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 夜之窗
夜之窗

乔纳森·桑特洛弗

Jonathan Santlofer

《夜之窗》(Night Windows),1928

又是她,穿着粉色内衣、粉色衬裙,出现在一扇窗口,然后又转到另一扇窗口,就这样出现又消失,好像西洋镜里的图片,摇曳闪烁,飘忽不定,让人抓狂。

对,就是这个词:抓狂。

接着,他又想到另一个词:美妙。

还有一个词:煎熬。

他没想到这么快就出现替代者。上一个,叫劳拉还是劳伦呢,反正她的名字也无关紧要,这个女人已经消失了四个月或者五个月了,他可不是心里没数。她们都是可以被取代的,每一个都很优秀。虽然很喜欢上一个她的天真无邪,但他更享受把天真从她身上夺走。他努力回忆,但是她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她就像一幅水彩画,而他用潮湿的手指划过她的脸颊,模糊了她的轮廓,甚至完全抹掉了她。造就她再摧毁她。这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他一贯如此。

粉衣女人弯下身子,臀部正好对着他,他真想笑出声,但她可能会听到,可能会发现小巷另一侧的他——对面窗户里的男人,黑暗中的男人,但是他还没有做好准备。他们的相遇要精心策划。那一天会来的,很快。

那个女人站起来,转过身倚靠在窗边,金色的秀发逆着光,他想:上帝又赐予我一个新的女人。

上一个女人能认识他真是太幸运了,像她那样的乡巴佬,太容易驾驭了,简直是易如反掌。他已经把她征服,彻底征服。

那她怎么会有力气逃跑呢?

无所谓。反正他已经厌倦她了,听够了她哭哭啼啼,看够了她拼命地取悦自己。

这个新目标看上去很完美,她掠过窗口,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偷窥。

这个猎物很容易得手。

他擦掉上嘴唇上面的汗,望着黑暗中熠熠闪光的三扇飘窗,这是他的私人专属剧场。他长舒一口气,她的一片窗帘迎风鼓起,就像在和他一起呼吸似的。

啊啊……

黑暗,像一层薄纱,遮挡住他;让他能够就这样看着她,而她什么也看不到。

他看着她光着脚站在一块丑陋的绿毯子上,一模一样的毯子。这个新房客甚至都懒得换一块。他感觉脚趾传来一阵刺痛,下身仿佛被扯了一下,想起自己也曾赤脚踩在那块毯子上,把上一个女人的脚踝铐在老旧的暖气钢片上。

高温顺着窗户渗进房间,他开着窗户只是为了看她看得更清楚,湿热的空气在他身边消散,融入中央空调的冷气里,他身体一半清凉,一半在流汗,就像处在一种特别的气候模式里,冷热正面遭遇,一场风暴正在他内心深处酝酿。他拿过一瓶威士忌倒进玻璃杯,里面的冰块多半都已经融化。

他发现她身后有一台金属小风扇,一直在转但肯定没什么作用,他很确定,但是他很喜欢那台风扇,它吹起她的衬裙,撩动她的头发,也意味着高温天气里她会一直开着窗户。

他端着威士忌放在唇边,舌头感到一股辛辣,入喉就变得醇和。他凝望着黑夜,仿佛有什么东西,像脱缰的野马直把他送进她的公寓,让她感觉到他的眼神,如同双手触摸着她的肌肤,从温柔变得用力,更用力,直到感觉疼痛。

这个女人转身走开,好像感受到了那种疼痛。粉红女人离开窗口,走进他看不到的房间。

他只好等待。

他心里勾画着早已熟知的房间:单调的内部陈设,狭窄的卧室,浴室里碎裂的瓷砖,窄小的厨房,过时的室内设施。

他能看到她客厅里的暖气片没有保护罩,老旧的房间也没有装修,在这个城市真是反常。当然,他拥有自己的高级住宅,四层洋房,建于本世纪初期,还有一个他从未踏足的后花园。经济低迷时期他买下这幢房屋,但当时价格依然不菲,现在,即使依据他的标准,也简直是天价。不过,他从没想过自己会住在这种地方,他曾经可是住在上东区有门卫的高层住宅区。但是他渐渐开始喜欢这里,喜欢这种隐居生活。

他喝完一杯酒,又倒上一杯,他已经有点儿不耐烦了,黑暗中把威士忌溅在手上。

她在做什么?做什么能做这么久?

他看了一下手表,纤薄的金色表盘,纤细的金色钢丝表带。该死,她快要让他赶不上商务晚宴了。

快点。快点啊。

她在洗澡吗?还是在上厕所?他开始幻想,真希望可以在那里看着。但他知道,离这一天不远了。

他点燃一支烟,旁边没有人阻止他,他现在没有妻子情人,她们甚至都算不上什么糟糕的回忆,几年前有个人竟敢说他吸烟是令人厌恶的嗜好。那么,他就让她看看真正令人厌恶的嗜好,不是吗?

