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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
1.7.3 三、我国环境保护思想的发展
三、我国环境保护思想的发展

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是从宣传教育起家的。20世纪70年代,中国环保事业走过了起步和创业的初级阶段。粉碎“四人帮”后,中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欣欣向荣,初尝改革开放成果。但在那个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传统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模式,并产生了强大的惯性。许多地方的经济增长都是以破坏生态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的。

党和国家对环境问题保持着清醒的认识。1978年,中共中央批准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并提出:“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这是在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以党中央名义针对环境保护作出的重要指示。这标志着我国环保工作步入了中央最高决策层的新时期。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保会议成为中国环保事业的一个转折点,环境保护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奠定了环境保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谁污染谁治理”的符合国情的环境政策。1989年国务院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环保目标责任制、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等8项环境管理制度。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以宣传教育为起点,广泛宣传这一基本国策。中国环境保护的政策、制度逐步产生,并正式走进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舞台,开辟了中国环境保护新的征程。

我国的环境保护主要是由政府推动的。在我国环保历史上,国务院分别在1981年,1984年,1990年,1996年和2005年发布了5个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决定。历史地看,这些决定是与时俱进的,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对促进我国不同时期的环保工作都发挥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