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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
1.10.6.6 6.绿色贸易
6.绿色贸易

绿色贸易是指在贸易中预防和制定由于贸易活动而威胁人民生存环境以及对人民身体健康的损害,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贸易形式。广义上说,绿色贸易分国内绿色贸易和国际绿色贸易。狭义上说,绿色贸易就是指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的日益国际化,对于企业来说,贸易的国内和国际界限并不那么分明了,不管是国内贸易中的绿色政策限制(如绿色采购、绿色标志等),还是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对于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来说,作用殊途同归。

国外绿色贸易的实施情况。国外绿色贸易手段主要有: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绿色技术标准、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贴等,西方发达国家所采取的主要手段是绿色标志制度,又称生态标志。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只有达到发达国家有关产品的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或者得到“环境标志”、“生态标签”等才能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因而绿色标志又有“绿色通行证”之称。

绿色贸易推动企业重视环保,不管绿色贸易兴起的原因是人们对环境越来越高的要求还是由于各企业乃至各国家之间的竞争,它们的快速发展和日益凸显确实已经成为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如果企业不能适应外在环境的变化,就将会丧失竞争力而衰退直至消亡。

绿色贸易对我国企业的影响表现在:一是提高企业的环境意识,使企业认识到实施企业绿色化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二是促进企业重视产品的绿色化,将环境成本内部化,推动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加快向绿色化生产体系的转化;三是推动行业积极实施ISO14000和绿色环境标志认证,同时也促进了企业与国际接轨,提高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能力。

2006年我国进出口总额世界排名第三,不仅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对中国和世界的生态环境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西方国家开始普遍设立绿色贸易壁垒对中国贸易进行挤压的形势下,我国的贸易政策应做出相应调整。

可改变单纯追求数量增长而忽视资源约束和环境容量的发展模式,平衡好进出口贸易上国内外环保的利益关系,首先要看好出口门,应严格限制能源产品、低附加值矿产品和野生生物资源的出口,并对此开征环境补偿费,逐步取消“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必要时开征出口关税。同时要看好进口门,应强化废物进口监管,在保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低环境污染的废旧钢铁和废旧有色金属进口;征收大排气量汽车进口的环境税费;积极推进国内的绿色标识认证。此外,我们一方面需构建防范环境风险法律法规体系,例如应加快制定生物遗传资源保护法、生物安全法、危险化学品防治法、臭氧层保护条例、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发布外来入侵物种的黑名单。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建立跨部门的工作机制,例如实施国际通用的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机制,保护好我国的遗传资源;还需要加强各部门联合执法,对走私野生动植物、木材与木制品,废旧物资、破坏臭氧层物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如果条件成熟,还应开展贸易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实现贸易和环境利益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