他父亲的形象——一位吸烟的高个子男人——闪现在脑海,这个男人因为愤怒满脸涨得通红,手里好像拿着腰带好像攥着拳头又好像拿着点燃的烟头朝他逼近,虽然这只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或者是他母亲灌输给他的。他母亲说他五岁的时候父亲就死了,尽管从没见过那个男人,但几年后他知道母亲说谎了。

粉色一闪而过,就像她窗口的一抹色彩,他向前坐直身子,探着脑袋,就像乌龟从壳里探出头来。接着她消失了,但那抹粉色萦绕在他心头,他想到了肉,鲜嫩的牛肉,多汁的猪肉,让他垂涎欲滴,像一只小狗。

他深吸一口烟,屏住呼吸,直到忍不住咳嗽,赶紧喷出那口烟,一团灰色的云朵在他面前升起。云雾散开,她又出现了,在房间深处,她站在一盏灯旁边,解开内衣,身体沐浴在柔和的金色光线中。透过烟雾,他眯着眼睛试着努力看清每一处细节,但却是徒劳。她就是一幅印象派画作,闪闪发光,美丽迷人,让他忍不住想把她装裱起来挂在墙上,装进笼子里,用带子绑在墙上。

然后她又消失了,他想起了上一个女人,她年轻纯洁,想到自己如何一点点毁掉她,看着纯洁像老旧的死皮从她身上褪去。

他看了一下手表,该出发了,这个晚宴真的不能迟到,客户从迪拜远道而来。但是粉红女郎又出现了,靠近窗口,十分清晰,丝滑的衬裙在她的大腿上轻轻滑过,有一种复古的情调,连衬裙和手指都变得古典,比他常见的那些赶时髦挨饿减肥的女人更圆润更丰满,那些女人吃沙拉的时候挑挑拣拣,总是把鱼肉放凉了,两百多美元的一顿美食浪费在这些不会吃饭的女人身上,而且还要和她们一起陪同来自迪拜的商人共进晚餐。

他盯着她,不停地眨着眼睛,好像拍照一样,他真希望自己还保留着那部35 mm远距镜头的老尼康相机,幻想自己就是电影《后窗》[1]里的吉米·斯图尔特,正在目击一场谋杀——那样会有多棒?

粉红女郎——这是他为她取的名字——俯下身子,又站起来,轻快地转起圈,突然,他第一次注意到,在房间更深处,有一面镜子,被阴影遮住一半,这可是新东西,他不记得之前那里有,一瞬间,他觉得她一定看到镜子里的他了,赶紧退后几步,烟雾随着他飘过去。

但是这一定不可能,他距离那么远,而且不得不承认,他就像吸血鬼——怎么能抓到我的影子!他爆笑出来,要不是街上的噪音——公交车,出租车,警笛声——她可能就听到了,可能接下来发生的一切都会被阻止。

也许她听到了声音。因为她停下转圈,走到窗边,伸头向外看。

他屏住呼吸,退后到浓重的黑暗里。

她正在找我吗?正在看我吗?

他无法判断她在看哪里,她的脸庞背着光,一片黑暗,头发闪着暗淡的光晕。

她从窗口走开。他也应该走了,可刚刚站起身,她又出现了,朦胧的室内光线把她变得模糊,她打开房门走了出去。灯灭了,窗口黑了。

他本可以在她离开的时候冲过去抓住她,但是他还坐在那里,在黑暗中,吸着烟,抿下最后一口威士忌,他强迫自己要等待。他喜欢现在这样,她们对他一无所知,而他对她们了如指掌。

三周又两天。更多的观察。他把一切看作是粉红女郎表演的小戏剧、小片段,只为他一个人的表演。

已经足够。是时候了。不能再拖了,否则他就疯了。

一切非常容易。随着灯亮灯灭,他观察着她什么时间回家,什么时间出门,看着她装扮得体地去上班,下班回家宽衣解带。他发现她出门约会之后会独自一人回家,而且总是独自一人。这让他非常喜欢。他对荡妇从来没兴趣。

他曾两次尾随她去了同一家餐厅,透过橱窗的玻璃窥视着她,独自一人吃饭,拿着一本书当道具,看上去孤独又胆怯,这是个好兆头,他完全能搞定。

他确认了一下时间。她马上要到家了,他已经做好准备,就像要去上班,精心装扮了一番,身穿高档夏季套装,梳着油光的但不是《华尔街之狼》那样的复古背头,一绺夹杂着灰色的浓密的头发,随意地垂在被晒黑的前额。喷上昂贵的英国古龙香水,淡雅的味道中散发男性的阳刚之气,如果她靠近,完全满足她的嗅觉,而且他确信她一定会靠近。

