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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
1.7.1.4 4.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点
4.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点

目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点,必须用生态的理念,系统平衡的观点。所谓系统的观点就是单个行政单元和单元间的发展及统筹,所谓平衡的观点就是行政单元内和单元间环境要稳定、系统统筹,平衡稳定对任何大小行政单元都是适用的。

产业结构和布局问题、污染总量控制问题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平衡点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污染的总量控制问题解决了,老百姓的生存权、发展权就会得到保障,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就实现了双赢。

对国土进行功能区划定以及明确各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可以很好地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平衡点问题。功能区域主要解决产业结构布局问题;环境质量主要解决污染物总量控制问题。在功能区划方面,国家层面应对国土划定、生态保护、生态控制、生态协调等功能区,明确各功能区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各省市要在国家划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定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等4类主体功能区,明确各主体功能区产业的导向、结构及布分、以解决系统统筹问题。在环境质量标准方面,应兼顾GDP增长排污空间和老百姓基本健康保障需求,对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区制定水、气等环境质量标准,并限定排污总量在环境质量达标的环境容量允许范围之内,以解决平衡稳定问题。

可见,讲环境保护不是制约发展,发展是在产业结构、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产生定位,排污总量满足环境质量达标要求的前提下追求GDP的最快增长。因此,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平衡点可以定性和定量两个指标来表述,定性为产业结构、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产业定位;定量为排污总量满足环境质量达标要求,平衡点问题既可解释,又可操作,更无矛盾[2]