1991年开始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资助,也对那些低收入家庭进行资助,数额接近于学前教育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同时也对其他家庭进行有弹性的资助。目前,联邦政府的资助政策力图鼓励单亲家庭、特殊需要儿童和少数民族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与此同时,家庭日托中心、课后班、居民家庭中心等也受到政府资助,单亲家庭日托中心所受的资助比临时或全日制的日托中心受到的资助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