小路对面的三屏幕剧场灯光闪烁不定,天气炎热,让人眩晕,整个世界片刻间在黑暗中磷光闪闪。天气凉快下来,她出现了,趾高气扬地穿过客斤,穿着一件深蓝色职业裙装,简单朴素,随即消失在卧室。他静静等待。几分钟之后,她回到客厅,穿着紧身背心搭配白色牛仔裤,然后出门了。

他也出门了。

走在街上,他的神经末梢隐隐作痛,虽然他的心跳频率很低——从来没有超过八十——他看到店铺橱窗玻璃里的倒影,一个彬彬有礼、非常有魅力的男人,谁都可以看出来,而且事业有成;虽然他随易展示出财富的象征,但却不容忽视。

他绕过街角,她就在那里。天蓝色紧身背心、白色裤子,当她走出公寓大楼,金色的秀发让夏日的阳光相形见绌,一切就像电影一样,专属于他的电影,她的轮廓和细节变得清晰,他浑身蔓延着欲望,脑袋里嗡嗡作响,跟着她穿过拥挤的市区街道,来到一家餐厅,她独自一人坐一张双人桌,这是一家仿法式的小餐馆,里面有一半空位。他坐在她旁边一桌,点了一杯马尔贝克红酒,越过菜单偷瞄她,就好像她在菜单边缘上表演,一个他专门为她设置的迷你舞台。

她点了白葡萄酒,夏敦埃酒,抿了一小口,他发现这酒和她头发的颜色是一样的。她点了一份尼斯沙拉,他等着服务员,一个梳着油头带着油滑的法式口音的年轻男子,直到他走过来,然后对着她点了一下头,说“我点一份跟她一样的”,他的声音足以让她听见,她看过来,他微微一笑,而她也回敬一个微笑,就是这样,她已经咬钩,鱼竿就在他手里,他要开始收线了。

“你之前来过这家餐厅吃饭吗?”他问。

“什么?”她停止看书,抬起头,“哦,是的。来过几次。”

“喜欢这里吗?”

她看上去比他想象的年龄要大一些,三十岁出头,餐厅昏暗的光线把她的容貌变得柔和,这让他怀疑和焦虑,也许她的年龄比想象的更大。他喜欢比他年轻至少十岁的女孩,但也不要太年轻,他可不是变态。

“你住在这附近吗?”他问。

她又点了点头。他发现她正在打量他,她很谨慎,不确定要不要和眼前这个有点儿年长的男人攀谈,虽然英俊潇洒、风度翩翩,但毕竟是陌生人。

他放松了假想的鱼竿,转过脸,拿出手机假装查收邮件,趁她看书的时候就一直观察着她。

谢天谢地,她的嘴唇没有动。

他喜欢腼腆天真的女孩,容易驾驭,但不愚蠢。决不能愚蠢。那样还有什么乐趣?还有什么挑战?

上一个,劳拉或者劳伦,完全不是一个高智商的人,但也不是一个笨蛋。只是太容易上当,太年轻,刚二十几岁,还是一个处女。他知道这些的时候真是又惊又喜。他总是剥夺抢掠各种东西,但那还真是额外的馈赠。

沙拉上来之后,他冲着她点点头,说:“你来自纽约吗?”

“萨莱纳,”她说,“你一定没听过。”

“堪萨斯州,”他说。她很惊讶,但只是笑了笑。

“金·诺瓦克,《迷魂记》。

“什么?”

“希区柯克的电影。我是说,金·诺瓦克饰演的角色,就是来自堪萨斯州。”

“哦。”她说。

“你没看过吗?”

“没有。”

“很棒的电影,”他说,回想着吉米·斯图尔特如何评价金·诺瓦克,好像把她从死亡挽救回来一样。这正和他喜欢做的事情完全相反。“电影论坛有一场希区柯克的庆祝活动,就是现在。你应该去。不,我应该带你去。”

她看上去很惊讶,挑起眉毛,但是没有不悦。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呃,也许你已经结婚,或者在恋爱。我不应该——”他把从电影里学到的表情添加到自己脸上,故作腼腆,带着一丝难为情。

“我没有在谈恋爱——也没有结婚——我刚刚来到这座城市,说实话,我有点害怕。”

“没什么害怕的,”他说,重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表情,从腼腆变成友好,再变成同情。

“我不得不说,结交新朋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嘿,”他说着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你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在她说不之前——坦白说她看上去并不想去——他端着沙拉,悄悄走到她的桌边,示意服务员,帮他把红酒杯拿过来,现在她就在对面,他努力看清真实的她,而不再是夜晚窗户里的粉红女郎,虽然想象已经在他的脑海里燃烧起来。

又喝完一杯红酒,她跟他讲述着自己的生活经历——从萨莱纳高中的舞会皇后到托皮卡的秘书专科学校,再到会计事务所的工作,她觉得“在那里无聊死了,所有会计师都很无聊。”她一边说,一边做了个鬼脸。

“嗯,在这里你就不会无聊,”他说,“我不是会计师。”

他又点了一些红酒,几杯酒之后,她告诉他,她三十二岁,离异,想在这里开始新生活。她滔滔不绝,他却说的很少,只是说自己为自己工作,“从事金融领域,并没什么特别,可以支付自己的开销。”

她笑起来。然后看着他说:“像你这么英俊的男人怎么会是单身呢?”

