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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
1.7.4.1 (一)环境与发展战略转型的特征
(一)环境与发展战略转型的特征

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目标、又好又快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到环境保护“三个转变”和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十一五”规划要求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一系列迹象无不表明,我国开始进入环境与发展的战略转型期。这种转型期的到来是我国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从矛盾冲突开始要走向协调与融合的历史趋势和必然,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具有鲜明的特征。战略转型不等于现实转折,“转型”只是环境与发展这两个矛盾的对立面,其相对地位、相互关系在战略层面发生了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变化,预示着此弱彼强、此消彼长的状态将要发生变化。从战略转型到现实转折,仍面临许多制度和技术挑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和一项艰巨的任务。而且,由于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现实转型不会在所有的地区同时出现。

1.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

发展观是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对此均作了重复论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未来发展的中国,将是一个和谐的社会,2006年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八大目标和任务,其中“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重要内容之一。

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是标志中国进入环境与发展战略转型的最大特征,也是指导和推动转型的总纲领。

2.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和平发展道路

针对传统的工业化模式和快速发展的工业化,2002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对以什么样的工业化模式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从现在起,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符合5条标准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口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针对日趋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新形势和全球化趋势,中央又提出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新战略。2007年十七大报告向世界作出了“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的积极号召。

3.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三个转变”

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召开的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关键是更加快实现三个转变。精髓要义就是“并重”、“同步”和“综合”。“并重”阐述的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辩证关系,要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的二者并重;“同步”阐述的是要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是对各级政府落实“并重”的工作部署和对环保工作提出的要求;“综合”阐述的是环保工作的方法,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4.经济发展从“又快又好”转向“又好又快”

几十年来,中国对经济发展的要求一直提倡“又快又好”。这一指导原则,在实际中往往被片面理解为“重经济增长速度,轻经济增长质量”在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背景下,全国人大第十届五次会议将多年提倡的“又快又好”改为“又好又快”,二字之差对经济与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有着重大的不同意义,最直接的表现是:政府确定经济增长目标的原则变了,即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保护环境为前提,确定GDP增长的指导性指标。

5.设置节能减排等人口、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

2006年,中国第一次在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一五”规划)中明确系统地设立了人口资源环境数量目标,而且有些目标是约束性指标。规划明确要求,与2005年相比,“十一五”末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2007年4月,国家成立了以温家宝总理为组长的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节能减排工作方案,采取十大类措施45条对策,以确保节能和污染减排两项约束性指标的实现。

6.循环经济立法和其他政策动向

按照立法计划,全国人大已于2008年8月审议并颁布国际上第一个以循环经济命名的法律,该法的颁布实施,无疑将对中国经济活动减少资源消耗,降低污染排放、提高经济效益发挥重大作用。近年来,中国在相关经济政策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节能减排指标即将进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和政绩考核;资源税改革也进入快车道,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开始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相关的能力建设,如减排指标,减排监测和减排考核等三大体系建设。对整个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也在积极探索。

2007年的十七大报告,融合了对上述特征的系统思考,从7个方面创新,发展地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地位。一是对过去5年工作进行回顾时,提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是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二是将科学发展观纳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成了中国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总纲领;三是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四是把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作为确定中国经济增长目标的前提条件;五是在和平发展道路中首次明确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原则;六是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宏观调控体系中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七是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地位,具体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这一切都充分表明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真正进入了国家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干线,主战场的大舞台,中国环保事业迎来了空前难得的历史机遇[6]

环境与发展战略转型不是我国特有的历史现象,只是各国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二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但却忽视了环境问题,在20世纪70年代初,日本就发生了类似的转型。“公害事件”的发生使民众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支持“环境与经济同等重要”或“环境优先”的人数在1970年第一次超过反对人数。公众的选择,使执政党国会席位及其市长人数急剧下降。日本在1970年召开了“公害国会”一次颁布了14部公害防止法律,从此,日本污染防治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2000年,日本又确立了建设循环型社会元年,类似的战略转型再次出现,并呈螺旋式上升。在欧洲两次能源危机、酸雨、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绿党参政等一系列事件,同样使德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或80年代初在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上出现了重大转变,而我国与他们相比已经晚了30多年。

韩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韩国的环境质量显著下降,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1987年民主系统的出现,为韩国提供了重新审视环境和发展关系的机会。当时韩国民众普遍对环境状况不满,突出表现在公众对韩国温山(ONSan)联合体事件,1990年Anmyon岛和Gulup岛的核电站建设项目,(1991年Don-San产业集群对Nakdong河的苯酚污染等事件的反应),1987年以后的20年,环境议题开始步入国家政策体系的中心,为以后的环境绩效改善打下了坚实基础。与日本类似,韩国有效的环境治理的主要因素可以归纳为教育、公众环境意识和污染受害者对政治决策者的影响力。同时也受到外部压力的影响,作为OECD成员国,国际环境要求韩国对环境的考虑必须同发达国家一致。

德国并非一直是环保模范。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与欧洲其他国家一样,东、西德的主要目标都是推动经济发展,德国环境法律的初步变革起初是自上而下开展的。在国际上,酸雨等环境问题受到周边国家的关注,在国内,西德开始着手编制国家环境纲要,1972年,修订后的宪法赋予联邦政府制定法律解决跨区域环境问题的权力。1974年联邦环境署正式成立,污染控制最终在1986年统一由“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管理。1973年政府大规模建设核电厂以应对石油危机的决定引起了强烈反对,引发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抗议核电的游行。并产生了绿色政治组织——绿党。20世纪80年代绿党在联邦选举中成功,引导西德开始向国际环境的领导地位迈进,过去的40年间,德国主要的政党都将环保纳入其纲领中。

因此,在我国刚刚出现这一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时刻,只要意识到环境与发展战略转型的时机来临,把握转型的趋势和规律,认识转型面临的挑战,认真研究对策,就抓住了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环境保护就可以突破多年形成的制度锁定状态,获得历史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