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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
1.17.3.2 二、政府失灵的防范和出路

第十五章 公共产品

◇ 内容提要 ◇

经济学不研究自由取用资源(如阳光、空气等),但是当一些无须付钱就可以取用的公共资源被过度利用时,整体社会福利受到损害,这就是公共产品导致的市场失灵问题。公共产品可以免费或部分免费取得时,市场就不能保证该产品生产和消费的适当数量,也无法通过市场供求机制来调节。

案例15.1 基础理论知识是公共物品

如果一个数学家证明了一个新定理,该定理成为人类知识宝库的一部分,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由于知识是公共物品,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就可以免费使用别人创造的知识,结果用于知识创造的资源就太少了。

在评价有关知识创造的适当政策时,重要的是要区分一般性知识与特殊的技术知识。特殊的技术知识,例如,一种高效电池的发明,可以申请专利。因此,发明者得到了他的好处。与此相比,数学家不能为定理申请专利;每个人都可以免费得到这种一般性知识。换句话说,专利制度使特殊的技术知识具有排他性,而一般性知识没有排他性。

以美国为例,政府努力以各种方式提供一般性知识这种公共物品。政府机构,例如,国家保健研究所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补贴医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等基础研究。一些人根据空间计划增加了社会知识宝库来证明政府为空间计划提供资金的正确性。的确,许多私人物品,包括防弹衣和快餐汤,都使用了最初由科学家和工程师在登月研究中开发出来的材料。当然,决定政府支持这些努力的合适水平是困难的,因为收益很难衡量。

摘自www.bookschina.com

第一节 公共产品的概述

如果一个人消费某种物品而不会减少该物品的数量,并不排斥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该物品就是公共产品(public goods)。如国防、司法、警察、防洪排涝等都是公共产品。

一、公共产品的特征

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private goods)而言的。我们日常生活所消费的物品或劳务,大多具有竞争性和可排他两种特性,这就是私人产品。竞争性指的是该产品让一个人消费之后,无法再让他人使用;而排他性指的是只有支付了这种产品的价格,才能使用这种产品,没有支付这种产品的价格就不能使用这种产品。如果一个面包被我吃了,你就再也不能吃到它了;一辆新车被你开了一年,那么别人再开时就不是新车了。这就是说,私人产品的消费是有竞争对手的。

与私人产品相对应,公共产品是指那些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产品,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是公共产品两个重要的特征。

非竞争性(nonrivalry)是指,对于任一给定的公共产品产出水平,增加额外一个人消费该产品不会引起产品成本的任何增加,即消费者人数的增加所引起的产品边际成本等于零。公共产品这一特征不同于私人产品。当产品是私人产品时,增加一个消费者的消费就要增加产品的数量,从而增加产品生产的成本。公共产品一旦用既定的成本生产出来,增加消费者数量也不需要额外增加成本。典型的例子是海上的灯塔。灯塔一旦建起来,将为所有过往的船只指示航向,增加过往的船只的数量并不需要额外增加维持灯塔的成本。

对于非竞争性物品,在消费中,你的消费不影响我的消费,我的消费也不影响你的消费,人们不必为消费而相互竞争。如电视节目或国防保护的消费明显具有这一性质。专利保护过期后的知识,如经济学知识、数理化知识、计算机操作知识,医学知识等,也都具有这一性质。生态环境,从一定范围内,也具有这一性质。这一性质意味着,在某一公共物品的产量(X)给定的情况下,每个人都能“消费”这一总的产量。如果令Xa和Xb分别代表消费者a和b的消费量,则非竞争性意味着Xa=Xb=X(增加消费者,不必增加产量。这意味着消费的边际成本等于零。按照经济学理论的定价规则,即边际成本定价,价格应该等于零)。

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是指,公共产品很难禁止他人不付代价而消费该种产品。非排他性表明要采取收费的方式限制任何一个消费者对公共产品的消费是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个消费者都可以免费消费公共产品。例如,国防就是一种公共产品,不管人们是否为此缴纳了赋税,他们都可以受到保护。

严格说来,从技术上讲,没有什么物品的消费是不能排他的,如电视节目可以通过采用有线电视技术或加密技术做到排他。但从经济上(即效率上)讲,有些物品消费的排他成本可能很高,以致排他是不可取的,从而在经济上表现为是不可排他的,如国防服务。

需要指出的是,公共产品与由公共开支生产的产品不是同一概念。公共产品通常是由政府提供的,但是并非所有由公共开支所生产的产品都是公共产品。有些公共开支所生产的产品并非就是公共产品。例如,一国的邮政可能是由公共开支维持的,或者至少部分费用是由公共开支维持的,但是邮政业务既不具有非竞争性,又不具有非排他性。政府用公共开支所生产的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包括局部非竞争性与局部非排他性)的产品才属于公共产品。也并非只有政府才提供公共产品,社会团体也同样可以提供公共产品。