“我结过婚,一次,”他说,又补充道,“我不介意再尝试一次。”看到鱼咬饵,他猛地拉起鱼钩,一滴鲜血从她脸颊滑落,是红色不是粉色。

于是,他送她回家。

这是一个美妙的夜晚,和往常的曼哈顿夏季不一样,清风徐徐,湿度很低,温暖的空气像是轻薄的面膜贴在他现在的假面上。

“我到了。”她站在公寓入口处说道。

突然一阵尴尬,但是他没有打破沉默,想看她会说什么。

“那……”她边说边伸出手。

他用双手握住她的手,停了一会儿。“真高兴,”他说,“那你是怎么想的?”

“什么?”

“电影论坛。希区柯克。”

“哦,”她说,“什么时候?”

“庆祝活动持续两周,每天晚上举行。明天怎么样?”

“哦,”她又说一遍,咬着柔软的下唇,“我想可以吧。上演什么?”

“两部连放,《迷魂记》和……《惊魂记》。”

“我一直很害怕看《惊魂记》。”

“不用担心,”他说,“我会保护你。”

他看着她消失在公寓大楼里,立刻冲回公寓,透过窗户看着她脱掉衣服,白色牛仔裤脱了下去,紧身背心绕过头脱了下来,她在客厅中央站了一会儿,他怀疑她感觉到自己被偷窥了,因为她突然双臂环抱遮住胸部。

“两部电影我都喜欢,”她说,他们离开电影论坛的活动走在格林威治村大街上,夜晚更炎热,空气更加潮湿。“帮我拍一张照片,就在这儿。”她说着把手机递给他。

他抓拍了一张她站在《惊魂记》电影海报前的照片,她笑得像个十几岁的孩子,把手机拿过来,然后举起手机,抓拍了一张两人的合影。

“我很讨厌拍照。”他说。的确,他从来不允许别人这么做。他想抢过她的手机摔碎在墙上。“删掉,好吗?”

“哦,好,当然,”她说,一边点击着手机按键,“对不起,我不是故意……”

“算了,”他说,然后挤出一丝微笑,但是仍然能感觉到她的不安,需要缓解一下。

“那么,《惊魂记》,你觉得如何?”

“哦,太恐怖了。”

“但很精彩。即使有很多次——”他停下来想找到恰当的词语,本来想说高潮,“——观影经历。”他就像一个被堵住的香槟酒瓶。和坐在旁边的女孩一直把两部电影全部看完,弥漫在空气里她的香水味,看到洗浴镜头、警探被刺杀的情节、母亲的尸体被发现,她惊声尖叫紧紧抓住他的胳膊。那时候,这一切几乎让他失去兴致,看着诺曼·贝茨享受着所有乐趣,而他只能一直坐在那里控制着自己。

这一次他坐出租车送她回家,车里非常冷,司机一路都在打电话,叽叽喳喳。

“真高兴终于下车了。”他说,砰的一声关上出租车车门。

“我也是,但是真遗憾不能保存住凉爽的感觉。”

“为什么?”

“家里没有空调。我太懒了没有买窗式空调,虽然我觉得应该买一台。”

“夏天快要结束了。没有必要了吧?”他多么希望她的窗户一直开着,那台风扇嗡嗡地转动,吹起她的头发,撩起她的衬裙。

“我的住处很凉快。为什么不来我这里呢?”

她低下头看着地面。“我不这么想。”

“那去你那里?”他问,接着笑了起来。

“我几乎不了解你。”她说。

“真的吗?我觉得我好像很了解你。”他试图捕捉到她的眼神,但她一直低着头。他摸着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颊,这是他从电影中学来的动作,他说:“没关系。下次吧,等你更了解我的时候,等你信任我的时候。”

“哦,但是我信任你。不是那个意思。”她把自己的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她穿着平底鞋,露着脚趾,涂着粉色指甲油。很明显,她非常喜欢这个颜色。他也喜欢。

“我理解,但是不得不说我喜欢你,真的。我很少能遇到一位真正喜欢的女人。”

“为什么?”她问。

“我经常遇到的女人都太……纽约范儿。把自己饿得要死没有任伺情趣。但话说回来,忍饥挨饿的时候谁还会有情趣呢?”

