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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基础
1.14.10 12.10 管理当局的责任
12.10 管理当局的责任

进入德鲁克管理世界的捷径就是从认识管理人员的责任、员工的责任和企业的责任开始。在《管理:任务、责任、实践》一书中,实际上德鲁克是把管理诠释为:管理任务、承担责任、勇于实践。在该书中,德鲁克还告诫人们,作为管理者不应以自己的性格行事,更不得以显示自己的权力行事,而是要按自己的职责行事。

在德鲁克看来,“权力和职权是两回事。管理当局并没有权力,而只有责任。它需要而且必须有职权来完成其责任——但除此之外,决不能再多要一点。”管理当局只有在它进行工作时才有职权(Authority),而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权力”(Power)。

德鲁克反复强调,认真负责的员工确实会对经理人提出很高的要求,要求他们真正能胜任工作,要求他们认真地对待自己的工作,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任务和成绩负起责任来。

责任是一个严厉的主人。如果只对别人提出要求而并不对自己提出要求,那是没有用的,而且也是不负责任的。如果员工不能肯定自己的公司是认真的、负责的、有能力的,他们就不会为自己的工作、团队和所在单位的事务承担起责任来。

同时,要使员工承担起责任和有所成就,必须由实现工作目标的人员同其上级一起为每一项工作制订目标。此外,确保自己的目标与整个团体的目标一致,也是所有成员的责任。必须使工作富有活力,以便员工能通过工作使自己有所成就,而员工则需要有他们承担责任而引起的要求、纪律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