就经济行为而言,也存在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区别。私人物品是个人家庭所拥有的物品,在占有和使用上都存在排他性;公共物品往往不存在使用的排他性,譬如路灯,一个人使用并不排除他人也使用。这类物品还有街道、国防、文化知识、灯塔等。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并没有非常严格的区别,有时候还会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过去道路和桥梁都是政府出资修建,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如果个人出资修建,也多具有捐资修筑、积德行善的性质。但是现在,随着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组织路桥企业贷款修路,过路收费,收费还贷,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增加税收,另一方面,道路原来本是各级政府修建的公共物品,现在成了企业经营的私人物品,全国各地的路桥工程项目成了最有稳定收益,最能确保地方政府税收的“金桥工程”和“银路工程”。

更有甚者,如今的教育事业也开始了“产业化”的进程。产业化的结果必然是赢利化,否则很难做成一个产业。现在的中国,大学要收费,似乎天经地义;中学也要收费,没有谁认为不妥。就连普及教育的初中和小学也要变着法地收费。比如,可以压缩计划内招生,空出师资和教室等公共教育资源开高价收费班;向那些想上重点学校的学生家长收赞助费;还可以打造名牌学校收高价的插班生和自费生等。无论如何,传播知识的公共物品也变成了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私人物品。

好在“发展才是硬道理”,只要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事物本身究竟是公共物品,还是私人物品,经济学家们并不是很在乎,经济学所关注的是物品的经济效率。只是当有些本应属于公共物品的东西被化公为私,变成了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以后,往往会造成分配不公。公平与效率是经济生活中的一对矛盾,如果在追求效率的过程中,使社会失去了公平,经济学家往往会提出疑问,究竟谁获得了经济增长的好处?特别是公共物品被私人占有以后,就可能出现社会的两极分化,那么,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就是值得担心的事情了。

追根溯源,其实经济学家关于公共物品效率的讨论首先是从灯塔开始的。修建灯塔是为了方便过往船只避开有暗礁的水域,这种为船家提高收益的物品既无排他性,也无竞争性,所有过往船只都可以使用,确实是典型的公共物品。

案例15.2 经济学家话灯塔——公共物品与市场失灵

经济学家对灯塔一直情有独钟。19世纪英国经济学家J.S.穆勒指出,虽然海中的船只可以从灯塔的指引中得益,但若要向他们收取费用,就办不到。除非政府用强迫抽税的方法,否则灯塔就会因无利可图,以致无人建造。稍后一点的另一位经济学家西奇维克发展了穆勒的观点,认为在像灯塔这种情况下,以市场收费来鼓励提供服务的观点是大错特错的,因为这些服务为社会需要而又无法收费。20世纪剑桥学派最后一位代表A.C.庇古则以灯塔说明了市场失灵。萨缪尔逊也有类似观点。

灯塔之所以为经济学家津津乐道,就在于它是一种不同于一般物品的公共物品。我们所用的一半物品属于私人物品,其特征是具有消费的排他性和竞争性。排他性是指可以有效地禁止别人消费;竞争性是指个人消费了,其他人就不能消费或要少消费。例如,一个苹果如果是你的,法律就保证了你的所有权。不得到你的允许,别人无法享用,这就是排他性。你吃了这个苹果,别人就无法吃,或者要少吃一个,这就是竞争性。但如灯塔,你无法排除没有为灯塔交钱的人利用它导航,这就是非排他性;同时一个人利用灯塔也不会减少其他人的利用,这就是非竞争性。像立法、国防、基础科学研究这类东西都属于公共物品。

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私人物品,消费者通过购买而获得,从而有市场价格,生产者提供这类物品有利可图,价格调节可以实现供求双方都有利的市场均衡。市场经济可以提供充分的私人物品。但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不用购买也可以消费。这种不用购买也可消费的行为被经济学家称为“搭便车”。因此,公共物品没有市场价格,生产者提供这种物品无利可图。市场经济无法提供充分的公共物品。这就是庇古所说的市场失灵,即市场机制在解决公共物品的搭便车问题时是无能为力的。

像立法、国防、基础科学研究这类公共物品是任何一个经济都不能缺少的,是社会维持正常运行和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所以,庇古从市场失灵中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就是需要政府干预。这也是经济学家谈论灯塔问题的第一个结论。政府解决公共物品的方法是向居民强制征税,并用这些税收来购买公共物品。对整个社会来说,公共物品并不是免费午餐,因为是使用公民缴纳的税收来购买并提供的。对那些交不起税的低收入者和逃税的违法者而言,他们是享受了免费午餐,但他们的午餐费实际是由别人代交的。这正如别人请你吃饭不用你拿钱,但这顿饭本身并不免费一样。

穆勒、西奇维克、庇古这些经济学家谈论灯塔是要说明市场失灵及市场经济离不开政府。即使是在亚当·斯密古典式自由市场经济中,市场也不是万能的,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当然,庇古等人并没有明确提出公共物品的概念,这个概念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逊提出来的。萨缪尔逊指出,公共物品有利于整个社会,作为一种公共事业就不应该收费。维持这种公共事业的费用来自税收。