她笑了,张开双臂示意说“看我”。“显然,我没有挨饿。”

“谢天谢地,”他说,看着她的曲线,然后向前探过身,在她脸颊上纯洁地吻了一下,虽然他想咬一口,用牙齿扯下一块儿肉,“我会给你打电话。”

“太好了。”她说,转身冲进公寓大楼。

他看着她离开,知道鱼已经上钩,无论她跑得有多快。

他按捺了一周,时间太难熬,他觉得她也是如此,虽然窗外上演着三重奏,穿着内衣和衬裙的粉红女郎,穿着运动短裤的粉红女郎,裸体的粉红女郎。拖延的时间就像被拉长的太妃糖,粘乎乎甜丝丝。

终于他把电话打过去,透过窗户看着她。

“哦,”她说,就站在客厅,电话放在耳边,“接到你的电话真高兴。”虽然她的声音听上去冷静又冷漠。

“我一直忙着工作,还要出差。”

“没有手机通讯服务吗?你在哪里?”

鱼钩比他设想的咬得更深。

“就是很忙,”他说,“对不起。”

“没关系。”她说,语气温和起来,她一只手拿着电话,一只手解开衬衫的纽扣。

他目睹着一切,知道她刚刚到家,几分钟前看到她的灯刚亮起来,现在一边打电话一边在脱衣服,整个过程就像一部哑剧,电话里她的声音和他正在偷窥的女人无法联系到一起。

“你今晚有空?”他问。

“我和同事出去喝酒。”

“太遗憾了。我想是我活该。最后一刻还是错过了。”

停顿了一下。“嗯,让我给同事打一个电话。我可以改天晚上去见他。”

“他?”他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开玩笑。我会吃谁的醋呢?”

“你会吗?我是说,吃醋?”

“一点点。”

“我前夫从来不会吃醋。”

“那好吧,我很吃醋。”

她笑起来。“给我一小时。我需要洗个澡换身衣服。”

他看着她放下电话,脱掉裙子,走到窗口,向外看了看,然后拉上窗帘,有条不紊。

她知道他正在偷窥吗?

她看到别人正在偷窥吗?

该死。

他的手太用力捏碎了威士忌酒杯,血从他的手掌里渗出来,像玫瑰花蕾一样滴落在光洁的地板上,然后绽放开如朵朵莲花。

在洁白的卫生间,他用冷水冲洗着伤口,看着鲜血在洗脸池里打转,想象着《惊魂记》的画面,浴缸里的鲜血从排水管里旋转而出,虽然他知道希区柯克使用的是好时糖浆,这是黑白电影里令人信服的替代品,虽然在生活中完全行不通。

他觉得伤口并不严重,没有割到动脉,虽然一阵阵疼痛,换了三次创可贴才止住血。这对于今晚是一个好的开始,他想到:鲜血,疼痛。

“你的手怎么了?”

“没什么。”他说。

他们在一家法国小酒馆里面对面坐下,今晚拥挤而嘈杂。他故意低声耳语,她不得不向前凑过来听他说话,她的脸近在咫尺。

他们又点了沙拉,虽然他很想吃肉,半熟的,粉红色的,品尝鲜血在口中的滋味,但是最好再等一等,等待真正的鲜肉。

晚餐吃得拖拖拉拉,喋喋不休聊天的时候,他想的全部是把她带回她的公寓房间。

他手指摸了摸一侧口袋里的手铐,又摸了摸另一侧口袋里的瑞士军刀。

这一次她邀请他到家里做客。房间和几个月前几乎一模一样,和上一个女人的布置相差无几,她没有做任何变动。他想问她为什么,但是他怎么能问呢?

“你的手。”她说。

他发现血从创可贴里渗出来。

“跟我来。”她带他到浴室,迅速撕下创可贴,他尽力不让自己龇牙咧嘴。“伤口太深了。”她说。

“《唐人街》。”他说。

“什么?”

“电影《唐人街》里费·唐纳薇对杰克·尼克尔逊就是说的这句话。”

她看起来很困惑。

“迄今为止最棒的电影之一。”

“你真是一个电影迷。”

“我看过许多遍。结局……”他摇了摇头。

“糟糕?”

“有时候糟糕的结局不可避免。”他说,上下打量着她。

“哇,”她说,“太沉痛了。”

“有时间你应该看一下。”他说,当她帮他换上新创可贴,他谨慎地没有皱眉,她把创可贴抚平贴合好,把他疼得一阵颤栗。

“喝一杯吗?”她问,带着他走进熟悉的小厨房,把白兰地倒进两个酒杯,然后递给他一杯。

他一饮而尽。

她又帮他斟满酒杯虽然她还一滴未喝。

“我搬进来的时候白兰地就在这里。”她说。

想起上一个住在这里的女人,他差点儿要说“是啊,我记得”,但赶紧闭上嘴。他一只胳膊环在她的腰间,把她拉过来,吻住她,从温柔过渡到猛烈,更猛烈,舌头挤进她半张的牙齿之间。

她的手压在他的胸膛,把他推开:“等等。”

他吐出一口气,感觉快要气炸了:“等多久?”

