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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
1.9.2.1 一、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
一、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

完全竞争市场具有如下四方面的特征:

一是市场上有大量的买者和卖者,这些大量的买者和卖者都是价格承受者。完全竞争的市场上应存在大量的买者和卖者,其中每一个成员所提供或购买的份额相对于整个市场规模来说非常小,以至于谁也不能影响商品的价格。这就是说,市场价格是由众多的买者和卖者共同决定的,任何单个的厂商和消费者都是价格的接受者(price taker),而不是价格的制定者或影响者。

二是产品完全同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商品是同质的或具有相同的标准,以至于每一生产者的产品与另一生产者的商品无法区分,或者说,任一销售者的商品对买者来说,都是完全的替代品。这意味着在价格相同时,消费者无论从哪一家厂商购买商品都是无所谓的,如果一个厂商稍微提高其商品的价格,所有的顾客将会转而购买其他厂商的商品。

比如牛奶市场,没有一个消费者可以影响牛奶的价格,因为相对于市场规模,每一个消费者购买的量都非常小。同样,每个奶牛场场主对价格的控制都是有限的,因为有许多其他卖者提供相同的牛奶,由于每个卖者都可以在现行的价格下卖出其想卖的所有量,所以,他没有什么理由收取较低的价格,但是,如果他收取较高的价格,买者就会到其他地方去买。也就是说,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买者和卖者都必须接受市场价格。

三是资源自由流动,没有行业壁垒。完全竞争的市场要求所有生产商品的资源或投入要素都能自由流动而不受限制。没有任何自然的、社会的或法律的障碍阻止新厂商进入该行业和原有的厂商退出该行业;劳动力可以在不同地区和职业间流动;原材料的使用中也不存在着垄断。当然,以上所说的资源的充分流动是就长期而言的。在短期内,即使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有些资源也是无法从一种用途转到另一种用途中去的。比如,如果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决定开一个奶牛场,而且任何一个现有奶牛场场主都可以决定离开奶牛行业,那么,牛奶行业就满足这个条件。

四是信息完全共享。完全竞争的市场要求所有的厂商和消费者掌握所有的市场信息。厂商必须了解有关生产的技术条件,了解为各种投入所必须支付的价格以及商品能够销售的价格;消费者必须知道自己的偏好以及感兴趣的各种物品和劳务的价格,另一方面消费者作为投入的供给者,又必须知道他们提供的要素所能获得的报酬。不仅如此,完全竞争要求上述所有经济决策单位对过去、未来和当前的情况都要有准确的了解。

显然,以上条件是极其严格的,现实中并没有一个完全满足上述条件的市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完全竞争的模型是没有用处的。这是因为任何一般的理论模型的用处,并不取决于其假定的准确性,而是取决于其预测能力。大量经验已经证明完全竞争模型有助于对资源配置的效率作出准确的判断,可以从这一模型出发,对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不断作出修改,使之更接近于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