还有一些经济学家以此为基础说明了向不同收入的人征收不同的税收,即实行累进税制,是合理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富人享受的公共物品多,从中获益大,应该多纳税。例如,对一个百万富翁来说,国防保护了他的性命与全部家产;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人来说,国防仅仅保护了他一条命而已。富人从国防中受益大,应该多纳税,这是税收的受益原则。从另一种意义上说,富人的财富来自社会,也应该多做贡献,请穷人吃一顿国防的免费午餐,这些是税收的能力原则。

但是,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往往引起低效率,于是有一些经济学家从另一个角度谈论灯塔。产权理论的奠基人美国经济学家科斯在1974年发表的《经济学上的灯塔》中,根据对英国早期灯塔制度的研究反驳了私营灯塔无法收费的观点。他证明了,即使是灯塔这样的公共物品也是可以实现私有化成为私人物品的。这样就可以消除政府提供灯塔这类公共物品的低效率。中国香港的经济学家张五常也发表了这一观点。当然,并非所有公共物品都可以私有化,但对于那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具有排他性的公共物品(如设收费站的高速公路就有排他性),通过产权明确由私人提供也未必不是一种思路。

灯塔这种物品引起了经济学家关于公共物品的一系列争论。到现在为止,公共物品问题也没有得到完全解决,所以,有关灯塔的话题还会继续下去。

资料来源:摘自圣才学习网

二、纯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

严格地讲,只有同时具备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两种特征才是真正的公共产品。但是现实生活中同时具备这两种特征的公共产品并不多。国防通常被认为是同时具有这两种特征的公共产品,而有些产品只具有这两种特征的其中之一。

根据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程度,公共产品又被进一步划分为纯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与完全的非排他性。国防可以被视为一种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只具有局部非竞争性与局部非排他性。例如,公路上的桥梁具有非竞争性,但却不具有非排他性。在交通不拥挤的时候,在桥上通行是非竞争的,因为桥上增加一辆车并不影响其他车辆的速度,即增加额外一辆车通过大桥所引起的边际成本等于零。但是通过设立收费关卡却可以排斥任何不交费的车辆通过大桥,即具有排他性。有线电视也是如此,只有交了费用的用户才可以接受到电视信号,但对于供应商来说,增加一个用户不会产生额外的成本。

与大桥和有线电视相反,在公共湖泊上捕鱼是非排他性的,但不是非竞争性的。只要湖泊是社会成员共有的,就不能排斥任何一个捕鱼者在湖中捕鱼,但是捕捞者的不断增加会减少湖内可供捕捞的鱼的数量,这无疑会增加每一个捕鱼者捕鱼的成本。现实中纯公共产品种类较少,准公共产品种类较多。

表15-1 公共物品的分类

从表15-1中我们可以看到,私人物品的典型特点是:在消费中具有突出的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特点,由此我们可以说私人产品的总需求等于所有个体消费者的需求的总和。纯粹的公共产品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点,公共池塘资源则是非排他而具有竞争性的准公共产品,俱乐部产品则是没有竞争性而有排他性的准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不同,不管是纯粹的公共物品还是两类准公共物品在消费总量上都不是全体个体消费量的总和。对于纯粹的公共物品来说单一消费者的消费量等于全体消费者的消费量。对于公共池塘资源来说,公共产品的供给总量等于自主进入公共池塘的个体消费者消费的总和。对于俱乐部产品而言,公共物品的供给总量等于具备成员资格的个体消费者的消费总量。图 15-1给出了判断公共产品的步骤。

图15-1 判断公共产品的步骤

三、公共物品的最佳供应量

因为私人物品的消费是竞争性的,所以私人物品的市场需求等于每个消费者的需求量的和。私人物品的市场需求曲线等于个人需求曲线的水平相加。私人物品的有效率的数量出现在市场需求曲线与市场供给曲线的交点。

由于给定数量的公共产品可以同时为许多人消费,故公共产品的需求曲线可由消费该公共产品的不同个人需求曲线的垂直加总来得到。如图15-2所示,横轴和纵轴分别表示公共产品的数量QPG和价格PPG,DA和DB分别是A、B两消费者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曲线。若市场中仅有这两个消费者,那么对该公共产品的市场需求曲线DPG就是由DA和DB的垂直加总而得。

公共产品为两人的共同消费,但每个人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函数不同,故对政府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共产品,消费者愿意和可能支付的个别需求价格也是不同的,所有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愿意和可能的个别需求价格的总和,构成了社会愿意和可能支付的公共产品的价格。例如,给定公共产品的市场供给曲线SPG,两消费者在E点达到了公共产品的最佳数量为QE,该点决定了公共产品的均衡数量,从而决定着对社会资源分配于公共产品生产的最优配置。但公共产品的这一均衡数量低于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供给量,造成了市场的无效率。