“我没什么经验?”

“但是你结过婚,不是吗?”

“那并没有让我经验丰富。”她说,他俩都笑起来。

然后她吻了他,很长的一个吻,又把他推开问道:“你有保护措施吗?”

他拍了拍口袋。

“你有备而来?这让我觉得一切都是设计好的。”

“我总是有备无患。”他说。

在卧室里,他看着她宽衣解带。她穿着粉色的衬裙和内衣。这么近距离看到让他差点儿透不过气,远距离根本看不清蕾丝花边。

他以为她一定会像其他女人一样害羞,然后被他主导,但是她已经上床,赤身裸体。“你不过来陪我吗?”她问,听上去快要生气了。

“当然。”他说,摸索着口袋里的手铐,还没摸到就被她拉上床,扯掉裤子,她的手在他身上抚摸,她的嘴娴熟地激吻着他,他已经控制不住她,也控制不了自己,完全忘记了手铐和鲜血计划,他感觉天旋地转、恍惚不清,以至于她不得不停下来提醒他带上安全套。然后就结束了,他对自己的失控局促不安,难以置信,毕竟他精心策划过这一切。

女孩已经下床,扭动着身体把衬裙穿上。她对着他萎缩的阳具点点头,安全套还挂在上面,然后递给他一张纸巾。

他满脸通红,尴尬不已。

她是如何扭转局面的?

“浴室在哪?”他问,假装自己不知道。

“穿过那儿就是。哦,不要把那个冲进马桶,否则会堵塞。”

他盯着熟悉的浴室镜子里的自己,预谋的一切都化为乌有,没有被铐住的女孩,没有无视的安全词,没有尖叫,没有求饶。他想回到卧室,告诉她谁是真正的老大,强行铐住她,但这不是他的风格。他是一位绅士;他需要的首先是她们的服从,否则就没有乐趣了。他把纸巾和安全套揉成一团,连同对今晚所有的幻想一起扔进垃圾桶。

也许这个女人是一个意外。

当他回到房间,她已经穿好衣服玩弄着手铐。

“看我找到了什么。”她淡淡地说。

他感觉自己张大嘴巴,但是绞尽脑汁找说辞:“那就是——一个玩具。”

“你没打算用在我身上,是吗?”

他勉强地说:“你喜欢那样吗?”

“也许下次。”她说,把手铐还给他。

“你的手指。”他说,注意到她的手指上有一个血点。

“拉链划伤的。没事。”她吮吸着手指,“我出去买些牛奶,早上喝咖啡不能没有。”她把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看上去很不耐烦。

他站在那里,赤身裸体,浑身发抖,虽然房间很热,他想起自己八九岁时候的样子,即使不愿承认,但其实那时自己已经快十四岁了,那时他尿床之后来到母亲的卧室,母亲给他擦洗,然后带着他身贴身躺在被子里,她柔软的身体包裹着他,快要把他压死,让他喘不上气,她身上的香水味,让他窒息。

他匆忙穿上衣服。

在路上,他只想赶紧逃离,但是她先说出再见,飞快地亲了他一下然后转身沿着街道匆忙离开,只留下他站在那里像个傻瓜。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他无法集中精神,不能思考,一直想着自己失败的行动,被女孩掌握了主动权,控制了他。他从不让这种情况发生,不能忍受花费几星期的计划没有完成,没有让她沦落到呜咽哀求,反倒是他变得颓废。

他要改变这种状况。

她窗口的窗帘没有拉开,但是他知道她什么时间回家,这次他已经准备好了。

他坐在扶椅上,酒在手边,烟在燃烧,他在等待。

窗帘拉开,她就在那里,就如同他最初发现时的样子,穿着粉色内衣和衬裙。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刚要给她打电话,她从窗户探身出去——挥手示意。

什么?

他下意识地往后退,手机失手掉下,在坚硬的木质地板上咔嗒嗒地响。他捡起手机,屏幕已经摔碎。

“他妈的! ”

女孩又挥起手,大声叫喊“过来”。至少他认为是这样,虽然难以置信,她的话语湮没在城市傍晚的嗡鸣声里。

她知道他一直在监视自己吗?

他站在黑暗的房间中央,攥着摔碎的手机,试图把这一切想明白。然后他冒险向窗边走近几步,看到她正在向别人挥手,某一位……住在他楼下的人?但他是谁?

