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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
1.11.7 七、循环经济立法
七、循环经济立法

无论从循环经济发展实践还是参照国际经验,既然循环经济是经济发展范式的改革,势必要牵涉到现行经济格局的变革和各个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的调整,必须要通过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的指引与规范,因此,以立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成为当务之急。

2007年8月26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循环经济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主线,针对我国现阶段能耗物耗过高,减量化潜力很大的特点,特别强调减量化,强调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