政府通过征税或收费,或双管齐下,来为公共物品付费。最简单的方法可能是,向每个居民征收等于其边际利益的税额。这种方法虽然很简单,但至少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一旦人们意识到他们所交纳的税额取决于政府所料想到的他们对该物品的评价程度,他们就会低报他们的真实评价。即纳税人不愿意提供他们对公共物品的真实评价的信息。第二,即使政府拥有边际评价的确切信息,各家庭的收入和纳税能力也是不同的。

公共物品一旦生产出来,人们就只能得到生产出来的那一产量。既然只生产出了一个产量,每个人的消费就都限于那一产量。相反,就私人物品而言,每个消费者都可以自由地购买他(她)所喜欢的一个数量。因此,从供应什么、供应多少和供应给谁方面来看,公共物品比私人物品复杂得多。这些决策可以通过公共选择来说明。

图15-2 公共产品的需求曲线与均衡价格

第二节 公共产品与市场失灵

案例15.3 为什么会出现“公地悲剧”?

乱挖滥采,对煤炭资源是最严重的糟蹋。如果不尽快制止,统一开采,统一加工,中国能源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就越发严重了。目前的这种混乱局面主要是“公地悲剧”所造成的,公共资源的使用问题对于中国来说比公海捕鱼问题要严重得多。如果不尽快制止,能源问题所带来的危害将是不可挽救的,公地悲剧来自于下面的一个寓言。

在北方的一个草原上,住着许多牧民,牧民都有自己的羊群。开始的时候,牧民都在草原上放牧,羊在草场上吃草。那是一种“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田园牧歌式生活。牧民们在公共的草原上放牧养羊,肥美的牧草养肥了羊群,也使牧民们过着相当幸福的生活。但是,时光在流逝,这里的人口在增加,草场上的羊也在增加。由于羊的数量不断增加,而土地是固定的,草场开始失去自我养护的能力。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这里的草场上,土地变得寸草不生。由于共有土地上过度放牧导致草场的荒漠化,羊饿死了,人失去了生活的经济来源。这就是所谓的“公地悲剧”。

目前的资源乱挖滥采行为就相当于人民公社时期的社员们,家家户户养猪养羊,故意放到生产队里的麦田里去吃麦苗。结果是,“吃在外,省在家,卖的钱,自己花”。这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公地悲剧。其实在世界各国几乎各个历史时期都出现过一定程度的“公地悲剧”。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公地悲剧呢?当然是过度放牧。草吃干净了,连草根也没有了,最后的结果就是荒漠化。避免草场的破坏需要所有牧羊人的集体行动,但是没有一个家庭愿意为了共有草场的繁茂而主动减少自己羊群的规模。正像没有一个小煤窑的主人为了保护煤炭资源自己主动减少煤炭开采是一样的。实际上,公地悲剧产生的原因在于它自身使用的负外部性。当家庭的羊群在共有土地上吃草的时候,降低了其他家庭可以得到的土地质量。由于人们在决定自己养多少只羊时,并不考虑这种过度放牧的负外部性。煤炭资源开发和环境污染同公共草地放牧具有相同的性质:当一个人享用公共资源时,他减少了其他人对这种资源的享用。由于这种负外部性,公共资源往往被过度使用。解决这样的问题有两种途径:一是可以通过政府管制,二是把共有资源变成私人物品。

资料来源:张世贤.经济学演义.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

公共产品具有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两个特点,对市场达到最高经济效率都构成了严重障碍。消费者不支付费用也可以消费公共产品,对公共产品也就不存在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适用于私人部门的选择原则——市场定价和资源配置等原理,未必适用于公共部门。

依据新古典理论,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本身具有有效配置社会资源、使经济系统达到帕累托效率的功能。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是指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有效配置社会资源的功能的失灵(市场失灵的几种场合:不完全竞争,不完全信息,外部影响,公共物品)。

在公共物品的场合,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会失灵。这种失灵可以表现在三个方面:

1.有效率的产量难以确定。公共物品的有效率(即最佳)的产量的确定,需要知道每个消费者对公共物品的需求曲线。但实际上,由于公共物品的消费是不排他的,消费者往往隐瞒需求,免费乘车(free riding or free rider)。因此,难以根据市场供求确定一个有效率的产量。

2.在利用上出现“拥挤(congestion)”。有些公共物品,由于在消费上是不排他的(亦即在收费上是困难的),所以在利用上往往出现过度。这种过度,实际上是因为价格机制的调节失灵所造成的需求过度(上面所提到的“公地悲剧”就属于“拥挤”现象)。

3.定价机制失灵。公共物品消费的非竞争性意味着,增加消费不会增加生产成本或供给成本,即公共物品消费的边际成本等于零。既然边际成本等于零,那么,依据边际成本定价规则,价格也应等于零。也就是说,按照边际成本定价规则,公共物品不应该收费。公共物品的生产是有费用的,如果不收费,就不会有人生产。有需求,却没有生产和供给,这明显违背了“有需求就有供给”的市场规则。

