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
1.9.2.1 (一)以牺牲资源环境换取经济增长
(一)以牺牲资源环境换取经济增长

中国近30年来经济发展速度之快,可以说在世界发展史上创造了一个奇迹。1978~2005年,我国GDP从3624亿元增长到18.23万亿元,年均增速超过9.4%。而这一时期世界经济的平均增长速度在3%左右。与此同时,中国通过改革和建设,成功地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消除了2亿多人口的贫困问题。1978~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元提高到1049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提高到3255元。

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改革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末广大农村地区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此后,中国政府将改革的重点放在了以工业化为目标的经济结构转型和以市场机制为导向的经济体制转型之上。

但是从生态效率或者说资源环境绩效的角度来看就会发现,中国高效率的经济增长,与对资源环境的低效利用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2006年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年会发布的世界环境绩效排名表明,在133个参加排名的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居94位。中科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发布的《2006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指出:在污染物排放强度方面,2001年中国单位GDP有机水污染物排放量18.9千克/万美元,是美国的26倍,日本的17倍,韩国的8倍;2003年中国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2.625千克/美元,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8倍。在资源消耗强度方面,2003年中国单位GDP一次能源消费量为0.850千克石油当量/美元,是世界平均水平0.272的3.12倍;耗水量为0.371立方米/美元,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03倍;成品钢材消费量为1639.3千克/万美元,是世界平均水平的6.78倍;有色金属消费量为0.819千克/百美元,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88倍(以上数据均按汇率计算)。

我国以工业化为核心的经济发展已经进行了半个多世纪,除了“文革”特殊时期,实现经济快速发展一直是我们首要的国家战略。不论采取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只是不同的经济体制选择,为什么没有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之初就走上一条经济效率和生态效率都很高的增长之路,而是将高速增长的经济建立在较低的生态效率基础之上呢?首先,经济实力是决定一个国家社会状态和国家地位的根本因素。一个国家无论其政治意识形态多么高调,军事手段如何强硬,如果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都不可能有稳固的国家内政和国际尊严[2]。中华民族百年的屈辱历史和未来的生存挑战,近代大国衰落与列强入侵给我们的民族心理刻上了不可磨灭的耻辱烙印,极大地强化了我们的发展意识。举凡中国人都深刻地认识到,落后就要挨打。因此,无论是清朝末期的“洋务运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后的“大跃进”,还是近年来的经济单兵突进,都饱含着中国人急于摆脱贫穷落后面貌和尽快实现工业化的愿望,都洋溢着中国人内心深处挥之不去的赶超情结。经济发展实际上是我们长期不变的社会主流意识,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要求。

其次,再从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来看,中国许多地方都处于“起飞阶段”,相对而言,资本就具有更大的稀缺性。许多地方选择了以低价甚至免费使用资源环境来吸引投资以推动经济快速增长。但是由于一直没有建立起合理体现资源环境价值的价格机制,许多市场主体仍在以牺牲资源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模式中不能自拔。

第三,从思想认识的发展过程来看,随着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对环境与发展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中国政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开展了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但是“重经济发展,轻资源环境保护”、“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等思想依然顽固存在,仍然走上了一条与各国同样的发展道路。

第四,从技术条件看,由于以牺牲资源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依然有利可图,致使市场主体缺乏创新能力,加之现有科研体系下研究机构和企业创新能力相对有限,使经济上合理,生态上有效的技术和装备供给严重不足。

最后,再从制度环境看,尽管我国相继出台了门类较为齐全的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成立了涵盖绝大多数要素的资源环境管理部门。但是由于缺乏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的整体性制度安排,加之缺乏约束政府和官员行为的有效制度安排,致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常常为经济主体提供超过法律规定的待遇,以牺牲资源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状况一直未能有效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