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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基础
1.12.4.4 10.4.4 领导者参与模型
10.4.4 领导者参与模型

1973年维克多·弗罗姆(Victor Vroom)和菲利普·耶顿(Phillip Yetton)提出的领导者参与模型(Leader participation model),主要指出了领导行为和决策参与的关系。由于认识到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对任务结构的要求各不相同,研究者认为领导者的行为必须加以调整以适应这些任务结构。弗罗姆和耶顿的模型提供了根据不同的情境类型而遵循的一系列序列规则,以确定参与决策的类型和程度。这一决策模型包括了7项权变因素(可通过“是”或“否”选项进行判定)和5种可供选择的领导风格。

该模型认为对于某种情境而言,5种领导行为中的任何一种都是可行的,它们是:独裁Ⅰ(AⅠ)、独裁Ⅱ(AⅡ)、磋商Ⅰ(CⅠ)、磋商Ⅱ(CⅡ)、群体决策Ⅱ(GⅡ)。描述如下:

·AⅠ你使用自己手头现有的资料独立解决问题或作出决策。

·AⅡ你从下属那里获得必要的信息,然后独自作出决策。在从下属那里获得信息时,你可以告诉或不告诉他们你的问题。在决策中下属扮演的角色显然是向你提供必要信息的人,而不是提出或评估可行性解决方案的人。

·CⅠ你与有关下属进行个别讨论,获得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你所作出的决策可能受到或不受到下属的影响。

·CⅡ你与下属集体讨论有关问题,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然后你所作出的决策可能受到或不受到他们的影响。

·GⅡ你与下属集体讨论问题,一起提出和评估可行性方案,并试图获得一致的解决办法。

领导者参与模型进一步证实了领导研究应指向情境而非个体。与豪斯的路径—目标理论相同,弗罗姆、耶顿和杰戈都反对把领导者的行为看成固定不变的,他们认为,领导者可根据不同的情境调整他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