一、免费搭车问题

由于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若公共产品由私人生产并在市场销售,其产量一定会偏低。因为公共产品很容易产生免费搭车问题。搭便车理论首先由美国经济学家曼柯·奥尔逊于1965年发表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公共利益和团体理论》一书中提出的。其基本含义是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搭便车问题是一种发生在公共财产上的问题,是指经济中某个体消费的资源超出他的公允份额,或承担的生产成本少于他应承担的公允份额。

免费搭车(free rider)又叫搭便车,就是指某些个人不付费也可以同享公共产品的好处,完全依赖于他人付费。在这种情况下,愿意支付代价而消费的人必将大幅度减少。例如,假设同住一层楼的8户居民,其公共走廊并没有照明,出入十分不便。一旦有人付费安装电灯,其他人则可以不付任何费用而享受电灯所带来的好处。这就产生了免费搭车的问题:既然不付费也同样可以享受公共产品,那何必要自己支付公共产品的费用呢?如果每个人都不支付成本或支付很低的成本来享受公共产品,那么就没有公共产品可以提供出来。在上例中,公共走廊必定是一团漆黑。

免费搭车现象缘于公共物品生产和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免费搭车行为往往导致公共物品供应不足。搭便车行为妨碍市场的自动调节过程。因此,一个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能够克服“搭便车”行为,这是各种意识形态的一个中心问题。在诺思看来,意识形态是一种行为方式,它通过提供给人们一种“世界观”而使行为决策更为经济。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可找到搭便车的例子,例如,许多轮船公司不肯兴建灯塔,他们可以获得同样的服务,此种搭便车问题会影响公共政策的顺利制定及有效执行。德国的高福利政策也是搭便车问题的例子,高收入者支付的高额税收对同样享用高福利(医疗、教育)的低税收贡献者来说是被后者“搭了顺风车”。

显然,分散决策的市场机制在这里不起作用了。在这里公共产品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在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市场机制产生了无效率。即使有些消费者不存在免费搭车的心理,愿意自己付费购买,他也只会根据这种公共产品给他个人所带来的私人利益,来决定自己所愿意支付的价格的高低,他不会根据社会利益来决定自己愿意支付的价格和需求量。因此,如果由私人生产并销售公共产品,必将与具有外部经济特征的私人产品相同,使产量小于社会福利最大的产量。

假设在一条街道有25名住户,并且本街道即将进行卫生设施改造,改造的费用为$2500。因此分摊到每个住户的改造费用为$100。虽然设施的改造会使得所有住户都可以受益,但当费用是自愿支付时,肯定会有一部分的住户拒绝交纳。这部分住户盘算着其他住户会分担改造费用,而此种卫生设施肯定会投入使用。解决方法是使得25名相互独立的住户作为一个整体支付这笔费用,即集体意志代表个人意志。在此情况下,住户可以通过投票决定是否进行设施改造。如果投票的结果认为应该进行改造,则所有住户都必须交纳费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一些公共服务,如国防、公共治安等,就必须由政府组织提供。当然,仅仅通过投票决定还没能把问题解决。住户们还需要对费用的分摊比例进行讨论,因为一种平均分配费用的原则又显得无法公平地反映用户之间的差异。

我们再看一下TCL的成功案例。为了迅速普及和推广一个品牌,很多企业都选用与品牌相适应的明星来代言,这种“名人效应”从某一方面来讲,也是一种“搭便车”。TCL为了打造“国产手机第一品牌”的国际化形象,花巨资1000万元聘请“韩国第一美女”金喜善,并力邀国际级导演张艺谋担当广告片的拍摄。金喜善美丽、高贵、大方,符合产品本身的特质,同时她的国际化背景和对中国年轻时尚群体的巨大感召力也是TCL品牌可以搭便车的重要因素。在金喜善出演的TCL手机品牌形象的广告中没有一句台词,金喜善只是利用自己的肢体语言和表情表达出她对TCL手机的喜爱和信赖。这部广告片在中央电视台的黄金时段进行了投放,取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TCL手机“中国手机新形象”的传播语传遍全国。应该说,邀请金喜善的策略对于迅速打响TCL手机品牌而言是正确而有效的。

