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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
1.7.1.1 一、生产与企业的定义
一、生产与企业的定义

生产是指把投入变为产出的行为。企业进行生产的过程就是从生产要素的投入到产品的产出的过程。生产要素的类型一般被划分为以下四种:

· 劳动(L):指人类在生产过程中提供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

· 土地(N):包括土地和地上、地下的一切自然资源。

· 资本(K):包括资本品(实物形态)和货币资本(货币形态)。

· 企业家才能(E):指企业家组织建立和经营管理企业的才能。

但在生产函数的分析中,经常要考虑的是资本和劳动两个要素。这里所说的产出是指生产出来的商品或劳务,在分析生产理论时,产出也常常被称做产量或产品。

企业就是指实现投入变为产出的行为者。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企业是提供商品和劳务的主体,作为市场上的供给者,不仅从事生产活动,也从事销售活动。这意味着生产和销售两个过程是合在一起的,统称为产品的供给。另外,企业是能够独立作出决策的经营单位,其决策主要以市场情况作为依据。

企业的规模可大可小,可以拥有几百万亿元资产和几十万工人,也可以只有几千元资产和几个人甚至一个人;企业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工厂、农户、银行,也可以是医院、学校。总之,它是指一个能够作出独立决策行为的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