他要一探究竟。

他捻灭烟头,把剩下的威士忌一饮而尽。

在她公寓大楼外,他徘徊踌躇,脑袋像被锤击一般,身体几乎颤抖起来。但是那里空无一人。

也许他们已经进去。

他按响她公寓大楼的门铃,她让他进入大楼,一句话也没说。

他一步两个台阶上气不接下气地冲到五楼,马上就要敲门——他本想使劲敲打房门,歇斯底里地喊出她的名字,扇她一巴掌,最后把设想和计划好的一切都实施在她身上——但他发现房门虚掩,听到房间里有声音。

他推开门,试探着往里走了几步,谋杀的想法闪现在脑海——他要把她以及和她在一起的任何人全部杀死。

门厅空荡荡的。声音从客厅传来,

有一台电视机。

正在播放新闻节目。蓝光映射在客厅,眼前的情景慢慢变得清晰起来。枕头被扔在地板上。椅子倒着。地毯拧成一团好像经历过一场搏斗。他一直安静的心脏跳动得快了起来。

棕褐色的油毡地板上有很多污点,他沿着一串痕迹走进卧室,污点变成条状。掉落在床边褶皱的白色床单上有一滩血迹。裸露的床垫上有更大片的血迹。他发现血迹斑斑的床单旁边有她半片内衣,而另外一半则和撕碎的沾满血迹的衬裙一起,在房间另一侧。

他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液,烟草的味道在干涩的嘴里变得又酸又臭,他的身体随着警笛声一阵抖动,刚才他并没有听到,但是现在距离已经很近。

鲜血涌入他的脖子,涌上面颊,他感觉鲜血在脸上绽放,变得滚烫。他转过身,看到卧室窗口的窗帘随风飘动,立刻冲向安全出口。但是为什么?他可什么也没有做。

他刚刚往窗户外爬了一半,警察就闯入房间,拔出手枪,高声勒令他不许动。

他们为什么会在这里?他们是如何知道的?

审讯室密不透风但十分寒冷。他在这里待了多久?他已经忘记时间。他们给了他三四杯浓咖啡,他的膀胱感觉胀痛但是每当他要求去洗手间他们就装作没有听到。

一位又一位警探都在问着同样的问题,作出同样空洞的陈述。

你认识这个女孩吗?

她现在在哪里?

你对她做了什么?

他已经好几个小时没有接到一通电话。

他的律师,里奇·洛温塔尔,盯着他,叹了口气,手指交叉压在穿着条纹衣服的肚子上。他们在大学时代相识,但从来不是朋友,他没有真正的朋友,只是信任他而已。

“你跟他们说了什么?”

“什么都没有说。”

“很好。”洛温塔尔凑近悄声说,“但是你可以告诉我。那个女孩,她是谁?她跟你——什么关系?”

“她是——”他想了想,“没什么可说的。我几乎都不认识她。我们有几次约会,就这样。”

洛温塔尔向后坐了坐:“你没必要跟我说。无论怎样我都会为你辩护,但是——”

“没有什么可说的。”

什么都没有,不是吗?他什么也没做,除了偷窥她。他没有犯罪。除非把年轻女人剥夺一空,让她们沦落成一文不值只会哭哭啼啼的可怜人算是一种犯罪,但是他不这么认为。最初,她们在颓废之前完全同意,后来变得太颓废而无力反击。她们不止一个人都是以爱之名,对吧?

他努力回忆那些女孩,想起两三个,上一个女孩的模样,劳拉或者劳伦,上一个女孩之前一个,一一闪现在他的脑海——啜泣呜咽,恳求他住手,乞求他的爱——然后慢慢消失。

“你们两个人是不是吵架吵得失控了?”洛温塔尔问,“你可以告诉我。”

“你说话的语气就像警察。”

洛温塔尔叹了口气:“他们说找到了物证。”

“物证?”一瞬间他觉得他的律师就像一个白痴,和其他人一样,和所有人都一样。

“你的指纹,这是其中之一,公寓里到处都有。”

“嗯当然,我之前去过那里,一次……”不,不止一次。和上一个女人去过许多次,但是和这个女人,只去过一次。“一次。”他又说了一遍。

“好吧。很好。但是他们在垃圾桶里找到一个用过的避孕套,已经送到了刑侦组。别告诉我里面有你的精液。”

他用力咽了一口唾液:“就算我们发生性关系。也不能说明是我杀了她!”

“别紧张,伙计。没人说是你做的。还没有找到尸体,所以对你有利。”

他感觉自己满脸通红,脖子上冒出一片皮疹。“这太疯狂了。我什么都没有做!”

洛温塔尔咬着嘴唇:“他们说她的手机里有你的照片。”

“有吗?那又怎么样?”

“她写了一些东西。”

“什么——东西?”