在图书市场上同样存在搭便车的例子。比如,前几年有一本书《谁动了我的奶酪》畅销,市面上立即出现了《我该动谁的奶酪》、《谁也不能动我的奶酪》等一系列跟风书;又如《绝对隐私》一书,跟风的“隐私”一片,脱得光光追着让你看,哪有“隐私”可言。书倒是都畅销了,手法却耐人寻味。善于投机的企业总是可以充分利用外部性坐收渔翁之利。同时也正是由于便车的便利性的存在,行业的先导者在大张旗鼓地进入某个领域的时候,也应该尽量减少投机者利用自己的宣传声势所形成的便车的机会。“搭便车”与“反搭便车”的斗争就像一场猫与老鼠的战争,其中的妙义就在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谁的手法更为天衣无缝,巧夺天工。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分析,免费搭车问题是一个“囚犯困境”问题。为了说明这一点,假定一层楼只有两户人家A和B,安装电灯的成本是30元,每户对路灯的评价是20元。由于他们对电灯的评价总和超过安装电灯的成本,安装电灯是有效率的。如果他们认为应该安装,那么他们就平均分摊安装成本15元,各户的净价值为5元(20元-15元)。如果他们都认为不应该安装,那么每户的净价值为0元。如果其中一户认为应该安装而另一户认为不应该安装,并假定认为安装的一户有义务独立承担全部成本,那么安装电灯的一户的净价值为-10元,而另一户的净价值为20元。以上情况概括于表15-2的支付矩阵中。

表15-2 免费搭车与囚徒困境

显然,如果A决定安装则B决定免费搭车符合自身利益,如果B决定安装则A决定免费搭车符合自身利益。如果A选择不安装则B也会选择不安装。这样,他们都选择不安装(0,0)就是一种占优战略,但这种选择并不具有效率。

由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导致市场在公共物品供给上是无效率的,因此,公共物品的供给主要是由政府来提供的,但也有私人提供的。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并不等于政府生产全部公共产品,单纯由政府生产和经营公共产品,由于多种原因往往缺乏效率。因此,政府的职能应该是提供公共产品,而不是生产公共产品。特别是对准公共产品,政府常常通过预算或政策安排给企业甚至私人企业进行生产。还有政府也可能通过对生产公共产品的企业进行补贴的方式来鼓励公共产品的生产。公共物品提供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1.政府提供。政府直接向公民提供各种公共物品,这是现实生活中最普遍的方式。如国防安全、公共道路、给排水等。

2.政府与私营机构签订合同。国家与企业签订经营公共产品,这是最普通、范围最大的一种形式。适应这一形式的公共产品成本,主要是具有规模经济的自然垄断性产品,如大部分基础设施。如国家允许私人企业以建设——经营——转让(BOT)的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及服务的提供,即政府允许私人企业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并通过若干年的特许独家经营,等到收回自己的投资并获得利润后,再由政府接手该公共基础设施。如广西的马江至梧州高速公路。

3.政府授予私营机构经营权。政府将现有的公共基础设施以授予经营权的方式,委托给私人公司经营,如自来水公司、供电等。此外,还有很多的公共服务项目也是由这种方式经营的,如政府将城市卫生管理、绿地维护、市政设施维护等委托私人管理。

4.政府给提供公共物品的私营机构提供补贴。例如,补助津贴、优惠贷款、减免税收等,政府提供财政补贴的主要领域是科学技术、基础研究、教育、卫生保健、住房、图书馆、博物馆等。

5.私人提供。以广播节目为例。广播节目是公共物品,既无竞争性,也无排他性。但却由私人提供。如私人电台,或者私人办的节目。在中国的官办电台里,一些节目也承包给私人。提供广播节目的私人,如私人电台或承包官办电台的节目的个人或者企业,虽然不能从广播节目的消费者中收取费用,但却可以向广告发布者收取广告费。一些海上灯塔也是有私人经营的,经营者虽然没有办法向使用灯塔的船只收费,但却可以向港口收费,因为如果港口不交费,灯塔经营者就关闭灯塔,从而船只也就不能来你这个港口了。这与广告商愿意交付广告费是同样的道理。

二、公共选择与表决机制

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还会给市场机制带来另一种困扰。公共产品一旦被提供出来,在消费时是没有竞争性的,把它提供给另一个人享用的边际成本为零。消费者从公共产品中都得到了一定的效用,而其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从效率的角度(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来看,应该让所有的人都免费享用公共产品。如果这种产品是由私人来生产的,那么他将会破产。因此,公共产品的生产往往由公共部门通过投票的方式来决定。公共部门根据人们的投票结果作出决策,叫作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

公共物品的生产,是一个集体决策问题。公共选择理论所要研究的就是集体决策问题。政府关于公共物品的供给和征税方面的决策,就是公共选择。公共选择问题也就是集体决策问题(collectively decisions)。

集体选择或决策的规则为投票规则。投票规则按Buchanan和Tullock的定义可以表示为作出一项决策或通过一项议案所要求的赞成者的人数占总投票人数的比例。那么,最佳投票规则是什么?社会选择,像生产活动一样,除了本身会带来利益以外,也会付出成本。而且,从这一意义上讲,社会选择本身就是一种生产活动,一种生产制度或制度规则以及某些行为方案的活动。社会选择的成本涉及两类,即决策成本和外部成本。前者包括收集和整理信息的成本、议价的成本、劝说实施的成本;后者是指由一部分人强加给另一部分人的成本,它可以是真实的经济损失,也可以是不利的收入再分配。这两类成本虽都是投票规则的函数,但随投票规则变化它们各自的变动趋势不同。决策成本随着作出一项选择所要求的赞成者人数的增加而增加,外部成本则随着作出一项选择所要求的赞成者人数的增加而减少。因此,我们不能说作出一项决策或通过一项议案所要求的赞成者的人数越多,投票规则就越好。投票规则的选择问题从本质上讲是一个决策成本和外部成本的交换问题。最佳投票规则应该是使社会选择的总成本最小的规则。

