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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
1.11.6.2 2.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启动
2.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启动

据2007年12月4日中国环境报报导(第一版)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会在2007年12月初在重庆市召开,会议研究了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正式启动第二批96个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十七大关于“循环经济要形成较大规模”的要求,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会议指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要着力从四个方面推进。一是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达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目标。二是推进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和副产品互换的产业共生组合。三是推进重点领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四是构建社会循环经济体系。

结合十七大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一要结合节能减排工作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试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必须达到和超过国家关于“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减排10%的要求。二要加强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建设。从产业政策、财政、投资、信贷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加快建立循环经济和防治“二次污染”的标准体系和环境技术政策。三要注重循环经济的发展规划编制。四是要做好循环经济试点的监督服务工作,尽快建立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督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