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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
1.11.4.4 4.循环经济需要建设循环型社会
4.循环经济需要建设循环型社会

(1)循环经济的本质不仅仅在循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现实目标是突破资源环境的瓶颈,保证经济发展的持续性,以实现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目标。从长期看,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战略性举措,将取代传统的线性经济模式,并最终达成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但循环经济的本质和关键不仅在于循环。循环经济有3R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其优先顺序首先是减量化,即尽量减少资源的使用量,真正的循环经济应该建立在首次生产效率水平已经得到极大提高的基础上。所生产的废弃物再进行循环利用和开发。做到极致就是“去物质化”,其次是再利用,即产品或产品零部件的再次利用,如二次货的再利用。最后才是再循环,即对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以回收资源和减少环境压力。再循环是不得已而为之的,理想状态是不循环或少循环。例如我国的能源消耗居高不下,依靠循环是解决不了可持续性问题的。此外物质资源的再循环是有一定限度的。据日本环境省的有关研究,2000年日本的物质收支状况中,总物质投入量为213000万t,其中自然资源投入量191200万t,减量化24100万t,自然还原8400万t,循环利用量为21800万t(日本环境省循环型社会白皮书,平成15年版)。日本物质的循环利用量也仅占物质投入总量的10.2%,占废弃物总量60000万t的36%。循环利用率较低的原因很简单,除技术及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外,还在于许多矿物质和非金属物质本身就是无法回收的,而且回收过程也是资源能源消耗的过程。

(2)日本的发展循环型社会。循环型社会,在日本的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中是这样表述的。首先,应抑制产品等成为废弃物;其次,对于排出的废弃物应尽可能地作为资源适当利用,对实在无法利用的应进行彻底地适当处理。循环型社会就是“抑制天然资源的消费,尽可能减少环境负担的社会”。

可以看出,循环型社会的本质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指导原则,适度生产和适度消费,并适当处置废弃物,通过再利用、再资源化循环,使资源得到持续利用,形成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得以持续的社会。如果脱离了循环型社会的基本背景,循环经济有可能步入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大量循环的误区,从而背离其基本目标。消费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最终环节,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两个车轮之一,同样需要减少资源的使用并尽量再利用,做到循环消费。所谓循环消费就是指走出“拼命消费、过度消费”的误区,提倡“适度消费、层次消费”在消费过程中尽量延长消费品服务的时间强度,消费结束时考虑是否对他人还有实用价值,最后做好废弃物的资源化。

日本环境省在循环型社会白皮书中揭示了未来循环型社会的三种基本模式,分别是技术开发推进型、生活方式变革型和环境产业发展型,技术开发推进型模式是指高度重视经济成长,借助技术开发和高度发达的静脉产业,将废弃物等按种类进行收集和利用,从而降低环境负荷;生活方式变革型是指回归到了规模经济时代,降低生活节奏,手工劳动、自给自足、降低经济增长率,通过分享工作闲暇得到满足,从而形成环境调和型社会;环境产业发展型是指通过环境产业的发展,在经济成长中,选择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服务,以降低环境负荷,特别是通过IT技术的发展,形成脱物质化经济推进的环境效率高的社会。日本有关调查表明,认同这三种形态的人数分别是12%,49%和24%,其他和未回答的为15%。

(3)发展循环经济和构建循环型社会的若干问题。

1)从系统角度看构建循环型社会的必要性。从系统论角度来说,循环经济系统是循环型社会的子系统,循环经济系统的正常运转需要适当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支撑,没有循环型社会所提供的环境支撑,循环经济系统不可能孤立地生存和发展。例如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有相应的绿色消费市场提供动力,然而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是循环经济本身所无法解决的,需要外在力量的介入,由于传统的线性经济体系的惯性存在,同时限于目前的技术和组织条件,许多再生产品往往具有很高的成本和价格,这其中的一部分是需要由消费者承担的,如果没有相当数量的消费者自觉地为环境而做出牺牲,许多再生循环是无法实现的。如德国的有关研究表明,这部分消费者愿意为再生产品承受不超过20%的加价,绿色消费的存在空间及其规模,是循环经济能否有效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之一,需要在循环经济系统之外得到解决,而建设循环型社会将有利于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进而拉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有三种基本途径:一是法律强制。但强制性的绿色消费不论在理论上还是从各国实践看,其作用都是有限的,法律从来就只能起到一种底线的作用。二是道德约束。绿色消费在很大程度上更应理解为自觉的绿色道德行为,否则,消费者就不会为绿色产品支付溢价,甚至不愿支付相同的价格。因为以普通消费者心理看,消费者总会认为再生产品质量会低于非再生产品。三是经济激励。除了经济激励的复杂性,其本身就不可能是长期的,而仅能作为一种短期措施。任何事物如果能良性发展,实际上是不需要外部激励的,其激励机制一定自生于系统之内。绿色消费市场的培育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道德力量尤其不可忽视。建设循环型社会有助于提高社会成员的环境意识和环境道德,这对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和企业的绿色经营意识的形成都具有积极意义。