在私人部门中,人们对物品的偏好是通过他们所愿支付的价格来表达的。而在公共部门中,人们对物品的偏好是通过他们投票来表达的。投票的原则主要有两个:一致同意规则和多数票规则。一致同意规则是指候选人或方案须经全体投票人赞成才能当选或通过的规则。例如,地方政府须得到全体投票人一致通过才能在本地区建造一座桥梁。如果方案未能获得全体投票人一致同意,那么公共部门就需要修改这个方案,直到全体投票人一致同意为止。一致同意原则和完全竞争一样可以实现经济效率,因为按照这一规则通过的提案不会使任何一个人的福利受到损失。因此,凡是一致同意规则通过的方案都是最优的,它可以满足全体投票者的偏好,不存在任何把一些人的偏好强加于另一些人的因素。但是,一致同意规则的实现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社会机会成本较大。

多数规则是指候选人或方案只须经半数以上投票人赞成就能当选或通过的规则。多数规则可分为简单多数规则和比例多数规则。按照简单多数规则,只要赞成票过半数,提案即可通过;比例多数规则规定赞成票必须占应投票的一个相当大的比例,如必须占2/3或3/4才算有效。究竟采取哪一种多数取决于提案对人们的影响程度。

在采取多数规则作出公共选择时,多数人投票同意而少数人投票反对,则意味着增进了多数派的福利而使少数派福利受损,满足多数派的偏好而不能满足全体成员的偏好。在多数规则下作出的决策往往是投赞成票的多数给投反对票的少数强加了一笔负担。由于福利的大小在不同个人之间是不能比较的,这样多数规则下作出的方案不但不能达到经济效率,而且还难以确定社会总效用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除非社会对受损者进行补偿,才不至如此。

第三节 公共决策与政府失灵

现实社会对市场机制的发挥存在着许多限制,这些限制或多或少可以借助政府的力量求得某种程度的缓和或解决。然而,由于现实经济社会的极其复杂,用来弥补市场经济缺陷的政府职能本身并不是完美无缺的,政府对市场的调节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政府干预中的能力的限制以及所引发的不良作用,称之为政府失灵(government failure)。

一、政府失灵的原因

引发政府失灵的障碍,主要表现为政府决策的无效率和政府的寻租行为。

首先谈谈政府政策的低效率,即公共决策失误。政府为管理众人之事所做的任何决定,都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即众人将同享其利或同受其弊。例如,在进行公共决策的投票表决时,参与投票活动是必须花费成本的,参加投票前需花时间看表决内容的材料,投票时也必须花费时间与交通费到投票点去投票。于是不愿过问政治的现象在现实社会中极为普遍,这种政治冷漠当然对政治决策的品质带来不利影响,故政府干预之结果也未必理想。另外,政府部门垄断着公共产品的供给,在生产公共产品时没有受到私人部门的竞争,再加上政府部门缺乏动力去实现成本的最小化和利润的最大化,使公共产品的生产缺乏效率。

由于公共决策主要就是政府决策,政府对经济生活干预的基本手段是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决策作为非市场决策有着不同于市场决策之处。在政府决策中,虽然单个选择者也是进行决策的单位,但是作出最终决策的通常是集体,而不是个人,以公共物品为决策对象,并通过有一定秩序的政治市场(即用选票来反映对某项政策的支持来实现)。因此相对于市场决策而言,政治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具有相当程度的不确定性,存在着诸多困难、障碍或制约因素,使得政府难以制定并实施好的或合理的公共政策,导致公共决策失误。公共决策失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短缺或过剩。如果政府的干预方式是把价格固定在非均衡水平上,将导致生产短缺或者生产过剩。如果把价格固定在均衡水平之下,就会产生短缺。反之,则产生过剩。

2.信息不足。政府不一定知道其政策的全部成本和收益,也不十分清楚其政策的后果,难以进行政策评价。

3.官僚主义。政府决策过程中也许高度僵化和官僚主义严重,可能存在大量的重复劳动和繁文缛节。

4.缺乏市场激励。政府干预消除了市场的力量,或冲抵了它们的作用,干预就可能消除某些有益的激励。

5.政府政策的频繁变化。如果政府干预的政策措施变化得太频繁,行业的经济效率就会蒙受损失,因为企业难以规划生产经营活动。

其次是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政府官员与民意代表一样也具私心,不能指望它们无私地做到一切决策皆以全民利益为重。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一个人从私人部门进入公职后,其行为动机不可能从追逐私利转变为讲求公益。公共选择理论就以此为基础,讨论公共决策实际是在讨论“做什么”、“如何做”以及“为谁做”等问题。由于政府的许多决策都涉及利益分配,利益集团为了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或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而对政府决策或政府官员施加影响,这种非生产性行为被称为寻租(rent seeking)。因此,政府决策所考虑的,不必是全民的利益,而可能只是某些团体的利益,甚至是决策人个人的利益。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寻租主要有三类,分别是通过政府管制的寻租、通过关税和进出口配额的寻租以及在政府订货中的寻租。