“他们没有告诉我,不是很清楚,但很充分。剩下的证据移交地区检察官。显然她在手机里写下她对生活的担忧,对你的恐惧,以及她发现你一直从你家窗口偷窥她——”

“但是我——”

“你的窗户和她的面对面,是吗?”

“是的,但是——”

“她记录着你监视她、跟踪她,在你把她铐起来之前还愚弄她,然后开始威胁要杀了她。”

“我从来没有——不是那样。”

虽然原来是这样,不是吗?和其他女人。但是不是和她。他从来没有做监视她以外的事情。

洛温塔尔叹了口气,说:“如果早知道这样,我应该阻止他们搜查你的公寓。他们已经找到手铐。还有一把匕首。他们在匕首上发现血迹。也已经送到实验室了。”

他盯着他的律师,一直到这个人的面容模糊不清,他看到了她,粉红女郎,吮吸着割伤的手指。我被拉链划伤的。

“她来自萨莱纳,”他说,“堪萨斯州。”

“还有呢?”

“你得找到她。”

“在堪萨斯州?”

“我不知道?也许。我——我觉得她陷害我。”

“为什么?”

他不知道。他甚至不确定对不对。“有其他人之前去过那里,她的公寓。她在窗口向别人挥手。我看到了她。”

“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之前,我去她公寓之前发现……”

“所以你一直在监视她?”

一名警探回到审讯室,手里拿着一个证物塑料袋。袋里装着他的瑞士军刀。

她想着粉色的内衣和衬裙,不确定为什么会选择这些,除了看上去甜美天真,对角色有利。她记得自己把内衣扯成两半,把衬裙撕碎,然后滴上鲜血。她绝不会告诉她妹妹这一切,一个字都不会说。她不确定劳伦能不能承受,或者甚至想让她这么做。亲爱的甜心劳伦,受到伤害,正在接受药物治疗。她疼爱的小妹妹,她会不惜一切保护她。现在才保护她太晚了,但是复仇,永远来得及。

她抱着她,感觉到她突出的肩胛骨,拉过来看着她美丽的眼睛,呆滞无神。

“你今天吃了几片药,亲爱的?”

“药片?”劳伦动作迟缓地摇摇头。她出院已经两个月,看上去好多了,虽然胳膊上的伤疤逐渐消褪,肚子和腿上的伤痕也在慢慢愈合,但是他留下的伤口,心理上的,精神上的,需要更长时间才能愈合。

“我不记得了。”劳伦说。

“你不能吃那么多药,亲爱的。很危险。”

劳伦呆滞的目光落在她姐姐包扎的手腕上。“发生了……什么事?”

“哦,这个?没什么大不了。只是擦伤。”她摸了摸绷带,感觉手指下面伤口的阵阵疼痛,想起如何用剃刀划过手腕,简直难以置信会流这么多血,虽然希望如此,但是她在床单和床垫上滴完血停下来之后差点儿晕过去,她需要那么多纱布才包扎好。和她用他的军刀割伤拇指的小伤口完全不一样,她折叠上军刀之前把鲜血涂抹在刀刃上,然后放回他的口袋。

“你之前……去哪里了?”劳伦问。

“我去处理一些事情,但是现在我回来了。玛丽亚把你照顾得很好,对吗?”她对着墨西哥女孩笑了笑,这是她离开期间雇来照顾妹妹的女孩,这个女孩帮助她买了一套房子,将来会和她们一起离开。

“我已经把劳伦小姐的东西全部打包。”玛丽亚说。

“我们……去哪?”劳伦问,因为药物的缘故,她说话变得模糊不清。

“安全的地方。”她说。

一瞬间劳伦的目光集中,然后燃烧起来,在她面前张开双手好像在和一个看不见的袭击者搏斗。“不行!不行!住手!”

她温柔地抓住劳伦的手。“没事了,亲爱的。你安全了。一切都已经处理好了。”

劳伦安静下来,扑进一直照料她的姐姐怀里。

姐姐知道警方很快就会找到劳伦谈话,她曾经住在那间公寓,名字就写在租赁合同上。

但是她的名字,她的名字无处可寻。

那么就让他们来。那时候她们已经离开,莫雷洛斯的住宅正在等着她们入住,不是用她们任何一个人的名字购置的。这是为了她妹妹做出的一些小小牺牲,她一直很喜欢墨西哥。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说,手指轻抚着劳伦的头发。

她知道找不到尸体、找不到确定身份的真实女孩很难定罪。但是她也知道陪审团曾经凭着更少的证据做出过判决,无论如何,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要接受调查,一直被监视。

(刘玉静 译)

【注释】

[1]《后窗》是电影大师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执导的经典悬疑电影,拍摄于1954 年,讲述主人公为了消磨时间窥视邻居,却无意中破解了一起凶杀案的故事。希区柯克本人喜爱爱德华·霍普的绘画,多部作品的视觉构图参考了霍普的 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