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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第2版)
1.12.1.3 三、全面性原则
三、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是指:对语言教育活动的各个组成部分和各个构成要素,进行全面的评价。这就要求评价者,既要对学前儿童语言发展状况进行评价,又要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既要对语言教育目标进行评价,又要对语言教育内容和过程进行评价;既要对教育活动过程中教具、学具的选择与利用进行评价,又要对教师与幼儿之间的言语和情感互动情况进行评价;既要对静态的活动要素进行评价,又要对动态的活动过程进行评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完整、准确地评价语言教育活动及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