“寻租是投票人,尤其是其中的利益集团,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努力,如游说和行贿等,促使政府帮助自己建立垄断地位,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可见,寻租者所得到的利润并非是生产的结果,而是对现有生产成果的一种再分配,因此,寻租具有非生产性的特征。同时,寻租的前提是政府权力对市场交易活动的介入,政府权力的介入导致资源的无效配置和分配格局的扭曲,产生大量的社会成本:寻租活动中浪费的资源,经济寻租引起的政治寻租浪费的资源,寻租成功后所损失的社会效率。另一方面,寻租也会导致不同政府部门官员的争夺权力,影响政府的声誉和增加廉政成本。

二、政府失灵的防范和出路

要避免或降低政府失灵的影响,促进政府部门的经济效率,可以通过与私人部门合作或加强政府部门内部管理的方法。

政府部门需要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但不是非自己生产不可,可以让私人承包公共产品的生产。政府部门用招标的方式,让私人部门投标承包公共产品的生产。由于私人部门相互之间存在竞争,政府部门就可以花费较小的成本生产出同样数量的公共产品。另外,政府部门还可以和私人部门一起生产同一种公共产品,以促进两个部门之间的竞争,提高政府部门的效率。

公众很可能并不希望把一些看起来业务有重复、实际上有利于竞争的公共部门加以合并。一个城市有几个给水排水机构总比只有一个好。公共部门的权力分散有利于减少垄断成分,增加竞争因素,提高效率。权力集中会带来规模不经济的坏处,但权力分散可以带来劳务质量高而价格低的好处。因此,可以把过于庞大的公共机构分解成几个比较小的、有独立预算的机构。这样,不但解决了公共产品的问题,还同时提高了政府部门的效率。

综上所述,在现行的民主制度下,没有一种选择机制可以称得上是最优选择机制或有效率的选择机制。既然政治市场上现行的选择机制是失灵的,那么出路何在?公共选择理论为此提出了两条思路:其一是市场化改革,其二,宪法制度改革。前一种思路主要是由公共选择理论中的芝加哥学派提出,后一种思路主要由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弗吉尼亚学派提出。

所谓市场化改革是试图通过把经济市场的竞争机制引入政治市场来提高后者的运行效率。市场化改革的思路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明晰和界定公共物品——公有地、公海、公共资源——的产权,借此消除在这些公共物品使用上的“逃票乘车”和掠夺性消费。(2)在公共部门之间引入竞争机制,重构政府官员的激励机制,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来组织公共物品的生产。(3)重新设计公共物品的偏好显示机制,使投票人尽可能真实地显示其偏好。

所谓宪法改革,是试图通过建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规则来对政府权力施加宪法约束,通过改革决策规则来改善政治。在公共选择理论家们看来,要克服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及避免政府失灵,最关键的是要在宪法制度上做文章,布坎南认为,要改进政府的行政过程,首先必须改革规则,因此,“公共选择的观点直接导致人们注意和重视规则、宪法、宪法选择和对规则的选择”。布坎南等人着重从立宪的角度分析政府制定的规则和约束经济和政治活动的规则或限制条件,即他们并不直接提出具体的建议供政策制定者选择,而是为立宪改革提供一种指导或规范建议,为政策制定提出一系列所需的规则和程序,从而使政策方案更合理,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

本章结束语

如果一个人消费某种物品而不会减少该物品的数量,并不排斥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该物品就是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根据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程度,公共产品可进一步划分为纯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由于给定数量的公共产品可以同时为许多人消费,故公共产品的需求曲线可通过由消费该公共产品的不同个人需求曲线的垂直加总来得到。

免费搭车是指某些个人不付费也可以同享公共产品的好处。由于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很容易产生免费搭车问题。因此,公共产品的生产往往由公共部门通过投票的方式来决定。现实社会对市场机制的发挥存在着许多限制,这些限制或多或少可以借助政府的力量求得某种程度的缓和或解决。然而,由于政府干预中的能力的限制以及所引发的不良作用,产生了政府失灵。

关键词:公共产品 私人产品 免费搭车 政府失灵 寻租

复习思考题

1.解释下列概念: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免费搭车;公共选择;政府失灵、寻租。

2.为什么公共产品的需求曲线是所有消费者需求曲线的垂直加总?

3.为什么会产生免费搭车问题?公共选择理论寻求怎样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