2)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但非唯一途径。可持续发展是发展循环经济的追求目标,然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如果完全依赖于循环经济则是不充分的,而应从经济领域延伸到社会领域、循环型社会的三种基本模式。在目前情况下,任何一种形态都有其局限性,都有对应的意识源泉和相应的人群,实际上,上述三种途径都不可能完全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而是需要在三个方面共同推进,即既要推进高度工业化技术的发展,也要推进环境产业的发展,还要改变目前无节制的大量消费的生活方式,唯有如此可持续发展目标才会实现。

循环经济在本质上首先要求的是适当和适度消费,而非再生循环。如果局限在经济系统内部思考问题,即使建立起大量回收循环,仍然具有不可持续性。目前许多地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都放在“循环”本身上,正是对循环经济认识偏差的结果。

有的研究提出规模经济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其逻辑依据是:只有当废弃物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才具有循环利用的经济可行性,循环经济才具有生命力。按此逻辑性推演,废弃物排放越多,其利用就越具有规模经济性,循环经济就越有生命力。这种为循环而循环的经济并不是真正的循环经济。循环经济考虑大经济性,确实是极其重要的因素之一,但是循环经济是一种对传统线性经济反思基础上的新的经济形式,按传统经济原则来解释和指导循环经济肯定是行不通的,废弃物的再循环和适当处置在整个循环过程中并非处于优先地位,是不得已的选择,在无法减少资源的使用或再使用的前提下,才考虑对资源进行循环处置。所以循环经济的关键不在循环本身,仅靠循环解决不了资源环境问题,至于对物质资源的循环配置,可以通过布局规划,合理组织协调来解决,“循环”不是自动实现的,循环本身也可消耗能源资源。就减量化原则而言,实现减量化的具体途径除了通过技术手段改进产品设计和改进制造流程之外,适度消费更是直接的途径。

3)建设循环型社会与我国工业化进程。重视发展循环经济而忽视循环型社会建设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发展在我国的重要地位。对我国而言,无论是历史的还是现实的原因,许多问题的最终需要靠发展来解决,然而如果一味地强调发展或为发展而发展,可能会导致种种不协调的后果进而制约发展。同样,在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中,应重视循环经济发展的环境的重要性,发展循环经济重要的是构筑良好的发展环境,在与环境因素的协调与和谐状态下,循环经济才可能得到顺利和健康的发展。二是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建设循环型社会将全有影响工业化发展进程的担忧。的确,在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中面临许多痛苦的抉择,既要赶超、又要跨越,这种痛苦的实质是短长期目标的如何平衡,以及长短期利益的取舍,是人们普遍存在的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忧虑。目前,大多数人已完全意识到不能重复别人走过的老路,必须寻求跨越式的途径,但实际上人们会自觉不自觉地进行一系列保守的选择,用线性思维去考虑建设循环型社会。例如适度抑制消费需求、对城市小汽车的限行,这无疑会减弱对目前工业化发展的拉动力,必然会对目前的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造成影响。但实际上,传统的工业化发展模式,即便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也走到了尽头。其最大的约束恰恰就是资源环境约束,必须是跨越式的发展道路。循环经济正是跨越式发展的一条具体途径,所以,建设循环型社会可能会对发展速度造成短期影响,但其具有战略性的价值,在工业化发展和循环经济建设的兼顾和平衡上,是可以有所作为的,长短期利益的平衡可能需要寻求较好保险的决策,但绝不是保守的决策。

4)主要的结论和启示。循环经济是循环型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循环经济不可能脱离作为推力系统的环境而孤立存在。发展循环经济虽然着眼于经济发展,但如果不从更广泛,更全面的角度去认识它,就可能会产生新的不协调,进而制约循环经济的发展。因此,发展循环经济的同时,应积极推动循环型社会的建设,以提升全社会的资源环境意识,培育绿色道德,形成绿色消费市场。

发展循环经济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循环型社会的建设上而不是循环经济的建设上。循环经济建设对可持续发展目标而言具有必要性但不具备充分性,在循环型社会建设中,应分清政府、企业、其他团体及社会公众的角色定位,发挥它应有作用[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